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正安县交通运输局2025)
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 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公【2017】3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图设计已由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路复〔2017〕594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正安县安场镇
2.2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工程,新建桥梁94米/1座(赵家山中桥);涉农排水设施主要涉及排水沟、水渠、灌溉水管、水井、水池、人行步梯、生产人行道及部分与主路衔接的通村车行道等设施
2.3 项目投资:合同估算价:5528.9957万元
2.4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7月16日 至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故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正安县7号路汽车客运站后 联 系 人:周桥 电 话:157720778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赐花园A3栋702室 联 系 人:任庭然、孟夏婷、祝泽勇 电 话:18585331717 电子邮件: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中国交通物馆 、联系电话: 0851-28653440 )
2025年07月16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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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最终定稿).pdf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公【2017】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图设计已由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路复〔2017〕594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正安县安场镇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工程,新建桥梁94米/1座(赵家山中桥);涉农排水设施主要涉及排水沟、水渠、灌溉水管、水井、水池、人行步梯、生产人行道及部分与主路衔接的通村车行道等设施2.3项目投资:合同估算价:5528.9957万元2.4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7.其他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故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8.联系方式招标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正安县7号路汽车客运站后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赐花园A3栋702室联系人:周桥,联系人:任庭然、孟夏婷、祝泽勇电话:15772077876,电话:18585331717电子邮件:,电子邮件: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中国交通物馆、联系电话:0851-28653440)交易文件下载2025年07月16日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公【2017】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图设计已由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路复〔2017〕594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正安县安场镇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工程,新建桥梁94米/1座(赵家山中桥);涉农排水设施主要涉及排水沟、水渠、灌溉水管、水井、水池、人行步梯、生产人行道及部分与主路衔接的通村车行道等设施2.3项目投资:合同估算价:5528.9957万元2.4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7.其他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故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8.联系方式招标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正安县7号路汽车客运站后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赐花园A3栋702室联系人:周桥,联系人:任庭然、孟夏婷、祝泽勇电话:15772077876,电话:18585331717电子邮件:,电子邮件: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中国交通物馆、联系电话:0851-28653440)交易文件下载2025年07月16日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公【2017】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图设计已由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路复〔2017〕594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正安县安场镇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工程,新建桥梁94米/1座(赵家山中桥);涉农排水设施主要涉及排水沟、水渠、灌溉水管、水井、水池、人行步梯、生产人行道及部分与主路衔接的通村车行道等设施2.3项目投资:合同估算价:5528.9957万元2.4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7.其他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故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正安县7号路汽车客运站后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赐花园A3栋702室联 系 人:周桥联 系 人:任庭然、孟夏婷、祝泽勇电 话:15772077876电 话:18585331717电子邮件:电子邮件: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中国交通物馆、联系电话:0851-28653440)交易文件下载2025年07月16日贵州省(遵义市)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O+000~K5+528段)施工招标(2505-520300-04-01-134609)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HJA-ZY(2025-38))财招标安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药一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a03编制日期:2025年07月贵州省(遵义市)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施工招标(2505-520300-04-01-134609)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HJA-ZY(2025-38))招标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日期:2025年07月总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4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03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106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107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107第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108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录7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廉政合同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件五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六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七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八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四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交公【2017】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图设计已由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黔路复〔2017〕594号)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正安县安场镇2.2建设规模:主要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等工程,新建桥梁94米/1座(赵家山中桥);涉农排水设施主要涉及排水沟、水渠、灌溉水管、水井、水池、人行步梯、生产人行道及部分与主路衔接的通村车行道等设施。2.3项目投资:合同估算价:5528.9957万元。2.4建设工期:365日历天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月日至北京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7.其他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精神,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名录范围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其他及以下资质未作强制性要求进入企业名录。)。故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必须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8.联系方式招标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正安县7号路汽车客运站后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5770277876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赐花园A3栋702室联系人:任庭然、孟夏婷、祝泽勇电话:18585331717电子邮件:/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中国交通物馆、联系电话:0851-28653440)2025年月日注:公告内容最终以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内容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正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正安县7号路汽车客运站后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577027787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人民路天赐花园A3栋702室联系人:任先生电话:185853317171.1.4招标项目名称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1.1.5标段建设地点正安县安场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9月31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不组织形式:不组织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向招标人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无需确认形式: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陆系统查阅或下载。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无需确认形式:开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不要求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下载网站: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总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55289957.00元(大写:伍仟伍佰贰拾捌万玖仟玖佰伍拾柒元)。注:投标人应在综合考虑人、材、机及相应费率后的综合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招标人保留要求澄清或者修改不平衡报价的权利。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若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存在明显过高或明显过低,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要求中标单位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不予调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提示: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一、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1)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http://111.122.63.26:88/TPBidder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3.4.1投标保证金审查不合格。(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并验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2020〕20号相关附件。(4)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2023〕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注: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函退回方式及时间:(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未中标人。(2)对中标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招标文件中的方式和补充通知中的方式任选其一均可。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2)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注:最终以交易中心计算原则为准。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或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电子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3.7.4电子投标文件份数(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4)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带至开标会场备用,不得提前送达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主体。(针对投标人到现场的情况)(5)中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3.7.5装订的其他要求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时间:5.1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线上)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市/州中心)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http://ggzyjy.zunyi.gov.cn/会员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远程(线上)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远程开标会。(1)登录电子开标系统,主持确认网上开标会开始;(2)系统显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为避免远程解密失败,投标人可以派人员持解密申请书或授权委托书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帮助解密,并在上述规定的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作无效文件处理;(4)解密后,系统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质量目标、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等内容,投标人在10分钟内确认显示内容;如显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人可暂停开标,由交易中心技术员进行处理;(5)提出异议,处理异议;(6)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并在系统公开;(7)开标结束。开标系统出现下列情形的,暂停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开标系统、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开标系统、交易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的;(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4)交易系统计算机出现病毒,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进行的。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现场第二个信封开标,具体按照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流程进行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4人(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如在评标时专家因故不能准时参加评标的,根据到场专家人数,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补充。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期限:3日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的其他内容:无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贵州省·遵义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期限:3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形式等。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根据从业单位在贵州省公路局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或投标企业注册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的信用评价等级,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担保的额度按下表予以优惠: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AAABCD履约保证金减免幅度40%20%0%0%0%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或分行出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8.5.1监督部门行政监督(投诉)部门: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中国交通物馆电话:0851-28653440传真:/邮政编码:56300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应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编制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相关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指定位置,投标人应提前测试开标环境是否满足开标要求,在开标指令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现场解密时若遇无法解密情况时,经交易中心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由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问题咨询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法□不采用☑采用。采用暗标的,技术标文件编制要求为:1.打印纸张要求:/。2.打印颜色要求:/。3.封皮(包括封面、侧面及封底)设置要求:封面按本招标文件格式,侧面和封底无要求。4.排版要求: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含封面、目录页)页码不得超过800页,封面目录与投标文件格式一致,不得作任何修改。5.图表大小、字体要求:图表不可为彩色,只能是黑自或灰度;文字不可为彩色,只能是黑色;页边距:上3.1cm,下2.5cm,左2.6cm,右2.5cm;标题为宋体二号字加粗居中,正文为仿宋四号字不加粗;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6.技术标左侧装订,装订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不需装订。7.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夹白纸、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8.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人编制的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标识(包括文字、符号、图案、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徽标及荣誉等。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若“暗标”中出现上述第8项内容,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称等),其施工组织设计作零分计算;出现上述1-7项其他情形的,其施工组织设计作适当扣分处理。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2知识产权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4民工工资承包人不准拖欠民工工资,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交纳按贵州省及当地有关文件执行。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经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核实后将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6开标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U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光盘(U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U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U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U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1)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用本人(造价人员除外)的CA印章签章。(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的CA印章。(3)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另按如下要求:采用纸质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鲜章、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专用章鲜章并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本单位无造价人员,应委托具有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并在封面指定位置加盖其注册造价人员执业资7签字或盖章要求格专用章和中介机构资质章、公章。签字、盖章完成后扫描,在投标工具指定位置上传扫描件。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网址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门户网站http://ggzyjy.zunyi.gov.cn/会员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凭证。上传时间以回执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开标室安排见媒体公告,或会员系统、官网开标安排栏查询。9关于失信投标人关于失信投标人1、开标环节。现场查询并记录“信用中国”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情况,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投标资格无效。2、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经核查确认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10评标办法1、第三章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2、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11说明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及时查看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有关本项目的澄清、修改等,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的失误,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3、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投标人一方的解释。4、开标时间以发布在网上的招标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如有变更的以变更内容为准!5、招标文件里面的合同为参考合同,具体的以中标单位和招标人11说明签订的为准。1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2、支付金额:以中标价按收费标准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10%计取。注:如果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如因中标人虚假应标谋取中标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存在其他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形,导致项目重新招标的,代理费不予退还。131.开标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1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1.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1.3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的;1.4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因不可抗力原因启用非加密文件仍然无法解密的);1.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1.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2.评标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1“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2投标函的投标价格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2.5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措施项目除外)多报项目的;2.6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132.7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2.8在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2.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的;2.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2.1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13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3.无效标条款补充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黔发改法规〔2024]296号)的通知:一、补充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存在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6)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二、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对电子投标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招标项目评审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透至招衍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的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异议、投诉。1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一、投标文件应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招标文件后进行编写:(1)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2)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4)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其投标被否决。(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6)投标文件中加盖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其中任意一个均视为同时响应了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要求。二、投标文件的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YTF格式,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指定位置上传)。(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光盘(U盘)一份(此光盘(U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U盘)开评标,要求光盘(U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4)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光盘(U盘)一份带至开标会场备用,不得提前送达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主体。(针对投标人到现场的情况)1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5)中标后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三、投标文件的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光盘(U盘)一份(此光盘(U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U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5)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U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光盘(U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U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U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U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注: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提交:1、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3、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1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1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U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光盘(U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U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特别说明本项目可接受“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具体说明如下:一、工程建设招标不见面开标说明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不到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2、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环节(若有)不约束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即未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只要按时解密其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到现场验证或未现场递交相关资料、光/U盘等导致投标失败;3、本项目预约开标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各投标人可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处理本项目信息公布、提出异议、确认信息等相关沟通工作;4、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进入会员系统“开标沟通”页面通知投标人开始解密;5、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按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并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及时获取相关开标信息,待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开始解密后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在今日开标选项卡下选择本项目,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自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起算,若遇特殊情况,经投标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长(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修改);6、因投标人不可抗力原因,或按招标人要求,可用导入非加密文件方式解锁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网上提问功能由投标人添加在附件中提交给招标代理。*.nZYTF(非加密投标文件)与*.ZYTF(上传到交易系统中的加密投标文件)须为同一套;7、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明确放弃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等3个条件,达到任一条件后招标人开始解密;8、招标人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截图公布开标记录表;9、若对开标环节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可在“开标沟通”页面提出,若所有投标人都在群内回复无异议或开标记录表公布20分钟后未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结束开标沟通,并在开标系统结束开标,进入评标程序。二、遵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下载中心“遵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交易方式,如选择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的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如有疑问,请按招标公告中联系方式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书。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不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近三年未受到省级或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的行政处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6、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7、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人近年内(2020年至今)未曾有因质量、安全、违约、骗取中标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未处于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注: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年以上(含6年)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人员工作年限以投标人资历表为准)。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项目管理经验8年(含8年)以上(人员工作年限以投标人资历表为准)。注: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设备名称规格功率及容量单位最低数量要求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同上传系统。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递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3.5.5“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要求)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7“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9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3.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11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准时参加。5.1.1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密匙准时参加开标会。5.1.2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或招标人辅助解密。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否决其投标处理。5.2、开标程序5.2.1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远程自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4)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采用光盘开评标时,若递交的光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及补救措施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工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本附件适用于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密封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工期:,。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目标:,。项目经理:,(姓名)。项目总工:,(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3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0+000~K5+528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505-520300-04-01-134609标段名称S302正安县安场至水巴岩公路改扩建工程(KO+000~K5+528段)招标人正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周桥15770277876代理机构贵州中慧颉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任庭然18585331717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口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口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口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口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口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口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口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口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口14专家意见:专家签字: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说明:第14项主要针对招标人邀请专家对招标文件出具咨询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该情形的无需填写。-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