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充电桩招标公告(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2025)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01日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的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5]0173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1077-20250627-26

4、采购项目预算:1,090,564.1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90,564.14
其他建筑工程
按附件
1
1,090,564.1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月03日 至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9:30

4、开标地点: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梁先生

2、电话:1387408825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2)地 址: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3)联系人:梁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387408825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540号农博中心、绿色食品城 栋B5019房

(3)联系人:杨文锋

(4)邮 编:410000

(5)电 话:1507304000

(6)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

品目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10: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
¥109.0564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文锋

项目联系电话
15073045000

采购单位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梁先生:13874088258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540号农博中心、绿色食品城 栋B5019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幸:18229989751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doc

附件2
采购需求6.9.docx

附件3
代理协议.doc

附件4
工程量.do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5]0173号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5-zfcg-27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招标人: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7-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5第1章磋商邀请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汨财采计[2025]0173号,委托代理编号:hnzy2025-zfcg-2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5]0173号采购项目编号:hnzy2025-zfcg-27项目负责人:杨文锋联系电话:15073045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1090564.14元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序号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01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1项1090564.14元1090564.14元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无在建工程。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07月3日起至2025年07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领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9:30(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4日9:30(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汨罗市归义街91号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开标室五、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地址: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梁先生电话:1387408825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地址:汨罗市归义街91号联系人:杨文锋邮编:414410电话:15073045000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74088258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地 址:汨罗市归义街91号联 系 人:杨文锋联系电话:15073045000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无在建工程。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采购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质性变动内容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实质性变动内容为准。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从2025年07月03日起至2025年07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在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街19号)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9:30(北京时间)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整。2、缴纳时间:2025年 月 日中午12时00分前(含)(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岳阳经开区分公司保证金专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1090564.14元(人民币)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份数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在2025年07月14日9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街91号)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 6%;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3%;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劳务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为16000.00元。劳务费先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垫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实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信用信息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附页1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胶装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附页4:资格评审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2磋商响应声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6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注:“近三个月”指“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声明9其他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视同符合相应条款内容,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3、结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议。附页5符合性评审表序号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响应内容响应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小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范围2工 期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是否提供正当理由说明3工程质量响应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保修要求响应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5工程量清单报价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低于(含等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6投标报价7符合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8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9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0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结论(合格/不合格)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3、结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议。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磋商小组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30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顺序、②施工工艺、③作业方法、④作业流程、⑤施工安装部署等内容)进行计分:以上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可行性高的,计1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5根据投标人对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总协调计划、②进度控制计划、③材料供应计划等)的合理性与保障措施可行、项目进度控制情况进行计分:对时间进度安排科学、紧凑,保障措施全面,项目进度可控性高的计1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完整性、②质量控制措施的科学合理性、③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的可行程度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合理可行,与项目完全契合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目标、②安全管理、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④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合理,可行性高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环境保护体系建设、②环境保护措施、③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资源配备计划5根据投标人对工程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②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③调配投入计划等资源配备计划方案等)的合理可行性、完整程度情况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资源配备计划科学、合理可行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3商务部分类似业绩15供应商提供近五年(2020年05月-2025年05月)具有相关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此项最多计15分。注: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标文件编制5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合计100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工期、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标准与要求的要求,验收合格。5.付款:1、付款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5-10%的履约担保。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乙方(公章)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账 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备案时间:二、政府采购合同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二、项目简介本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详见具体的预算书)。项目采购金额预算:1090564.14元详见具体的预算书)申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范围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具体内容以财评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详见具体附件)四、履行合同的时间与地点:(1)服务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计算。(2)服务地点: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五、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标准与要求的要求,验收合格(2)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4)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六、投标报价说明1、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投标报价书必须采用符合湘建价〔2020〕56号文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统一标准格式。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2)《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湘建价市〔2020〕46号);(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湘建价〔2020〕56号文发布的相关消耗量标准: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湖南省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及配套解释文件;(4)材料价格按岳阳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5)其他的相关资料。2、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本磋商文件所指工程量清单,都是指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清单,是所有供应商对施工部分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2)本工程的采购范围即是投标报价范围。本工程不设标底,但设有投标报价上限值(即本项目的采购项目预算),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人公布的上限值(即本项目的采购项目预算)时,该投标将被拒绝,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若认为采购项目预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磋商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应放弃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采购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4)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采购资料及图纸认真计算复核,如有少算、多算或漏算,应于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6)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同一个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7)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8)本项目的竣工结算金额最终以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审定金额为准。(9)暂列金额、暂估价投标人不能更改,若有更改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均不进入磋商程序。暂列金额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计取。六、结算方法:6.1付款人: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6.2付款方式:按合同中约定。七、项目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八、其他说明8.1、中标人应注意安全生产,维护施工期间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中标人承担。8.2、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解除,相关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九、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格式自拟)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6:其他说明四、施工实施方案附件7-1:施工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附件9:报价一览表附件9-1: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记录)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信用记录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注:“近三个月”指“2024年2月至2024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注:“近三个月”指“2024年2月至2024年5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供应商从事磋商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项许可(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6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四、施工实施方案1、施工实施方案应包括:(1)施工方案技术及保证措施;(2)安全生产措施;(3)文明、环保施工保证措施;(4)保证质量措施;(5)劳动力安排计划;(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注:格式自拟。附件7-1施工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9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备 注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B0303拆除工程。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1分项价格表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注:1、“工程量清单表”排序须与第四章“工程量清单表”内容保持一致。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9、附件9-1提供。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附件8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3、对畸低的报价和报价异常情况、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该说明应包含关键造价因素的计算、价格组成和价格调整清单说明等。4、若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终报价,且未提出放弃或撤回投标,磋商小组将以第一次报价为准进行最终评定。(注:请提前自行准备,不密封在响应文件中,在开标后的报价环节另行提交)附件1岳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采购单位: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5月26日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岳阳市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二、编制要求1.编制的项目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采购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委托职责及要求,并对其委托编制的内容真实性负责。3.编制执行的有关标准应当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权威性、通用性和对等性,应当为实现采购标的功能与目标的基本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倾向性或者排他性标准和要求。三、其他说明1.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2.项目采购需求作为采购资料存档备查。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采购单位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口自行组织编制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梁先生13874088258/其它参与编制人员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机构名称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杨文峰150730450001采购项目类别口货物口服务工程二、需求调查情况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填写本部分。第十一条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对于应当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但不开展需求调查的,应在此处写明不开展的具体原因。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采购人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的需求调查内容的,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对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需求调查。(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1.口是2.否,理由:低于30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不需要开展需求调查。三、采购需求清单(一)采购项目预(概)算项目总预算:1090564.14元(二)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标的(产品)品目计量单位数量备注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其他建筑工1项1程)B99000000期项目程)B99000000注:本表根据项目类型可调整,其中: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请在备注栏注明指导性目录编号。2.服务类采购项目请提供服务内容或方案清单作附件。3.工程类采购项目请提供工程量清单作附件。(三)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项目简介本工程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小学教学楼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详见具体的预算书)。2、商务要求(1)服务工期:服务工期为45日历天。政府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计算。(2)履行合同的时间与地点:汨罗市。(3)项目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4)付款方式:财政性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5)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5.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标准与要求的要求,验收合格5.2、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5.3、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5.4质量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四、本项目需要提交的附件(请按章节顺序列明):ABCDEFG1E.1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厚托充电桩标段:第1页共2页序号工程内容计费基础说明费率%金额其中:暂估价(元)-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费用合计1185395.81接费1081271.061.1人工费90715.061.2材料费980331.41615763.601.2.1其中:工程设备费/其他(详见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1.3机械费10224.592管理费32.1631709.733其他詈理费(按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4利润2019721.76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656.18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1.511340.746.1安全生产费109863.237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2525.088销项税额938131.329单价优惠二措施项目费1+21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合计1.1接费1.1.1人工费1.1.2材料费1.1.3机械费1.2管理费32.161.3利润201.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1.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1.51.5.1安全生产费10301.6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7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2525.088销项税额938131.329单价优惠二措施项目费1+21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合计1.1接费1.1.1人工费1.1.2材料费1.1.3机械费1.2管理费32.161.3利润201.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1.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1.51.5.1安全生产费101.6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1.7销项税额91.8单价优惠E.1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厚托充电桩标段:第2页共2页序号工程内容计费基础说明费率%金额其中:暂估价(元)2总价措施项目费2.1总价措施项目费的销项税额9三其他项目费(按E.23其他项目计价汇总表计算)1其他项目费的销项税额9四总价优惠-+二+三94831.66单位工程建安造价一二+三1090564.14附件2岳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采购单位: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5月26日编制说明一、适用范围岳阳市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二、编制要求1.编制的项目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4X1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采购单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以自行组织编制,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委托职责及要求,并对其委托编制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三、其他说明1.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2.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作为采购资料存档备。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采购单位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口自行组织编制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梁先生138740882581其它参与编制人员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单位编制机构名称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杨文峰15073045001采购项目类别口货物口服务工程二、合同订立安排(一)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安排1.采购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时间要求确定。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汨罗市(二)采购组织形式口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三)委托代理安排口自行采购口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D)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无在建工程。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采购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项目预(概)算:1090564.14元项目最高限价:1090564.14元(六)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1.是否进行分包:口是否2.采购包划分要求:无3.合同分包要求:无4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标的品目较多的可以附件形式提供,格式如下):序号标的(产品)品目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项1(其他建筑工程)B99000000注: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报市级财政部门核准,核准资料作为附件提供。5.标的配套需要的设备、备件、耗材等(服务类和工程类如有,请列明)无6.包装和运输要求:无7.保险要求:无(七)采购方式1.采购方式13口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采购口其他采购方式:2.采购方式是否需要财政部门批准:不需要口需要,报批安排:汩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八)竞争范围口公开方式邀请方式,依据: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款(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规定的情形。(九)评审规则1.评分方法口最低评标价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综合评分法,选择该评审规则的理由: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30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价格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产品质单或者不能诚信届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干:施工顺序、施工工艺、作方法作业流程、施工安装部署等内容)进行计分:以上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可行性高的,计1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口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15根据投标人对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总协调计划、②进度控制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的合理性与保障措施可行、项目进度控制情况进行计分:对时间进度安排科学、紧凑,保障措施全面,项目进度可控性高的计1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口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完整性、②质量控制措施的科学合理性③质量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的可行程度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合理可行,与项目完全契合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目标、②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风险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合理,可行性高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之处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口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体系建设、②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口分。资源配备计划5根据投标人对工程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②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调配投入计划等资源配备计划方案等)的合理可行性、完整程度情况进行计分: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资源配备计划科学、合理可行的,计5分;有一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的或缺漏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计口分。3商务部分类似业绩15供应商提供近五年(2020年05月-2025年05月)具有相关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此项最多计15分。注:需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标文件编制5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1合计100[+三、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口买卖合同三、合同管理安排(一)合同类型口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口技术合同口物业服务合同口委托合同口其他: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二)定价方式1.包1固定总价,要求:不高于项目总预算口固定单价,要求:口成本补偿,要求:口绩效激励,要求: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三)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1、包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7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付款方式:双方合同中约定。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5-5%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口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会)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备案时间: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口采购代理机构口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口第三方专业机构:口专家:口服务对象:口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3.履约验收方式: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4.履约验收程序: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195属约验收内容: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服务内容为准。6.履约验收标准:本项目成果需获得采购人认可,并由采购人出具验收证明。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四.付款方式: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附件3岳阳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采购单位: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审查时间:2025年6月26日审查说明一、适用范围岳阳市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二、审查要求1.采购人应当建立审查工作机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一般性审查的具体采购项目范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K2.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应当采购单位根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所明确的岗位职责,结合项目特点与部门实际情况决定,但应当包括本部门、本单位的采购、财务、业务、监督等内部机构成员组成。3.审查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对于审杳不通过的,应当修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内容并重新进行审查。三、其他说明1.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2.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口一一、审查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二、审查会议1.审查时间:2025年5月26日2.审查地点: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三、审查人员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110街道3139748742汉街道所长13874-882583杨之议街道纵1139748641545四、审查情况一般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序号一般性审查内容审查结论1采购需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口否2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是口否3《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是否明确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服务内容和标准等。是口否21序号一般性审查内容审盘结论4《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商务婴求是否明确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婴求,括交付(实海)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是口否5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的四种情形的项目,在确定采购需求前,是否如实开展需求调查(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需求调查是否完整(包括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是口否6需求论证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与规定,内容是否齐全。是口否7《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中选择的采购方式是否符合法定情形。是口否8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是口否9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适用。是口否10《项目采购需求》和《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中所列内容是否编写完整。是口否五、审查结果经审查,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通过。参与审查人员(签字):等机之2025年5月26日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a湖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人(采购人,筒称甲方):汨罗市归义街道办事处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乙方):湖南中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罗分公司根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受托范围内依法实施采购。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楚之晟出行电动摩托充电桩二期项目(二)委托代理编号:hmzy2025-zfcg-27(三)预算金额:1090564.14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I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间,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甲方可以就上述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也可以将部分事项委托给乙方。甲方对委托给乙方的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认采购文件、推荐供应商、确认评审报告、确认成交供应商等采购人的法定职责以及评审专家的法定职责不得委托给乙方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指定梁先生为项目联系负责人,代表甲方在处理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时,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1、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2、政府采购项目求:3、办理委托采购事项所需要的其他资料。(三)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产品品牌、型号,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四)甲方配合乙方做好采购文件的编制、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五)甲方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及有关澄清、修改内容予以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六)甲方配合乙方组建评审委员会,指派本单位人员抽取评审专家,监督采购过程。(七)甲方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依法参与评审活动,不得非法于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A)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九)甲方全面负责供应商的质凝答复,委托乙方质疑答复的应予以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安排熟悉玫府采购法规和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代理本项目,并指定杨文锋为本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授权范围办理委托采购事宜。(二)乙方依法组织实施受托项目的采购,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度,保证果购的顺利实施。(三)乙方在组织实施受托项目时,应道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四)乙方应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果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五)乙方应向甲方宣传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采购程序,落实采购政策。(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项目中不合理的商务和技术条款,修正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岐视待通的内容。(七)乙方可以照弥补编印成水的原则确定采购文件售价,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定价依据。(A)乙方有权按照有关约定收取代理康务费。(九)乙方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采购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项。五、有关约定事项(一)中标(成交)供应商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1、甲方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2、甲方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技照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二)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全部委托工作。(三)乙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湘招协[2015]06号)相关标准收取,评审服务费按实际向收取(四)在受托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认真履职,国乙方违约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如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五)在采购活动中,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如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都应当回避。(六)甲乙双方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约定事项:无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在协商一政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撒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七、违约责任(一)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作如下处理:1、终止本协议;2、选择其它有资格的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3、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保留对乙方的道诉权。(二)甲方违背上述的定的,乙方有权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作如下处理:1、终止本协议。2、如给乙方造成报失,保留对甲方的追诉权。A、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委托采购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汨罗法定代表地址:街91号法定多负责人:负责联系电话:联系电1575签约时间:2年4月19签约时间:2年月/°日E.1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楚之晨出行电动厚托充电桩标段:第1页共2页序号工程内容计费基础说明费率金额共中:暂估价(元)-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费用合计1185395.81接费1081271.061.1人工费90715.061.2材料费980331.41615763.601.2.1其中:工程设备费/其他(详见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1.3机械费10224.592管理费32.1631709.733其他管理费(按附录C说明第2条规定计算)4利润2019721.76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656.18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1.511340.746.1安全生产费109863.237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2525.088销项税额938131.329单价优惠二措施项目费1+21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合计1.1五接费1.1.1人工费1.1.2材料费1.1.3机械费1.2管理费32.161.3利润201.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1.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1.51.5.1安全生产费101.1.1人工费1.1.2材料费1.1.3机械费1.2管理费32.161.3利润201.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61.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1.51.5.1安全生产费101.6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0.61.7销项税额91.8单价优惠E.14: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楚之晨出行电动厚托充电桩标段:第2页共2页序号工程内容计费基础说明费率金额其中:暂估价(元)2总价措施项目费2.1总价措施项目费的销项税额9三其他项目费(按E.23其他项目计价汇总表计算)1其他项目费的销项税额9四总价优惠一+二+三94831.66单位工程建安造价一二+三1090564.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动摩托充电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