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资金招标公告(丰都县财政局2025)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水利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水利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1〕2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渝财农〔2021〕100号)、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分配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绩效意识,注重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资金常态化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效益及时发挥。
二、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调项、挤占、挪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发现违规问题,将收回违规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丰都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 丰都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水利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5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附件下载:
丰财农[2021]36号 附件1:丰都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x丰财农[2021]36号 附件2:丰都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绩效表.xls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衔接资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