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2025)



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正招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16481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481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7 08:00:00至2025-07-23  23:59:59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100元(技术服务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
9.中标人应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按照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邮编:366108   电子邮箱:/
电话:18750813277,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正招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4号6层,邮编:366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7283399,传真:/
联系人: 胡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    
联系电话:0598-7438026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www.top.fncjys.cn/#/home/newHome
联系电话:0598-5728936、0598-5728927
 
服务机构名称:大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6楼
联系电话:0598-7299009
 
 

招标文件正文.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报建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4257202000196001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正招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巫伙金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连燕玉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07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4-招标公告-4-第2章投标须知-7-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2节投标须知-19-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1-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22-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4-简易评标法-24-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1节合同协议书-29-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0-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2-第4节合同附件-53-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54-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55-第2节招标控制价-56-第3节投标报价(不适用)-57-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59-第6章招标图纸-60-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61-第2节招标图纸-63-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4-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65-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6-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69-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70-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72-第6节其他要求-73-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74-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正招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164816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4816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708:00:00至2025-07-2323:59:59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100元(技术服务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7-30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9.中标人应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按照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10.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地址: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邮编:366108电子邮箱:/电话:18750813277,传真:/联系人:黄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正招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4号6层,邮编:366100电子邮箱:/电话:0598-7283399,传真:/联系人:胡女士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地址: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联系电话:0598-7438026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www.top.fncjys.cn/#/home/newHome联系电话:0598-5728936、0598-5728927服务机构名称:大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福建两山生态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6楼联系电话:0598-7299009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民委员会地址: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750813277,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正招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4号6层联系人:胡女士电话:0598-7283399,传真:/电子邮箱:/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E3504257202000196001标段名称: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标段编号:E350425720200019600100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5.1.5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164816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奇韬镇桃舟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tb.fncjys.cn/;联系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5、1806579287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农信大厦6楼联系电话:0598-7299009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 3、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4、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单位(审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11.2.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其他要求: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采用简易评标法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10日内根据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14款规定提交核对申请材料,逾期视为中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无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人核对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核对。经双方核对后的偏差计入合同价,已经签订合同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价差。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1.1.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07-24 18:00:0018.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5-07-30 09:00:00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57202000196001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帐户名称: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 号: 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按明公共交易[2021]4号规定执行。同时执行“明建[2019]30号”、“闽建筑函[2021]1号”、“闽建筑〔2020〕8号”文件。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57202000196001 。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按明建〔2019〕30号、明建〔2021〕35号文规定执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57202000196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57202000196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建〔2019〕30号)的要求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在开标前无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6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⑦其他形式:/。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3)到账证明”格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2.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3.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使用福建CA数字证书或使用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按闽建筑〔2022〕13号、闽建筑〔2022〕3 号及建筑函〔2022〕36号文件要求执行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2025-07 -30 09:00:00(北京时间)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②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提交地点:/密封要求:/②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07-30 09:00:00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 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需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加盖招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一并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1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30分钟内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定标原则:/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后由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退还,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地点:大田县奇韬镇奇韬村40.34.2其他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携带福建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携带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4)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加密检查。开标时间一到,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公开显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及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状态;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按退回无效处理);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就《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的投诉,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未提供招标人异议答复复印件,或已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但招标人尚未答复前,或没有明确请求或必要证明材料的投诉,招投标监管部门可不予受理;对部分有必要证明材料的投诉,招投标监管部门可对有必要证明材料的部分予以受理,对没有必要证明材料的部分不予受理,并在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明确不予受理的内容及理由。 4、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但投诉人应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产生的费用。被投诉人应按照监督部门的要求,履行招标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如实、及时和完整地提供需要调查的资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闽建筑[2012]14号,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7、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行政监督部门、市交易中心、招标人会同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包括以下情形: (1)福建CA数字证书损坏由福建省瑞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证实非人为损坏的; (2)其他特殊情况如电子招投标系统服务器等硬件或软件故障导致大多数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失败的。 9、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的有关要求: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明渣土〔2013〕2号、明渣土〔2013〕3号、明建筑【2014】47号文履行相关手续的审批和规定等有关要求。 10、中标人应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按照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1、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 1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参与我市房建和市政公用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13、在开标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澄清、修改等信息。否则后果自担。 14、未说明事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5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收取3500元,并由中标人支付。1.第1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为:164816元(其中暂列金额: 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元)(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部分另册提供)22.2K值取定6%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工程发包价为:154927元发包价计算方法:1. 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1) 不可竞争项目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①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②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2)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3)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由招标人确定。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发包价承诺的方式。3.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 ;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1人;试验员:/人;……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0.3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1.评标程序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1.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1.(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1.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1.2.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1.2.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3.1.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3.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4.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5.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1.8.提交评标报告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9.附则1.9.1.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1.9.2.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9.3.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场所及施工场地(包括措施项目实施所需的现场)及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各类的临时性工程和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适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适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适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施工图纸要求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有关的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份(按实际需要增减);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A4纸打印装订成册(附图表可用A3纸打印))和电子配套;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10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待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红线为依据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隐蔽工程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初步确认;(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初审;(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最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竣工图、施工合同及其他资料(含全部资料电子档)。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经发包人确认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的,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肆份(其中至少一套为原始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肆套(其中至少壹套为原件)通过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完善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并制作光盘贰套。(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②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到位,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④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施工现场的一切事务。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项目组其他管理人员每月到位率必须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按1000元/次处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并有权解除合同,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承包人须在一周内更换相应管理人员甚至解除合同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按约定承担经济罚责。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负责人每人次缴纳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更换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缴纳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按1000元/次处罚,因承包人缺岗致使连续两周且每周被处罚超过10000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要求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提出更换现场管理人员的,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根据施工图纸确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非关键性专业工程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分包人应符合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要求,并经监理人审核及发包人确认。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发包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①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根据明建〔2019〕30号文规定,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②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③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单位除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其他详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暂停令、工程变更令及工程费用签证须经发包人批准。其他详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供施工现场不少于1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详监理合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检查的工程隐蔽部位不得覆盖。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开工后7天内编制完成,由发包人在7天内审核完成。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2)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承包人应当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4)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计入合同价。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计划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4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可顺延,其它不予以补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为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签约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有关规定执行外,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前,若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连续降雨量60mm以上暴雨;(2)以月计的某个时期的恶劣气候比当地气象部门20年的统计资料及比以50年一遇频率计算的平均气候还要恶劣的气候条件;(3)县级以上地**府通告不允许施工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适用。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②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③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④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⑤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中发包人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其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以下办法计算:(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且该价格低于定额相应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且该价格低于定额相应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招标时预算控制价计价依据及编制办法,并按发包价计价办法计价;若无法按以上办法计价的,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监理方共同市场调查,以书面确认的市场价计算。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当单价未确定项目发生时,承包人应按上报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并做好现场工程量的记录和签证,为事后双方的协商计费提供依据,承包人不得以未定价或其它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的责任。d、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补充:变更项目、漏项或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单价编制应执行本招标预算的原则和定额,并按同等承诺和优惠下降后作为结算单价。另外,发包人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权就工程量的增减做出调整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1)现行计价定额能够满足计价要求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现行计价定额规定计价,参与下浮。(2)现行计价定额缺项的,按照市场询价方式协商定价,不参与下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实施。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不予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除第10.4款、第11.1款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不可抗力,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下述价格调整因素以外的其他风险。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按如下执行。(1)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项目变化产生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或类似的价格执行。②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价办法、计价依据及中标价下浮系数K值计算。K值=1-(中标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100%。③变更工程的项目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④变更工程的材料价格确定:a)变更工程的材料价格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按合同已有或类似的价格执行。b)变更工程的材料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以控制价编制同期《三明工程造价》发布的“大田县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三明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为准。c)变更工程的材料价格若“信息价”内没有的,经市场询价,由承发包双方确认后执行。(2)清单项目的子项发生变更引起的综合单价变化调整方法:施工中清单项目的子项发生变更引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变化,按子项实际变更情况重新计价,调整清单项目综合单价。(3)有关工程量清单误差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方法:本工程为单价合同,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4)其他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①对于发包人设定的暂定价格,经发包人签证认可后,按市场签证价格调整工程结算价款。②招标项目说明或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中允许调整的项目。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调整可按有关规定执行。④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15%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可以重新协商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等各项费用)。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1.1的有关约定执行。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福建省工程预算定额》(含补充定额)规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及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80%;(2)完工结算经审计后的支付:办妥工程完工资料归档,除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外,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支付。以上各期付款需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才能进行支付。以上各期付款承包人均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单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后14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14天内给予审核,工程进度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进度款前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适用。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执行。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和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工资专户,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承包人代发工资,在签订分包协议时,与承包人一并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适用。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适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期延误计算方法计算。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应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天内。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送完整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款总额的80%;(2)完工结算经审计后的支付:办妥工程完工资料归档,除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外,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支付。以上各期付款需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才能进行支付。以上各期付款承包人均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投入使用1年后。竣工结算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质检站验收通过,竣工结算由发包人审核后,经第三方结算审核的结算金额为本项目最终工程结算金额。竣工结算尾款(含保修款),不予计息。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4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3%;(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扣留结算审核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未发生质量缺陷的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不计利息。承包人不按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签定)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发包人可扣除全部保修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承包人全部负责。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其差额部分仍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质量仍由承包人全部负责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如下: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2)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3)装修工程(若有)为2年;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按国家现行有关保修规章及与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的规定若高于2年的,按实际年限执行。5)其他按《房屋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及与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的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③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中标方收取违约金;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2)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因质量不合格支付违约金后,如果又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还应当按(1)约定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后,承包人应当继续依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复和整改,直到工程全部合格为止。(3)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另行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洪水、泥石流、特大冰雹、红色预警信号雷电、地震、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恐怖主义、空中飞行物坠落、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其它依法应当认定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期限、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五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施工现场应制订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有效地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的污染,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21.2开工后,发现承包人的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已完成的工程不予结算,同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21.3中标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内施工;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1.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说明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3、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5、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1.第2节招标控制价一、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二、除简易评标法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控制价等招标文件中影响投标人报价的内容提出异议的,除招标文件和合同另有规定外,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不再调整;招标人未对投标人(含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提供实质性回复或修正的,在中标后发现确属错误的,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中标后据实予以调整。三、采用简易评标法招标的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偏差错误的修正按照第四章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综合单价偏差超过10%时按实调整,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四、招标控制价需满足下列编制要求:1.招标控制价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2.招标控制价格式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其电子文件格式必须同时符合现行《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规定。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行提供(不提供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包括编制说明和表格。1.第3节投标报价(不适用)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2)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3)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三、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一致。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七、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1.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第6章招标图纸1.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第2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1.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自行考察1.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施工条件1.1.(3)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1.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1.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1.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1.1.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1.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1.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1.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1.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1.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1.1.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1.1.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1.1.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1.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1.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1.18.《智能市政公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1.1.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31.1.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1.1.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1.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1.1.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1.1.24.《市政公用工程施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1.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1.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1.2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1.1.2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1.1.2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1.1.3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1.3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1.1.3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1.1.33.《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1.1.3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1.1.3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1.1.3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1.1.3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1.1.38.《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13-119-20101.1.3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1.1.40.《福建省市政公用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1.1.4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1.1.4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1.1.4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1.1.44.《福建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1.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按现行有关规范执行1.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按现行有关规范执行1.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开工前中标人应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批1.1.(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按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1.1.(3)文明施工要求按文明施工有关规定1.1.(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应满足施工工期要求,由施工单位自行配备1.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1.(1)技术要求按相关规定1.1.(2)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格等级1.1.(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 注品牌1品牌2品牌3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标准化门窗(即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1.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第6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2.本章格式文件中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中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系指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处应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姓名章。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截图获得,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原件彩色扫描件。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用于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二、其他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2.联合体投标的,若委托代理人由非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则本委托书应额外加盖派出委托代理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3.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若有)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3、项目负责人须上传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上传处)注:1、本页上传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即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打印并由项目负责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未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2、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没有标注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注册专业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人承诺: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 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手机号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格式)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岗位名称姓名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注册编号注册专业1项目负责人2项目副经理(如有)二岗位名称姓名职称类型职称编号职称专业3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证书类型岗位证书编号4施工员5质量员6材料员7机械员8安全员…………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联合体投标的,派出人员的相关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你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二、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第2节商务文件说明1.《商务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5.2.1项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2.采用简易评标法的项目,《商务文件》可只包括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和其他资料等内容。(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 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 注1缺陷责任期15.212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为中标合同价的10%。 3分包3.5.2不允许。4逾期竣工违约金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为签约合同价的5%。6预付款额度12.2.1预付款额度:无 7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1工程结算价款的3%…………………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三、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