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2025)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7-17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55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98238.23
最高限价(元):1437288.32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一二〇中学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恒山路34号
联系方式:
024-6220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二楼201室
联系方式:
024-86803188
邮箱地址:
lnhzgcgl@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013844010000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凌飞、赵思源
电话:
024-868031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第一二〇中学
行政区域
皇姑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13: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149.8238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凌飞、赵思源
项目联系电话
024-86803188
采购单位
沈阳市第一二〇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恒山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62204450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二楼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86803188
附件:
附件1
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0717.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55编制单位: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2第三章工程量清单4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8第五章评审办法49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61.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55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1,498,238.23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437,288.32元采购需求:沈阳市第一二0中学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7日16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六、开启时间:2025年7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第一二〇中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恒山路34号联系方式:024-622044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二楼201室(业务部)联系方式:024-86803188邮箱地址:lnhzgcgl@163.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账户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10501384401000003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凌飞、赵思源电话:024-86803188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采购人:沈阳市第一二〇中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恒山路34号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62204450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二楼201室(业务部)联系人:孙凌飞、赵思源电 话:024-8680318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1,498,238.23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437,288.32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R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递交样品联系人: 孙凌飞、赵思源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024-86803188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不小于400mm*300mm*8mm的硅PU样品一块(标注供应商名称)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所提供地胶样品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同备份文件同时递交)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元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备份文件递交:电子文档1份。介质形式为U 盘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网络电子文件递交:按辽宁省财政厅电子招标最新规定执行,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PDF版的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与网络电子文件均需按要求、按时递交,否则响应无效。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本项目无需提供纸质响应件,关于正副本的制作要求、密封、包封的要求均不适用,但签字盖章要求仍然有效。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并添加目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因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 3 人组成,共 3 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无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执行。支付形式: 电汇 支付时间: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孙凌飞联系电话:024-86803188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46号二楼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43提示1.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在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解密时间(1)供应商须自开启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在开标现场或者场外自行解密报价。(2)供应商须自第二次报价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二次报价。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具体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8本项目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表1.3.8★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工程量清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工程内容”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条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内容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报价中应包括施工人工、材料、机械、损耗、施工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风险责任及施工中不可预见的风险等所有费用。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工程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16.3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不再使用纸质响应文件,除备份文件的密封要求外,后文涉及到纸质响应文件制作相关内容均不适用,电子标相关要求按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规定执行)★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备份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按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备份文件;(9)供应商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擅自增项(措施项目例外)及更改工程量清单数量的;(10)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财库〔2022〕1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3.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表43条。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1010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1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12报价一览表1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4商务条款偏离表14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6网上上传电子文件和现场递交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67样品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其他内容17-202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备份文件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电子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2.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注释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释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所属行业:建筑业3.3.格式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1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响应文件份和现场递交电子备份文件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2报价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工程名称响应总价项目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报价应是磋商文件及施工图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施工人工、材料、机械、损耗、施工安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费、风险责任及施工中不可预见的风险等所有费用。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模式自行报价填写,按最新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填写。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质保期二年满后10日内,返还质保金。★4质保期:二年★5验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6质量标准:合格★7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网上上传电子文件和现场递交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供应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供应商自行设计)格式1818-1: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注:技术负责人至少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复印件及评审办法要求的材料;其它主要人员至少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复印件及评审办法要求的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8-2: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职业资格专业及等级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简历表注:至少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复印件,有管理过的项目业绩的必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评审办法要求的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5.格式1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业绩按照评审办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备注3.6.格式20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评审办法要求的材料3.74.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无2、服务要求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无★4、同一品牌产品无5、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6、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7、比较及评价7.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7.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7.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或工程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折扣优惠政策不再适用)8.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8.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8.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8.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9、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10、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6.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1.13.2.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18.2.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22.1.信息完整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27.1.按要求提供1.28.2.合法有效1.291.301.316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32.1.按要求提供1.33.2.合法有效1.341.351.36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37.1.信息完整1.38.2.按规定签章1.391.401.4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42.1.按给定格式填写1.43.2.按规定签章1.441.451.46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7.1.按要求提供1.48.2.按给定格式填写1.49.3按规定签章1.501.511.5210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1.53.1.按要求提供1.54.2.合法有效1.551.561.571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58.1.按要求提供1.59.2.合法有效1.601.611.62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63.无供应商须知1.64.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651.661.67结论1.681.691.701.71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响应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报价一览表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3.3.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商务条款偏离表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8.3.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2.1.按要求提供1.23.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4.3.按规定签章1.251.261.275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28.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291.301.316网上上传电子文件和现场递交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样品1.37.1.按要求提供1.381.391.40结论1.411.421.431.44注: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3.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项目内容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响应报价1.评标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2. 最终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满分分值。3. 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技术部分技术指标硅PU球场面层有害物质释放量满足国家标准GB36246-2018要求:①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mg/(㎡•h))≤3.0,②甲醛/(mg/(㎡•h))≤0.1,③苯/(mg/(㎡•h)) ≤0.02,④甲苯、二甲苯和乙苯总和/(mg/(㎡•h))≤0.2,⑤二硫化碳/(mg/(㎡•h))≤7.0,⑥气味等级/(级)≤2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样品投标人提供不小于400mm*300mm*8mm的硅PU样品一块,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1.根据样品表面色泽是否鲜艳均匀、无色差无异味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样品表面色泽鲜艳均匀、无色差无异味得2分;样品表面色泽鲜艳较为均匀、基本无色差无异味得1分;样品表面色泽鲜艳不太均匀、有轻微色差或异味得0分。2.根据样品防滑层与底胶粘合是否牢固、黏合均匀等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样品防滑层与底胶粘合牢固、黏合均匀得2分;样品防滑层与底胶粘合基本牢固、黏合基本均匀得1分;样品防滑层与底胶粘合不太牢固、黏合不太均匀得0分。3.根据样品接缝是否平直,无凹凸、裂痕、起鼓、起泡、脱层现象等进行打分,最高得3分。样品接缝平直,无凹凸、裂痕、起鼓、起泡、脱层现象得2分;样品接缝较为平直,基本无凹凸、裂痕、起鼓、起泡、脱层现象得1分;样品接缝不太平直,有轻微凹凸、裂痕、起鼓、起泡、脱层现象得0分。9施工总体方案及技术措施编制说明清晰,工程概况介绍准确,组织体系完整,措施全面,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控制措施健全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施工方案详细合理、解决措施明确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资源配备计划具有合理的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资源供应计划,同时资源供应计划安排与施工计划方案配合得当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措施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施工人员管理措施,管理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监管安全及生产安全要求,惩罚措施、责任明确、措施可行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全面细致,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完整、科学合理的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完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服务承诺合理可行、后续技术支持合理得6分;内容不完善得4分;存在个别不合理或不可行之处得2分;多处不合理没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商务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动力配置项目管理部配备人员至少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师。提供岗位证书或注册证书,人员证件齐全的得2分,每少1人扣0.4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证明。)2企业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注: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2认证证书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查询截图(证书状态有效)。符合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球场面层材料生产厂家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质保期质保期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不得分。2合计100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篮球场及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