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通信保障运营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市公安局2025)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 JSZC-320500-SZHX-G2025-002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08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SZHX-G2025-0026
项目名称: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63.5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3.55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辅助开展图控中心、各会议室、专项任务等方面保障工作,确保市局通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严格遵守相关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岗前试操作通过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
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0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5)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6511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联系人:吴极、赵雷、于民峰
联系电话:0512-65981595-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极、赵雷、于民峰
电话:0512-65981595-8122
附件:
JSZC-320500-SZHX-G2025-002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
品目
其他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苏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16: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13:30
开标地点
【平泷路】K501公开开标大厅(一)
预算金额
¥63.5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帅晔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5981595-8122
采购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06215880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帅晔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C-320500-SZHX-G2025-0026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项目名称: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招标内容: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六十天(日历日)3投标保证金数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后收取。例:如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9532元计收,代理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银行账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61665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SZHX-G2025-00262、项目名称: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635500.00)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635500.00),报价高于此价格为无效投标5、采购需求:采购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辅助开展图控中心、各会议室、专项任务等方面保障工作,确保市局通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严格遵守相关服务要求。6、服务地点:苏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7、服务时间:岗前试操作通过之日起【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陈晨电话:0512-6511811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联系人:吴极、赵雷、于民峰电话:0512-65981595-81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9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天:日历日。2.12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3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5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7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8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9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进口投标及转包、分包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州政府采购网上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投标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并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3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0.5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吴极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22现场递交/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封面13.2开标一览表13.3投标报价明细表13.4资格审查文件13.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13.4.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13.4.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4.6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3.4.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3.5符合性审查文件13.5.1《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3.5.2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3.6综合评审文件13.6.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3.6.2服务期间人员配备《配备人员一览表》,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对项目投入人员、服务等;13.6.3投标单位综合能力;1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8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13.4.1-13.4.7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3.5.1-13.5.3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3.4-13.8”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8.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8.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0.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0.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2.开标2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3资格审查2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2.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2.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2.3.4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3.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3.6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评标内容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5.对投标文件初审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有权拒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25.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5.1.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1.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1.4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1.5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5.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5.1.7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5.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6.投标的澄清2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投标无效27.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废标28.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9.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中标单位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候选单位。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1.合同授予标准3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采购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的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金额的10%。31.3采购人和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4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31.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2.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5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3.合同的签订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八、其他事项34.代理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34.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35.监督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的补充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JSZC-320500-SZHX-G2025-0026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所投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起六十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11、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2、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以电子投标制作工具中格式为准)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企业规模中型 小型 微型 残疾人企业 监狱企业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中的报价提供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交通、食宿、差旅、文印费、资料费、劳保、相关劳务支出、代理费、税费等完成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2、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精确到分。4、投标报价分项表投标报价分项表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3456.........................合计(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单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遵循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恶意低价,扰乱市场秩序。采购人、评审专家有权核实相关价格,一旦发现存在采用不诚实报价等虚假方式谋职入围的,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5、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条款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配备人员一览表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 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 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四章招标书招标书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SZHX-G2025-0026二、项目名称: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三、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635500)四、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635500),报价高于此价格为无效投标五、服务期限:岗前试操作通过之日起【1】年。六、招标内容:(一)服务概述采购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辅助开展图控中心、各会议室、专项任务等方面保障工作,确保市局通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严格遵守相关服务要求。(二)主要服务内容1、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配合市局7*24小时不间断通信响应保障工作。需满足1年服务期内7*24小时分配的市局保障工作需求。每日早晨保障市局图像控制中心关键会议显控设备、图像上传通道等设备使用调度;参与市局图控中心7*24小时响应保障,随时做好调度应答和紧急通信需求保障。夜间保障期间负责市局每日省厅调度会信号切换和保障,随时做好上级系统指令签收准备。各类重大节点和勤务期间,做好各个会议室内各系统、设备的应用调度保障,保障各个会议室使用,配合民警开展通信保障工作。2、日常通信保障配合市局各类本地及视频会议会场布置、会前试线、设备调试、信号控制等技术保障工作。保障市局各类视频会议的会前调试、会中保障、会后复盘等工作,做好各类视频会议的联络调试工作。会议期间实时监测各类系统后台工作状态,遇有突发故障紧急技术先期处置,以确保会议正常进行为第一原则。3、各个会议室会议保障配合各个会议室会议保障,本地及视频会议会场布置、会前试线、设备调试、信号控制等技术保障工作。会议期间实时监测各类系统后台工作状态,遇有突发故障紧急技术先期处置,以确保会议正常进行为第一原则。4、会议系统调度保障保障市局各类视频会议设备系统的运营及各类视频会议设备系统的灵活调整组合调度。保障本级会议、三级网会议、跨网会议、临时会议等各类会议,负责公安常用各类会议设备配件的调整、组合、应急搭建等工作,高效配合会议室会议保障工作。5、显控系统调度保障市局保障期间快速切换显控链路模式,快速调整预案、硬件、链路资源,高效应对突发故障,需做好随时进行信号应急调整保障工作准备。6、监控视频系统调度保障保障市局高清图像上传通道、融合通信系统视频调度等应用运营,保障监控系统三网平台调度应用、保障监控视频快速调阅、保障移动视频和位置信息全链路应用、保障融合通讯三网数据应用、保障融合通讯三网视频应用,保障顶层应用视频调度需要。7、音响扩声系统调度保障保障市局音响、扩声、调音台、话筒等设备系统的运营和使用,保障音响扩声系统应急调整、分区域应用。根据会议要求,结合本地会场声场情况、与会人员声音特性等差异,灵活调整话筒、音响、调音台及相关音频处理系统技术参数,确保远端、本地声音处于最优状态。8、活动保障保障市局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专项任务等节点的专项运营工作,需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保障,提供专业的设备系统运营技术服务,提供专业的运营工具和技术方法,提供专业高效的人员现场服务,提供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的规范服务。保障应急通信工作,应根据应急通信需要,快速制定应急通信方案,快速规范调整涉及的各类软件、硬件、链路等,高效完成应急通信工作。保障定点任务工作,应根据定点任务需要,梳理设备需求、网络需求、人员安排等,搭建保障平台,指导和保障技术应用,提供快速规范高效的保障服务。上级拉练、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安保期间,现场人员配合民警外出到工作地点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9、播报工作保障保障市局播报工作,提供清晰准确的播报服务工作,播报人员需经过现场播报检验合格后开始服务。10、岗前实操测试服务团队的所有服务人员需经过岗前实操测试,服务人员根据以上1-9项服务内容做工作阐述和实际操作,可正常支撑市局服务后开始服务。岗前实操测试期限:签订合同之后。岗前实操测试时间不计入服务期,服务单位需充分评估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需承诺遵守岗前实操测试相关要求。若岗前实操测试不通过,服务单位需无条件更换服务团队人员直至满足实操测试相关要求。服务单位需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三)服务要求1、专业技术要求服务单位和每个保障服务人员需熟悉数字集群设备系统、集中显控设备系统、视频会议设备系统、融合通讯系统、音频扩声系统、程控电话系统、应急装备系统、新监控联网系统、移动监控系统等专业技术系统。服务单位和每个保障服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显示屏幕设备的使用,专业集中显控系统的使用,专业音频设备系统的使用,各类通信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可快速灵活搭建临时音视频功能系统。服务开始时,向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提供设备系统权限信息,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获取权限信息后可立刻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市局运营服务工作。1.1、要求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对视频会议设备和系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理解,市局会议系统是基于云架构的会议系统,含多级、多网络MCU系统,云化服务系统,全网会议终端设备等。此外涉及关联应用的全市会议设备中,部分设备实际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上,服务单位和服务人员需掌握新设备及10年以上老款设备的操作使用,配合全市视频会议通信工作。1.2、要求对显控设备系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理解,市局控制中心、大会议室等均涉及显控设备系统,各个系统可独立控制也可联动共享应用,配合各类音视频信号的调度应用。1.3、要求对监控视频系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理解,公安监控视频系统涉及含高清图像上传、三网融合通信系统视频调度、三网监控平台系统视频调度、移动视频和位置系统调度等,配合全市各类监控视频的调度应用。1.4、要求对大厅活动保障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理解,大厅活动的运营保障涉及全拼接会议调度、常规会议调度、轮巡会议调度、监控显控融合等多模式监控调度、指挥模式场景应用、1080P至27K自由切换场景应用、三方应用视频调度、裸音视频无损共享、音频视频快速处置等。遇有临时切换和紧急调整使用要求需快速处置,遇有突发故障需紧急技术先期处置,时刻保障大厅使用。1.5、要求对音响扩声系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理解,市局音响扩声系统多类多样。此外涉及关联应用的全市音响扩声设备中,部分音响扩声设备实际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上,涉及小型、超大型音频调音设备,需配合市局各个场所、应急保障等各种音响扩声使用需要。2、现场保障工作经验技术要求具备大型活动、保障任务、会议保障等相关现场保障工作经验,具备用户现场保障工作经验。保障人员可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可与全市板块、条线部门等各级各部门人员沟通顺畅,快速响应。3、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团队不少于6人,配置项目经理1人、专业技术顾问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含1名专业调音技术人员)。(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服务团队需规范管理,项目经理需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能力,服务团队配置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背景,具备视频会议及显控系统服务技术能力,具备音频扩声技术运营服务技术能力。服务团队和人员工作接受直接分配指派,且服从指派至指定工作场所地点提供现场服务,服务团队人员结构相对稳定,并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多点同时运营服务需求,服务团队需具备同时保障5个会议室、市局图像控制中心、活动保障、外出任务、及市局条线部门会议的能力,提供相关能力承诺,确保满足通信保障工作要求。服务团队和服务人员需具备专业技能,包含如下:具有通用视频会议和会议室指挥室硬件设备的现场支持工作经验,技术储备充足,能够快速处理相关应急故障,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视频会议设备;具有通用显控系统和会议室指挥室硬件设备的现场支持工作经验,技术储备充足,能够快速处理相关应急故障,能够熟练操作相关显控设备;具有通用音频扩声和会议室指挥室硬件设备的现场支持工作经验,技术储备充足,能够快速处理相关应急故障,能够熟练操作相关音频扩声设备;具有融合通信、监控系统的现场支持工作经验,技术储备充足,能够快速处理相关应急故障,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融合通信、监控系统。注:以上专业技能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人员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市局关于服务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品行端正,日常工作接受直接分配指派。服务单位需承诺:服务团队人员接受背景审查,服务单位需承诺提供满足背景审查要求的服务人员。5、服务单位要求服务单位在从事运营服务工作期间需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服务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的,服务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与苏州市公安局无关。服务单位需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服务单位管理不当、违规操作等发生安全事故的,服务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给苏州市公安局造成损失的,服务单位需赔偿苏州市公安局一切直接、间接损失。6、安全保密要求保障服务单位及其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协议,因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知悉的苏州市公安局的信息,服务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服务单位需制定详细的信息安全保障方案,确保有效保障信息安全。(四)服务标准根据市局通信保障工作需要,服务单位和人员需遵守相关服务工作标准,并按照规范提供服务工作,在常规时间内完成分配的工作,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要求等。详细如下:1、服务工作接受直接分配指派,不擅自离岗,工作端正,态度端正。2、服务过程中需经苏州市公安局同意,在充分评估风险影响后执行必要的设备中断运行、设备断电等操作。服务工作需按规程进行,规范使用保障工具。3、需随时做好调度应答和紧急通信需求保障,夜间保障期间随时做好上级系统指令签收准备。需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需7*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要求【3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完成常规链路临时调整,【1】小时内完成会场布置和系统试线工作。4、保障人员需快速进入工作状态,需与全市板块、条线部门等各级各部门人员良好沟通,达到快速、准确响应。因服务质量、态度等引起的投诉,需严肃对待处理。5、服务过程中及服务结束后需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要求,服务单位及其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循保密协议。(五)考核标准根据市局通信保障工作需要,制定考核细则,明确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安全保密等考核内容。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打分,明确考核结果等级和划分标准方式。详细如下:序号分类考核项考核分得分1基础管理无故擅自离岗出现1次扣5分。工作态度不端正造成失误的酌情扣分。10分2服务团队考核服务团队保障工作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3市局图控中心保障市局图控中心保障工作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4市局会议室保障市局会议室保障工作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5市局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配合市局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工作中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6市局外出保障市局外出保障工作中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7市局专项任务保障市局专项任务保障工作中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8安全保密违法市局有关安全保密要求的,出现1次扣5分。10分9整体评价每季度对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工作整体质态评价,共20分。20分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共分为A、B、C、D四等,具体划分标准如下。A等:90分及以上。B等:80~89分。C等:60~79分。D等:0~59分。甲方每个付款周期的付款金额以当前付款周期内的考核结果为准。考核结果为A等,支付全部费用;考核结果为B等,扣除当期费用的10%结算;考核结果为C等,扣除当期费用的30%结算;考核结果为D等,不予支付。(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采购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采购方按季度分四期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用,第二期结束时应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每期应付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25%。采购方有权依据服务考核表对中标方服务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中标方支付最终服务费(详见合同附件)七、综合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人工、交通、食宿、差旅、文印费、资料费、劳保、相关劳务支出、代理费、税费等完成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较强服务能力。投标人需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进行响应,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5、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6、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7、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资料、信息属保密性质,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不属于中标单位且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资料、信息等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项目全部数据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采购人,中标单位使用必须经采购人授权同意。在项目实施和成果提交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人身、设备和数据成果资料等安全问题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若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服务合同,并扣除剩余待支付费用:(1)严禁将服务转包他人。(2)出现重大责任问题。(3)泄露相关保密信息。9、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0、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通知为准。八、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1)本项目属于专门非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6、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6.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6.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项目编号:甲方:苏州市公安局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2025年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购销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1、合同范围: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在服务期限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2、服务期限:岗前试操作通过之日起【1】年。3、服务地点: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采购(响应)文件;4、乙方在开评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的,则以本合同内容为准。如上述文件之间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排列序位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位的文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包括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工作以内及以外的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以及相关保险、利润、税金、人员、交通、食宿、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上述金额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甲方按季度分四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二期结束时应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每期应付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25%。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考核表对乙方服务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最终服务费(详见合同附件)。3、乙方提请甲方款项结算前,需提供以下材料,因乙方未按约定提供以下材料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3.1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3.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所形成的考核单证。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数字人民币支付(选其一)。4.1乙方数字人民币信息:账户名:开户银行: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4.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5、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也不得转让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账户支付费用。若乙方将对甲方的债权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则乙方同意向甲方承担转让的债权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三人因债权转让起诉的,甲方因此次诉讼而产生的案件诉讼费、第三人主张的违约金、利息损失、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采购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考核,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称职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完成更换并确保新人员符合要求。3、甲方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文件、资料、信息,除甲方作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视为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不得向乙方内部无关人员以及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用途。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时间为永久。(二)乙方应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和安全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猝死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三)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履行服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服务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自尚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四)乙方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六、响应服务:乙方需随时做好调度应答和紧急通信需求保障,夜间保障期间随时做好上级系统指令签收准备。乙方需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需7*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要求【】分钟内响应,【】分钟内完成常规链路临时调整,【】小时内完成会场布置和系统试线工作。七、安全生产(一)在项目服务期间,乙方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强化项目服务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如服务过程中存在人身安全风险的,乙方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必要的人身安全保险。(二)所有作业人员均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取得对应上岗资格证书、作业许可证书、特种作业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三)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作业规范,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乙方一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对乙方项目服务人员负任何安全责任;若给甲方采购方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八、保密条款:(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甲方的内部资料、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价格、合作条件等书面或口头信息,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对上述信息的保密约定。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之使用仅限于本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范围或场合,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二)本合同履行终止后,乙方应当归还由甲方向其披露的一切保密信息的原始资料及其相关副本或复制品(包括书面的或电子的),乙方返还保密信息资料后,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三)乙方应对项目服务的服务人员定岗定责。乙方服务人员、合作单位等凡是有机会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主体,均负有前述保密义务,乙方应当采取充足措施保障前述主体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四)乙方对保密信息未经甲方许可进行披露(包括且不限于故意,过失或疏忽)或有其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泄密违约金,并向甲方及其关联主体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甲方还有权寻求停止侵害的禁令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救济。(五)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乙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六)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成时,当甲方向乙方发出返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复印件、影印件、摘要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后的5日内全部返还。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及其所属员工也不得再为任何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九、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根据甲方制定的考核标准及乙方承诺,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依据。十、不可抗力:(一)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发出不可抗力通知后10日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十一、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但甲方支付的该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20%为限。(二)乙方违约责任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更换服务人员、安排的服务人员无法胜任工作、无法按时响应甲方应急服务、服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等,经甲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改正的或该违约情形无法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退回本合同项下已收取的全部款项。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另行采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因此额外支付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3、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与分包,如乙方出现违反上述约定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立即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需向甲方支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赔偿、退款等),甲方有权直接自未付款项中予以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5、乙方对招投标文件中承诺函所承诺的内容未按约定提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生效后须进行网上备案。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三)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一年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四)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四、其它:(一)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二)本合同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一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由于乙方违约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不成立的而产生纠纷的,甲方为处理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十五、附则:(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合同首部所载明的双方地址为甲乙双方所认可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更换通信地址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日期:日期:附件:考核表序号分类考核项考核分得分1基础管理无故擅自离岗出现1次扣5分。工作态度不端正造成失误的酌情扣分。10分2服务团队考核服务团队保障工作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3市局图控中心保障市局图控中心保障工作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4市局会议室保障市局会议室保障工作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5市局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配合市局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工作中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6市局外出保障市局外出保障工作中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7市局专项任务保障市局专项任务保障工作中每出现1次事故或者保障不及时等问题,扣5分。10分8安全保密违法市局有关安全保密要求的,出现1次扣5分。10分9整体评价每季度对市局通信保障运营服务工作整体质态评价,共20分。20分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结果共分为A、B、C、D四等,具体划分标准如下。A等:90分及以上。B等:80~89分。C等:60~79分。D等:0~59分。甲方每个付款周期的付款金额以当前付款周期内的考核结果为准。考核结果为A等,支付全部费用;考核结果为B等,扣除当期费用的10%结算;考核结果为C等,扣除当期费用的30%结算;考核结果为D等,不予支付。第六章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30分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二)对项目的理解和服务方案:(31分)1、投标单位对会议设备系统的理解(5分)根据项目需求理解,投标单位提供针对市局视频会议设备系统的运营及各类视频会议的工作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1三级网会议保障阐述2跨网会议保障阐述3临时会议搭建保障阐述4公安常用会议设备配件阐述5会议室会议保障工作理解阐述等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0.5分。最高得5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对显控设备系统的理解(5分)根据项目需求理解,投标单位提供针对市局显控设备系统的音视频控制应用保障工作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1控制中心显控系统架构及理解阐述2会议室显控系统架构及理解阐述3含链路分析、突发故障专项方案4突发故障专项方案5信号应急调整保障方案等;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0.5分。最高得5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对监控视频系统的理解(5分)根据项目需求理解,投标单位提供针对苏州公安高清图像上传通道、融合通信系统视频调度等应用运营保障工作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监控系统三网平台的架构理解和保障阐述2监控视频快速调阅保障阐述3移动视频和位置保障阐述4融合通讯三网数据架构和保障阐述、融合通讯三网视频架构和保障阐述5顶层应用视频调度保障阐述等;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0.5分。最高得5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4、投标单位对大厅活动保障的理解(6分)根据项目需求理解,投标单位提供针对大厅活动的运营保障服务方案,需含以下内容:1全拼接会议调度模式保障方案、监控显控融合等多模式监控调度保障方案2指挥室模式保障方案、1080P至27K自由切换汇报模式保障方案3三方应用视频调度保障方案、裸音视频无损传输模式方案(大厅无损共享)4音频视频快速处置方案等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1.5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1分。最高得6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5、投标单位对音响扩声系统的理解(6分)根据项目需求理解,投标单位提供针对音响、扩声、调音台、话筒等设备系统的运营保障工作的运营服务方案,需含需含以下内容: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2应急保障方案3分区域保障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1分。最高得6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6、应急预案(4分)需要针对特殊、紧急、突发重大等情况下包括以下应急预算内容:1人员调派2技术搭建等;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1分。最高得4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三)运营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14分)1、投标单位对活动保障工作的理解(5分)根据项目需求理解,针对重大活动保障、突发事件、定点任务等投标单位提供完善的保障服务方案,需包含以下内容:1重大节日的专项运营保障2重要活动的专项运营保障3专项任务的专项运营保障4应急通信全过程保障服务等方案5定点任务全过程保障服务等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0.5分。最高得5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对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日常通信保障工作计划方案(4分)17*24小时不间断响应保障2日常通信保障工作计划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1分。最高得4分;每项叙述内容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对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方案(5分)投标单位有详细的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在提供运营服务时能有效保障采购方信息安全,避免涉密信息泄漏。投标单位结合***门情况提供数据资料保密措施方案,需含以下内容:1保密管理制度措施2维保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措施、维保工具使用保密管理制度措施3现场维保工作保密管理措施4信息安全和保密定期培训方案5资料交接保密管理制度措施方案等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方案全面透彻、科学合理,需求分析符合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方案基本合理,理解模糊片面,需求分析能够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得0.5分(四)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25分)1、管理服务水平(7分):1.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1.2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投标单位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服务团队(12分):2.1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2.2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有IT服务工程师证书、IT运维工程师、网络工程师证书,与本项目相关的助理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注:以上投标单位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类似项目业绩(6分):投标单位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单位须提供合同及任意一期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信保障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