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专业设备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2025)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ZC202512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98500
最高限价(元):2098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985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9号
联系方式:0991-4611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999138533、1320995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
电 话:13999138533、13209950311

附件信息:

ZCD-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7.16.pdf517.3K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CD-ZC2025126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某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9号联系人:马瑞辉联系方式:0991-4611198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联系方式:13999138533、13209950311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标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八章其他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以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为准)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7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D-ZC2025126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2098500最高限价(元):20985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098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原标项四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00:00至14:00,14:00至23:59;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9号联系方式:0991-46111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联系方式:13999138533、1320995031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1.1款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第一章1.2款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第一章1.3款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章1.4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一章1.5款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9号)第一章1.6款交货期签订合同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第一章1.7款质保期三年。第一章2.1款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某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1099号第一章2.2款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第一章2.8款偏离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第一章3.1款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第一章5.1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第一章6.1款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第一章7.1款进口产品不接受第一章8.1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1)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全部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2)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8.1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只有部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评审时不予对投标报价实行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标项),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第三章16.3款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2098500元(大写:贰佰零玖万捌仟伍佰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且分项报价也不得超出各项目分项的限价(如有),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第三章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第三章18.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账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86516510110130002000652行号:301881000091附注: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5855226(财务办公室)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第三章18.2款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第三章18.3款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三章18.3款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19.4款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要求纸质版文件:由各单位承诺,若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文件:两份。备注:本项目除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外还须承诺按本条规定提交纸质版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时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特别提示:1.为了便于存档,建议投标文件用A4纸张制作,建议装订厚度不宜超过3cm;如响应文件超过3cm,请在装订时分册装订。宜采用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如因装订造成的文档缺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人须按标项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如有)第四章21.1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第五章23.1款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五章23.3款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签到、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第六章26.2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30.1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人。第七章34.1款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金额的10%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的银行。支付时间:在支付第一笔合同款前。不要求第八章36.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1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6.1.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本项内容作为评审内容,未按上述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评审得分。36.1.3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0%货款或者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36.1.4备注1: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内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36.1.5备注2:提供相同品牌(特指核心产品)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授权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全自动真空金属镀膜设备36.1.6备注3:若完成该项目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条件的,则投标供应商必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否决。36.1.7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36.1.8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36.1.9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次采购类型为货物类。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第九章38.1质疑的函的接收38.1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质疑函接收部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项目联系方式:13209950311、1399913853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交货期(供货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质保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偏离2.8.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9特别说明2.9.1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所拥有。2.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9.3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3.投标人资格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联合体形式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5.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现场踏勘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8.1落实的政策如下:(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3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2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9.2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9.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11.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1.1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1.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12.要求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3.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A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B商务文件、技术文件(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7)项目实施方案;(8)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及证书等材料;(9)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可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资料);(10)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11)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12)商务条款偏离表;(13)项目供货、安装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等;(14)质量保证书;(15)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16)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4.4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5.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15.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15.4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根据行业规定,如有)。15.6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投标报价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供货期(服务期或工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6.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19.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1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19.4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纸质版文件仅须中标单位提供)19.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9.6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0.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1.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加密)形式递交(上传)至指定的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1.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1.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公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22.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第五章开标23.开标23.1本次招标将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3.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须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3投标文件的解密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时在线签到、解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如供应商在开标时因特殊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须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后,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23.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第六章评标24.评标委员会24.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4.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4.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7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27.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25.3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6.1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3评审程序:成立评标委员会→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27.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7.1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通过资格审查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作为废标处理。27.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7.3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7.4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7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有可能被否决。27.8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7.9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符合性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作为废标处理。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8.1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8.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9.详细评审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9.3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内容、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1)商务技术部分;(2)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9.4报价29.4.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只有一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竞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商务报价评审。报价得分计算说明: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项),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9.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5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其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证明。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证明(并加盖公章)。3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欠税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加盖公章。6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7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基本资质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为准。9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结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须写明原因。(3)本项内容由采购人完成。(4)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5)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商务(1)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章)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4)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5)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6)投标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8)无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见招标文件要求;可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承诺函等;并对投标文件逐条审查。2报价(1)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提供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且只有一个报价。3技术(1)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实质性商务条款负偏离或有保留的投标;(2)投标人的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人的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要求;交货期满足要求;并对投标文件逐条审查。4结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对于政采云平台开标唱标环节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响应性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附表3:商务、技术部分评审(10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得1.5分,本项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6分2产品质量、配置、选型及性能指标的评审(1)投标方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拟提供的投标产品功能、质量、产品配置、性能状况均优良,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需求的,得基本分33分;(2)经评审:标▲项为重要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非▲项为常规参数,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技术参数需提供证明材料(白皮书或设备生产厂家相关证明或检测报告或彩页等),如未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所附的证明材料由评审小组认为不能佐证技术指标的不予认可。33分3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②产品销售管理制度建设;③使用操作及维护保养;④质量保证措施等。上述4项内容,每项内容完整,可行性较强、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逻辑性不强或无针对性等)的,扣0.5分,扣完为止。8分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预案内容全面、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的,得4分;预案基本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本项得0分。4分针对本项目实施的重点、关键点等的分析及各项保证措施等:①项目重点的分析及保证措施、解决方案等;②项目关键点的分析及保证措施、解决方案等;上述2项内容,每项内容完整,可行性较强、且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逻辑性不强或无针对性等)的,扣0.5分,扣完为止。4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配送服务:配送服务全面合理,措施保证得力,可行性强、安全可靠性切合实际的,得4分;配送服务基本合理,配送服务措施保证一般的,得2分;所投产品的配送服务不合理,措施保证差,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4分4售后服务及响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售后及售后服务场所设立情况;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间;③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④售后承诺及退换货承诺等;上述4项内容,每项内容完整,可行性较强、且具有针对性的,得8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扣完为止。8分5质保承诺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限、质保期满后的延伸服务及质保措施的承诺情况进行评审;质保范围、期限承诺内容详细具体全面,针对性强,明确处理时间,现场服务到位及时,可行性强的得3分;质保范围、期限承诺内容较全面,现场服务到位基本及时,基本可行的得2分;质保范围、期限承诺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3分6价格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30分7合计(100分)注1:请根据上述评审内容作出有效响应。30.定标原则30.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0.3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的,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第七章授予合同31.合同授予标准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1.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3.中标通知3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履约担保34.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退还。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5.签订合同35.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5.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第八章其他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7.质疑的提出3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7.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37.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37.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7.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7.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8.受理和处理38.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8.3对于不符合上述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39.其他39.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39.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特别提示:凡下述技术规格要求中标有“▲”标识为重要性条款,未标有“▲”标识为一般性条款,其中的技术参数指标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须满足和提供;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出现负偏离,评审时将扣减得分。一、技术参数:(一)靶向激光物证搜索设备数量:1套▲1、激光波段和功率要求:波长1:445±2nm;功率不小于15瓦波长2:525±2nm;功率不小于8瓦。▲2、LED波段和功率要求:波长:365±3nm;功率不小于5瓦。▲3、为降低由于激光能量过于集中对生物检材的高温破坏,激光输出方式为多点激发出输出,每个单点输出光功率最高不大于4瓦,即使在较近范围内,由于能量分散可有效保护物证上的生物活性成分。4、功率调节功能:可在0至全功率连续不间断调节激光输出。▲5、整体一体化无光纤设计,使用方便,便于狭小空间操作,还可避免因光纤结构损坏导致维修维护成本增加。6、体积小,不含手柄整体尺寸不大于:200*60*70mm.7、设备整体含手柄总重量不大于1200g。▲8、双锂电池设计,内置及外挂,可交替使用。其中内置锂电池,在445nm下连续全功率输出使用大于40分钟;手柄下端可外挂锂电池模块,尺寸不大于:90*65*50mm,在445nm下全功率供电时长大于40分钟。9、具有激光激发指示灯,激光输出时,指示灯点亮;并且在由蓝光转为绿光输出时,绿激光延时5秒输出,同时指示灯每秒闪烁1次进行时间提示,达到5秒后再输出激光,以提醒操作人员更换激光防护勘查眼镜,避免受到激光辐射。10、设备具有自我保护功能,环境温度过高时可实现激光器自动保护,防止主机损坏。▲11、具有激光安全锁,当安全锁分离时,激光不能启动,可防止意外情况发生。▲12、具有专用钥匙开关,钥匙开关可由专人保管,在无钥匙开关情况下,激光波段不可启动,以防止未受激光培训过的非专业人员使用。▲13、激发持续出光方式分为两种,可以按住激发开关,激光持续输出,松开后,激光输出停止;也可以快速双击激发开关,激光持续输出,再次按下后,激光停止输出。14、手柄底部具有专用螺纹孔,可与相机三脚架固定连接,便于支撑设备方便拍照。15、配备靶向专用试剂,可使用绿光激发进行显现,可以显现新鲜及陈旧性客体上的潜在手印及接触性DNA;并且不影响后续DNA检测。16、提供产品来源合法性证明文件。17、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二)全自动真空金属镀膜设备数量:1套1、主控制系统由触摸液晶屏构成,可通过简单的触摸操作和按键完成整个过程。▲2、镀膜舱体内部结构布局合理,内部空间尺寸直径不小于500mm,深度不小于600mm,真空舱内容积不小于110升.3、镀膜承载器为半圆形,尺寸不小于800×580mm。▲4、提供可视化指纹显示系统,操作人员可直接观察显示屏来实时监控内部指纹显现的效果,为避免对成监控相机造成金属沉积污染,监控相机位于真空舱外。(提供外置监控相机照片证明)。5、系统可以提供清晰简单的使用操作,非常简单,具有全自动操作和半自动操作双重模式,全自动模式下,操作者只需要调用菜单参数,进行确认后系统即可自动操作完成。6、控制系统具有管理员和普通操作员双重控制级别,可适合不同级别操作人员使用。7、纳米级镀膜,镀膜厚度可选并且相对数据实时显示在操控屏上,系统可根据要求镀膜精度达到1个纳米,并可随时介入终止镀膜,终止镀膜后金属蒸发源不再继续覆盖,可防止镀膜过度。▲8、为均匀沉积各金属,提供不少于2组,每组不少于3个独立控制不同金属的蒸发舟系统,每种金属均具有独立控制的防污盖板;单次镀膜循环内,可至少蒸发镀膜材料金、锌、银先后完成。(提供舱内不少于2组金属蒸发舟系统照片证明)▲9、具有膜厚计系统,可监测实时金属挥发速率,相对膜层厚度,并可以控制膜厚度,防止镀膜过度,并可对同类客体进行膜厚度经验积累。(提供膜厚计系统照片证明)▲10、可预设定镀膜菜单,根据预设定程序,系统自动完成整个镀膜过程;菜单显示参数至少包括要做的检材名称,分几层,选择的金属类型及其金属挥发参数等。同时也可对镀膜条件进优化改进并存储,对同类型客体可直接提取调用,实现经验积累后的全自动化镀膜。(提供含有以上参数的显示界面照片证明)▲11、系统默认起始镀膜真空度条件为2×10-4mbar,空舱从大气压到达2×10-4mbar抽真空时间小于3分钟,最快6分钟即可完成一个镀膜工作流程。此起始镀膜条件参数也可根据要求重新设定,系统达到相应真空度后自动开启镀膜模式。▲12、具有一键式控制技术,结合电流控制及蒸发舟挡板,当镀膜厚度达到合适要求时,只需要按下特定物理按键,即可立即停止金属挥发,保证看到的就是实际镀到的状态,可防止镀膜过厚造成的失败。(提供物理按键、蒸发舟挡板和膜厚度实时显示照片证明)▲13、采用高真空涡轮分子泵,对氮气的抽速不小于1400升/秒,开机无需预热等待,也不会对真空舱造成油污染,打开电源即可直接进行抽真空操作。(提供照片证明)▲14、具有水冷电极系统,可对各金属蒸发电极进行冷却水循环处理,可连续长时间使用,电极不会过热。(提供水冷电极系统照片证明)▲15、采用高精度金属蒸发电源控制器以精确控制金属挥发,电源控制器上可显示实际给定电流数值等参数。(提供带有电流值的电源控制器照片证明)▲16、蒸发进程可以直观显示在操作屏上,包括采用的金属及其挥发速率,膜层厚度等,可对各种检材进行定量分析,总结经验。(提供带有金属挥发速率及膜层厚度的操作屏照片)17、具有旋转物证架系统,可对圆柱形物证进行旋转镀膜,旋转速率可在5-30转/分钟范围内调整,以便对圆柱形物证进行最佳状态镀膜。18、提供万能卡口旋转架支架,卡口可夹直径从15-50mm之间的任意物体,在旋转镀膜中保持稳定可靠。19、提供直径0.15mm纯度99.99%金丝不少于4米,纯度99.9%银丝不小于4米,纯度99.9%锌粒不少于100克。▲20、供电为220伏单相电,总功耗不高于4.5KW。▲21、楼板承重要求整机重量不高于800Kg。▲22、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不少于3年保修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三)实景三维现场测量重建设备数量:1套实景三维现场测量重建设备设备类型:架站式设备为国产制造激光安全等级:1级▲激光雷达采集速率:≥200000点/秒单站拍摄时间:15-26秒扫描精度:≤10mm▲扫描距离:>50m单点全景图FOV:360°(H)*260°(V)(单面130°)支持倾斜校正采集模式:支持快速和标准两种采集模式彩色传感器尺寸:≥1英寸采集数据:支持图像彩色信息和点云的同步采集图像分辨率:最高16K(16384*8192)的全景图像的采集输出图像处理:采集过程中支持自动白平衡、自动HDR整机重量:≤3.0kg续航:≥5小时支持可拆卸式电池支持无互联网移动端运算处理,处理性能CPU:>=14核,内存:>=64G,存储:>=2T测量扫描操作程序支持:▲支持点云扫描(含全景图)与纯全景模式拍摄(不含点云)测量扫描操作程序支持:扫描拍摄完成后无需制作即可在扫描端查看漫游效果测量扫描操作程序支持:▲可实时生成清晰的彩色对地投影图测量扫描操作程序支持:支持实时查看扫描的点云效果,支持俯视图、正视图、3D视图测量扫描操作程序支持:▲支持单点点云裁剪重建编辑程序:支持对扫描规范要求采集的数据进行自动化处理,无需人工介入重建编辑程序:支持多源数据融合,整合来自不同传感器的数据,包括:RGB相机数据和激光雷达数据重建编辑程序:支持对全景图像的自动拼接,采用优化算法去除多张照片间的亮度和颜色差异,确保整体图像的连续性和一致性重建编辑程序:在一个作品中可以添加3D场景、全景图重建编辑程序:▲支持全景图制作,上传2:1全景图,服务端进行制作,编辑端预览重建编辑程序:▲支持设置空间漫游引导,可仅对初始点位或对所有点位生效,并可设置漫游点位和Logo的自定义、垂直和水平视角设置、点位隐藏,可生成单独的点位链接重建编辑程序:▲设置场景导航,可支持三级导航栏,导航栏可关联3D场景和全景图重建编辑程序:▲支持在3D场景中根据点位划分不同的分区并关联讲解音频,漫游到对应区域时可自动播放讲解重建编辑程序:可截取场景中的任意视角,可批量下载截图重建编辑程序:▲支持设置导览点,设置导览动画并添加音频讲解重建编辑程序:可设置多种类型的热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场景跳转,可自定义热点图标样式,热点弹窗样式重建编辑程序:可在场景中植入图片、普通视频及绿幕视频,设置视频的播放模式重建编辑程序:提供人物和凶器模型库,可在场景中植入人物和凶器,调整其大小、位置重建编辑程序:可对3D场景进行距离测量与面积测量,支持点云和全景两种测试模式,并保存测量数据重建结果:可在展示端将虚拟人物、凶器模型植入到场景中,支持调整其大小、位置重建结果:▲可在展示端将模拟摄像头植入到场景中,实时查看模拟摄像头在场景中的监控效果支持便携远程操作,内存:≥12G,存储:≥512G说明:如卖方一年内硬件设备有更新,则免费给甲方进行升级更新;配套软件部分提供终身免费升级维护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货物名称:;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参考格式)XXXX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盖章)单位地址: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年月日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A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B商务文件、技术文件(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7)项目实施方案;(8)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及证书等材料;(9)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可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资料);(10)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11)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12)商务条款偏离表;(13)项目供货、安装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等;(14)质量保证书;(15)提供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及证明文件等(如有)(16)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其他有关附件格式参考A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兹证明姓名:性别: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注:投标文件中须放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业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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