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界首市农业农村局2025)
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
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预算
标题:
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号:
无
信息来源:
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7-17
发布日期:
2025-07-17
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7 08:57
来源: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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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现对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并于2025年7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AHTZ-2025005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29.8万元
采购需求:2020年界首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PPP项目,目前已有部分子项目竣工并进入运营期。根据PPP项目合同要求,运营期绩效服务费基数(可用性服务费的30%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与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为厘清政府付费责任,明确年度付费金额,亟需对界首市已完成的33条道路及和美乡村道路进行2025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部分道路因竣工时间较早需包含2022、2023、2024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证书且在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用500元/每份,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未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地点: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六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界首市新阳东路969号
联系人:康女士
联系方式:15856789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界首市东城街道中南商贸城E区204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9965872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99658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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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AHTZ-20250051采购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7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1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现对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并于2025年7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界首市美丽乡村整市推进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编号:AHTZ-2025005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8万元最高限价:29.8万元采购需求:2020年界首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PPP项目,目前已有部分子项目竣工并进入运营期。根据PPP项目合同要求,运营期绩效服务费基数(可用性服务费的30%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与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为厘清政府付费责任,明确年度付费金额,亟需对界首市已完成的33条道路及和美乡村道路进行2025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部分道路因竣工时间较早需包含2022、2023、2024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证书且在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3、获取采购文件1、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费用500元/每份,售后不退,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未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2、地点: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六楼会议室5、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7、其他补充事宜无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界首市农业农村局地址:界首市新阳东路969号联系人:康女士联系方式:158567896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界首市东城街道中南商贸城E区204号联系人:王工电话:199658725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1996587250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2.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磋商公告2.现场考察不组织2.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1、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2445623016@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2.包别划分不分包2.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圆整(¥6000元) 供应商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用信封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未中标的供应商评标结束后现场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保管。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书面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2.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2.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纸质版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开装订,胶装成册。依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装订,正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2、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共1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1份。其电子版文件须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完整扫描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以上电子U盘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在 2025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1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独提交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参加磋商会。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2.1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磋商公告2.1磋商顺序密封情况检查:供应商互相检查并签字。磋商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磋商。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及以上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2.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2.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2.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5%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至如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退还。账户名称:界首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账户账号:9558851311000546084开户银行:界首工行2.1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共计6000元,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虑,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2.2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质疑与答复、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质疑与答复、澄清与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响应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响应文件一律胶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5.3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15.4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5.5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人员配备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5.6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不得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响应文件不予评审。15.7响应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文件一份。15.8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及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响应文件的递交17.1.1响应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7.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7.2.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7.2.3在响应截止日期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4.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9.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最后报价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注: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成交服务费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1、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2022年、2023年、2024年绩效评价完成提交会议研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2025年绩效评价完成提交会议研究通过后一次性付清余款。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4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二、项目概况2020年界首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整市推进PPP项目,目前已有部分子项目竣工并进入运营期。根据PPP项目合同要求,运营期绩效服务费基数(可用性服务费的30%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与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为厘清政府付费责任,明确年度付费金额,亟需对界首市已完成的33条道路及和美乡村道路进行2025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部分道路因竣工时间较早需包含2022、2023、2024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三、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运营期绩效考核主要是对项目公司运营期运维质量的绩效考核。考虑到本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已经市政府审议确定,因此主要工作内容是对33条道路及和美乡村进行运营期绩效评价。根据合同约定,运营期评价频次为一年两次,部分子项需要补做23年、24年运营期绩效评价。(1)根据PPP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体系及最新的政策要求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和调整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明确项目的评价目的和依据、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方法、组织与实施计划、资料收集与调查、工作责任分工等。(2)按照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协助采购人开展定期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项目绩效考核评审会。(3)协助采购人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督促并监督项目公司及时纠偏、落实整改。(4)依据当年绩效考核与评价结果,负责出具绩效考核报告等成果文件,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5)根据审定的实际投资额、运维服务费及子项目运营期限和收益率,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政府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费用。(6)收集、整理、汇总绩效评价过程中的全部有效资料,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建议、实地调研和座谈会记录、调查问卷、绩效评价报告,提交市乡村建设促进中心,由其一并归档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7)下发绩效评价结果,市乡村建设促进中心和项目公司会签确认最终评分后下发最终绩效评价结果通知,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二)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按响应承诺选派具有相应资质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2)在工作过程中,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遵守有关工作规定和纪律、行为准则,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向采购人出具成果报告;(4)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的情况,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成交供应商全面、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要的人工费、办公、通讯、交通费用、成交供应商赴项目当地工作的差旅费和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且报价应综合考虑服务承诺及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资质符合供应商资格中的资质要求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4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5磋商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6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2、22 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7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8投标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评审内容评审因素及分值技术资信分(90分)服务方案(54分)1.项目分析2.整体工作方案3.重难点分析解决方案4.绩效管理组织及工作协调5.合理化建议6.质量控制及进度保障措施以上6个小项,每项各9分,总计54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内容对每项进行评分:1)方案完全覆盖采购需求要求并对项目内容进行补充,各项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且方案条理清晰,利于项目实施,得7-9分;2)方案完全覆盖采购需求要求并对内容进行补充,虽制定各项实施方案,但方案条理不清,得4-6分;3)方案未完全覆盖采购需求要求,有缺项漏项的,且所提供方案条理不清,不适用本项目,得1-3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 (15分)供应商近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完成过PPP项目绩效评价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5分。 注: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体系认证(9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分,满分9分。 注:须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人员配备(12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咨询工程师资格(咨询工程师登记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6分;2.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提供一名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人员得2分,满分6分。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0.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某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人民币 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合同价款2.5%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履约完成后退还;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约定内容3.1乙方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2025年下半年度运营期绩效考核。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采购人: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报价表格式1-1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 / 第 包报价(详见备注说明)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元备注说明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1-1分项报价明细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供应商签章:日期:备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二、最后承诺报价表(某项目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 / 第 包磋商内容(此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据实填写,如不对原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此项填“无”。)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人民币小写: 大写: 备注说明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在报价表内未有明确列述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包括在总报价之内。2、响应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在合同期内,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发生变动。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4、本表用于多轮报价,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装订一份未填写响应报价的表格,另备几份手持。三、磋商响应函致: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10.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录1: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1.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2.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磋商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磋商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6、我方参与磋商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1至3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签章:日期:五、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签章:授权委托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六、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4服务标准七、人员配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八、服务方案(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九、服务承诺(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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