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煤接口阀招标公告(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2025)



本钢设备公司-加煤接口阀采购公告

本钢设备公司-加煤接口阀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本钢设备公司-加煤接口阀(BGBGSYHGXHD250716224644)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本钢设备公司-加煤接口阀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38-2栋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李明丽
联系人:
王振

电话:
13941495542
电话:
024-4782340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7月1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技术协议.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采购方案.docx
主要设备品牌明细附件(加煤接口阀).xlsx
明细表.xlsx

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加煤接口阀组招标采购技术协议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一、项目概述....................3二、总体要求....................4三、主要技术参数和设备设计、制造要求9四、设备供货范围....................12五、资料交付要求和时间....................13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6七、设备的监制、检验/试验和验收标准....................20八、设备的涂装和包装运输....................24九、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26十、保证值和考核方法....................27十一、交货期....................29十二、其他条款....................29十三、补充要求....................31一、项目概述1.1简介本钢板材炼铁总厂8、9号焦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对现有装煤除尘系统位于焦炉炉顶的11#—120#加煤接口阀组(包括接口阀门和管道)全部进行更换。本技术规格书是针对加煤接口阀组设施进行描述。1.2自然条件1.2.1常年气温:春季温暖,干燥多风;夏季湿热,雨量充沛;秋季凉爽,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雨雪稀少。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无霜期185~200天。常年最热月为7月,极端最高气温为38.9℃(1988年7月8日);常年最冷月为1月,极端最低气温为-19.2℃(1969年2月5日)。1.2.2最大冻土深度:土壤最大冻结深度24厘米。1.2.3常年降水:平均年降水量为900毫米,降水量的地区分布历年降水量分布中间少,东西多,由东西部向中间递减。1.2.4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动峰加速度为0.2g,城镇按地震烈度设防标准为8度,城镇各项建筑物、构筑物及各项基础设施均不得低于此标准。1.2.5地下水:类型为壤中潜水及基岩裂隙水。壤中潜水主要分布于第四系地层中,一般埋深0.4~1.7米。1.2.6风向风速:该区主导风向是东风(夏季)和西北风(冬季),年平均风速3.2m/s,以4月份最大,9、10月份最小。1.4安装位置和运行环境室外安装,环境较差,尘埃较多。并满足防雨、防潮、防洪、防雷击要求。1.5外接水源条件供回水温度:33±3℃给水压力:≥0.3MPa(G)1.6外接气源条件清灰采用压缩空气,接口处压力约0.4-0.6MPa。二、总体要求本次技术规格书约定招标方采购投标方加煤接口阀110套,投标方负责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和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1主要设备见下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加煤接口阀方箱接口尺寸:1300*1300,主干管尺寸D1296×8套1102.2投标方严格按招标方及设计院认可的图纸要求进行设备制造,达到图纸中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对设备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投标方要对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的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负责,未注明的须按国家或行业及制造厂的,有关现行标准和要求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设备制造时为止最新公布发行执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2.3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的标准和规范,应包括为了保证“设备”和“材料”质量检验所需的项目内容和判断基准。2.4投标方提供的制作厂标准水平,应不低于合同签订时投标方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亦不低于以往提供给中国工厂的同类型设备标准,在内容和指标方面不应低于产品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如投标方需要使用其他国家、行业及制造厂以外的标准时,必须事先征得招标方的同意。2.5设备中的外购件品牌、部件材质等关键参数,必须符合本规格书中双方约定的厂家及要求。2.6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保证符合招标方现场使用要求,经招标方确认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作为合同及监制、验收的依据。2.7本规格书提出了除尘设备及其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2.8本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将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9投标方如对招标技术文件有异议,将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招标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方意见为准。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技术文件提出异议和列出技术偏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符合。2.10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保留对招标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投标方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商定。2.11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招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12投标方在招标货物制造中,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招标方无关,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决不影响招标方的利益。2.13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为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货物具有所有权,无任何留置及质押,并有权出售这些货物。2.14本规格书涉及的设备品牌白名单按照《焦化厂超低排项目主要设备厂商通用推荐名单》执行,最终品牌或厂家由招标方确定。2.15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内容和产品图样,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使用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各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和/或其他先进国际标准。2.16投标方所提供货物的制造、材料的选择、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测试,都将按国内外通用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将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2.17投标方提供货物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本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外,将统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8投标方所投货物的主要承包商,将对其材料、设备、配套件及产品质量、试运行等负有全责,并承担货物的主体或主机及关键部件的制造。承包商需要其他分包商加工或组装设备的部件时,承包商将向招标方提交其所有分包商的最终名单,名单包括分包商的名称、分包部分的描述、数量等。2.19招标方保留对投标方生产能力检查、考察的权力,有权进入投标方货物制造场所确认检查及试验的有效性。因生产工艺及其他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合同要求的情况,招标方有保留中止其生产或拒收货物的权力。2.20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2.21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会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他问题,设备结构已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要。投标方将尽力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2.22设备零部件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具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投标方绝不提供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2.23外购配套件,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定型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决不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方认可或由招标方指定。投标方对外购的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2.24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具有便于安装和维修需要的起吊或搬运条件。电动机、减速机质量在20kg以上时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他能安全起吊的装置。2.25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是优质的和新型的,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2.26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2.27露天工作的电动机、制动器、电气元件、设备等均设置防护,设置的防雨罩等便于拆卸。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考虑相应的防水、防晒、防尘、防潮、防盐雾等措施。2.28设备及部件的噪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2.29投标方需提供设备设计人的主要业绩,对于负责设备招标方可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审查。2.30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清单及技术协议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中文和国际单位制(SI)。三、主要技术参数和设备设计、制造要求3.1设备技术参数:3.1.1安装环境条件:(1)烟尘成分:主要含焦粉(2)烟尘堆积密度:0.6~0.8t/m3(3)烟气含尘浓度:5~12g/Nm3(4)烟气温度:200~350℃(阀门密封件耐温350℃)(5)阀体耐热温度:≥300℃(6)设备耐压:-2000Pa3.1.2采用一管多阀结构形式,确保安装尺寸精度要求。两个接口阀之间的距离为1400mm,管道直径φ1296×8,方箱的接口净尺寸为1300×1300,共计110个。投标人所供阀门设备必须与厂内现有阀体设备尺寸一致,以利将来的运行检修维护。3.2设备技术及性能要求:3.2.1投标方对加煤接口阀组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需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3.2.2设备功能描述:用于将焦炉装煤时散发的含尘烟气导入固定干管送至装煤地面站处理,连接管上设阀板,由控制杆控制启闭。装煤除尘接口阀设于焦侧炉顶,为负压系统,置于室外,间歇运行。3.2.3总体技术要求:(1)阀门的设计及制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应根据介质特性进行材料的选择、加工工艺的制定及确定设备内部结构形式等。(2)本工程设备使用的环境为户外及高粉尘区域,因此设备设计及制造应在密封、耐锈蚀等方面予以重视。(3)投标方提供设备总装图,注明壁厚、材质、重量等主要参数。(4)除尘管道壁厚不低于8mm,阀板及框架结构厚度由投标方确定。(5)阀板采用机械式摆臂驱动,动作灵敏,同步性好。(6)管道主材Q235B。(7)阀管道长度方向公差要互相补偿,避免出现累积误差。(8)阀门与管道均采用法兰连接,密封圈采用高温碳纤维填充不锈钢丝并经表面挂硅胶处理,耐腐蚀、耐高温、耐磨损。(9)需要防腐的管道及钢结构件涂装前采用喷砂、喷丸等方法除锈处理(不得使用酸洗除锈工艺),除锈等级不低于Sa2.5级。3.2.4加煤接口阀:(1)加煤接口阀组装完后,连接阀门中的任意两个之间的轴线以多通管的轴线为圆心的摆角允差为1/6°。(2)两端法兰及对接口(与拦焦车对接)法兰平面必须与固定干管的中心线垂直,其垂直误差不大于1.5mm。(3)所有接口阀门(入风口)中心线与固定干管的中心线必须保持90°±0.05°(4)各阀门必须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在负压为1700Pa状态下,每个阀门的漏风量不大于50m3/h。静态漏风率为零(工厂内试压在1000Pa时)。(5)各支架面必须保持水平,最大允许误差为±2mm。(6)设备带连接螺栓、螺母、垫片等紧固件及法兰密封件。(7)对接口法兰厚度:10mm。(8)阀轴座采用对开式铜套,加油嘴及密封。(9)阀板采用整体冲压成型,刚性好。(10)阀推杆板宽度现场确定。(11)阀外壳为阀推杆臂所设开口用硅橡胶密封。(12)漏风检验采用风机抽负压测漏风的方法,随机抽查。(13)设备刷漆:内外表面均刷E06-28无机硅酸锌底漆3道70μm,外表面再刷面漆W61-22有机硅高温防腐漆2道60μm。(14)设备外形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15)两端法兰的法兰孔必须严格对称一致,且能确保所有接口阀门全部连接后形成一条直线,入口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16)设备编号:SF5303.1.7.0013.3三电设计要求无3.4品牌要求本规格书涉及的设备品牌白名单按照《焦化厂超低排项目主要设备厂商通用推荐名单》执行。四、设备供货范围4.1设计、供货和安装分界面4.1.1设计分工与范围4.1.1.1招标方负责工程施工设计,投标方负责阀门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指导工作。4.1.1.2招标方负责加煤接口阀支架及基础的设计和施工。4.1.1.3投标方负责成套供应设备及附件的施工图设计资料。4.1.1.4投标方提供控制功能规格书。4.1.1.5招标方负责为投标方的现场服务人员提供工作便利。4.1.1.6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格书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4.1.1.7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4.1.1.8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给出具体清单。4.1.1.9设备交货地点为本钢板材炼铁厂东风厂区8、9号焦炉区域施工现场。4.1.2供货范围投标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功能完整的加煤接口阀,其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加煤接口阀φ1296×8,共110套(含配对法兰、法兰垫片、紧固件等)。4.2详细供货清单4.2.1设备清单(单套系统):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材质数量单位生产厂家备注1加煤接口阀2…4.2.2备品备件及工具(投标方填写):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2…4.2.3随机专用工具(投标方填写)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2…五、资料交付要求和时间5.1文件及图纸要求5.1.1投标方将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资料,以方便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5.1.2投标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都将优先使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ISO标准和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规定的通用图形的符号。5.1.3工厂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序号资料名称交付时间份数备注1设备总图中标通知书下发7天提供工厂设计图,15天提供详图3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部件图等2设备安装图3提供设备单重、总重及配套供应的设备重量(含阀门重量)3土建设计资料3提供静荷载、动荷载、地脚螺栓图、预埋件要求等4电气资料3提供详细电气负荷表5仪表资料3仪表清单或设备表(包括规格、型号、数量、测量范围、安装位置、信号类型、报警值及停机值、生产厂家的样本、本体部分电缆配管图、电气接口和过程接口参数等)6其他要求3易损件明细表。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规范;满足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的其他详细资料5.1.4招标方有义务保护投标方的知识产权,对以上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负责保密。5.1.5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把合同内容以及招标方提供的任何规范、规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向第三方泄露。5.1.6设备使用维护资料序号资料名称交付时间备注1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合同签订后14天使用操作、维护、检修规程2消耗件、易损件清单合同签订后14天3消耗件、易损件制造图合同签订后14天4润滑油脂的型号及消耗量合同签订后14天5.2资料交付要求5.2.1所有技术文件包括盖章的纸质文件2套和电子版1套,电子版必须为可编辑的原始文件(CAD图或Word文档),且不得加密。5.2.2CAD图将按比例绘制,版本不高于AutoCAD2004。5.2.3投标方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提供上述资料。5.3其他要求5.3.1投标方保证及时、准确、完整提供设备资料。5.3.2反馈资料的时间:招标方针对厂家资料提出的设备评审单,投标方需要在48小时内进行回复。5.3.3因设备资料问题造成设计、施工拖期等问题,考核下限为1000元/次,根据影响问题程度进行不同程度考核。5.3.4资料完整性在设备款中占比5%。5.4投标方最终提供资料投标方最终提供成套设备相关的资料包括以下:5.4.1调试手册调试手册包括设备和系统调试前后对其进行的测试和控制过程的描述。主要包括:设备交付使用后所做的准备、测试和控制;无负荷试车前的测试和控制;冷试车。5.4.2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包含了设备的操作信息,也可作为操作人员的辅助培训材料。主要包括:设备的主要参数;设备的启用、操作和停机;故障的确定与处理(紧急预案);安全措施;技术文件。5.4.3维修手册本手册内容主要保证设备维修的相关信息,也可作为操作人员的培训材料。主要包括:设备主要参数;维修和故障处理;安全规范;技术文件;设备维护更换周期。5.4.4成套设备资料包括:手册或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书;相应的设备总装图、部件图、电气资料图等相关图纸;备品备件清单。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6.1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6.1.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段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序号技术服务内容总的计划人日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职称人数1安装5天工程师/技术员可根据招标方实际安装进度调整2免费调试1天工程师/技术员3试运行监督指导2天工程师/技术员6.1.2投标方派驻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6.1.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6.1.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6.1.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6.1.2.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6.1.2.5投标方负责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6.1.3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6.1.3.1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具体安装施工和调试、设备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6.1.3.2在安装和调试之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需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6.1.3.3现场服务人员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6.1.3.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6.1.3.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并经招标方同意。6.1.4招标方的义务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6.2培训6.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与工程进度相一致。6.2.2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序号培训内容人数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师构成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培训人天数(不包含安装现场调试服务)职称人数1运行与维护4人1(周)供货商所在地高工/工程师11人/2天6.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6.2.4投标方需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6.3技术及售后服务6.3.1投标方的责任包括从投标货物及其配套件的设计(如果需要的话)、制造到整套除尘设备的交付使用,在设备生产和交付使用期间,都能够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投标方指定的现场进行指导。6.3.2投标方保证货物在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中损坏的或有缺陷的零、部件能及时、方便地得到修理或更换。6.3.3货物使用期间,凡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能够及时地提供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招标方或业主发出通知后,投标方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修理或更换不合格的零、部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6.3.4投标方有责任提供在业主货物使用地区指定的代理人或投标方办事机构的维修服务资料,该资料包括这些机构的地址、维修范围和维修能力说明等。6.3.5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根据GB/T19001-2000-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认证要求。必须对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引起足够重视。将各项管理落实到设备生产、运输、服务等各项活动中。设备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环保材料。所提供的设备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噪声排放、污水排放、粉尘废气排放等必须满足设计标准要求。相关设备在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保证不漏油、噪声达标,无空气、水污染,无放射性污染。设备运输保证设备、车辆、人身安全。投标方服务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各种规章制度,保证人身安全,到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好劳保用品。招标方监制、考察人员到投标方车间考察、监制等也必须遵守投标方各种规章制度,保障安全。6.3.6投标方供给招标方的设备如果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4小时内回应,48小时内人员到现场。6.3.6投标方承诺长期以优惠价格向招标方提供有关设备的零配件。6.3.6设备主体寿命至少为10年(不包括易损件)。设备寿命、质保期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热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双方签字起计算。6.3.7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应免费维修更换。七、设备的监制、检验/试验和验收标准7.1监造计划本计划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验收,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格书规定的要求。7.2监造方式现场监造:招标方派遣指定人员去现场进行任意工序的监造。7.3提交检验报告投标方需根据排产计划提供流程中的检验单据给予招标方确认,在招标方确认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7.4抽查检验报告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派遣人员去投标方进行抽检。7.5投标方向招标方参加监造、检验、试运转人员提供必要的工具、工作条件,具体监造内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7.6工厂检验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必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7.7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检验。7.8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7.9设备组装、试运转及验收出厂检验应通知招标方参加,检验包含整机试运行,时间不小于2小时,招标方代表对试运行的见证并不代表可以免除投标方的责任。7.10整机性能试验、整机的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各项检验、试验工作,由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某项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方应自费自行调整、修改和补充。7.11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标准脱硫装置的设计、材料的选用及制造和试验等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7.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相应的国际标准。7.11.2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和规范7.12本设备按图纸和制定标准及检验大纲进行制造和验收,并接受招标方派监理人员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制和检查。7.13投标方向招标方监理人员提供检验大纲,提供必要的工具和工作条件。7.14投标方积极配合、对待监理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书面签收并采取必要的措施。7.15投标方在自检合格后报招标方进行联检。7.16联检时,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自检记录一式两份,包括每套设备制作加工工艺,对有特殊要求的结构件,提供特殊要求的加工工艺。同时提供投标方检验人员借阅图纸、标准等技术资料和借用检测器具的方便。7.17联检中投标方认真考虑招标方检验人员对设备质量以及交货状态、涂装、包装的意见,加以整改。7.18投标方将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7.19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的进厂,产品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7.20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必须及时更换,以保证设备质量。7.21设备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随报价书提交招标方,以供招标方审阅并提出意见。7.22检验、试验工作在工厂进行,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进行。招标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招标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投标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验收试验在投标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投标方按其所列试验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校验等)。7.23投标方对其提供的设备都应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设施由招标方认可。投标方在计划开始前60天通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派出专家参加任何一个或全部的试验过程。7.24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在验收试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均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7.25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方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八、设备的涂装和包装运输8.1设备标识、面漆颜色8.1.1结构件材料在下料前均进行喷砂除锈处理。设备、管道、容器、厂房、钢构等颜色及标识、防腐措施应按照本钢统一要求设计涂装。8.2.2设备的铭牌应采用抗腐蚀金属板制造。8.3.3设备的铭牌应置于容易看见的位置。8.4.4设备的铭牌应包含下列信息,但不限于此:(1)制造厂商名称(2)制造厂商国家(3)设备名称(4)设备型号(5)出厂时间(6)出厂检验号(7)主要技术参数8.4.5每批产品应提供具有各主检项目的出厂合格证8.4.6其他部分面漆的颜色及涂装的施工、质量控制和检测等本要求未涵盖的内容按照HJ2020-2012《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执行。8.2包装8.2.1设备分类装箱并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8.2.2包装箱外壁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8.2.3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必要的工作原理图;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安装指示图。8.3运输8.3.1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其他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值,在授予合同后需供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长大部件的运输应有防止变形、擦伤及碰撞等的措施。8.3.2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全部由投标方负责。8.3.3进场汽运车辆应为满足国家标准的国五汽运车辆,因车辆不合格造成的无法进场卸货由投标方全权负责。8.3.4设备到现场后:双方共同清点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8.4储存8.4.1投标方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招标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8.4.2投标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九、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9.1.投标方的基本职责9.1.1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派遣经验丰富、技术熟练和健康的技术人员到招标方履行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冷试车、热试车)和验收测试等工作。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专业人员24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解决。9.1.2在保证项目进度前提下,投标方作为区域技术负责单位,应对供货范围内的工艺设计、设备性能、招标方现场人员培训、技术服务、最终产品的质量负责。9.1.3在调试和质保期内由于投标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或造成的额外工作,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9.2.投标方技术人员的责任和义务9.2.1由投标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对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服务和技术监督负责,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和招标方的现场负责人合作,参与设备安装、冷试车、热试车和验收测试等各阶段工作。9.2.2投标方技术人员应积极开展其在设备安装、冷试车、热试车和验收测试等各阶段的技术服务,及时处理其间的技术问题,并对设备性能和测试数据负责。9.2.3投标方技术人员应向招标方有关技术人员详细解释有关设计数据,调试技术和办法;调试过程中调整的设定值,投标方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并对结果负责。9.2.4投标方技术人员应在招标方的工厂现场,对招标方的有关生产操作、设备维护人员提供培训服务。9.2.5由于投标方技术人员的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将按商务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由投标方承担。9.2.6投标方派驻人员接受招标方现场工程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遵守招标方各项管理制度。9.2.7招标方有权利要求投标方更换不称职的投标方服务人员,由此造成的工作损失由投标方负责。9.2.8合同设备质保期后,投标方应积极帮助招标方解决设备故障。9.2.9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应负责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解决安装、调试中出现的问题,直到设备正常运行。9.2.10投标方应免费负责对运行、检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十、保证值和考核方法10.1设备考核10.1.1投标方在设备保质期内出现故障后无条件地进行免费维修,损坏的备件重新供货,周期小于等于60天,重新计算质保期,未履行的按照合同总额的5%进行扣款。10.1.2达不到性能参数的按照合同总额的5%扣款。10.1.3因投标方设计原因导致现场的变更全部由投标方负责。10.1.4因投标方装配、加工质量造成的一切问题全部由投标方负责。10.1.5设备到货验收:序号类别考核标准10.1.5.1防腐类1、涂装油漆材质不合格的,涂装历史价格为63.66元/平方,钢构件厚度在10mm范围内时,折算吨价为500元,超过10mm按照比例适当折算;高温漆历史价格为49.05元,钢构件厚度在10mm范围内时,折算吨价为400元/吨扣除,超过10mm按照比例适当折算;2、喷砂除锈方面,喷砂除锈检验不合格的,按照800元/吨扣除;除锈方式不符的按照200元/吨扣除。10.1.5.2材质类1、理化指标达不到合同指标要求,超出范围在10%之内时,按一般质量异议处理,扣除差价并按照不合格品价值的10%~50%进行考核。2、理化指标达不到合同指标要求,超出范围超过10%时,视为弄虚作假行为,根据质量异议处理办法及诚信规格书处理。10.1.5.3能效类1、供货设备出现能效不符的情况,要求退货更换,如分厂同意降级使用的,按照不合格品价值的50%~100%进行考核。2、如供货过程中存在以低价值产品代替高价值产品的情况,视为弄虚作假行为。10.1.5.4品牌类1、供货设备出现品牌、型号、参数、尺寸不符的情况,扣除差价并按照不合格品价值的10%~100%进行考核10.2保证值10.2.1在工作状态下设备的每个接口处允许漏风量≤50m3/h。10.2.2密封件耐温:350℃10.2.3设备耐热温度:350℃10.2.4设备耐压:-2000Pa10.2.5设备运行正常一个月后,招标方邀请有关部门对脱硫装置进行检测,招标方负责通知投标方派员参加。投标方提供验收方案,双方确认后执行。10.2.6投标方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转动部件材料试验报告;·ISO9000质量认证书。10.3考核方法10.3.1设备功能保证指标不能达到标准的,限期投标方3个月内整改;10.3.2限期3个月内仍未整改完成的,每项扣款合同总金额的1%;10.3.3投标方现场人员不服从招标方管理,考核1万元/人/天。十一、交货期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供货设备到达现场。收货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本钢板材炼铁总厂焦化东风厂区。具体到货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若有发货拖期将依照合同进行处罚。十二、其他条款12.1知识产权12.1.1投标方应保证其为招标方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文件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者或使用者。如果招标方因在使用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过程中而被诉讼为非法使用或侵犯了知识产权,招标方不承担任何方面的知识产权责任。由投标方处理与第三方的一切事务,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12.1.2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所有图纸、资料及产品是投标方的自主知识产权,除政府或政策要求及其他合理事由外,未经投标方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在非本工程本项目以外使用,更不能用于制造产品,否则,由此引起的侵犯知识产权和被诉讼非法使用的一切事务以及产生的相关费用、赔偿、损失等均由招标方承担。12.1.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资料应与提供的设备实物完全相符。12.1.4投标方不得泄露招标方的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12.2违约责任12.2.1投标方为招标方制造的供货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参数及满足安装生产使用要求,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全部承担,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以及因维权发生的所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12.2.2由于投标方供货设备的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完全承担,延期一日,按设备标的额的1%从设备款中扣除。12.2.3投标方严格按照上述的技术要求和相关图纸提供合格的成套设备,设备制造过程中如有变更或异议,必须征得招标方同意才可执行,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以及因维权发生的所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12.2.4关于设备问题,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采取补救措施,因未及时补救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承担招标方损失,损失赔偿范围同上。12.2.5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约定或标准的,或者投标方未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设备无法运行严重影响招标方使用的,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方除承担招标方损失外,还应退还招标方设备款。十三、补充要求13.1、工期:以商务合同要求为准13.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作为商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3.3、本协议一式四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卖方和买方共同签订与商务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需方全称(公章)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2025年__月__日供方全称(手写加盖公章) 负责人:2025年__月__日序号设备名称备选品牌(参照或相当于)备注1加煤接口阀沈阳蓝原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联天元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溪北方机械重汽有限责任公司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0311286加煤接口阀详见技术协议沈阳蓝原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联天元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溪北方机械重汽有限责任公司GB/T9112~9124110.0套3402.65需方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供货方须在限期(30)天内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钢设备公司本钢设备公司-加煤接口阀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本次备件公开询比采购方案是本钢(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炼铁分公司承揽本钢板材炼铁总厂8、9号焦炉超低排改造工程需用加煤接口阀。共1项,最高投标限价为:374291.5元。具体项目名称、规格、品牌、外形尺寸、材质、计量单位、采购数量、质量标准详见采购案委托需求清单。二、商务要求1.投标人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8.签订合同后,供货方须在限期(30)天内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技术质量要求1.执行委托需求清单内对应的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2、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全部供货品种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材质单。3、按招标明细要求标准验收,材质单、送料清单随货同时到达。4.项目需求清单中,部分料号中的“规格型号”为非通用型号,供应商提报所供之备件需经使用单位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料的可正常验收,否则需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四、资质及业绩要求1.供货业绩:提供1份及以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接口阀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2.3C产品认证要求:无(本项目不适用)。3.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无(本项目不适用)。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4)业绩:提供1份及以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接口阀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5)投标人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6)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加煤接口阀主要品牌如下(参照或相当于):序号设备名称参照供应商1加煤接口阀沈阳蓝原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钢联天元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溪北方机械重汽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报价无效五、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供方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交需方挂账,货到验收合格需方支付90%到货验收款,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异议,需方付10%质保金。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承兑期六个月内)。七、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为不含税到厂价(含运费、包装等杂费),单价、总价清晰、准确,增值税发票税率13%。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价及单项价格都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4.运输方式:汽运运输,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5.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和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材料达到标准要求;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6.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未达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商承担,同时扣除标的额的10%作为违约金;因供货周期超出需方要求的时限,需方按标的额每日1%收取违约金,直至供货结束日止。争议解决诉讼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人民法院起诉。7.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不符,经厂矿确认与需求相符,为同一物资的可正常验收,否则供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到货包装内数量不足包装标明标准数量,按标准数量报验,若不及时补货,采购方有权按短缺量价值的2倍进行扣罚,扣罚款从应付款中扣除;(3)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4)供应商供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材料对应的合格证/材质单,如确属疏忽缺失,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否则不予验收,退货处理,运费及装卸费由供应商承担;(5)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提走,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八、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由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的公开询比,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投标方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总价最低推荐中标。2、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如果2家投标,转为单轮谈判采购,按原评审方式评审。九、其他事宜1、本次招标项目为组合标,总项决标,1家中标。2、资格审核方式: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采用资料审核确定投标人资格。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料审核,合格后其报价有效。3、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将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4、业务联系人及方式采购方联系人:李楠电话:18041415288本溪钢铁(集团)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加煤接口阀
(注:投标方不填写品牌报价无效)

序号
设备名称
本次投标品牌
(必须填写)
备选品牌
(参照或相当于)
备注

1
加煤接口阀

沈阳蓝原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钢联天元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溪北方机械重汽有限责任公司

拟招标材料明细表

表(一)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参照或相当于)
材质
质量标准
采购
数量
计量
单位
最高投标
单价
最高投标
限价
交货期
交货地
需用单位
备注

1
C0311286
加煤接口阀
详见技术协议
沈阳蓝原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溪钢铁(集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钢联天元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溪北方机械重汽有限责任公司

GB/T 9112~9124
110

3402.65
374291.5
签订合同后,供货方须在限期(30)天内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需方指定地点
本钢设备公司

合计:

37429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煤接口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