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办公室乘用车招标公告(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5)
项目概况
乘用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3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121
项目名称:乘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5210200007211[2025]00241;2、预算金额:180000元;3、采购品目名称:A02030501 轿车。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涉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88号
联系方式:028-687739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8-68773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逸枫
电话:028-68773771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17日
相关附件: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乘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pdf
四川天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乘用车采购项目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乘用车一辆,用于保障公务出行。二、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外观颜色:黑色★2、发动机排量:≤1.8L★3、长*宽*高(mm):(4890x1780x1390)±100★4、轴距(mm):2820±100★5、最大扭矩(N·m):≥250★6、最高功率(KW):≥110★7、变速箱:≥7档双离合★8、最高车速(km/h):≥210★9、百公里加速时间(秒):≤9.5★10、综合油耗:≤6.2L/100KM★11、整车保修:≥3年或10万公里★12、整备质量(kg):≥1500★13、油箱容积(L):≥58★14、行李舱容积(L):≥520★15、轮胎规格尺寸:≥215/60R16★16、具备防抱死功能★17、具备内置行车记录仪★18、具备电子驻车功能★19、具备车身稳定系统功能(ESP/DSC)★20、具备刹车辅助功能(EBA/BA)★21、具备牵引力控制功能(TCS/ASR)★22、具备制动力分配功能(EBD/CBC)★23、具备主驾驶位和副驾驶位前排安全气囊★24、具备前排侧安全气囊★25、具备侧安全气帘★26、具备分区自动空调★27、具备胎压监测系统胎压报警功能★28、具备驾驶辅助影像后倒车影像功能★29、具备5G网络★30、具备四门无钥匙进入+一键启动功能★31、具备转向辅助灯★32、具备仿皮座椅★33、具备主/副驾驶位座椅电动调节功能★34、具备手机互联映射CarPlay、CarLife功能★35、具备驾驶模式切换功能★36、具备全速自适应巡航功能★37、具备真皮方向盘★38、具备全景天窗功能★39、具备后视镜电动折叠功能★40、具备雨雾模式(LED)★41、具备语音分区域唤醒识别★42、具备辅助驾驶等级L2三、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要求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二)商务要求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天府大道南段288号。(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货款,(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车辆上户、交付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按合同条款支付采购资金;经多次整改后验收结果仍然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整车保修:≥3年或10万公里。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执行。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采购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3.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在1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若供应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不影响采购人依据合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权利。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采购文件和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合同中“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办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5.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就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就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如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5.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供应商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6.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的,还应按供应商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供应商。7.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采购人,否则,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天的违约金。8.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采购人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天的违约金。(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采购内容中的所有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表中载明响应报价、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单价。★3、响应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4、供应商响应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说明:供应商人在响应文件中响应)★5、供应商响应产品必须在工信部机动车目录内,响应产品车型须与工信部公告型号一致。(说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室乘用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