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地籍图编制招标公告(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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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CG(2025)-022
项目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应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子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6.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551992
质疑联系人:许媛
质疑联系方式:0572-2536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美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30018
质疑联系人:吕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2-202301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
传真:
联系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50714招文(定稿)-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doc342.5K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427.5K

250714招文(定稿)-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doc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5]10421号)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XXCG(2025)-022项目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采购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投标须知前附表9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开标20五、资格文件审查20六、评标20七、定标22八、合同授予2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一、总则23二、计算方法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临[2025]10421号)批准,现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XXCG(2025)-02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预算:130万元五.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1吴兴区地籍图编制1项13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子项)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1.2025年7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4.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公告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5.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当天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九.投标地址: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十.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09:00时整十一.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2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6.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十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联系人:黄毅联系电话:0572-2551992质疑联系人:许媛联系电话:0572-2536856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汪美玲联系电话:0572-2630018质疑联系人:吕辉联系电话:0572-20230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第二章招标需求1、项目背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55号)、《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地籍调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支撑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2025年开始实施地籍数据库建设和地籍图编制项目,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一张图”统一产权底板建设,助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2、项目内容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等规范要求和部汇交要求,根据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等已有地籍成果,开展数据整理分析、清理入库和质检汇交等工作,建成标准化地籍数据库,推动实现地籍成果全覆盖。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准备工作系统有序收集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国土变更调查、基础测绘、房屋灾害普查、高分辨率正射影像等基础数据。(2)地籍调查成果整理收集整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做好与登记数据的关联,形成现势有效的地籍调查成果。(3)分类推进地籍数据补充完善摸清全区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底数、分布、权属等情况,区分已调查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和未调查未登记三种情形:1.已调查已登记。已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调查成果,有宗地矢量图形的,做好图属关联后入库。2.已调查未登记。前期已开展地籍调查但未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将地籍调查成果审核整理后入库。3.未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影像勾绘方式,形成宗地范围入库,作为单独图层管理,暂不开展地籍调查,不采集属性信息。对于国有建设用地,规范开展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4)数据库建设根据补充完善的已调查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各类地籍调查的成果和属性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最终整合形成一个图层完整、属性规范、空间全覆盖的数据库,按照《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等标准规范和建库要求,对调查成果的格式、坐标系、属性字段、图属关系进行完整性检查。(五)地籍图编制依据数据库成果,按需按照《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编制地籍图,编制成果格式以电子地图为主。(六)数据质检汇交成果按照部省汇交要求进行整理,并采用质检软件及人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一致性。配合省、市部门将数据离线汇交至省厅。对省、市、县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3、进度要求按照浙江省《全省地籍成果分批次提交名单》时间要求,202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并按省和部要求完成汇交;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并按省和部要求完成汇交。4、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省级核查或质检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付清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未在合同期内付清的款项,根据采购人的财政预算安排,在具备支付条件后付清,采购人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5、人员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组人员。配备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一人。项目组人员要求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6、设备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设备。七、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4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7918104520@qq.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采购预算:130万元 6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做强制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2.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如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应按《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 09:00 时前;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8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8月7日09:00 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2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17: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邮寄地址为: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联系电话:0572-2630018,(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拒绝到付件)。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 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 3.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或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递交的; 3.4 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 3.5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按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9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11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无需支付13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1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15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1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九)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执行,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7918104520@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2.投标文件的效力及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包括: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复印件;5)投标承诺书;6)信用承诺书;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以上1)、5)、6)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均需提供。2、以上为资格审查条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齐全,未提供齐全可能将影响资格审查通过。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审委员会对应评分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对本项目的理解;3)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4)技术方案;5)进度保障措施;6)质量保障措施;7)数据保密措施;8)服务响应及承诺;9)拟投入设备情况;10)服务团队;11)企业综合实力;12)企业业绩;13)投标声明书;1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5)商务响应表;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政策分相关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若有,格式见附件)];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货物、检测、运输、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3.其他:3.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密封、包装邮寄至[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包装的将被拒收。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作无效标处理:3.1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3.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或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超过接收截止时间送达的;3.4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3.5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及《报价文件》加密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授权代表身份证的;(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5)资格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4)所投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实质性要求。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5)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投标函总价不一致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7、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9、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八)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二)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4、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并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检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包装情况;5、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6、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7、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进行评审;8、在系统上公开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评审结果;9、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10、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11、最终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12、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其他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资格文件审查(一)审查人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二)审查依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三)审查方法1、审查供应商资格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实信息真实性。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文件审查报告。六、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总人数的1/3)。(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供应商资格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5、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过程的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过程中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供应商。1、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供应商。(1)采购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当第三中标候选人仍因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重新采购。(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4)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5)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二)中标通知书1.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2.中标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3.中标供应商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三)重新采购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重新采购:(1)投标截止时,投标供应商少于3家或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符合性要求时;经评审,当有效标不足3家,缺乏竞争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由于采购人原因中止采购或未能在规定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和发出中标通知书。3、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同时,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二、计算方法:1、价格部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此项由评标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90分)(3)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技术、商务、资信得分表: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技术分80分1项目理解结合采购需求,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原则和建设意义的理解进行阐述。要求对建设背景把握准确、目标任务定位清晰、建设任务罗列清晰、建设原则和建设意义理解到位。各项内容阐述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的得5分;阐述内容基本齐全、结构完整、表述较准确、具有一定条理性的得4分;阐述内容部分准确、结构存在欠缺、条理较模糊的得3分;阐述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有偏离、结构存在欠缺、条理模糊的得1分。0-5分2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1、针对本项目内容结合地籍数据补充调查提出重点、难点分析,分析科学合理、描述准确到位的得3分;部分合理,描述基本准确的得2分;欠缺科学合理性的得1分。2、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方案建议能实际解决项目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得3分;具有部分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得2分;建议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的得1分。0-6分3技术方案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宅基地补充调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科学、完整、贴近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实施较合理、较科学、较完整、比较贴近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实施合理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实施不合理、不完整、和项目需求有偏差较大的得1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充调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科学、完整、贴近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实施较合理、较科学、较完整、比较贴近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实施合理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实施不合理、不完整、和项目需求有偏差较大的得1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成果建库方案进行评审: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科学、完整、贴近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实施较合理、较科学、较完整、比较贴近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实施合理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实施不合理、不完整、和项目需求有偏差较大的得1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地籍图编制方案进行评审:实施方案合理、科学、完整、贴近项目需求的得5分;方案实施较合理、较科学、较完整、比较贴近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实施合理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实施不合理、不完整、和项目需求有偏差较大的得1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成果质检和汇交的方案和流程进行评议:方案合理、流程熟悉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流程基本熟悉的得4分;方案一般、流程不熟悉的得3分,方案完善、流程不完整的得1分。0-25分4进度保障措施进度措施安排主次分明、合理,措施全面、严密、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5分;进度措施安排主次分明、基本合理,措施较全面、基本符合项目实际要求的得4分; 进度安排基本合理,措施有所欠缺,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3分;进度安排不清晰,措施不全面的得2分;进度安排不合理且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5质量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4分;基本可行、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2分;质量保证措施较差且难以实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4分6数据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的数据资料安全保密的保证措施进行打分。保密规章制度完善,措施合理得当,得4分;保密规章制度较为完善,措施较为合理,得3分;保密规章制度不完善,措施一般的得2分;保密规章制度与项目需求偏离较大的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0-4分7服务响应及承诺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后续阶段的服务方案,包括后续服务人员配置安排、解决后续服务承诺及相应的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内容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好的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且与项目匹配度较好的得2分;方案内容与项目匹配度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售后服务通知(电话、电传等)后3小时现场响应得1分,每减少1小时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0-6分8拟投入设备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选用合理、专业、能保障项目实施的得6分;设备选用合理、基本能保障项目实施的得5分;施工机械设备选用一般的得4分;设备选用较差得3分;设备选用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6分9服务团队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加2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加1分。3、安全负责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4、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 ①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6分。②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4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供应商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最近3个月中的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19分二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0分10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主持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标准的每项得2分;主持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2、投标人获得过测绘地理信息相关项目奖项的:省级及以上每个得2分;省级以下奖项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1项得 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并加盖公章)。0-9分11企业业绩供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1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但不得改变实质性内容)财政审批编号:招标文件编号: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财政局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响应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省级核查或质检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付清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未在合同期内付清的款项,根据采购人的财政预算安排,在具备支付条件后付清,采购人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8.合同金额8.1合同价:大写:小写9.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履约保证金:无。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11.5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___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肆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二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资格文件目录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复印件;5)投标承诺书;6)信用承诺书;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如联合体投标的,以上1)、5)、6)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均需提供。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三、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复印件;四、投标承诺书(投标人)现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如下:1、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若违背以上承诺的,我单位原因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六、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审委员会对应评分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对本项目的理解;3)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4)技术方案;5)进度保障措施;6)质量保障措施;7)数据保密措施;8)服务响应及承诺;9)拟投入设备情况;10)服务团队;11)企业综合实力;12)企业业绩;13)投标声明书;1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5)商务响应表;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一、评分索引表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请按评审内容顺序依次填写)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自评分自评依据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12345678910注:“评分索引表”放在技术商务文件首页。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所对应的页码,否则有可能影响相应得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二、对本项目的理解;三、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4、技术方案;5、进度保障措施;六、质量保障措施;七、数据保密措施;八、服务响应及承诺;九、拟投入设备情况;十、服务团队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一览表姓名职位职称注册证书从事本工作时间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十一、企业综合实力十二、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人民币)签订时间采购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企业业绩是指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合同[附协议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十三、投标声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年月日十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十五、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时间付款方式……注:本表格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十六、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六章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政策分相关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若有,格式见附件)];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XXCG(2025)-022的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与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5、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6、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是□否□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三、政策分相关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声明函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供应商: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根据国家计委、物价局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代理机构交纳规定数额的招标代理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当日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账户名称: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湖州仁皇山支行账号:1205210209000060768五、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标段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采购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黄毅0572-2551992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汪美玲0572-2630018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口否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是口否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口否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斤供应商,是口否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口否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是口否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是口否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口否9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口否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口否1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是口否采购人审查意见:未发现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B签字或盖章)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财政审批编号:临[2025]10421号)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XXCG(2025)-022项目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采购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盖章)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投标须知前附表9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开标20五、资格文件审查20六、评标20七、定标22八、合同授予22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一、总则23二、计算方法2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临[2025]10421号)批准,现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XXCG(2025)-02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预算:130万元五.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1吴兴区地籍图编制1项13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子项)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1.2025年7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4.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公告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5.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8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当天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九.投标地址: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十.开标时间:2025年8月7日09:00时整十一.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2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三.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6.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十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联系人:黄毅联系电话:0572-2551992质疑联系人:许媛联系电话:0572-2536856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汪美玲联系电话:0572-2630018质疑联系人:吕辉联系电话:0572-202301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216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第二章招标需求1、项目背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55号)、《关于加快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函》(自然资登记函(2025)3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地籍调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支撑确权登记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2025年开始实施地籍数据库建设和地籍图编制项目,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一张图”统一产权底板建设,助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2、项目内容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等规范要求和部汇交要求,根据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等已有地籍成果,开展数据整理分析、清理入库和质检汇交等工作,建成标准化地籍数据库,推动实现地籍成果全覆盖。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准备工作系统有序收集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国土变更调查、基础测绘、房屋灾害普查、高分辨率正射影像等基础数据。(2)地籍调查成果整理收集整理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做好与登记数据的关联,形成现势有效的地籍调查成果。(3)分类推进地籍数据补充完善摸清全区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底数、分布、权属等情况,区分已调查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和未调查未登记三种情形:1.已调查已登记。已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调查成果,有宗地矢量图形的,做好图属关联后入库。2.已调查未登记。前期已开展地籍调查但未登记发证的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将地籍调查成果审核整理后入库。3.未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影像勾绘方式,形成宗地范围入库,作为单独图层管理,暂不开展地籍调查,不采集属性信息。对于国有建设用地,规范开展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工作。(4)数据库建设根据补充完善的已调查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对各类地籍调查的成果和属性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最终整合形成一个图层完整、属性规范、空间全覆盖的数据库,按照《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等标准规范和建库要求,对调查成果的格式、坐标系、属性字段、图属关系进行完整性检查。(五)地籍图编制依据数据库成果,按需按照《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编制地籍图,编制成果格式以电子地图为主。(六)数据质检汇交成果按照部省汇交要求进行整理,并采用质检软件及人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一致性。配合省、市部门将数据离线汇交至省厅。对省、市、县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3、进度要求按照浙江省《全省地籍成果分批次提交名单》时间要求,202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并按省和部要求完成汇交;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并按省和部要求完成汇交。4、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完成省级核查或质检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付清余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未在合同期内付清的款项,根据采购人的财政预算安排,在具备支付条件后付清,采购人不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5、人员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组人员。配备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一人。项目组人员要求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6、设备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设备。七、扶持政策说明: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8、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9、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的,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该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4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7918104520@qq.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采购预算:130万元 61、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做强制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2.1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 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如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应按《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 09:00 时前;投标地点: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8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8月7日09:00 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261-2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 17: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邮寄地址为: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联系电话:0572-2630018,(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拒绝到付件)。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 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 3.2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3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或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递交的; 3.4 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的; 3.5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按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9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中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11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1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本项目无需支付13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已落实1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15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16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吴兴区地籍图编制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供应商无需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第六条的规定。(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九)特别说明:▲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执行,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规定。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7918104520@qq.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应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2.投标文件的效力及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包括: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企业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4)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复印件;5)投标承诺书;6)信用承诺书;7)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以上1)、5)、6)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均需提供。2、以上为资格审查条款,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齐全,未提供齐全可能将影响资格审查通过。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审委员会对应评分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对本项目的理解;3)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4)技术方案;5)进度保障措施;6)质量保障措施;7)数据保密措施;8)服务响应及承诺;9)拟投入设备情况;10)服务团队;11)企业综合实力;12)企业业绩;13)投标声明书;1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5)商务响应表;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3.报价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政策分相关证明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若有,格式见附件)];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货物、检测、运输、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报价文件》加密提供。其中《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均不得体现报价部分内容。3.其他:3.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3.2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源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密封、包装邮寄至[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包装的将被拒收。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作无效标处理:3.1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3.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或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超过接收截止时间送达的;3.4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3.5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的《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及《报价文件》加密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包装或标记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投标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授权代表身份证的;(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未提供信用承诺书的;(5)资格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授权代理人未经有效授权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内容,或者虚假投标的。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指标、主要服务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投标项目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3)项目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具有操作性的;(4)所投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实质性要求。4、在价格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自主创新产品除外)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且未注明哪个有效的;(4)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且不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修正的;(5)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投标函总价不一致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7、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8、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9、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八)废标的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二)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4、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并由采购人代表现场检查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包装情况;5、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6、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在系统上公布资格审查结果;7、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进行评审;8、在系统上公开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评审结果;9、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10、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11、最终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12、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三)其他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五、资格文件审查(一)审查人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二)审查依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三)审查方法1、审查供应商资格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核实信息真实性。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文件审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籍图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