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招标公告(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2025)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992025AGK00092
项目名称: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
预算金额(元):1001500
最高限价(元):1001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急救项目二期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01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急救项目二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政采云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供应商收取代理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街919号晋中职教港
联系方式:0354-2081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联系方式:1510340887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滕博君、谷华、李馨、陈晔
电 话:15103408870

附件信息:

(发布版)招标文件--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0632-2521H17E1013.docx189.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21: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14:3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会议室

预算金额
¥100.1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滕博君、谷华、李馨、陈晔

项目联系电话
15103408870

采购单位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街919号晋中职教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4-208190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03408870

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7992025AGK00092采购人: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4一、总则14二、招标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17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与要求18四、投标保证金23五、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23六、代理机构的职责25七、评标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5八、签订合同35九、保密和披露36十、询问和质疑36十一、违法违规行为38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40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3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52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75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2第八部分相关附件11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7992025AGK00092项目名称: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急救项目二期采购预算金额(元):1001500最高限价(元):10015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急救项目二期采购数量:预算金额(元):1001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急救项目二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备注:1.允许代理商参加2.不允许合同分包3.交货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街919号晋中职教港4.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5.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6.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30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政采云平台“项目质疑管理”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供应商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街919号晋中职教港联系方式:0354-20819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联系方式:15103408870、15536911753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滕博君、谷华、李馨、陈晔电话:15103408870、1553691175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壹仟伍佰元整 ¥1,001,5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壹仟伍佰元整 ¥1,001,500.00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或者:包)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2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 否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4投标文件份数、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壹份;2.提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30(北京时间)3.解密时间:2025年08月07日14:30至2025年08月07日15: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6.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当出具投报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廉洁自律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壹万零壹拾元整 (小写)¥10,010.0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开启前,须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银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用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方式提交的,付款账户应为投标人对公账户。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信息:单位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账 号:147951527391注:(1)以上第1-9条资格证明文件,除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存在明显笔误、同一内容前后填写不一致、将企业类型填写错误,资格审查小组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外,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均不允许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补正,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2)未按第10条要求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3)为方便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银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可简写)。(4)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需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失效日应晚于本项目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5日。(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的主体方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违规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投标人提供)。(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查询主要内容:“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查询内容中投标人存在第11条第3款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5)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6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条款响应表(见‘投标文件格式’);7.采购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或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彩页;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9.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0.团队组成;11.技术及服务方案;12.服务承诺;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应作出实质性响应。除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外,若有一项未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解密后补正或修正,将导致其投标无效。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且投报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投标人须提供《正版软件承诺》。4.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 4225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注: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投报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注:第5-8项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9.节能环保产品参加本项目:9.1投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填写《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9.2投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创新产品(或者:服务)参加本项目投报产品(或者:服务)属于《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发布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通知》中的产品(或者:服务),需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者: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如投报货物均需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包装标准与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需出具《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或者;包)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5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4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11现场勘查是 否12标前答疑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各标的所属行业如下: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1校园急救教育管理平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生命安全急救教育学习平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生命安全急救教育授课平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基础生命支持训练考核套件工业5智能AI心肺复苏实训一体机工业6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核心产品)工业7海姆立克练习套件工业8多功能护理训练模拟人模型工业9全身心肺复苏模型工业10AED训练机工业11静脉输液手臂模型工业12理疗床工业13高级心肺复苏训练考核系统工业14除颤仪教学机工业15高仿真静脉注射操作手臂模型工业16佩戴式高仿真护理输液、缝合套装训练考核系统工业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提交1.1投标人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其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及“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规定完成签字、盖章。同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并按对应模块要求,逐条上传响应内容,将所有内容上传完成后保存、加密、提交。1.3投标文件中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后上传。2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远程解密)。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60 分钟。2.3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文件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使用的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CA数字证书解密、网络不畅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3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3.2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3.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4其他4.1本项目采购活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委员会以经投标人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特殊情况下,启用备份文件的除外),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4.2项目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线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不再发放纸质中标通知书。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解密流程与本表不一致的,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流程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拟采购货物的使用单位,即: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范围内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即“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3潜在投标人:指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的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指在本项目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2.5货物:指投标人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服务:指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的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承担和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免费配套服务及本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服务要求与义务。2.7招标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投标文件:是指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条件、要求及规定编制的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主要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与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3.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若本项目(或者: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遵循以下原则,否则评审时将被拒绝。(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与本项目(或者: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本采购项目(或者:包)根据特殊要求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特定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9项要求的证明文件。(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者:包)中参加招标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包)的招标。(5)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投标协议书》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8)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招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6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应当出具投报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出具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7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属于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银行、金融、保险、法律事务、咨询服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或承诺函,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4.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是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货物。4.2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4.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的相关质量标准,提供货物的技术指标、配套服务要求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要求6.1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与服务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电子文档发出,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招标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无效投标。9.3除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及方式: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2更正公告中包括更正事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但不包括更正内容的来源。10.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询问的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均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澄清、询问的事项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组成、编制与要求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1.2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作出响应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证明文件。11.3商务技术文件: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第7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作出响应证明其有能力提供采购标的、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明文件。11.4如投标人参加多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编制与要求12.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要求12.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1.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资料类等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与原版文件相一致的中文翻译件。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资料类文件,存在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情形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2编制格式要求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与要求编写(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人仅需完善格式中需填写的内容,不得更改格式本身内容,否则,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12.3编排要求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其中: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或彩色宣传资料等均应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中的相关内容一起正序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应对本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并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13.2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漏项;无相应响应项的内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未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4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行编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投标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4.报价要求14.1投标过程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4.2国产货物报价“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中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报价应被视为包含了货物本身价格、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配套服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14.3进口货物报价14.3.1“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中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报价应被视为包含了以下费用:(1)进口货物到岸价(即CIF价格);(2)货物进口环节在国内发生的外贸代理服务、银行手续、报关、卫检、动植物检验检疫、商检、仓储、软件认证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税费;(3)货物到岸后,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配套服务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税费;14.3.2报价货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4号《“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第一项清单内的货物,须按14.3.1包含的费用加招标代理服务费进行填报。并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备注栏内填写“免税价”字样。14.3.3报价货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4号《“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第一项外的货物,须按14.3.1包含的费用加招标代理服务费与进口环节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含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费用进行填报。并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备注栏内填写“不免税价”字样。14.3.4对清单内货物,采购人负责办理外贸进出口公司在进口过程中需向海关提交的减免税相关证明材料。14.4投标人应按各包报价要求整包填报“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若要求)”规定的内容,不得拆包、拆分报价。“分项报价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14.5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4.6“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若要求)”中的报价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或“赠送”,也不得填报“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14.7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8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若要求)”的“备注”栏内注明。14.9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如有)”总报价一致。15.投标文件的份数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16.投标文件的签署16.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证明、资料等的签署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6.2本文件各种文件中涉及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均须使用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投标人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进行签署。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未按要求签署的,将按投标无效处理。1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投标人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16.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传加密,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7.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18.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加密、解密及其他19.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使用CA数字证书(单位、法人或个人)将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完成上传。19.2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应将上传的投标文件使用上传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9.3投标文件解密及其他19.3.1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解密指令信息后,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用CA数字证书(单位、法人或个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19.3.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前解密投标文件。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9.3.3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19.3.4解密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况下,启用备份文件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9.3.5解密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3.6解密结束后,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对其报价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其报价。19.3.7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标程序。19.3.8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四、投标保证金20.投标保证金20.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0.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0.4.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0.4.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0.4.4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0.4.5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的;20.4.6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扰乱开评标现场秩序的等情形。五、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组成与职责21.资格审查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组成21.1资格审查小组组成21.1.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组成。21.2评标委员会组成21.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条第21.2.5的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1.2.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2.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21.2.5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2.6评标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21.2.7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开标资料及评标资料,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21.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2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职责22.1资格审查小组职责22.1.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一、资格性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22.2评标委员会职责22.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2.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2.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六、代理机构的职责2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3.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3.2宣布评标纪律;23.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3.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3.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23.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23.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23.8核对评标结果,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23.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七、评标和评定程序与要求如本项目为多包,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应按包顺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和评定程序与要求进行。评标、评定过程中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4.资格证明文件的评审24.1解密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依法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一、资格性审查”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各投标人是否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商务技术评审。24.2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本身(需要进行网上查询核实的证明材料除外)。24.3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有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或未对其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4.4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24.5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24.6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24.7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并签字确认,与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5.招标文件的审查25.1在评标程序开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招标文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查。25.2经审查,如招标文件中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停止本项目评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A.存在违反或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条款;B.存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内容;C.商务技术要求存在歧视性条款;D.评审因素存在倾向性、歧义;E.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等其他影响公平、公正的内容。25.3对招标文件审查无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符合性审查。26.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除项目要求需对投标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或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26.2评标委员会应当各自对3家及以上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含项目需要对样品或演示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的情形)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否对政策性因素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6.3在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者投标人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回复。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6.5实质性响应的商务技术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含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作出回复的内容)认定,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作出了完整性、符合性响应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26.6未实质性响应(重大偏离)的商务技术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含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作出回复的内容)认定,对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作出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作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重大偏离)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A.未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指标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或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E.未对执行标准、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作出回复或回复内容未对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I.未对政策性因素中的强制性要求作出响应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J.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存在以上情形的商务技术文件,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商务技术文件。26.7审查结束,评标委员会对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26.8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法定家数的,按废标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项目(或者:包)采购程序,发布终止公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9评标委员会应对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随招标资料一并存档。27.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7.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包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后,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2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商务技术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要求外,只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8.报价评审28.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8.2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函,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其修正后的报价进行确认,确认函应当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章或者投标人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回复。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3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后,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标价格。2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按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8.5报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开标一览表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进行签署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填报或报价表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经审查,合格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投标人家数时,需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9.评审价格的确定29.1政策性因素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符合下列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相应扣除比例进行价格扣除,形成各投标人最终评审价格。(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给予小微企业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监狱企业声明函》。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标人报价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规定,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内产品,除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外,还要对满足上述政策性要求的报价叠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9.2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除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按28.1第5款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外,其他各投标人报价即为评审价格。30.评审复核3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0.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3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推荐中标候选人31.1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须遵循下列原则:3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遵循下列原则:31.1.1.1按评审后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31.1.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31.1.1.3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等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31.1.1.4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在招标文件中由采购人依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核心产品(采购标的前标有“※”或“核心产品”字样)为相同品牌的,按33.1.1.4(1)条规定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人。31.1.1.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1.1.1.6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1.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遵循下列原则:31.1.2.1按评审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31.1.2.2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列。31.1.2.3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对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人数量。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当众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对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在招标文件中由采购人依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核心产品(采购标的前标有“※”或“核心产品”字样)为相同品牌的,按31.1.2.3(1)规定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的投标人。32.确定中标人本次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3.编写评标报告3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3.2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4.评标过程保密34.1在评审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内容及响应方案和其他信息。3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评审现场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34.3评审开始,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评审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34.4评审结束,进入评审现场的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将评审、评定有关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35.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6.无效投标与无效评标3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2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一)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二)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四)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7.采购项目终止与处理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系统中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37.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7.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8.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3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并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与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随结果公告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中标人名称、地址、中标金额、综合得分;(三)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包含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中标单价等;(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六)公告期限;(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八)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38.2除以上公示信息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8.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8.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9.中标服务费39.1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中标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鼓楼支行账号:147951527391八、签订合同42.签订合同40.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0.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40.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40.5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4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40.7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进行公示。九、保密和披露4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发布结果公告前,对获悉的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所有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41.2投标人对投标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外传。41.3参加评审的相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4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处理投诉等事宜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时,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可向有关部门披露关于本项目(包)评审过程的资料与有关信息。4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42.评审程序受本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严格的监督,为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投标人有权就本招标项目事宜按以下要求提出询问或质疑。42.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评审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42.2投标人在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评审程序环节的质疑;42.3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评审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2.4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42.5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签章;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参加本项目的授权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42.6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42.6.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6.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42.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6.4事实依据;42.6.5必要的法律依据;42.6.6提出质疑的日期。42.7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应如实填写“项目质疑管理”程序“质疑列表”中有关质疑事项的全部内容,并按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图片;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4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项目质疑管理”程序中的“受理内容”处标明“退回补正”,并说明“原因”:42.8.1质疑未按44.6、44.7的要求提出的;42.8.2质疑未按44.5要求签章的;42.8.3其它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情形。42.9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42.9.1潜在投标人未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质疑的;42.9.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重复提出的质疑;42.9.3未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针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42.9.4超过42.3、42.4规定质疑期发出的质疑。42.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42.11投标人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42.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42.13.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42.13.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42.1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42.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9层联系人:滕博君联系电话:15103408870十一、违法违规行为43.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1)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收益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5)未按约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转包的;(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7)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8)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44.采购人违法违规行为:(1)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2)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中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7)在评审现场发表倾向性意见的;(8)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9)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示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4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法违规行为:(1)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3)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4)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5)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的;(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评定的;(7)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实质性响应处理的;(8)对需要通过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后可能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直接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9)在评审现场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意见的;(10)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46.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1)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2)未按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的;(3)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4)收受采购人、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评审过程发表倾向性言论的;(6)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项目中参与采购活动的或为拟参加所代理的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7)未按规定对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8)擅自终止采购活动的;(9)未按照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10)超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11)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12)违反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13)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采购活动情况的;(14)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十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47.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标的,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48.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49.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50.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须提供《正版软件承诺》。51.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5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53.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监狱企业承诺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5.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56.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的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产品截图,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5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如所供货物均需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包装标准与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须出具《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性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6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时,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完整。否则,投标无效。7特定资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基本资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9基本资质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10基本资质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封面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投标文件封面应符合要求、完整,否则,投标无效。2商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上证明书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委托书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投标无效。4商务投标函提供《投标函》投标函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否则,投标无效。5报价开标一览表提供《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若要求)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否则,投标无效。6商务商务条款响应表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商务条款响应表对第五部分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7技术技术条款响应表提供《技术条款响应表》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技术条款响应表对第五部分的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响应;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负偏离响应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属于重大技术负偏离的,投标均无效。8技术政策性要求提供响应政策性要求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内容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自拟),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真实、无漏项、无缺项。否则,投标无效。9商务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技术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其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报价的符合性审查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审核审查投标人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存在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如未特别标明“进口产品”字样,投标人投报了进口产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强制节能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必须提供《正版软件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4.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5.1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投标无效。5.2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不予认可。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6.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且声明函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投标无效。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且声明函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不予认可。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7.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的《监狱企业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投标无效。7.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内容符合要求、完整、准确的《监狱企业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不予认可。8.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8.1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允许两个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其中报价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协议书和声明函均需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投标无效。8.2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且提供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均需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不予认可。9.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产品截图,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否则,不予认可。五、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六、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包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打分方法备注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权重×10030分客观分商务1.投标人合同执行能力(业绩)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打分。每份业绩得3分,满分15分。注:1)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投标人签订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供货明细页、签字盖章及验收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中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0~15客观分技术1.货物技术参数招标文件中除标注“★”的技术参数要求外,其他全部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2分,每有一项存在负偏离,按1分扣除,扣完为止;注:得分及扣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认定。0~22主观分技术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计划;②人员配备方案;③项目实施方案,其中包含项目安装、部署实施;④实施保障等,每个方案3分,满分12分2.1提供内容齐全、描述细致、有利于实施、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2.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2.3未提供不得分。0~12主观分技术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②安全保证措施等,每个措施2分,满分4分3.1保障措施全面合理、可行、科学,能充分保障项目质量,得2分。3.2保障措施较全面,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一般,基本能保障项目质量,得1分。3.3未提供不得分。0~4主观分技术4.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具体实施和交付情况组织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培训目标;②培训对象;③培训师资;④培训时间安排;⑤培训内容;⑥培训考核及培训流程安排;⑦培训质量保障等,每个方案1分,满分7分4.1提供内容齐全、描述细致、有利于实施、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4.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0.5分4.3未提供不得分。0~7主观分技术5.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形式;②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④设备维护;⑤突发事件售后方案;每个方案2分,满分10分5.1提供内容齐全、描述细致、有利于实施、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2分;5.2提供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分5.3未提供不得分。0~10主观分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2.交货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街919号晋中职教港3.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进行付款,财政支付通道顺畅情况且学校内部支付手续完备,一周内完成支付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总金额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质量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5.其他要求5.1质保期限:所供货物自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所供货物提供1年的质保期。5.2质保期内享受如下服务:(1)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损坏的零部件由卖方给予修复或更换。(2)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要求,2小时内做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8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时间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中标人除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应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3)每年不少于2次免费上门服务,对所供货物进行维护保养,凡属非使用不当出现的零部件损坏故障,供方应免费维修、更换。(4)技术培训要求:投标人负责免费派工程师对用户就仪器原理和基本操作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用户能正常操作。培训期间,应对所有功能部分予以现场演示。培训内容至少包含货物的技术原理、操作、调试,数据处理、基本设备维护,故障排除等。5.3质保期后,对所供货物实行终生维修、维护。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货物的维修维护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要求或维修要求后,在2小时内进行响应,需要时,能够提供必要的上门有偿检测,且应保证可长期有偿提供设备维修所需要的备品、备件。二.技术要求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校园急救教育管理平台生命安全急救教育管理平台应满足急救软硬件、急救教学等的综合管理后台功能,应为学校的急救教育工作开展提供信息化支撑,协助学校急救设施建设和师生急救教育培训,帮助学校提升急救教育水平,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主要功能应包含班级账户管理,一体机管理,考试管理、预案管理、培训活动管理等功能,具体需求如下:1.班级管理:应满足班级数量支持不少于1000个班级。每个班级应能添加不少于100个学员。(1)应具有添加、修改、导入、一键升班和实训分组的功能。(2)应支持按照年级、班级名称搜索,支持一键刷新列表数据(3)应支持数据分页,支持上下页翻页和直接跳转2.账户管理:(1)应具有添加、修改、导入、导出、修改密码、换班的功能。导出文件格式为EXCEL文档。导入系统可生成模板,支持excel(*.xls)和excel(*.xlsx)格式导入,每次导入时数据应支持单文档不少于3000条。(2)应支持按照年级、学员名字、班级名称搜索,支持一键刷新列表数据(3)应支持数据分页,支持上下页翻页和直接跳转3.员工管理:(1)应具有添加、修改、重置密码的功能。 (2)应支持按照类型、名称搜索,支持一键刷新列表数据(3)应支持数据分页,支持上下页翻页和直接跳转,要求实现学校现有系统无缝对接,实现学生、班级、教师等信息共享4.考试管理:(1)应支持理论考试和实训考试进行分类。(2)应支持进行考试添加,修改,发布的操作。考试有未发布,已发布两个状态。(3)应支持考试名称,考试类型,考试状态检索(4)应支持考试时,可选择不同需要参考的年级,设定考试的单元范围,考试时间范围,考试时长。可根据不同的考试题目数量,设置不同的优秀得分,和合格得分;(5)应支持实训考核时可选择此次考试对应的硬件设备类型;(6)应支持汇总统计考核情况。5.试题管理:支持创建、编辑和管理试题库。6.预案管理:(1)应支持预案管理和演练管理(2)应支持预案分类进行检索(3)应支持进行预案添加,修改和添加演练记录。(4)要求预案发布需支持上传图文类的预案内容和对应的附件文档,文档可进行下载和在线查看。(5)应支持添加演练记录,需添加标题,发布日期,演练视频和图文7.培训活动管理:(1)学校组织或参加的培训活动可以发布到平台,活动信息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讲师、培训内容、参与人员范围等。(2)应支持添加、修改培训活动信息,可选择之前的活动讲师或新增讲师,并能记录培训人员的培训结果,包括培训成绩、评价等。(3)培训活动应具备状态管理功能。8.设备管理、资源管理:(1)应支持管理学校宣教设备的模块视频(2)应支持可以发布宣教设备上的通知消息(3)资源可按照医疗类和护理类进行区分,同时资源需按主题或类别进行分类;(4)上传、分类、管理和更新医疗相关的培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章、视频等。9.校本课程(1)教学课件管理:应支持添加、修改、启禁用教学课件,课件应以 PDF 格式上传,并可选择对应的教材章节进行分类。系统应按排序显示校本课件,方便授课老师在急救课堂中使用。(2)教学视频管理:应具备与教学课件类似的功能,支持添加、修改、启禁用教学视频,视频应上传封面图片,并可选择对应的教材章节进行分类。授课平台应按排序显示校本视频,提升教学效果。10.知识点管理:(1)支持创建和编辑知识点条目;(2)知识点需区分理论知识和技能知识;(3)支持知识点标签化,便于检索和链接至相关课程或资源。11.技能实操标准管理:(1)提供创伤救护技能(止血、包扎、固定、搬运、通气等) 的实操步骤以及各个步骤评分标准。(需提供软件截图)(2)支持自定义实操技能、实操步骤、实操技能评分标准。(需提供软件截图)套12生命安全急救教育学习平台应支持技能学习、装备器材展示、知识测验、预案学习、科普知识普及以及个人学习数据管理等多方面的功能,具体功能要求如下:技能学习:1.内含16课时课程,内容包括含创伤急救概述、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课程内容,1年内可免费进行更新。2.应支持按分类进行检索的功能3.应支持选择某技能进行学习时,可在线观看技能教学视频。4.应支持个人学习历史,且有汇总统计装备器材:1.应支持整体展示装备器材数据。装备器材内容需包含器材介绍图片,以及器材组成模块。2.应体现器材需要配备的数量,使用方式知识测验:知识测验应分为2类:日常测验和理论考核。试题要求为选择题,题面或选项中支持图文等信息。题库由系统方进行提供。1.日常测验需依据课程体系划分,进行理论知识的线上测验,测验可多次进行,应有测验记录和汇总展示的模块。2.理论考核应支持管理员在线发布考试,支持考试范围划定,支持自动从题库进行组卷。3.考生答题界面要求友好,考生能容易发现漏答题目。预案学习:1.应具有按分类进行检索的功能。2.应支持选择某预案进行学习,需记录个人学习的历史,且有汇总统计。科普知识:1.应具有按分类进行检索的功能。2.应支持选择某科普视频进行学习,需记录个人学习的历史。且有汇总统计个人中心:应支持显示个人信息,汇总个人学习数据。1.应支持个人学习数据应包括班级教学数据和自主学习数据。2.班级教学数据应包含知识测验,实训练习,实训考试,理论考试。3.知识测验应展示各知识点试卷测试情况,支持试卷答题详情查看。4.实训练习应按照课程体系展示所有实训课表,以及各技能点的练习操作。有相关硬件设备对应的技能点需要能获取实际的训练数据,能够以图表汇总分析的方式呈现。没有相关硬件设备对应的技能点,需要有对应的实训练习视频记录。3.实训考试应按照学校发布的考试显示,提现每次实训考试的得分,通过情况。有相关硬件设备对应的技能点需要能获取实际的训练数据,能够以图表汇总分析的方式呈现。没有相关硬件设备对应的技能点,需要有对应的实训练习视频记录,关于技能点的考核有对应的技能操作标准得分情况。4.理论考试应按照学校发布的考试显示,支持试卷答题详情查看。套13生命安全急救教育授课平台生命安全急救教育授课平台是教学系统,可部署急救课程资源,支撑完成急救教育的教学活动进行,具体功能如下;一、急救教学内含16课时课程,内容包括含创伤急救概述、心肺复苏、创伤救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课程内容,1年内可免费进行更新。课程分类与查询:支持课程按不同章节、单元分类,可根据学校要求调整,支持单元分类查询。课时内容:每课时包含教学目标、教学课件、教案、辅助教学视频、技能清单等。在线预览与播放:教学课件和教案支持在线预览,教学视频支持在线播放。授课模式:授课界面友好,支持教学课件和教学视频直接切换。实训课时可选择实训室并激活对应硬件设备。二、备课功能备课操作:教师可在上课前进行备课,点击“去备课”查看上课内容和视频,备课完成点击“退出”按钮退出授课界面。备课内容:备课时可查看教学目标、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和技能清单,确保教师充分准备授课内容。三、校本课程资源资源类型:支持校本课程资源,包括教学课件和教学视频。资源显示:如果有启用的校本课程资源,会在原有教学课件和教学视频后面显示标签,方便教师识别和使用。资源管理:校本课程资源应具备审核机制,确保资源的质量和合规性,审核通过后方可显示在教学系统中供师生使用。四、实训练习实训数据查看:可查看实训课下各技能点的实训练习情况,按课程体系展示实训课表及技能点练习操作。数据获取与呈现:支持获取实训设备数据,以图表汇总分析呈现;不支持图表的技能点需有视频记录。五、班级测练测验数据查看:可查看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题库测验数据,统计达标和未达标名单,查看学员试卷答题详情。六、班级考核实训考试:按学校发布的考试显示,可查看实训考试结果、名单及学生各技能点结果,含评价标准和扣分详情;无对应硬件设备的技能点需有实训练习视频记录及技能操作标准得分情况。理论考试:按学校发布的考试显示,支持试卷答题详情查看。七、其他功能选择班级:登录后,教师可选择授课班级,显示所带班级列表,不同年级班级对应不同教材。换班功能:教师带多个班级时,可切换其他班级授课。继续上课:意外未结课时,可点击“继续上课”继续未结课课程,结束后点击“结课”回到课程首页,实训室状态变为空闲。结课功能:上课结束后点击“结课”,回到课程首页,上课状态变为已结课,实训室状态变为空闲。重置密码:支持教师重置登录密码。退出功能:点击退出,确认返回首页。八、智能教学助手教学问题回答:教学助手应能够依据现有的教案课件等内容,准确理解并回答教师提出的教学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建议和指导。教学资源推荐:教学助手应根据教师的教学需求,推荐相关的教案课件等教学资源,帮助教师快速找到所需资料。教学互动:教学助手应支持与教师的智能互动,能够根据教师的反馈和需求,调整回答内容和推荐资源,增强教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模型集成:教学助手应对接大模型,利用大模型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提升教学问题理解和回答的准确性。套14基础生命支持训练考核套件基础生命支持训练考核套件(一托四),应具有如下功能:一、应具有心肺复苏急救技能结合实际突发事件场景,可实现CPR全流程模拟实操。学生通过日常练习逐步掌握CPR全流程的操作;通过阶段考核检验学生实际练习效果,帮助学生提升技能。学生实操数据不仅实时反馈,并汇总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以便学生、教师、学校进行数据分析,切实帮助学生提升技能。 二、本模块至少包含心肺复苏模拟人4个、智能心肺复苏训练机1台、智能CPR训练考核系统1套、AED训练机4台。 三、软件模块功能: 1.系统应支持对学校、班级、教职员工账号、学员账号的统一管理和维护。(提供系统界面截图)2.系统内置模块操作指引功能,通过模块化帮助引导,助力教师快速掌握系统操作流程。3.教师可实时查看所辖全部班级的实操练习、考试数据及学习进度等相关信息,并支持跨班级管理界面的无缝切换。(提供系统界面截图)4.系统配备三位一体备课模块,集成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技能清单等,支撑教师全流程课堂教学实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5.系统中内嵌多模态AI引擎,通过深度学习算法集群实现智能教学助手功能,提供教学决策辅助与课堂交互增强双维度赋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6.系统支持多种实训设备接入,实时监控设备状态与运行数据,并提供集中化管理功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7.系统搭载智能远程控制系统,支持设备集群式一键启停与离散化单体操控双模式远程管控。(提供系统界面截图)8.系统提供可视化监控功能,实时显示设备在线/离线状态与开关机情况,检测到异常时自动触发报警提示。(提供系统界面截图)9.系统支持数据统一管理,涵盖多种数据维度,如实训设备、班级、练习、考核、课程等,可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数据依据。(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0.智能CPR训练考核系统支持CPR练习和CPR考试两种模式,在不同模式下可进行选择实训班级和实训学员。(需提供软件功能截图) 10.1.CPR练习模式:学生通过智能心肺复苏训练机确认个人身份,按照智能CPR训练考核系统预设流程,在心肺复苏模拟人上进行练习操作;10.1.2.学生的每一次按压和人工呼吸,智能CPR训练考核系统通过图形方式显示按压深度、按压频率、气道开放、通气量等,实时展示在智能心肺复苏训练机上,同时有语音提示,操作者可根据语音提示和实时反馈数据,随时调整操作;10.1.3.学生每一轮CPR练习操作完成,练习结果会实时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并同步汇总到学生的个人中心,学生可通过学员端随时查看自己的练习数据,以便自己拟定改进计划。(提供软件功能截图)10.2.CPR考核模式:能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发布考试,可设定参与考核的班级,考试时间等信息。各班级按时组织学生参加实操考核;学生通过智能心肺复苏训练机确认个人身份,按要求参加实操考核;10.2.1.学生在按压考核时,智能CPR训练考核系统通过图形可视化界面实时呈现每次按压深度,并用颜色加以区分,同时模拟心脏跳动节拍,显示心电图;人工呼吸时,系统可通过图形显示吹气量,并在屏幕上实时显示按压次数、按压频率、胸部回弹、人工呼吸正确率等,操作者可根据实时反馈数据,随时调整操作;10.2.2.学生考核操作完成,智能CPR训练考核系统实时反馈考核结果,包含成绩、按压时长、按压位置、按压频率、按压深度、按压次数、胸部回弹、气道开放、通气情况等;10.2.3.考核结果实时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并同步汇总到学生的个人中心,学生可通过学员端随时查看自己的考核成绩;10.2.4.每一次考试后汇总当次考试下所有的学员考核情况。实现分班级,分能力等多维度的图表化分析,进行可视化展示。实现考核数据可追溯,实现教学成果验收。(提供软件功能截图)11.学生每一轮CPR练习结果和CPR考核成绩,实时通过智能CPR训练考核系统同步后台管理系统;学生通过学员端个人中心可随时查看自己的练习和考核成绩;班主任通过教师端可随时查看班级每个人的数据,可进行多维度的分析;学校管理层通过大屏浏览各班级情况,可进行横向、纵向数据分析对比。(提供软件功能截图)12.系统管理员能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详细了解各班级学员的CPR模型练习情况,可选择具体时间段进行查询,并且通过图表分析练习过程中各技能实操能力的掌握程度。实现培训练习数据可追溯,通过数据回顾教学流程,达到优化教学重点的目的。(提供软件功能截图)13.AED训练机仿制真正除颤仪主机、显示窗口与真正AED的外型、尺寸操作方法一致,培训机本身没有电流输出,但可模拟真正AED的各项操作,并可根据教学要求调节成多种急救过程;学生可根据语音导航,按照提示步骤完成模拟AED除颤操作,为日后使用真正AED打下坚实基础。四、硬件模块功能要求:1.智能心肺复苏训练机应采用人体科学结构,由触摸显示屏、机座构成,屏幕支持电动升降,学生可根据身高手动调整触摸屏高度,以达到最佳视角;2.心肺复苏训练机:1套;CPU≥3568;内存:≥4096M;存储:≥32G;应支持无线上网卡(通过无线wifi,可随时远程升级程序);3.【外观尺寸】:≥860*650*1480mm。4.心肺复苏模拟人按压手感应贴近真实,支持按压深度、按压频率、回弹是否充足、可反馈通气量及通气频率等操作数据展示,并给与0~100分的评分。5.AED训练机的主机、显示窗口等应与真正AED的外型、尺寸操作方法一致。6.应支持模拟真实AED的各项操作;支持根据教学要求调节成多种急救过程;支持语音提示。7.应配备辅助设备使用的瑜伽垫。套25智能AI心肺复苏实训一体机智能AI心肺复苏实训一体机要求实现智能交互式教学、贴合急救课程内容搭配使用,实现理论结合实践的效果,要求具备操作简便、使用灵活、数据管理直接、智能互联等特点。并且通过套件专有的心肺复苏智能练习系统与各个平台可以实现数据实时同步,达到既学既练、提升教学体验和教学效率的目的。一、软件模块功能要求:1.系统应支持对学校、班级、教职员工账号、学员账号的统一管理和维护。(提供系统界面截图)2.系统内置模块操作指引功能,通过模块化帮助引导,助力教师快速掌握系统操作流程。3.教师可实时查看所辖全部班级的实操练习、考试数据及学习进度等相关信息,并支持跨班级管理界面的无缝切换。(提供系统界面截图)4.系统配备三位一体备课模块,集成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技能清单等,支撑教师全流程课堂教学实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5.系统中内嵌多模态AI引擎,通过深度学习算法集群实现智能教学助手功能,提供教学决策辅助与课堂交互增强双维度赋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6.系统支持多种实训设备接入,实时监控设备状态与运行数据,并提供集中化管理功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7.系统搭载智能远程控制系统,支持设备集群式一键启停与离散化单体操控双模式远程管控。(提供系统界面截图)8.系统提供可视化监控功能,实时显示设备在线/离线状态与开关机情况,检测到异常时自动触发报警提示。(提供系统界面截图)9.系统支持数据统一管理,涵盖多种数据维度,如实训设备、班级、练习、考核、课程等,可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数据依据。(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0.设备上所有学生练习和考核数据应实时传输到生命安全急救教育实训平台,进行数据统一管理。11.学校管理员可按时间段进行查询,并且以图表形式展示相关查询练习内容。(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2.支持心肺复苏全流程(评估环境、胸外按压、人工呼吸、体外除颤等)操作;(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3.应具有按压教学模式:13.1应支持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次数进行按压练习;(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3.2在学员进行按压操作时,可通过屏幕实时显示动态按压动画,并以不同颜色直观区分按压深度是否达标,同时提供语音实时反馈按压频率和深度等关键指标,帮助学员根据提示即时调整操作动作。系统会将每次训练的按压数据实时上传至后台管理系统,并自动同步到学员个人中心,方便教师和学员随时查看训练效果,从而实现训练过程的精准监测和教学数据的智能化管理。(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3.2应支持按压练习操作完成后智能AI心肺复苏实训一体机软件实时反馈练习结果,包含成绩、按压位置、按压频率、按压深度、按压时长、胸部回弹等;(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4.应具有考核模式:14.1应支持学校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发布考试,可设定参与考核的班级,人员、考试内容、考试时间等信息。(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4.2应支持学生考核操作完成后实时反馈考核结果,结果详情参考教学模式;(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4.3应具备在每一次考试完成后汇总当次考试下所有学员考核情况,可实现分班级,分能力维度的图表化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展示,支持考核数据追溯,支持教学成果验收。14.4应支持提供心肺复苏技能操作前的视频引导;(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5.智能AI心肺复苏实训一体机软件应包含AED教学模块:应提供完整的AED急救流程操作教学;按压教学模块:提供综合的语音互动、智能纠错按压功能;视频教学模块:包含常见的急救场景教学。(提供系统界面截图)二、硬件模块功能要求:1.产品应具有上下两个屏幕,可同步显示软件界面、视频播放,上屏进行任意视频的轮播;(提供系统界面截图)★2.智能AI心肺复苏实训一体机含有高清摄像头和拾音器,可支持站立和跪式两种按压方式。通过摄像头进行姿态和语音识别,确认现场环境安全、判断是否有反应、呼救并启动是否进行心肺复苏施救流程。(提供系统界面截图)3.智能AI心肺复苏实训一体机具备身份证识别功能,学员可通过刷卡可以快速登录系统进行训练考核。4.操作台坚固平敞,承载智能化心肺复苏半身模型,可以支持立式和跪式两种心肺复苏按压方式,实现一机多用。设备底部安装万向轮,便于设备移动。(提供产品图片)产品参数:【高级成人半身模拟人】:1套;【心肺复苏训练机】:1套;CPU:≥RK3588;运行内存:≥4096M;存储空间:≥32G;应支持无线上网卡(通过无线wifi,可随时远程升级程序);【机台规格】:≥700*850*1450mm;【软件】:生命安全急救教育实训平台;【教学资料】:包含不少于6个心肺复苏相关的教学视频;包括1个心肺复苏术模拟动画及理论教学;至少20个真人急救教学视频;包含一套AED操作的完整急救流程教学互动动画,可进行互动交互;(提供教学资料在应用系统中的截图证明)应具备空关模块,支持远程设备控制功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应支持远程连接设备更新升级(可使用TeamViewer工具,通过无线wifi连接)套46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核心产品)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是一款专用于气道异物梗阻急救训练的智能化教学设备。该实训套件通过软硬件互联的方式,为教师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海姆立克急救法教学解决方案,支持儿童和成人急救技能的理论讲解与实操训练。该设备采用数字化技术,可实现智能化练习、实训考核等功能,使学员能够即学即练,有效提升教学效率。同时,系统能够精准同步并汇总训练数据,为教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实现急救技能培训的精准化管理,帮助教师系统性地开展海姆立克急救法的理论教学和实操训练。软件模块功能:1.系统应支持对学校、班级、教职员工账号、学员账号的统一管理和维护。(提供系统界面截图)2.系统内置模块操作指引功能,通过模块化帮助引导,助力教师快速掌握系统操作流程。3.教师可实时查看所辖全部班级的实操练习、考试数据及学习进度等相关信息,并支持跨班级管理界面的无缝切换。(提供系统界面截图)4.系统配备三位一体备课模块,集成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技能清单等,支撑教师全流程课堂教学实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5.系统中内嵌多模态AI引擎,通过深度学习算法集群实现智能教学助手功能,提供教学决策辅助与课堂交互增强双维度赋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6.系统支持多种实训设备接入,实时监控设备状态与运行数据,并提供集中化管理功能(提供系统界面截图)。★7.系统搭载智能远程控制系统,支持设备集群式一键启停与离散化单体操控双模式远程管控。(提供系统界面截图)8.系统提供可视化监控功能,实时显示设备在线/离线状态与开关机情况,检测到异常时自动触发报警提示。(提供系统界面截图)9.系统支持数据统一管理,涵盖多种数据维度,如实训设备、班级、练习、考核、课程等,可为管理者决策提供数据依据。(提供系统界面截图)★10.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软件系统包含成人海姆立克和婴儿海姆立克模块(提供应用界面截图)11.成人海姆立克和婴儿海姆立克模块包含练习和考核两种模式。成人海姆立克实操练习:1.支持教学视频引导,根据视频教学,学生进行对应实操练习,学生练习动作标准(如:位置、力度)每冲击按压一次,屏幕上可通过图形的方式显示是否准确,实时反馈练习结果。 成人海姆立克实操考核:2.支持学校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发布考试,并同步到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上,可设定参与考核的班级、考试内容、考试人员、考试时间 等信息。各班级按时组织学生参加实操考核;学生在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上按要求参加考核。3.学生考核操作完成,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系统实时反馈考核结果,并实时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学生可通过学员端随时查看自己的考核成绩。4.支持考试完对所有的学员考核数据汇总,实现分班级,分能力维度的图表化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展示。支持考核数据追溯。婴儿海姆立克实操练习:1.支持观看教学视频,根据视频教学指导,学生开始实操练习,学生练习动作标准(位置、力度)每冲击按压一次,屏幕上可通过图形 的方式显示是否正确,实时反馈练习结果。(提供应用界面截图)婴儿海姆立克实操考核:1.支持学校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发布考试,并同步到智能AI海姆立克一实训体机的显示屏幕上,可设定参与考核的班级、考试内容、考试人员、考试时间等信息。各班级按时组织学生参加实操考核;学生在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上按要求参加考核。2.支持学生所有实操练习和实操考核数据实时通过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系统同步上传到后台管理系统,并汇总到授课平台、学习平台;学生可通过学员端个人中心随时查看自己的练习和考核成绩;3.教师可通过教师端查看班级每个人的数据,可进行多维度的分析;学校管理层通过数据看板各班级技能练习情况,可进行数据分析对比。4.支持练习考试数据可追溯,通过数据回顾教学流程,达到优化教学重点的目的。硬件功能模块:1.应具备虚拟现实交互反馈方式,提供成人和婴儿海姆立克的智能训练和考核两种模式,通过模拟海姆立克的操作场景,将现实操作与虚拟教学相结合,让使用者在短时间内迅速的了解海姆立克的理论要点和操作手法。2.支持婴儿模拟人与3D 虚拟形象实时同步互动;智能纠错;可智能识别婴儿模拟人的姿态。(提供应用界面截图)3.支持婴儿模拟人在不使用的状态下可存储到箱体内进行充电,使用时学员打开存储仓取出婴儿模型进行训练。(提供应用界面截图)4.支持成人模型在不使用的时候可存放在机器背部并进行充电,使用时学员取出模型,进行海姆立克训练。(提供应用界面截图)★5.成人模型为保证学员使用安全和方便操作,必须与智能AI海姆立克实训一体机机体分离,避免学员操作时发生缠绕/牵绊,须采用分体式无线传输方式。产品组成:1.高级婴儿模拟人:1 套(产品尺寸:55*35*12±2(cm)。 2.半身成人模拟人:1 套(产品尺寸:85*40*15±2(cm)。3.海姆立克训练机:安卓3588;内存≥8G;硬盘≥128G; 网卡:无线上网卡。4.显示竖屏尺寸:≥43 寸电容触摸屏 1 套,分辨率:≥1920*1080。 5.外观尺寸:≥660mm*690mm*172mm6.软件:生命安全急救教育实训平台7.教学资料:应包含成人自我救助、婴儿预防异物梗阻等一系列海姆立克教学视频和3D模拟动画。套27海姆立克练习套件海姆立克练习套件包含海姆立克半身成人模型、海姆立克训练马夹、护理床(双摇床),需要具有以下功能:一、海姆立克半身成人模型:功能特点:正常的气道梗塞模拟;可进行CPR操作、气道开放和胸部压迫模拟;气道贯通自主呼吸运动;窒息、气道异物阻塞模拟;进行成人海氏急救法操作训练;单独口鼻部件可更换,每套提供3个口鼻部件。电源:直流电供电二、海姆立克训练马夹1.具有可冲击的腹部模型,并在背部靠近佩戴者方向有硬质保护板。2.具有模拟的气道及模拟梗塞物,正确操作后可以排出梗塞物。3.马甲材质为服装潜水面料,避免皮肤接触过敏。异物塞应具有防止儿童误食标志。4.配件需包括:4.1 每件气道异物梗阻训练套装配备10 个以上模拟肉球(即异物塞), 4.2 可穿戴马甲一件和手提包一个,4.3 电子说明书 1 份。5. 可穿戴于成人身上,重量≤1.2kg。三、护理床(双摇床)床头床尾采用ABS材质,高档耐用床帮≥4*8方管,床腿≥4*4方管。厚度≥1.0,床板为C形板。床垫≥4公分,厚度≥4公分棕丝。尺寸≥1.9*0.9m,护栏为五档铝合金可折叠,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轮子为静音轮,四脚带刹车,推起来灵活简便,餐桌为木餐板个68多功能护理训练模拟人模型多功能护理训练模拟人模型包含男、女模型各一个,具体参数如下:模拟人(男):1.洗脸和床上擦浴2.口腔护理3.气管切开护理4.氧气吸入疗法5.鼻饲法6.洗胃法7.心内注射法8.胸外心脏复苏急救法9.三角肌下级皮下注射10.胸腔穿刺11.肝脏穿刺12.腹腔穿刺13.骨髓穿刺14.腰椎穿刺15.三角肌注射16.气胸17.静脉注射18.静脉穿刺19.静脉输液20.静脉输血模拟人(女):1.洗脸和床上擦浴 2.口腔护理3.气管切开护理4.氧气吸入疗法5.鼻饲法6.洗胃法7.心内注射法8.胸外心脏复苏急救法9.三角肌下级皮下注射10.胸腔穿刺11.肝脏穿刺12.腹腔穿刺13.骨髓穿刺14.腰椎穿刺15.三角肌注射16.气胸17.静脉注射18.静脉穿刺19.静脉输液20.静脉输血21.女性导尿22.女性灌肠23.臀部肌注射24.乳房护理个29全身心肺复苏模型多功能护理训练模拟人模型参数:1.分段数码显示,操作界面简洁,开机一键启动进入训练模式。2.控制器支持3种操作方式:CPR训练、CPR考核、CPR实战。方式一:可进行按压和吹气训练;方式二:在设定的时间内,正确按压和吹气数30:2的比例完成5个循环操作;方式三:自行设定操作时间、操作频率、按压吹气次数、按压吹气比例、循环次数。3.语音提示:中英文语音提示可选,可调节音量,开启和关闭语音,准确提示操作错误的具体原因。4.监测反馈:实时反馈胸外按压部位及深度,人工呼吸气道开放和吹气容量。5.生命体征模拟:瞳孔缩放和颈动脉搏动可由按键控制开启关闭。初始状态时,模拟人瞳孔散大,颈动脉无搏动。按压过程中,模拟人颈动脉被动搏动,搏动频率与按压频率一致。急救成功后,模拟人瞳孔恢复正常,颈动脉自主搏动。6.模拟人解剖标志准确、手感真实、肤色统一、形态逼真、外形美观、经久耐用、消毒。套410AED训练机1 产品规格外形尺寸:25*18*68±2(cm)重量:0.6±0.2(kg)预期使用寿命:≥5年2 环境指标工作温度:20℃~ 50℃;使用温度:5℃~ 65℃;3 功能3.1 外形、尺寸与真机1:1仿真,操作流程一致;3.2 除放电功能外,其他功能与AED真机一致;3.3 支持音量调节功能,具有高中低三种音量档位可选;3.4 具备语言切换功能,可一键切换中/英文语言;3.5 具有成人和儿童模式,可实现一键切换;3.6 支持通用TYPE-C接口进行充电;3.7 支持“连续除颤”、“间隔除颤”及“不除颤”三种模式,可不使用遥控器一键转换;3.8 支持暂停功能,可不使用遥控器一键暂停和开启;4 电池指标4.1 电池循环充电次数≥400次以上4.2 可充电锂电池,新电池满电可连续工作≥10小时5 电极片5.1 电极片可重复使用,每个贴片上都有清楚的粘贴位置提示;5.2 电极片可单独更换(线缆不更换)。个411静脉输液手臂模型手臂上分布着八条主要静脉血管系统,可进行静脉的注射、输液、输血、抽血等穿刺训练功能。可进行三角肌部位的肌肉注射。上肢旋转≥180°,可模仿真人手臂能转动,便于穿刺练习。进针有明显的落空感,正确穿刺有回血产生。静脉血管和皮肤的同一穿刺部位可以经受几百次反复穿刺且不渗漏。静脉血管和皮肤都可更换,简单方便,经济实用。个412理疗床参数:尺寸:190*80*60±2(cm)长宽高,床面外包,人造皮革,填充再生高弹海绵,床架碳钢烤漆 床腿宽度:8±2(cm),外径厚度≥0.8mm床头带手动升降调节七档,最高可达≥45度。个213高级心肺复苏训练考核系统本产品是集教学、培训、考核和实际操作于一体,知识全面、交互式急救训练系统,可进行双人心肺复苏术的训练与考核。一、模拟人特点1.模拟人为成人整体人,胸骨、肋骨、乳头、剑突等体表标志明显,便于操作定位。2.具有仿真的头颈部,头可左右摆动,可水平转动180 度,有利于清除异物。3.心肺复苏术:可行胸外按压,可行仰头举颏法、仰头抬颈法、双手抬颌法三种方法打开气道,可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或者使用简易呼吸器辅助呼吸,有效人工呼吸可见胸廓起伏。★4.可以满足双人心肺复苏术的操作要求,对整个流程进行实时检测,包括意识判断、颈动脉搏动、清除口腔异物、开放气道、瞳孔对光反射等操作,模型人均可感应,并通过软件进行记录、实时反馈。4.1可进行意识判断操作检测:拍打模拟人肩部进行意识判断操作,模拟人可监测。4.2可进行颈动脉搏动操作检测:对心肺复苏前后按压颈动脉操作分别进行检测。抢救状态下,颈动脉搏动消失;抢救成功后,颈动脉搏动恢复。按压过程中,颈动脉被动搏动存在,频率与按压频率一致。4.3可进行清除口腔异物操作检测:口腔内置清除异物传感器,可检测操作者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操作。4.4可进行开放气道操作检测:只有在开放模拟人气道的情况下给模拟人供气才能显示吹气量。4.5可进行瞳孔对光反射操作检测:瞳孔随病情变化而自动发生变化(有缩小、正常、散大3种状态,双侧都可直接/间接对光反射);抢救成功后,瞳孔对光反射恢复正常。可分别对左右眼进行瞳孔对光反射操作检测。5.模拟人有两种供电方式,电源线或内置锂电池供电,电池连续工作可达8小时以上,满足不同的使用场景。6.可配合模拟除颤仪进行除颤术的训练与考核。7.模拟人和计算机之间有两种通信方式可以选择:USB 通信;蓝牙通信,满足不同的使用场景。8.模拟人手臂关节灵活,可进行搬运练习。9.模拟人上臂可练习肌内注射。10.模拟人可用于模拟AED练习。11.面皮与肺袋均可更换。12.模型配有带轮拉杆箱,方便搬运和储存。套114除颤仪教学机1.产品模拟真实除颤仪结构和操作流程,具有与真实除颤仪一致的精致外形,操作流程与真实除颤仪操作无异,体积小巧,携带方便,可与模拟教学场景整合以满足高级复苏情景的操作训练需求。★2.拥有12.1英寸彩色液晶屏幕,可显示系统日期时间、病人类型、电池电量、心电图(ECG)波形、心率(bpm)、使用时间、除颤模式、设置菜单等。3.具有手动除颤模式和AED模式,分别采用仿真除颤手柄和仿真AED除颤电极片进行除颤。4.通过旋钮可设置多个参数,包括:除颤模式、除颤能量、除颤次数、除颤后波形、除颤波方向等。5.通过软胶按钮可实现一键开关机、进行AED电击、切换成AED模式、切换成手动模式和设置菜单。6.手动除颤模式:6.1.可设置除颤次数,设置范围1-20次,最小变量为1。6.2.可监测手动除颤电击的次数。6.3.可选择调节每次的除颤能量大小,调节范围5-500J,最小变量为5J。6.4.可选择设置除颤波方向,包括单向波和双向波。6.5.可设置除颤后波形,内置77种心电图波形可供选择。6.6.可实时对除颤电极放置位置进行检测,Sternum除颤板放置在患者胸部右侧锁骨下,Apex除颤板放置在患者胸部左侧乳头下方。任何一个电极放置位置不准确,屏幕均有红色文字提示;两个电极均放置正确时,屏幕有黑色文字提示“手柄已放置”,可自动显示当前心律,根据心律判断是否需要进行除颤。6.7.充电过程有提示音,充电完成提示音消失,并有文字提示“充电完成”。除颤时,同时按下左右手柄上的放电按钮,完成放电,电击成功有文字提示“电击成功”,电击成功次数达到设定值,有文字提示“除颤成功”。除颤成功后,显示除颤后心电波形和心率。6.8.同一除颤电极可直接切换为成人模式和儿童模式。台115高仿真静脉注射操作手臂模型1.模型为成人左手臂,由8条模拟血管构成完整的静脉系统,包括头静脉、贵要静脉、肘正中静脉、前臂正中静脉和手臂静脉网等。2.解剖标志明显,便于操作定位,高分子环保材料制成,肤质仿真度高。3.带有血液循环模拟装置,采用液晶屏显示,内置模拟血液,可设置不同的血管压力,范围为1%-100%,可模拟不同的回血速度。4.静脉注射:可选择不同类型的穿刺针进行训练,穿刺时有落空感,成功后可有回血,并可进行注射、输液、抽血训练。5.扎止血带位置正确与否有电子监测,可完整考核整个静脉输液流程。6.肌内注射:三角肌部位。7.皮下注射:三角肌下缘部位;可注入药液,模拟真实的临床环境。8.控制盒内置锂电池,可方便携带野外操作使用。★9.模拟血管内有支撑部件,可增加血管表面张力。10.可反复进行练习,血管、皮肤及内置模拟血液均可更换且操作简单方便。个116佩戴式高仿真护理输液、缝合套装训练考核系统一、技术标准1、佩戴式手背、手臂静脉穿刺输液练习皮肤是由高仿真手背皮肤血管、手臂皮肤血管及高级电动分流式静脉血液循环机盒组成。2、高仿真手背手臂皮肤是用进口合成硅橡胶材料制成,柔软弹性好与真人皮肤高度吻合。3、手背手臂规格:以普通成人手背外形为设计标准制作、大小相似。4、机盒内设置有静脉血液循环系统及自动分流系统、遥控系统。机盒不仅可供给手背手臂静脉血液循环并确保穿刺及输液时可见回血,无限量输液时可将所输液体自动分流入蓄液袋(确保不冲淡血浆)。遥控系统可支持佩戴者提供不同体位不同场景的穿刺输液练习。5、手背手臂皮肤在同一部位进行无数次穿刺不留针眼,血管可承受数百次穿刺,血管更换简易方便。完全满足大批量学生反复多次教学操作练习。套22.验收标准2.1履约验收方式:依据合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及货物相关执行标准,采用现场逐项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2.2履约验收程序:共分二步进行验收:即到货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填写验收报告。2.3履约验收内容:采购人依据下列程序及标准进行逐项验收(采购人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对所供货物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1)到货检验:对到货包装箱数量、包装箱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数量符合,包装完好、外观无破损后,进行开箱验收。开箱后,箱内货物与装箱清单、合同内货物一致,到货验收结束。(2)安装调试检验: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对所供货物依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和相关执行标准进行逐项验收。完全符合,验收结束。2.4履约验收标准:所供货物相关执行标准、投标人投标文件、合同作为履约验收标准。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合同各方:甲方(买方):晋中市职业中专学校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大街919号晋中职教港邮政编号:电话:13485478993联系人:冯忠燕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中迎宾街支行帐号:142958635362乙方:地址:邮政编号:电话:联系人:开户银行:帐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报价(元)单价合价12总价(大写) (小写) 备注:(1)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单位、数量、应按照采购文件中包别中采购清单(如果有)所列内容(含备注)填报;(2)报价应包含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亦包含其他及售后相关服务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状况和优惠幅度。本合同的合同价为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2.1交货地点:2.2交货时间: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质量标准和要求3.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商)全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生产厂家(制造商)企业类型12....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大写: 小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急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