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额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项目概况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5-804
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50000
最高限价(元):15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项目属性为工程,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应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7)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萧山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518143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3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717】HSZB-2025-80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docx232.6K
【发布稿717】HSZB-2025-804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docx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SZB-2025-804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单位: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代理机构: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9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5三、竞争性磋商文件17四、磋商响应文件19五、磋商响应22六、开标23七、评审24八、采购结果确认与公告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6十、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26十一、其他事项说明27第三章评审办法28一、总则28二、评审程序28三、评审内容及标准32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34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36第五章合同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8一、资格文件部分格式48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56三、报价文件部分格式66第七章附件69电子交易须知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B-2025-804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50000最高限价(元):155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1550000最高限价(元):1550000简要规格描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仅接受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或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项目属性为工程,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应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4.售价(元):05.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6)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7)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地址:萧山高教园区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518143质疑联系人: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380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男、曹剑斌、陈敏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21030质疑联系人:桑国坚质疑联系方式:0571-5638609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2项目编号HSZB-2025-8043采购内容及需求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50000元 ,报价如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无效。5采购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公告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7交易方式电子交易8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标的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建筑业;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6)本次采购的工程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建;(7)承接的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包括联合体内的中小企业和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劳务作业或其他非关键性(或主体)的工作或经发包人允许的内容分包。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2标前答疑会不召开13样品不要求14演示不要求15现场勘查自行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但供应商应须自行前往对现场进行踏勘,以实地了解磋商文件无法充分说明的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场地实物状况等实际情况,并在响应时充分考虑该实际情况,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16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纸质)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澄清。17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18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等内容组成。19磋商报价1.本项目应以折扣报价;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以及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等相关表格。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4.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20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采用电子签章22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5)收件人:杨男 电话:0571-56321030,收件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2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24磋商时间和地点1、开启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00(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开启后,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25开启(解密)响应文件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26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28进口不允许29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要求,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材料(设备),本工程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使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材料(设备)。30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31代理服务费1.招标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70%。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如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相应项目收费标准60%计取。造价咨询费单个保底收费2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32履约保证金无33重要提醒(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对照投标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2)投标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3)采购文件成交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无效。(4)采购文件中所有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着重提请各供应商注意,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漏读、错读采购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的规定,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产品彩页(或说明书)等材料的查询网站或原件,以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真实性。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中标,采购人保留追溯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总则1.1、实施依据及适用范围1.1.1实施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22]3号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804)的采购、响应、磋商、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项目基本信息1.2.1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2项目编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3采购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4最高限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5资金落实情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6电子交易平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7工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方式和采购组织类型1.3.1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1.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4.1合格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4.2合格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5定义1.5.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甲方”(本项目的采购人是指“浙江旅游职业学院”);1.5.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3“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和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1.5.4“磋商响应供应商”(或磋商供应商或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1.5.6“磋商联合体”:是指两个或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响应;1.5.7“成交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单位,即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乙方”;1.5.8“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1.5.9“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5.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5.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1.5.12“项目”:是指磋商响应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1.5.13“书面形式”:是指加盖有单位公章的信函、传真、电子扫描件等;1.5.14“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1.5.15“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1.5.16“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是指本文件;1.5.17“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5.18“实质性条款(或要求)”:是指本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或要求),供应商磋商响应时应对所有“实质性条款(或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且不得出现负偏离,否则磋商响应无效;1.5.19“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1.5.20“细微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1.6投标委托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其单位的其他在职员工全权代表其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事项,但其授权代表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等同未提供)。1.7.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7.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或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2)两个或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在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予以说明备注,并在资格文件中递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未递交《联合投标协议书》的联合体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以及荣誉、等级证书等资信内容)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以及荣誉、等级证书等资信内容)等级;(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投标协议书》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进行说明;(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主办人按规定进行签章;(8)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由主办人一方缴纳,也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缴纳(具体缴纳金额须在《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1.8进口产品磋商响应1.8.1是否允许进口产品磋商响应: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8.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未标明允许进口产品磋商的合同项(标项)一律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响应。“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国外品牌产品”不等于“进口产品”。1.9磋商费用1.9.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1.9.2合同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10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10.1语言文字:除专业术语、签名、盖章、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与本次采购工作有关的所有材料、来往函电语言均应使用中文,专业术语、名称应附有中文注释。仅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材料视同未提供。1.10.2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1.11现场勘查1.11.1现场勘查时间、地点、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统一现场勘查的,采购人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统一开放现场场地以便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此外其他任何时间采购人不再统一安排供应商进行现场勘查工作(特殊情形除外);1.11.3供应商应自行前往规定的地点参加现场勘查,因参加现场勘查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4现场勘查过程中,供应商应注意勘查安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5采购人在现场勘查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2标前答疑会1.12.1标前答疑会时间、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2.2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组织机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标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2.3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2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组织机构,以便采购组织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1.12.4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或标前答疑会完成后的其他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将按本章第3.2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疑”、第3.3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13关联供应商投标限制1.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1.13.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均作无效处理:(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1.1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相关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作无效处理。1.13.4(综合评分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磋商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磋商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时,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时,商务技术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综合得分、最后报价、商务技术分均相同时,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13.5(综合评分法、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适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响应时,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照第1.13.4款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特殊供应商投标规定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5转包、分包1.15.1转包:不允许;1.15.2分包: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5.3《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声明允许分包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包。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16供应商询问、质疑和投诉1.16.1询问: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可以就某一事项向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询问”,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询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规定不予答复的内容除外。1.16.2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6.2.1上述所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16.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6.2.3供应商认可采购组织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重新评审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1.16.2.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原件一式三份),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即通过质疑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即通过合法手段获得的能够证明供应商的诉求成立的必要材料);1.16.3投诉:供应商对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7其他说明1.17.1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磋商响应供应商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可以为其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组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时,属于磋商响应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得作为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1.17.2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结果无效,并须依照相关规定双倍赔偿给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7.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7.4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为建议性要求或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磋商响应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磋商,但所投产品应当具有相等或更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7.5磋商响应供应商对所响应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1.17.6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7.7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7.8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2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1.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1.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1.7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果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8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备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9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2.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2.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品目清单序号产品名称(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13★A020911视频设备监视器。15★A060805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16★A060806 水嘴水嘴。2.2.3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2.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2.2.5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详见第七章评分标准中有关节能、环保评分内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2.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2.2.7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详见第八章附件(如遇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为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如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如有,另册)。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疑3.2.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疑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清单、图纸中有前后不一致或不清楚或有误的内容,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3.2.3采购组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递交的《疑问函》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通知所有已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以传真或邮件(原文扫描件)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当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澄清、修改的内容就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影响到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相关规定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相关规定;3.3.4供应商收到采购组织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组织机构递交书面回执;3.3.5供应商对收到的澄清、修改(更正)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同时在书面回执中加注说明并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疑问内容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3.3.6任何口头形式的答复、说明均不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本章节第1.16.2款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磋商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4.1.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4.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2.1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以下统称“磋商响应文件”)。4.2.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组成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1-1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1)资格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1-2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提示和说明: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1-3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1-4联合投标协议书(仅联合体适用)(格式见第六章)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2-1关于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公司员工签署及参加磋商响应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此授权书);2-4符合性审查资料;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6商务技术偏离表2-7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按采购需求中表1-主要材料品牌备选表提供)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9有效的《分包意向协议》(仅分包适用)(格式见第六章)2-10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组成内容▲(1)报价单;(2)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注:以上目录是编制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4.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4.3.1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3.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第4.2.2款规定的内容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4.3.3本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3.4本章节第4.2.2款内容中约定可以提供扫描件(或复制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例如:各类资格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许可材料、荣誉证书、产品注册登记材料、产品检测材料、验收材料等)。4.3.5本章节第4.2.2款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3.6《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责任。4.3.7《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负责。4.3.8磋商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第4.2.2款“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4.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4.4.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形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4.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应按《第三章磋商须知》规定和《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应签章而未签章的材料视为未提供。请各供应商详细查阅本章节第4.3款“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规定(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由自然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4.5磋商报价4.5.1磋商报价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相关报价格式填写;4.5.2本项目最高限价: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5.3《磋商响应文件》针对每个标项每一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磋商响应(作无效标处理);4.5.5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4.5.6▲本次磋商报价为折扣。4.5.7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4.5.8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如有),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响应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4.5.9技术规范要求和设计施工图中所列的施工技术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均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上述要求凡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入的,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采购人不单独列项支付;4.5.10凡在磋商报价中涉及到规费、税金、企业管理费、措施费等国家、省、市强制性要求的费用,若磋商响应供应商报价不足或未报价,则视作优惠,一旦成交,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该费用。竞争性磋商报价以最后报价为准,单价同比例调整(暂列金不调整)。4.5.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4.5.1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4.5.13除非本磋商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4.5.14本项目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及工作联系函的要求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要求计量并提供的,供应商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同样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及工作联系函按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对工程量及列项的完整性进行复核。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及项目中不合理或缺漏项部分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采购人将以磋商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形式书面给以解答和修订。采购人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及提供的图纸(如有)、联系函即作为本工程报价的依据,各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任何偏离工程量清单的响应报价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15供应商采购过程中对采购人提供的最终工程量清单未提出异议的,须在磋商单价及磋商总价中充分考虑固定总价合同可能存在的工程量与图纸(如有)不一致的风险。4.5.16供应商须在磋商总价中考虑人、材、机可能的价格变化。4.6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6.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4.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协商过程以书面形式进行;4.6.3磋商响应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6.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止;4.6.5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强行撤回(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按采购预算金额的5%对其进行追偿(追偿金额不足伍万的按伍万计),以弥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损失,同时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4.7备份磋商响应文件4.7.1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约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7.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7.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存储、份数、密封包装、标识、递交与接收(1)存储: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密封包装、标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4)递交与接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4.7.4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使用与失效合格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拆封、使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再拆封、使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7.5“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不属于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五、磋商响应5.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1.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2投标地点5.2.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3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5.3.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4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5.4.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已传输递交的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重新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4.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5.5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5.5.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作无效标处理。5.5.2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磋商响应备选(替代)方案。5.6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5.6.1到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若某个标项成功解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的视为成功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不再进行开标,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六、开标6.1磋商时间、地点6.1.1磋商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2磋商组织与邀请6.2.1磋商准备:本项目磋商现场活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磋商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磋商现场由采购组织机构人员主持。6.2.2磋商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6.2.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6.2.4供应商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6.3开标流程(两阶段)6.3.1开标流程:(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按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公布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启标书信息(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磋商小组依法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商务技术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5)商务技术磋商、评审结束后,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及经商务技术评审的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6)开启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经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及磋商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向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通知,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最终报价加盖签章并上传。(8)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导致供应商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允许供应商退出磋商。(9)采购代理机构公布各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及最后报价情况,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10)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6.3.2特殊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磋商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予以确认。七、评审7.1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7.2磋商小组的组建7.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2.2评审专家从省级或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7.3磋商小组的职责7.3.1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4评审原则7.4.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7.4.2评审工作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样品等)。7.5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6评委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响应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7.7评审方法和标准7.7.1评审方法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7.2标书信息开启后,磋商小组首先依法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7.3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方法和标准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评审办法》。八、采购结果确认与公告8.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8.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递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8.1.2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对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8.2采购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书签发8.2.1采购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签发: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2.2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9.2.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8.3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磋商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本章节第1.16.2款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九、采购代理服务费9.1.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成交供应商;9.1.2收取标准或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1.3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确定后7日内,一次性缴纳;9.1.4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不接受现金),由成交供应商账户转出;9.1.5特别说明:(1)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应将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入磋商总价(单独列项或列入综合单价内,未计入的视为已包含);(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9.1.6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或放弃成交的,已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追偿后支付。十、合同签订和履约担保10.1签订合同10.1.1合同签订:成交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0.1.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失信行为上报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依法处理。10.1.3原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0.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如有10.2.1履约担保递交要求如有: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2.2履约保证金(如有)在成交供应商按约定履约完毕后退还(具体退还方式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十一、其他事项说明11.1重要提醒11.1.1磋商重要提醒: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2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11.2.1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评审。一、总则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70分,“最终报价”30分。磋商小组将对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商务技术、最终报价情况由各成员独立记名打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资信、商务及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二、评审程序2.1评审前组织磋商小组签到、核对评委身份,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由组长召集成员阅读磋商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了解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磋商有关事项等。2.2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符合性审查2.2.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磋商小组首先依法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磋商响应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磋商小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磋商响应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资格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不再进行评审。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2.2.2对符合资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3《商务技术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2)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3)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或《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5)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6)磋商响应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10)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1)存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2.4《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2)磋商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磋商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拒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5)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磋商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磋商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8)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清单要求列明暂列金额的;(9)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取费低于清单编制说明中的最低取费标准的;(10)磋商报价中的规费、税金、措施费等国家、省、市强制性要求的费用报价不足或未报价的;(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须知》或《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或签署的;(12)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13)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单个标项报价低于标项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4)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存在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3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澄清、说明或补正2.3.1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响应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2.3.2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3评审过程中如有商务技术、报价磋商的,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汇总所有变动情况及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与每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回复时间为30分钟。2.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6按磋商程序规定开始并完成磋商。2.3.7所有磋商结束后,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时间,并告知相关供应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最后报价(须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3.7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书面(含邮件)形式进行。2.4磋商响应文件的错误修正2.4.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投标函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备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本章节第2.3.2款的规定经磋商响应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2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正、副本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5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评分2.5.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价与评分。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得分。2.5.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2.6修改评审结果2.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6.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2.7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2.7.1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最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最后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2.7.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2.8起草、签署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加注电子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重新评审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将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评审内容及标准(一)商务技术部分(70分)序号内容评分细则分值1业绩供应商近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合同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1.5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52认证体系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0.5分,满分1.5分。提供相关网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查询网页的截图,未提供截图的不得分。1.53拟派项目负责人经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类项目业绩的,得1分。(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14响应程度根据响应(满足)程度进行评析: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中“第二-第七条项目需求”(6条)的得 12分,技术指标(条款、参数)有偏离的,负偏离(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低于招标内容及需求)每项扣2分;注具体参数中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证书/检测报告/承诺函/截图链接等),请供应商对应提供,未提供视为负偏离。125总体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总体安排计划、施工场地布置方案的详细性和周密性(包括①临时设施及场地安排②施工用水用电等),对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实施性以及对项目的满足程度进行评审(评审分值为:5分或4分或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5根据投标人对于项目背景、概况、目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情况综合评审。①根据投标人对于项目背景、概况、目的准确理解和把握;②对所有涉及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归类;③明确所有交付成果。内容完整、理解分析准确、科学周密、匹配性强,符合采购人实际视为合理。每项内容缺乏相应数据或理解有一定的偏离的得1分;每项内容不合理得0分。每项最高得2分,总共得6分。66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①提供项目进度表(内容完整、计划安排具体合理、整体计划对采购人有利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②提供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内容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相对应内容,不得分。6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①专业能力②相关经验及调动资源能力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综合实力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分值为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3派驻现场的人员的配置情况:包括①内部管理制度如何满足本工程的施工的要求②团队实施人员配置合理性,人员经验、技术能力等(评审分值为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包括①机械设备数量②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等的满足性和合理性(评审分值为4分或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4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组专业配置能否满足项目要求,组织机构是否合理,要求配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有一类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具体人员配置清单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安全员不得兼任。)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开标前三月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57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包括①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及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②严禁使用(利旧)其他工程的材料的相关承诺及措施,对措施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评审分值为5分4分或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58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点①现场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③成品保护方案,对方案的完善性及针对性进行评审(评审分值为5分或4分或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5①环境保护措施②噪音控制措施科学性、合理性(评审分值为5分或4分或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5①项目重大风险源识别及预防措施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措预防措施的合理性及应急处理预案的可行性进行评审(评审分值为或5分4分或3分或2分或1分或0分)。59政策响应(1)所投产品取得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 (2)所投产品取得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10合 计70分备注: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人数)报价分(30分)最后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最后报价是否合理,最后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磋商报价分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有效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即价格权值为30%)。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报价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重要提示:(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监狱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评审价格不予扣除;四、其他评审事项规定4.1串通投标的认定4.1.1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互相混装。4.1.2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上述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2磋商响应供应商违法等重大事项的处理磋商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且将《磋商响应文件》、《询标记录》等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查处:(1)未如实提供债权债务、重大违法记录、利害关系等信息,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2)不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合法权益的;(3)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3)其他严重干扰招投标秩序的行为的。4.3评审中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若某个标项的有效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4.4废标适用情形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将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与项目供应商将根据合同约定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小额工程实施细则》对采购人园区建筑、市政等基础设施提供日常运维、修缮、零星改造等工程服务,从而科学有效地保障好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二、项目服务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企业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3.安排长期维修人员,要求随叫随到。4.紧急抢修任务1小时内必须响应并且展开施工。三、小额工程内容:小额工程为单项投资金额20万元以下的修缮及改造工程。小额工程修缮及改造的范围主要为校内一切已竣工交付且超出合同质保期限的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四、质量要求:项目质量要求参照国家工程施工相关规范标准五、服务要求:1.服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维修安排,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2.供应商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拟派维修人员必须有素质、有安全意识,人员资料必须向采购人管理部门备案。3.供应商修缮及改造前应对现场进行全面踏勘,做好周边设施、装修、设备的安全防护,因防护不当造成损坏由供应商赔偿或修复。4.修缮产生的垃圾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清运至校外,禁止倒放至采购人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垃圾清运费应包含在维修决算中。5.供应商提供修缮周报工作,具体施工情况按周报至采购人本项目管理部门。6.供应商应建立节假日、恶劣天气、学校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制度,要保证人员在位率。采购人管理部门定期抽查,作为人员考核依据之一。7.维修项目必须由后勤基建处统一进行确认派单,否则不予结算。8.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学校工程管理系统上各类资料的审核、上传及备案工作。9.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类规章制度及相关部门的管理,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及安全要求组织施工,任何违反安全要求产生的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10.施工单位必须熟悉采购人小额工程实施细则,了解审批实施内容及要求,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擅自施工。11.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管理部门修缮或改造任务后2日内完成方案制定及预算清单编制并反馈,单项1万以上项目预算编制必须公司及造价人员盖章。12.采购人管理部门确认修缮或改造方案及预算后,供应商应提交进度计划,并在进场前做好相关沟通及准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转让该项目,一经查证,供应商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且该项目不予支付。供应商应在现场作业前后采集好现场的各类照片资料(包括事前事后事中实地照片),汇总后作为决算材料报于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13.供应商项目决算中涉及的工程量清单必须由监理单位签证,否则视为无效。14.项目完工后三天内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完成后一周内必须申报决算送审资料,延期不予验收和结算。其他因施工单位产生的拖延,无特殊情况均不予受理。15.如施工单位不服从管理、不能满足学院要求的,学院有权停止发包。16.小额工程涉及现场水、电能耗接入使用及施工材料、垃圾堆放等必须先向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申请后再实施。涉及到市政网管及室内水电维修改造等方面内容应与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交底确认后再实施。施工完成后,竣工资料报备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一份。17.小额工程的施工方案及预算审核应确保严谨,严格按照《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小额工程实施细则》开展。18.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仓库1间,仓库水电费由施工单位承担,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水电管理规定执行,纳入项目考核。19.允许供应商按合同计费标准承接采购人同类小额工程,供应商的预算编制必须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计处)预算审核。五、项目结算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6.《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7.《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8.《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9.《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杭建市发(2018)578号)。10.《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11.《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施工当月最新一期)、《浙江省造价信息》(施工当月最新一期最新一期),无价材料参考市场价格。12.人工价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的通知》(建建发[2011]124号)、《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发布和使用规定的通知》(杭建造价投资办[2013]20号)文件精神计入。人工信息价按最新一季度杭州市建设工程人工信息价核算。13.工程计费类别:按三类工程,市区一般工程计费。14.供应商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品牌、式样、规格须经采购人确认,其价格一律在结算时交审计单位审计后为准。若材料按相关规定必须有检测资料的,则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考虑在报价因素中。15.主要材料单价依次按施工期间杭州市建设工程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合同工期内各期材料信息价格的平均值,先参照杭州市信息价,如没有则参照浙江省信息价,以上信息价均为正刊)计算;信息刊物上都没有的主要材料由审计询价、采购人签证确认。16.管理费、利润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2018版)的各专业费率中值计算。17.组织措施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2018版)的各专业费率中值计算。18.如有其他项目费用,则以采购人书面签证的为准,施工水、电费按结算价的5‰计算。19.项目工程量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验收后书面确认的工程量为准。20.供应商中标该项目时承诺的工程款折扣(%)。21.供应商根据以上1-20项条款制作项目决算,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决算审计。六、服务考核1.采购人管理部门每次结算工程进度款前汇同监理单位、安全保卫部(人武部)对供应商当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期工程进度款结算额挂钩。2.90分≤考核得分<100分,视为服务良好,全额结算当期工程进度款。3.80分≤考核得分<90分,扣5%工程进度款。4.70分≤考核得分<80分,扣10%工程进度款。5.考核得分<70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视为供应商无法继续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结算当期工程进度款及剩余费用,同时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损失。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小额工程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考核日期:施工单位:序号考评项目内容单项分值考评得分1工程管理水平配置专门项目负责人,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按要求保持在位率。2 工程协调会、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材料管理等制度完善。1 2技术水平及人员素质施工人员能够掌握建设规范,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胜任工程需要。2 自觉维护移动公司形象,无损坏公司形象的行为和事件发生,服从建设单位的调遣和业务管理。1 3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无擅自修改的事件发生。2 现场施工规范,控制措施到位,隐蔽工程主动上报监理单位且记录齐全。1 所提供材料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检验合格。1 初验发现问题不多(一般质量问题不超过3处),严重质量问题没有。1 及时解决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整改要求并一次改通过。1 4工程投入施工小组队伍稳定,保持良好在位率,能及时响应各类项目需求。2 相关仪器仪表、工具车辆的配置与施工组织方案或投标文件一致,能够满足工程需要。1 能够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及时增加施工人员和相应的工具仪表。1 工程物资管理到位,没有物资被盗抢、损坏的事件发生。1 5工期保证能力施工进度控制能力强,工程进度满足要求,外部协调能力强,工期保证措施完善。2 具有快速应变能力,能够应对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2 能够按规定向建设单位上报进度报告,无擅自停工、复工事件发生。1 6服务态度及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与当地群众或业主的关系,施工后无遗留问题,能够主动配合其他施工单位,并提出相关的施工信息,无影响其他施工工序的事件发生。2 对难度较大的施工或协调问题,无拒绝或拖延施工的事件发生。2 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施工安排和整改要求,能够主动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具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1 7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到位,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中没有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2 安全生产工具和器具配置齐全,特殊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保护装置。2 紧急事故的处理能力强,无负面或不良的影响。1 8后期服务支撑能力能够按合同或承诺保修内容及时提供保修。2 工程余料能够及时清理并交建设单位审验,无擅自处理工程余料、废料事件发生。1 9资料文档提交工作能够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达到标准要求。2 能够及时进行结算申报并提供相应结算审计资料,施工结算金额不超审计金额的15%。2 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的更换等需要提交建设单位审批并有相应的审批记录。1 监理单位(盖章)4010综合满意度施工前、中、后期整体服务水平、工程质量、服务意识等的评定后勤基建处意见:40 安全保卫部(人武部)意见:20建设单位(盖章)60综合得分此表前1至9项为工程监理单位打分,第10项为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打分。七、本项涉及部分材料要求主要材料表序号材料名称参考或相当于1开关、插座鸿雁、西门子、松下、公牛2电线中大元通、永通、中策3管材鸿雁、中财、伟星、联塑4卫浴九牧、箭牌、TOTO、惠达5空气开关施耐德、ABB、梅兰日兰、正泰6灯具雷士、飞利浦、松下、欧普7网线安普、元通、山泽、绿联8水系统阀门冠龙、春江,埃美柯9地漏潜水艇、伟星、九牧10乳胶漆立邦、嘉宝莉、多乐士11板材兔宝宝、莫干山、千年舟12墙砖、地砖东鹏、马可波罗、萨米特13纸面石膏板可耐福、拉法基、龙牌14PVC地板金象、耐宝丽、LG15强化地板大自然、莫干山、圣象16钢筋鞍钢、宝钢、沙钢17水泥海螺、三狮、钱潮18商品砼交工、钱潮、新业19防水涂料雨虹、德高、宜顿20五金锁具雅洁、汇泰龙、顶固21玻璃杭玻、浙玻、耀华注:以上品牌为参考,供应商需填写材料品牌,如不填写,则由采购人在参考品牌中任意选择,其价格包含在报价中。八、商务要求项目履约期限及地点履约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2.进度款每2月结算1次,首先抵扣已支付的预付款。3.施工水、电费按结算价的5‰在结算审计时扣除。4.结算审核时审查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计取,其中核增额和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5.项目验收完成后由供应商在一周内提交决算资料并由采购人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确认后由采购人项目管理部门统一办理结算。6.在签订合同前,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实际比例计。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采用下述付款方式:每月10日前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整理好的结算材料申请结算上月供货费用(如遇采购人关账可顺延)。履约保证金无 其他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并根据工程难易程度、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施工管理能力等合理让利后填报折扣,最高折扣限价100%2总报价应是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总报价及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施工现场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税费、劳动纠纷等等人员开支的所有费用。第五章合同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合同工程内容该项目涉及小额修缮工程主要为房屋建筑、室外道路、地面铺装、挡墙、市政管网、室外水电、玻璃石材幕墙、室内装饰装修、室内设施等校园公共部位且单项20万以下的修缮改造工程。服务期1年。三、承包方式1.乙方就本合同工程内容的质量、造价、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完工后的保修等实行总承包。2.对甲方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可能纳入乙方的管理,乙方必须接受。其费用应在报价时明确。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4.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为甲方提供服务和施工工作。四、施工队伍1.乙方投入本工程施工队伍的素质、能力、力量和机械等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的承诺和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2.如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和进度达明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其加强管理,调整和充实力量。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整改或整改后施工质量和进度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五、工程造价1.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折扣)为%2.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55万元;工程结算累计结算至预算资金限额或服务期满后,合同履行完毕;3.该承包价格是为按照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从施工准备、开工至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和保修期服务等承包内容的全部费用。除以下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或变更:(1)工程设计变更: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后,可根据中标单价及费率(新项目由双方协商定价)计算变更费用,交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2)属于应该预见预防的因素,而因乙方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属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费用、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所有价格的核定与调整均由甲方指定代表签字方为有效。4、日常维修及仓库水电费,从工程决算中按5‰扣回。六、工程质量1.乙方应设置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整理递交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3.甲方委托的项目管理部门代表甲方对工程的现场管理、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的项目管理部门。其处理方法必须经甲方认可。5.甲方代表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者,有权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停止施工或返工,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停止施工或返工。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甲方有权对工程所有部位以及任何工艺、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一切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数据。7.甲方及其代表的检查和检验不视为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七、施工进度1.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核准的施工网络计划和节点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甲方的要求随时进行调整。2.如应乙方管理不力、计划不周、投入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均由乙方负责。3.如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及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作出减少承包范围直至要求撤场的处理。在该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在七天内协商签证(不能过后补签)可作相应顺延。(1)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而影响施工进度的;(2)因甲方提供的施工需求资料、设备、材料未能及时供应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3)因甲方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而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4)不可抗力因素。八、设备、材料供应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均由甲方审核同意后使用,乙方需将材料交甲方确认后再施工。2.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均需附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资料,经双方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任何一方对材料的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用由提出复验方负责。如复验不合格,复验费用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由材料采购供应方承担。3.部分由甲方供应的设备,可能委托乙方催交、运输、验收、保管,乙方必须接受,其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商定。乙方必须在设备进场时认真核验,如因乙方未认真核验而导致不合格甲供设备用于工程(设备本体原因除外),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乙方采购的材料品质必须货真价实,存在假冒伪劣材料的,应当该材料价格的十倍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5.同一楼层同类型的维修材料,品牌型号应统一。九、需求变更1.甲方发出的需求变更联系单,属合同的内容。乙方必须接受并实施。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需求上的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认可签字的设计变更联系单进行施工。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3.如为施工方便而提出要求改变设计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其增加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十、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乙方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3.乙方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邻近建筑物、交通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因施工不当使附近居民的人生或财产遭受损失。4.如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环境保护1.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2.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3.如乙方措施不力而造成环境破坏或人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十二、工程款支付与结算1.项目验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在一周内提交决算资料,经第三方工程审计且经三方对审计报告确认后结算。(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8版)》。《杭州造价信息》(正刊)(施工当月最新一期)、《浙江省造价信息》(施工当月最新一期),无信息价材料参考市场价格。)按投标人所投标的折扣进行结算。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3.进度款每2月结算1次,单项金额不超过20万。首先抵扣已支付的预付款。4.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十三、工程验收与保修1.乙方应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整理施工记录和技术资料,并由甲方进行检验和签证。2.隐蔽工程开始前应通报监理单位到现场查看,施工过程做好隐蔽记录,影像资料必须齐全。,乙方应填写隐蔽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和验收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办妥验收签证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3.主体工程或关键部位完工,应组织进行中间验收。4.当全部合同工程完工,准备交工验收前,乙方应将由施工引起的垃圾、废料或各种障碍物全部清除。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或返工,直到验收合格方能签署验收证书。由于施工原因进行整改或返工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项目竣工后经监理审核后提交使用部门签署意见,最后向千岛湖校区基建管理员申报验收。项目验收由基建管理员组织,使用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全部工程验收合格,自签署工程验收证书之日起7天内,乙方的人员、机具和材料必须全部退场,并按规定内容整理交齐全部竣工资料。5.若拖延清场,按拖延工期处罚。竣工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工程结算。6.本工程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实施保修,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且至少二个使用周期。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十四、违约责任和争议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与规定,如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给工程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技术或经济责任。2.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经双方协商未果,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五、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补充协议书;(2)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采购文件及询标纪要;(7)响应文件及附件;(8)技术标准;(9)图纸;(10)其它合同文件。十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鉴证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鉴证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记录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下述所载双方联系人和联系地址,也视为双方收件地址。双方相关来往函件或司法文书寄送到下述地址后,视为函件或文书已经送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部分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资格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磋商响应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供应商联系电话:年月日▲1-1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规定的证明文件▲(1)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804)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包括: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而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6)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方在投标文件递交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的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的结果为准)。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2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804)的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备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符合规定要求的供应商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还须同时提供该企业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1-3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4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仅联合体适用)_________(联合体各方全称)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804)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联合投标(响应)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_________(联合体牵头方全称)_____________为联合体的牵头方,_________(联合体成员放全称)_______________为联合体的成员方;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由牵头方代表本联合体与采购人联系,负责协调工作。(2)磋商响应工作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由各方组成的磋商响应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中的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响应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愿。(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成交),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接收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合同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c.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详细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投标(响应)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成交)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具体说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如中标(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我们承诺各成员不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响应),也不再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成交)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5、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投标时使用△份,联合体成员各△份,如中标(成交)送采购人△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磋商响应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供应商联系电话:年月日2-1▲关于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关于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804)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响应、资料造假等行为。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特此证明。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投标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具此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我以(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的采购,签署本项目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并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承认全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电话:全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公司员工签署及参加响应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此授权书,并附身份证扫描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提到的供应商代表是指以上两文件确定的签署人员。如参加磋商并在磋商过程中签署文件的人员与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一致,须另行提供授权书。2-4.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磋商响应供应商类似业绩表及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甲方联系人甲方联系电话备注:(1)后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评审办法要求。(2)没有类似业绩的,此表可以不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6.商务技术偏离表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情况正/负偏离理由123…………………备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填写或未提供偏离表均视为无偏离且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7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按采购需求中表1-主要材料品牌备选表提供)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产地1234567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2-9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仅分包适用)(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磋商响应公寓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若成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804)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价款或者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争议解决的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七、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10.其他资料其他资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报价文件部分格式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小额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盖章):磋商响应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供应商联系电话:年月日一、报价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教室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5-804】的实施。报价单(单位均为%)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如果有)磋商报价(%)注:例: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为8折,则填写折扣:80%。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额维修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