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标公告(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8 13: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BZ2025-2020
项目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需满足如下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28 13:0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07-28 13:0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以采购项目的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址: 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8楼
联系方式: 0851-8686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联系方式: 0851-86850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力媛
电 话: 0851-86850866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公告.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采购文件.zip
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BZ2025-2020项目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77D预算金额(元):19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9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数量:1预算金额(元):19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5年1月以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和纳税以所属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贵阳市3.其他事项:以采购项目的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井金宸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605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传真:项目联系人:李力媛、代祥健、陈彦希、魏鼎、邵贵芳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50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力媛联系方式:0851-86850866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BZ2025-2020项目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77D预算金额(元):190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9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数量:1预算金额(元):19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5年1月以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和纳税以所属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贵阳市3.其他事项:以采购项目的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井金宸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605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传真:项目联系人:李力媛、代祥健、陈彦希、魏鼎、邵贵芳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50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力媛联系方式:0851-86850866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项目编号:GBZ2025-2020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132/113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3/11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BZ2025-20202.项目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序列号:5.预算金额:1900000.00元6.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元7.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标项1: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1900000.00元。备注:8.合同履约期限: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13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5年1月以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和纳税以所属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_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5/11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五、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联系人:井金宸联系方式:0851-868605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联系人:李力媛、代祥健、陈彦希、魏鼎、邵贵芳联系方式:18685123222、0851-868508666/11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联系人:井金宸电话:0851-8686057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联系人:李力媛、代祥健、陈彦希、魏鼎、邵贵芳电话:18685123222、0851-868508663项目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4服务地点贵阳市5项目属性服务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服务内容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的具体要求。10服务时间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11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12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采购公告。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澄清、修改通知等(如有)17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澄清(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澄清(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8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包干价(含税)。2、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租赁费、相关服务费、配送费、交通运输费、人工费、利润、税费等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在整体项目18响应报价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3、投标货币:人民币。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900000.00元20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21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的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支票由供应商进账。磋商保证金的金额:磋商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人民币)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递交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账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单位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注:(1)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须由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响应项目进行绑定。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应以采购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磋商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余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的规定。22签字或盖章要求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2、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4、“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名的地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可选择亲笔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使用问题咨询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1-85971363/85971912(信息化处)0851-85971671/85971629(工具维保)23响应文件格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其他要求:成交后,成交人须另行向采购人提供与磋商时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文件数量由采购人确定。24解密程序详见采购文件《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解密)程序”的详细规定。25磋商程序详见采购文件《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二、关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程序”的详细规定。26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2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2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情况,包括响应报价、交付期等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29履约保证金无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词语定义30.1.1采购文件内容冲突解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对采购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供应商一方的解释。30.1.2知识产权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0.2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0.2.1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第二节商务要求。30.2.2代理服务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市北京路支行账号:5200161750005250047930.2.3监督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详细地址:贵州省省政府大院七号楼监督电话:0851-8682270630.2.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0.2.4扶持(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0.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2.6特别说明若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超出本文件规定的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质疑权利,采购人自行答疑(澄清)的除外。30.2.7关于失信供应商(供应商在任一环节,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均无效。)获取采购文件环节: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采购人)应当拒绝其下载(或获取)采购文件。响应环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供应商的信用核查结果在接收响应文件现场公开,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投标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环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经核查确认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30.2.8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不一致的以“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为准。11/113二、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成交后,即为“中标人”,或称“成交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2.4“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2.5“货物配套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6“核心产品”(也称“主产品”)系指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系统集成、一个产品包/产品包中包含多个产品)中,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需求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合理确定的产品。2.7“授权代表”(或称“被授权代表”)系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该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9“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等)。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满足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和实质性要求。3.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有12/113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服务4.1合格货物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交货期及时供货;服务: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服务期提供服务。4.2强制采购:采购项目采购的货物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投标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项目属性、采购方式6.1项目属性:本项目采购属性为服务采购。6.2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构成7.1采购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7.1.1采购公告7.1.2供应商须知7.1.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7.1.5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7.1.6响应文件格式13/113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作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8.供应商质疑、投诉8.1质疑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8.1.2受到损害之日定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1.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8.2质疑受理条件8.2.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8.2.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3质疑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需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8.2.4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8.3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4/1138.3.1质疑函标准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自行下载并严格按照范本要求编制。未按范本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递交所需的质疑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8.3.2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提交。8.3.3质疑文件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力媛联系电话:186851232228.3.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4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5投诉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9.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获取9.1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9.2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采购公告。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15/113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2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上提出。1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通过采购平台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在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向所有供应商公布,该澄清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注: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知晓采购公告变更内容及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使用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解释或有差异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11.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构成12.1供应商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的要求,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3.选择性响应和同一品牌产品响应的处理13.1只接受唯一响应方案和唯一响应报价。1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产品包响应的,按一个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响应报价低的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依序按技术、商务的得分情况,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同品牌的其他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1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16/113式确定,同品牌的其他供应商视为响应无效。1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系统集成项目、一个产品包中包含多个产品)中,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个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14.响应货币14.1采用人民币报价。15.响应报价15.1供应商应在“响应函”中标明响应总报价。15.2分项报价表的价格应包括货物(服务)价格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中要求内容的分项报价。16.磋商保证金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规定,享有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16.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16.4若中标结果后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将相应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5.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16.5.2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5.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7.磋商有效期17.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90天。17.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7/113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四)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9.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19.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9.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20.2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21.磋商小组21.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具体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详细规定,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21.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21.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2.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22.1响应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18/113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响应)文件:①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22.3.投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2.4报价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响应内容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报价结果,报价结果不会进行公开。(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四)谈判(磋商)。谈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在谈判(磋商)中,谈判(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2.5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23.磋商流程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3.2响应文件开启:23.2.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3.2.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不予解密已上传的响应文件。23.3开启22.3.1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开标大厅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确认报价。23.3.2解密完成后,形成开标结果记录表。19/11323.4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指令,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响应无效的后果。23.5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23.6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出现下列情形的,将暂停线上开启程序。23.6.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23.6.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6.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23.6.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23.6.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23.6.6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形导致系统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排除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暂停线上开启和磋商程序;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启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开启时间。23.7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23.8初步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20/113合性:响应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工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响应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响应是否属于无效标。23.9磋商: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议题,收到信息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线答复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0参与多轮报价: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多轮报价询问,收到后可进行报价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1最终报价:供应商需对专家发起的最终报价进行答复,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回复内容发送至专家。最终报价答复完成后不允许修改报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2放弃磋商/报价:供应商可在每一轮收到专家发送的磋商/报价信息后选择放弃磋商/报价,放弃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放弃内容发送至专家。放弃后供应商不可参与后续评审,即被视为无效供应商。23.13回复超时:对于专家进行的磋商以及报价问询,供应商超时未回复则不允许参与后续的磋商及报价问询。该供应商报价取最新一轮报价值,如未报价则取初始报价值。该供应商不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23.14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21/11323.15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23.16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23.17评审复核:竞争性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竞争性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18磋商结束:竞争性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采购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工作可继续进行。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4.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或交易系统的规则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22/113盖公章(电子签章)。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5.相关说明25.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5.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授予合同27.中标(成交)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事项提出质疑。27.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27.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7.5书面质疑函参照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8.2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若出现成交候选人并23/113列的情形,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28.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8.3.1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28.3.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成交通知书29.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在合同未履行前,出现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况,对于成交人的经济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9.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30.签订合同30.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0.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0.3“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30.4成交人未在规定限期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高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30.5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若发现成交人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31.追加采购的权力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其他24/113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标准进行计算。32.2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3.解释权33.1采购文件标注★条款(若有)或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3.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违反,将依法处理。33.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5/11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一节初步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资格性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内容》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2)符合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响应服务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服务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响应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响应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响应条款,检查供应商的响应是否属于无效响应。1.资格性审查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5年1月以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3)承诺、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和纳税以所属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特殊资质要求无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1商务要求实质性响应审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服务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付款方式(4)磋商有效期(5)验收标准(6)其他要求承诺函(7)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符合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3无效响应审查:采购文件中认定为无效响应的情形。第二节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一、评标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2.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和比较。没有纳入采购文件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二、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能力等。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8/113三、评分标准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7D评 分 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项目编号:磋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2025.X.X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评分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价格分(10分)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100注:①评标基准价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且最终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0–10分技术分(15分)服务方案(主观分)(1)服务方案:方案思路清晰、合理,技术方案路线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4分;方案能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得2分;方案不完全能满足工作要求得0分。(2)进度控制:进度计划完善、安排合理,工作流程清晰得4分;进度计划可行,基本满足进度要求得2分;进度安排考虑不周,进度计划中有缺项或漏项得0分。(3)成果质量控制措施:成果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质量控制手段完善,得4分;质量控制手段基本可行,控制手段较合理得2分;质量控制手段及措施不完善或缺项等得0分。(4)重难点分析:对本项目重难点有充分认识,具有针对性,认识准确,分析到位并提出初步解决对策的,得3分;对重难点认识分析一般,提出的对策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对重难点认知分析较简单,解决措施不合理或缺项的,得0分。0-15分商务分(75分)人员配置(45分)(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舞台技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舞台技术员初级职称得10分。本项满分25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本单位提供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由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或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演出监督初级(四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最多得20分。本项满分20分。提供职称证作为证明材料。0–45分商务分(75分)类似业绩证明(30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业绩证明材料得6分,最高得30分。注:提供相关成果或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策划类相关业绩。0–30分得分100分磋商小组(签字):30/11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终有效响应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1)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给予10%(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规定为准。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若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具体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2.4条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1/113四、评审流程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详见本章第一节。2.磋商流程:详见供应商须知正文“23.竞争性磋商流程”及采购文件《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二、关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程序”的详细规定。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响应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顺序及方法修正:供应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中经解密、确认的响应报价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中经解密、确认的响应报价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金额)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大写金额)为准;若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供应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交易大厅中经解密、确认的响应报价的总价为准,修改单价;若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修正,将作无效响应处理。4.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分。5.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评审得分高低排定名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汇总后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下述内容(最终以交易中心系统自带模板为准):(1)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确定成交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五、定标原则32/113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得分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最低的并不作为推荐排名靠前的依据。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成交人。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3.1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3.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满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响应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的;(四)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时,磋商联合体未提交联合响应协议的;(五)响应报价被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六)响应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七)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八)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3/113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十一)磋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备注:未在此处集中表述的,磋商小组不得作为界定无效响应的依据;34/11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35/113第一 部分 合同书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7D(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36/113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37/113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38/113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39/113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40/113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41/113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113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43/113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第一节服务要求采购需求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采购需求数量:1项目概述:根据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工作安排,拟于7月30日-9月30日开展会演,需采购此时间区间内的贵州饭店大礼堂剧场。一是采购日期为28天,需满足13个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连续2天的演出安排。二是提供剧场保障和相关服务。三是需提供演出期间的剧场现场管理和安全保障服务。四是完成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的演出报备和现场宣传氛围营造(含宣传海报、展板、道旗等)。五是提供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的票务预约、检票通道。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1.提供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展演剧场保障,剧场相关服务。2.提供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基础灯光、音响等演出设备安装及使用保障。3.提供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展演期间现场管理和场内安全保障服务。4.完成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展演期间演出报备及演出现场宣传氛围营造。需满足的要求:1.贵州国际会议中心(贵州饭店)大礼堂(剧场)在2025年7月至9月期间的使用档期。2.专业展演剧场基础灯光、音响等设备安装及使用保障。3.专业展演演出调度、场务、装拆台指导相关保障。4.专业展演演出报备及现场管理、场内安全保障服务。5.贵州国际会议中心(贵州饭店)大礼堂(剧场)内部及外围宣传氛围营造设计及实施。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前中标单位提交正式成果服务地点:贵阳市。二、付款方式:44/113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资金支付方式:对公付款三、履约保证金无四、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五、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六、其他要求1.人员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车辆等设备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5/113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77D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场舞台设施及租用设备清单剧场地址贵阳市北京路147号舞台尺寸主台(M)台口(M)副台(上)(M)副台(下)宽纵深宽高宽高纵深宽高纵深16241689.8211581515后舞台乐池(宽深)宽纵深面积(㎡)能否升降60能舞台设备情况吊杆数量(道)54其中灯杆:9道,承重:600公斤;景杆45道,承重:400公斤。侧吊笼(道)4上下场门各4道舞台灯光设备面光壹面:24只10度LED成像灯(含柔光片)贰面:24只10度LED成像灯(含柔光片)舞台音响设备主扩声10支MEYERSOUND双8有源线阵超低3支MEYERSOUND双18有源音响反送2支MEYERSOUND单15有源箱幕布对开大幕一道5道边檐幕提供基础灯光1、摇头LED灯;48台2、电脑染色灯12台;3、电脑切割灯12台;4、电脑三合一24支;5、MA2灯光数字控台1台6、薄雾机2台1、数字调音台1台2、无线话筒4套3、无线手持话筒2套47/11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XXXXX(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项目编号:供应商: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2025年月48/113(一)响应函一、竞标报价1.我公司就(项目名称)的的响应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本响应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租赁费、相关服务费、配送费、交通运输费、人工费、利润、税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服务期:。3.服务地点:。4.投标有效期:。5.验收标准:。6.其他:。二、相关承诺1.本响应报价在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成交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成绩奥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49/113(二)报价明细表(一次)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45……合计金额(元)注: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50/113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项目编号:GBZ2025-2020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132/113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3/11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中心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BZ2025-20202.项目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序列号:5.预算金额:1900000.00元6.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元7.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标项1: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1900000.00元。备注:8.合同履约期限: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13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2025年1月以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和纳税以所属日期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提供格式);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如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_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5/11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响应文件。五、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7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联系人:井金宸联系方式:0851-868605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联系人:李力媛、代祥健、陈彦希、魏鼎、邵贵芳联系方式:18685123222、0851-868508666/11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联系人:井金宸电话:0851-8686057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联系人:李力媛、代祥健、陈彦希、魏鼎、邵贵芳电话:18685123222、0851-868508663项目名称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期间剧场及相关服务保障4服务地点贵阳市5项目属性服务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服务内容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的具体要求。10服务时间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30日11验收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12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采购公告。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澄清、修改通知等(如有)17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澄清(修改)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澄清(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8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包干价(含税)。2、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租赁费、相关服务费、配送费、交通运输费、人工费、利润、税费等直至达到采购人要求和采购人付款条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在整体项目18响应报价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3、投标货币:人民币。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900000.00元20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21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的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支票由供应商进账。磋商保证金的金额:磋商保证金额(元):10000.00元(人民币)递交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递交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账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单位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注:(1)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须由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参与响应项目进行绑定。未绑定的,将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2)磋商保证金应以采购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磋商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余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的规定。22签字或盖章要求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2、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4、“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名的地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可选择亲笔签字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使用问题咨询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1-85971363/85971912(信息化处)0851-85971671/85971629(工具维保)23响应文件格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其他要求:成交后,成交人须另行向采购人提供与磋商时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文件数量由采购人确定。24解密程序详见采购文件《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解密)程序”的详细规定。25磋商程序详见采购文件《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二、关于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程序”的详细规定。26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2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2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情况,包括响应报价、交付期等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29履约保证金无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词语定义30.1.1采购文件内容冲突解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对采购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供应商一方的解释。30.1.2知识产权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0.2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0.2.1付款方式详见第五章第二节商务要求。30.2.2代理服务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市北京路支行账号:5200161750005250047930.2.3监督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详细地址:贵州省省政府大院七号楼监督电话:0851-8682270630.2.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0.2.4扶持(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0.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2.6特别说明若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超出本文件规定的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质疑权利,采购人自行答疑(澄清)的除外。30.2.7关于失信供应商(供应商在任一环节,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资格均无效。)获取采购文件环节: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采购人)应当拒绝其下载(或获取)采购文件。响应环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供应商的信用核查结果在接收响应文件现场公开,经核查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投标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环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经核查确认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视为中标资格无效,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30.2.8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不一致的以“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为准。11/113二、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成交后,即为“中标人”,或称“成交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2.4“货物或产品”系指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2.5“货物配套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6“核心产品”(也称“主产品”)系指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系统集成、一个产品包/产品包中包含多个产品)中,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需求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合理确定的产品。2.7“授权代表”(或称“被授权代表”)系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该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9“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等)。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3.2满足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和实质性要求。3.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有12/113资质要求);(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合格的货物、服务4.1合格货物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交货期及时供货;服务: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质量、价格、服务期提供服务。4.2强制采购:采购项目采购的货物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投标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项目属性、采购方式6.1项目属性:本项目采购属性为服务采购。6.2采购方式: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构成7.1采购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7.1.1采购公告7.1.2供应商须知7.1.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7.1.5采购需求、服务及商务要求7.1.6响应文件格式13/113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各方面作出明确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无效。8.供应商质疑、投诉8.1质疑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8.1.2受到损害之日定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1.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8.2质疑受理条件8.2.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8.2.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3质疑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需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8.2.4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8.3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4/1138.3.1质疑函标准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自行下载并严格按照范本要求编制。未按范本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要求递交所需的质疑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8.3.2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提交。8.3.3质疑文件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力媛联系电话:186851232228.3.4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8.4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8.5投诉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9.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获取9.1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算。9.2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采购公告。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15/113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2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上提出。1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通过采购平台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在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向所有供应商公布,该澄清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注: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采购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知晓采购公告变更内容及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使用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解释或有差异矛盾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11.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构成12.1供应商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的要求,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3.选择性响应和同一品牌产品响应的处理13.1只接受唯一响应方案和唯一响应报价。1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产品包响应的,按一个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响应报价低的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依序按技术、商务的得分情况,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同品牌的其他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1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16/113式确定,同品牌的其他供应商视为响应无效。1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系统集成项目、一个产品包中包含多个产品)中,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个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14.响应货币14.1采用人民币报价。15.响应报价15.1供应商应在“响应函”中标明响应总报价。15.2分项报价表的价格应包括货物(服务)价格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中要求内容的分项报价。16.磋商保证金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规定,享有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16.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退还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办理。16.4若中标结果后发生质疑或投诉,与质疑或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将相应延长,待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之后予以办理。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5.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16.5.2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5.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17.磋商有效期17.1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90天。17.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17/11318.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四)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9.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19.2逾期上传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响应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9.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20.2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五)磋商和评审21.磋商小组21.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具体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详细规定,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21.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21.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2.响应文件的解密程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和参加开标(磋商、谈判、询价、协商)会议。22.1响应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18/113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响应)文件:①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22.3.投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2.4报价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响应内容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报价结果,报价结果不会进行公开。(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四)谈判(磋商)。谈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磋商)。在谈判(磋商)中,谈判(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22.5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23.磋商流程23.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3.2响应文件开启:23.2.1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3.2.2“竞争性磋商须知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项目/产品包/品目,不予解密已上传的响应文件。23.3开启22.3.1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开标大厅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进行解密、确认报价。23.3.2解密完成后,形成开标结果记录表。19/11323.4供应商须在线等待磋商小组发起的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指令,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错过对相关指令的响应,视为放弃与磋商小组的磋商或未提交最后报价,自行承担响应无效的后果。23.5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CA)证书,确认数字(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标信通APP)在有效期内,由于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23.6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出现下列情形的,将暂停线上开启程序。23.6.1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23.6.2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6.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风险的。23.6.4交易系统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23.6.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23.6.6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形导致系统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排除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时,暂停线上开启和磋商程序;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研究提出意见,视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系统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的项目开启重新启动,三个小时内未排除的,另行通知网上开启时间。23.7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23.8初步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20/113合性:响应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工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响应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响应是否属于无效标。23.9磋商:在完成不见面解密后,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磋商议题,收到信息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在线答复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0参与多轮报价:供应商需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专家发出的多轮报价询问,收到后可进行报价以及上传附件。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需签章成功后点击信息发送;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1最终报价:供应商需对专家发起的最终报价进行答复,答复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回复内容发送至专家。最终报价答复完成后不允许修改报价。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动作的视为供应商放弃;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12放弃磋商/报价:供应商可在每一轮收到专家发送的磋商/报价信息后选择放弃磋商/报价,放弃后需要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可将放弃内容发送至专家。放弃后供应商不可参与后续评审,即被视为无效供应商。23.13回复超时:对于专家进行的磋商以及报价问询,供应商超时未回复则不允许参与后续的磋商及报价问询。该供应商报价取最新一轮报价值,如未报价则取初始报价值。该供应商不会被视为无效供应商。23.14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21/11323.15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23.16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23.17评审复核:竞争性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竞争性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18磋商结束:竞争性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采购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工作可继续进行。2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4.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或交易系统的规则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22/113盖公章(电子签章)。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5.相关说明25.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2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5.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授予合同27.中标(成交)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列举具体理由及有效证据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事项提出质疑。27.3供应商行使质疑权利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27.4无论是质疑方还是被质疑方,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寻找相关证据,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27.5书面质疑函参照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28.2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若出现成交候选人并23/113列的情形,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28.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