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能力建设招标公告(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5)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取《韶关市城区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保证韶关市城区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公开、公平、公正,现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二、邀请项目:韶关市城区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
  完成购置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1套与走航车改造安装(在原有的走航车上进行雷达安装,升降支架改装,供电系统改装,避震系统改装,数据系统改装,天窗改装,网络系统改装)。
  四、工作范围:负责上述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代理相关经验。
  六、报名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项目业绩证明资料;
  (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四)其他关于“五、招标代理单位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为节约用纸,材料请双面打印,尽量精简,不提供无关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3日下午17:30时(共4个工作日)。
  八、报名地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11楼1104室
  联系方式:0751-8769863 刘小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能力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