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共体医疗设备 超高清胃肠镜系统 医用内窥镜招标公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29032
预算金额:8300000.0000
采购品目:医用内窥镜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王莹莹
项目负责人:龙海啸

项目概况

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3174HG208F
项目名称: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8,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内窥镜
超高清胃肠镜系统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8,3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90天内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投标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6.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7.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8.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先烈南路17号
联系方式:020-83828115、020-83828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91/83187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刘小姐
电话:020-83187191/8318728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7月17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招标文件(2025071701).zip

253-208F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29032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3174HG208F项目名称: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29032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3174HG208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3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采购包预算金额:8,3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用内窥镜超高清胃肠镜系统2(套)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90天内交付使用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第2页-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先烈南路17号联系方式:020-83828115、020-838280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7191/831872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刘小姐电话:020-83187191/8318728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3页--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说明:1、采购项目内容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需求书中如有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指标,供应商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失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2、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项目中,采用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政策适用性说明”要求填写。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4.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资质等材料,如有有效期限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材料均应处于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5、供应商须保证,如中标(成交),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如果有效期(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承诺函》格式)★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意向协议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7.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货物均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8.凡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CCC目录)的产品,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自我声明的有效材料(供货时提供在[http://cx.cnca.cn/查询的产品的证书编号及查询结果截图](http://cx.cnca.cn/查询的产品的证书编号及查询结果截图))。(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9.(1)供应商应具备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提供相关规定的法律文件(建议在相关条款处标识)及符合经营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10.供应商所投产品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复印件,如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进口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复印件。★11.本项目最高限价66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二)采购设备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预算(单位)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用内窥镜超高清胃肠镜系统2(套)830(万元)是使用单位:河源市龙川县中医院、蕉岭县人民医院注:核心产品不包含材料及配件。二、技术要求(一)配置要求(本项目2套,以下为每套的配置)1.图像处理装置1套2.高清晰度液晶监视器1台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1条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放大型)1条-第5页-5.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经鼻胃镜)1条6.电子结肠内窥镜(治疗型)2条7.十二指肠镜1条8.测漏器1个9.OES维护保养装置1套10.台车1辆11.高频电刀(自带双脚踏)1台12.高频电缆线1套13.内窥镜用送水泵1台14.副管道送水管1套15.内窥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1套16.二氧化碳减压组件1套17.图文工作站1套(二)主要技术参数2.1高清图像处理装置▲1.LED光源和图像处理装置一体化设计;2.≥5色的LED光源;3.光源寿命≥10000小时;▲4.可兼容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电子十二指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小肠镜等内镜;5.支持多种成像观察,可兼容彩色CCD内镜及单色CCD内镜;6.支持HDTV、SDTV、数字信号及模拟信号输出,图像可采用≥1080P线图片信息有效扫描线;最高可实现4K分辨率的图像观察;7.可实现常规白光观察;▲8.可实现特殊光成像观察,便于镜下治疗过程中高效辨识出血点;▲9.可实现特殊光成像观察,可凸现粘膜下毛细血管和粘膜表面腺管开口等结构;10.可实现自体荧光成像观察,可识别肿瘤性病变和正常组织;11.可实现构造与色彩强调成像观察,强调黏膜表面的结构、色调和亮度;12.支持色调调节、可自动调整图像亮度、测光模式≥3种;13.支持图像强调设定,能突出病变范围和轮廓;14.具有电子放大功能、画中画/画外画观察模式、快速实时冻结和预冻结功能;15.具有图像记录和回放功能、白平衡记忆功能;16.具有患者数据录入、数据存储功能;2.2高清晰度液晶监视器1、液晶面板≥30英寸,可与全数字信号兼容;2、分辨率/长宽比≥3840×2160像素/16:9、3、亮度≥450cd/㎡、对比率≥1000:14、色域:BT.2020/BT.709、水平和垂直视野角度≥178°、色量≥10亿2.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1、视野角度≥140度;2、景深:3-100mm3、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3mm4、图像质量:具备HD画质-第6页-▲5、先端部外径≤9.8mm;6、插入部外径≤9.9mm;7、弯曲部角度:上≥210度、下≥120度;左≥100度、右≥100度;8、钳子管道内径≥3.2mm;9、插入部有效长度≥1000mm;10、高频电兼容性能:可兼容11、具有副送水功能,送气量:≥30cm2/s。12、具有遥控功能,至少可遥控窄带光切换、白光切换、图像强调、图像冻结四种功能;2.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放大型)1、HDTV画质图像,可提供≥80倍可变焦光学放大。2、操作部顶端除送水、送气、吸引按钮外,具备≥4个遥控键,可自由设定多种功能。3、视野角:常规焦距模式≥140度;近焦模式≥95度。4、视野方向:0度直视。5、景深:常规7-100mm;近距离1.5-3mm。▲6、先端部外径≤9.9mm。7、插入部外径≤9.6mm。8、弯曲角度:上≥210度,下≥90度,右≥100度、左≥100度。9、有效长度≥1000mm。10、钳子管道≥2.8mm。11、具有附送水管道。12、最小可视距离≤3mm。2.5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经鼻胃镜)1、视野角度:≥140度;2、景深:3~100mm;3、最小可视距离≤3mm▲4、先端部外径≤5.4mm;5、插入部外径≤5.8mm;6、弯曲部角度:上≥210度、下≥90度;左≥100度、右≥100度;7、钳子管道内径≥2.2mm;8、插入部有效长度≥1000mm;9、遥控功能:至少可遥控图像大小、图像强调、图像冻结三种功能;2.6电子结肠内窥镜(治疗型)1.视野角:≥140°2.视野方向:0°(直视)3.景深:5-100mm▲4.先端部外径:≤9.8mm5.插入管外径:≤10.5mm6.有效长度:≥1300mm7.管道内径≥3.2mm8.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4mm9.弯曲角度:上≥210°、下≥180°、右≥160°、左≥160°-第7页-10.具备附送水功能2.7十二指肠镜1.视野角:≥100度2.视野方向:后方斜视能满足105度或110度3.景深:5-60mm4.先端部外径:≤13.5mm5.插入部外径:≤11.6mm6.弯曲角度:上≥120度,下≥90度,左≥90度,右≥90度7.有效长度:≥1240mm8.钳子管道:内径≥4.15mm2.8内镜送水泵流速:钳子管道≥700ml/分钟、副送水管道≥200ml/;分钟;2.9二氧化碳送气装置:送气压力≥40KPa。2.10高频电刀1.具有等离子发生功能;2.具有电切、电凝或混合电切、电凝,自动控制功能;3.有单极、双极和单双极混合输出方式,并且根据组织阻抗自动调节功率输出;4、具有软凝固模式、柔和式和普通式电凝止血功能;5、具有防漏电、输出监测及报警安全功能;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人工、机械、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新设备接入医院相关信息系统等所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费用。2.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货物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采购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3.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二)供货要求1、交付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90天内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范围):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广东省内)3、交付内容:超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及依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货物(包含配件)、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或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报关单等)。4、包装和运输要求:(1)货物如有包装,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及安全保障,货物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货物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6)货物运至使用单位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运输等环节和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5、交付方式:现场实物交付6、到货检验:(1)货物为原制造商12个月内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第8页-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2)货物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到货后由使用单位与采购单位共同组织开箱验收;(4)检查外观完整性、数量、配置、附件、技术资料等;(5)发现缺损或不符要求的,供应商应在7天内处理。(6)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审批相关材料以及原厂授权证明。7、交付清单:随箱清单与招标项目要求一致,含产品清单、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保修卡等。8、安装调试要求:(1)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委派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的调试并现场讲解,安装调试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实施良好保护措施。(2)中标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所有必须的线材及备件等。(三)使用及培训要求1、技术支持:(1)技术支持:中标供应商应满足使用单位的售后服务紧急需求,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对使用单位的故障通知,中标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7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72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故障的,中标供应商提供同一档次的货物给使用单位临时使用,确保使用单位的业务正常开展。费用包含在报价内。(2)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设备操作流程、日常维护、故障排除。培训方式:现场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培训具体要求:培训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进行,确保使用方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设备。培训人数及时长:根据使用方需求培训技术人员。设备原理与操作流程培训:供应商需提供现场培训,设备升级或软件更新后,需提供补充培训(远程或现场),费用包含在报价内。日常维护与故障排除培训:合同期内提供年度复训(可选远程或现场)实操与答疑:无限期提供线上答疑。(四)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整机(硬件、软件)保修不少于36个月,终身维修。2.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若生产制造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则按生产制造商的标准执行。质保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生产厂家负责维修而非经销商维修,且国内有800或400电话售后服务系统,提供800或400电话号码。所有费用均以包含在报价中,不另外收取费用。质保期内因非人为因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货物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质保服务,则由原厂家承担质保服务条款。中标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6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满足使用单位的售后服务紧急需求,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开机率95%以上,以满足使用单位要求。对使用单位的故障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检修,72小时内解决问题。特殊情况需与使用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代用货物,保证使用单位的正常工作使用,确保使用单位的业务正常开展。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中标人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货物供用户使用至故障货物能正常使用为止。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一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中标人的货物和配件,中标人应协助解决。质保期内供应商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提供货物维修所需的配件及服务,所有费用均以包含在报价中,不另外收取费用。质保期结束后,供应商对合同货物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且要求相关配件及人工费用低于平均市场价格。-第9页-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厂家的质量标准,使用单位有权退货,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货物安装、使用、专用安装维修工具、日常维修工具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设备和附件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保修服务卡、使用说明(原版正本)中文维护手册。(五)验收要求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取得有关医疗器械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证照。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3.中标人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使用单位,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第三方专业人员、机构或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中标人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先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使用单位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应按财政审批的要求,提供有关货物资料,并做好填报申请材料的工作,使用单位予以配合;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财政审批无法按时完成的,中标人自行承担有关的责任。6.涉及需进行消毒、拆卸的器械,应提供拆卸、消毒的详细使用说明并对消毒人员进行培训。(六)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自收到完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50%,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自收到完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50%。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一致。如有变更,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支付程序按法定流程处理。(七)本项目投入的人员要求1.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工程师:负责内窥镜设备的物理安装、电源接入等。这些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设备与医院的现有系统兼容,并达到预期的性能指标。维护维修工程师: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及故障排除,具备一定的系统集成能力。维修工程师需要熟练掌握设备的基础原理及维修技术,具备扎实的电子、机械、光学等相关知识。2.售后服务人员:指派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产品使用者可直接与售后人员进行联系对接,售后维修人员根据产品的磨损和损坏程度,决定上门维修还是返厂维修,以人性化的方式保证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八)后续的备品、备件、配件及耗材供应要求维保期内提供设备保修期内正常使用的备品、备件、配件(需供应原厂配件),所有费用均以包含在报价中。紧急需求时,24小时内提供备件。(九)日常考核标准以及违约处罚。1.中标人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附件1:(因云平台投标格式中的“政策适用性说明”无法满足项目实际,请投标/报价人按此格式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政策适用性说明供应商所投的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的,按以下格式提供说明。1.节能产品说明:-第10页-序号产品名称对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品目序号产品认证证书所在投标文件页码产品报价(元)(一)强制节能产品1强制节能产品,此处无须填报价格2(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123节能产品价格合计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环境标志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对应《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品目序号产品认证证书所在投标文件页码产品报价(元)123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备注:1.供应商提供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且发证机构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才可享受政策优惠。2.供应商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可以查到对应的清单目录。如后续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3.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可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查询。如后续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第11页-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90天内交付使用。标的提供的地点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广东省内)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50%,合同生效后,自收到完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50%2期:支付比例50%,项目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自收到完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50%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取得有关医疗器械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证照。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3.中标人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使用单位,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第三方专业人员、机构或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中标人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先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使用单位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应按财政审批的要求,提供有关货物资料,并做好填报申请材料的工作,使用单位予以配合;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财政审批无法按时完成的,中标人自行承担有关的责任。6.涉及需进行消毒、拆卸的器械,应提供拆卸、消毒的详细使用说明并对消毒人员进行培训。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医用内窥镜超高清胃肠镜系统套2.004,150,000.008,3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超高清胃肠镜系统进口产品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采购需求。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2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3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为准):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其他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9开标解密时长开标解密时长: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第15页-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第16页-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第17页-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第18页-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第19页-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第20页-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传真:-邮箱:gpcgdzgke@gd.gov.cn(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质管科邮编:510030-第21页-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340570邮编:51003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2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23页-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节能、环保产品——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1)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即评审价=核实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2(C2的取值为1%);(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即非标注星号的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节水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C3的价格扣除。即评审价=核实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3(C3的取值为1%);(3)供应商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可以查到对应的清单目录。(4)上述节能产品包括节水产品。(5)评审价=核实价-环境标志产品核实价×C2-节能标志产品核实价×C3。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第25页-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第26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第27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投标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3提交投标函。投标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提交投标函。投标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投标(响应)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投标(响应)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天。7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供应商按规定书面确认。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供应商按规定书面确认。8未出现视为投标供应商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未出现视为投标供应商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10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5.0分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A(20.0分)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二)主要技术参数”中标注“▲”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打分,共8项,每满足1项“▲”条款得2.5分,本项最高得20分。注:提供能证明满足相应技术参数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如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资料、或投标人盖章的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产品说明书、或投标人盖章的能证明满足招标文件对应参数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若证明材料与供应商响应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如相关印刷资料或检测报告或货物制造商对技术参数的确认函等佐证资料为外文版的,请同时提供中文版。若证明材料与供应商响应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技术条款响应情况B(35.0分)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二)主要技术参数”中未标注“★”、“▲”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打分,共70项,每满足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35分。注:1.技术参数按《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逐一进行填写。2.采购需求书对于技术参数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须同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对应项不得分。若证明材料与供应商响应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商务部分供货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供货要求”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交货安排,②安装调试)进行评审:(1)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本项得2分;(2)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本项得1分;(3)不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使用及培训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使用及培训要求”提供的使用及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支持,②培训计划)进行评审:(1)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本项得2分;(2)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本项得1分;(3)不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质量及售后服务方案(3.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2.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开机率保障,②设备故障处理):(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本项得3分;(2)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本项得2分;(3)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本项得1分;(4)不提供方案的,本项得0分。设备质保期(3.0分)供应商承诺提供整机(包括硬件、及软件)质保期36个月,得2分;在36个月的基础上,供应商承诺质保期每延长6个月加0.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质保期承诺函,按承诺函内容对应得分。体系认证(1.0分)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医疗设备或医疗器械相关)得1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已失效或撤销或暂停的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原因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第29页-经验业绩情况(2.0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超高清胃肠镜系统)类销售业绩经验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签订日期页);如合同内容未体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同一项目不同年度,或同一项目续签不累计计分。同一项目只计取一次分值不重复计分。用户评价(2.0分)以上“经验业绩情况”有效计分的业绩中获得客户满意度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正面评价)且评价文件体现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如未体现的,供应商须另行提供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1.提供客户满意度评价文件的复印件(需具有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盖章)。2.同一项目多份客户满意度评价不可累计得分。3.评价文件未体现评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且供应商未提供评价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应的评价文件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0页-第五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31页-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4)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þ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þ是¨否(6)合同是否分包:¨是þ否(7)是否进口产品:¨是,¨否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þ分期付款:以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中付款方式为准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第32页-履约担保期限: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以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约定为准(5)履约验收的内容:以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约定为准(6)履约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约定为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第33页-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34页-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第35页-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6)采购设备质保(保修)期内,如所购进口设备(产品)或进口核心配件或必须进口的耗材供应以及设备的维修使用等因国家贸易、关税政策等进出口政策无法获取,导致设备(产品)无法使用期间,乙方应无条件给使用方提供可替代同档次国产设备、配件或相关耗材(或按-第36页-使用方合理要求提供)供使用方使用,直至已合法提供上述进口产品止,更换替代设备、配件更耗材期间不计入质保(保修)期,相应质保(保修期)顺延。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第37页-(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第38页-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39页-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41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42页-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29032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3174HG208F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第43页-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44页-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你方组织的“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53174HG208F],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第45页-(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6页-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7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8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9页-格式五:(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29032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3174HG208F项目名称: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采购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东省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原中央苏区)——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29032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3174HG208F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3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采购包预算金额:8,3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用内窥镜超高清胃肠镜系统2(套)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90天内交付使用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超高清胃肠镜系统):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先烈南路17号联系方式:020-83828115、020-838280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7191/831872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刘小姐电话:020-83187191/8318728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说明:1、采购项目内容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需求书中如有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指标,供应商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失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2、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项目中,采用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政策适用性说明”要求填写。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4.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资质等材料,如有有效期限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材料均应处于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5、供应商须保证,如中标(成交),投标(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如果有效期(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承诺函》格式)★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意向协议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7.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货物均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8.凡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CCC目录)的产品,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自我声明的有效材料(供货时提供在[http://cx.cnca.cn/查询的产品的证书编号及查询结果截图](http://cx.cnca.cn/查询的产品的证书编号及查询结果截图))。(投标时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9.(1)供应商应具备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处于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提供相关规定的法律文件(建议在相关条款处标识)及符合经营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10.供应商所投产品应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复印件,如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则提供有效期内的进口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复印件。★11.本项目最高限价66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二)采购设备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预算(单位)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医用内窥镜超高清胃肠镜系统2(套)830(万元)是使用单位:河源市龙川县中医院、蕉岭县人民医院注:核心产品不包含材料及配件。二、技术要求(一)配置要求(本项目2套,以下为每套的配置)1.图像处理装置1套2.高清晰度液晶监视器1台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1条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放大型)1条5.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经鼻胃镜)1条6.电子结肠内窥镜(治疗型)2条7.十二指肠镜1条8.测漏器1个9.OES维护保养装置1套10.台车1辆11.高频电刀(自带双脚踏)1台12.高频电缆线1套13.内窥镜用送水泵1台14.副管道送水管1套15.内窥镜用二氧化碳送气装置1套16.二氧化碳减压组件1套17.图文工作站1套(二)主要技术参数2.1高清图像处理装置▲1.LED光源和图像处理装置一体化设计;2.≥5色的LED光源;3.光源寿命≥10000小时;▲4.可兼容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电子十二指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小肠镜等内镜;5.支持多种成像观察,可兼容彩色CCD内镜及单色CCD内镜;6.支持HDTV、SDTV、数字信号及模拟信号输出,图像可采用≥1080P线图片信息有效扫描线;最高可实现4K分辨率的图像观察;7.可实现常规白光观察;▲8.可实现特殊光成像观察,便于镜下治疗过程中高效辨识出血点;▲9.可实现特殊光成像观察,可凸现粘膜下毛细血管和粘膜表面腺管开口等结构;10.可实现自体荧光成像观察,可识别肿瘤性病变和正常组织;11.可实现构造与色彩强调成像观察,强调黏膜表面的结构、色调和亮度;12.支持色调调节、可自动调整图像亮度、测光模式≥3种;13.支持图像强调设定,能突出病变范围和轮廓;14.具有电子放大功能、画中画/画外画观察模式、快速实时冻结和预冻结功能;15.具有图像记录和回放功能、白平衡记忆功能;16.具有患者数据录入、数据存储功能;2.2高清晰度液晶监视器1、液晶面板≥30英寸,可与全数字信号兼容;2、分辨率/长宽比≥3840×2160像素/16:9、3、亮度≥450cd/㎡、对比率≥1000:14、色域:BT.2020/BT.709、水平和垂直视野角度≥178°、色量≥10亿2.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1、视野角度≥140度;2、景深:3-100mm3、最小可视距离:距离先端≤3mm4、图像质量:具备HD画质▲5、先端部外径≤9.8mm;6、插入部外径≤9.9mm;7、弯曲部角度:上≥210度、下≥120度;左≥100度、右≥100度;8、钳子管道内径≥3.2mm;9、插入部有效长度≥1000mm;10、高频电兼容性能:可兼容11、具有副送水功能,送气量:≥30cm2/s。12、具有遥控功能,至少可遥控窄带光切换、白光切换、图像强调、图像冻结四种功能;2.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放大型)1、HDTV画质图像,可提供≥80倍可变焦光学放大。2、操作部顶端除送水、送气、吸引按钮外,具备≥4个遥控键,可自由设定多种功能。3、视野角:常规焦距模式≥140度;近焦模式≥95度。4、视野方向:0度直视。5、景深:常规7-100mm;近距离1.5-3mm。▲6、先端部外径≤9.9mm。7、插入部外径≤9.6mm。8、弯曲角度:上≥210度,下≥90度,右≥100度、左≥100度。9、有效长度≥1000mm。10、钳子管道≥2.8mm。11、具有附送水管道。12、最小可视距离≤3mm。2.5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经鼻胃镜)1、视野角度:≥140度;2、景深:3~100mm;3、最小可视距离≤3mm▲4、先端部外径≤5.4mm;5、插入部外径≤5.8mm;6、弯曲部角度:上≥210度、下≥90度;左≥100度、右≥100度;7、钳子管道内径≥2.2mm;8、插入部有效长度≥1000mm;9、遥控功能:至少可遥控图像大小、图像强调、图像冻结三种功能;2.6电子结肠内窥镜(治疗型)1.视野角:≥140°2.视野方向:0°(直视)3.景深:5-100mm▲4.先端部外径:≤9.8mm5.插入管外径:≤10.5mm6.有效长度:≥1300mm7.管道内径≥3.2mm8.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4mm9.弯曲角度:上≥210°、下≥180°、右≥160°、左≥160°10.具备附送水功能2.7十二指肠镜1.视野角:≥100度2.视野方向:后方斜视能满足105度或110度3.景深:5-60mm4.先端部外径:≤13.5mm5.插入部外径:≤11.6mm6.弯曲角度:上≥120度,下≥90度,左≥90度,右≥90度7.有效长度:≥1240mm8.钳子管道:内径≥4.15mm2.8内镜送水泵流速:钳子管道≥700ml/分钟、副送水管道≥200ml/分钟;2.9二氧化碳送气装置:送气压力≥40KPa。2.10高频电刀1.具有等离子发生功能;2.具有电切、电凝或混合电切、电凝,自动控制功能;3.有单极、双极和单双极混合输出方式,并且根据组织阻抗自动调节功率输出;4、具有软凝固模式、柔和式和普通式电凝止血功能;5、具有防漏电、输出监测及报警安全功能;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人工、机械、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新设备接入医院相关信息系统等所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费用。2.供应商应自行增加货物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须但采购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设备、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3.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二)供货要求1、交付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90天内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范围):使用单位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广东省内)3、交付内容:超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及依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货物(包含配件)、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或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报关单等)。4、包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共体医疗设备 超高清胃肠镜系统 医用内窥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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