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西南科技大学2025)



环境与资源学院2025年机载/地面两用可见光近红外高光谱成像光谱仪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南科技大学委托,拟对“环境与资源学院2025年机载/地面两用可见光近红外高光谱成像光谱仪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WUSTCG2025XC-JC30
2.项目名称:环境与资源学院2025年机载/地面两用可见光近红外高光谱成像光谱仪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西南科技大学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
三、项目概况:该项目为对现有机载/地面两用可见光近红外高光谱成像光谱仪系统进行功能性修复,仪器承担本科教学(遥感实验、毕业设计)、研究生教学(实验与毕业设计)、学校教师科研工作。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西南科技大学(http://www.swust.edu.cn/)、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c/)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拒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方式: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名称、拟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2)远程获取方式:将加盖单位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注明单位名称、拟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等信息)、获取磋商文件费用转款截图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发至代理机构邮箱(839690033@qq.com)并致电0816-2779007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收悉后远程提供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
收款单位: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绵阳科技城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23927261698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5年8月8日10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科技大学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联系人:宋老师(采购需求咨询),段老师(采购合同咨询)
联系电话:13890180802(采购需求咨询),0816-3588081(采购合同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楼C301室
邮编:621000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816-2779007
公司邮箱:839690033@qq.com

西南科技大学
2025年7月17日

采购需求.pdf

数据截止至:2025-07

更新单位:西南科技大学bak

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清单(★实质性要求)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项限价(元)所属行业1机载/地面两用可见光近红外高光谱成像光谱仪系统维修服务项198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采购标的涉及的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与要求12025年机载/地面两用可见光近红外高光谱成像光谱仪系统维修服务定制机载miniPC,磁盘存贮容量不低于1T,系统能适应机载作业环境,正常将光谱仪镜头数据存贮保存,可利用数据线或u盘等进行数据导出。2定制数据采集卡,可连接机载高光谱镜头与miniPC,进行数据交互。3机载高精度北斗定位模块,可采集北斗定位与三轴IMU数据,并能独立保存文本文件到机载miniPC。4地面端软件定制,主要功能是预览图像和光谱曲线,能够自由控制相机采集、调节曝光、帧数等参数。5机载集成服务。通过集成,将miniPC、高光谱镜头、供电与采集卡集成挂载在现有大疆M600PRO无人机上,实现机载数据采集功能,并具备随时拆装功能。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序号内容具体要求1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成交(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协议的约定完成所有服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3履约保证金第一,缴纳比例:10%。第二,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至采购人。第三,缴纳说明:(1)缴纳金额为预算金额的10%。(2)供应商选择保函方式缴纳的,保函须由成交(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本原件。(3)收款单位:西南科技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西南科技大学支行;账号:22-240901040000456。(4)交款时间:成交(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3履约保证金(5)退款时间和方式:自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根据成交(中标)供应商实际履约情况(无息)退还,其中,合同签订前出具保函的,成交(中标)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申请收回保函正本原件。(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包括履约验收结果不合格,或成交(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或成交(中标)供应商存在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采购人将全额上缴学校计划财务处。(7)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须真实、有效、可供采购人查询追溯,否则视为成交(中标)供应商未有效缴纳履约保证金。若逾期未有效或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视成交(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成交(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对无故放弃成交(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以失信行为记入单位采购诚信档案,并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保留向单位采购监管部门上报有关情况的权利。4履约验收方案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第一,成交(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相关服务后,及时向采购人交付已完成服务明细清单。第二,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且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本项目合同条款以及技术服务协议的有关要求。第三,成交(中标)供应商服务完成交付后至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履约验收前,若服务出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三包”服务(包修、包换、包退),相关费用以及在此过程中造成的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履约验收不邀请非成交(中标)供应商、服务对象、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参与,任何供应商以及采购相关当事人不得干涉采购人自行验收权利、不得要求采购人变更验收方式)。履约验收程序与时间第一,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第二,验收条件:成交(中标)供应商须依据本项目合同条款、技术服务协议完成所有服务后,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第三,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中标)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后15个日历日内自行组织验收合同金额的100%。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第一,若因故推迟验收的,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成交(中标)供应商变更的具体时间,但原则上不超过成交(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履约验收申请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首次履约验收。第二,验收时出现交付的部分服务要求的实际情况的符合性无法查实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中标)供应商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针对该部分服务要求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可查询的检测报告,以此作为采购人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但费用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成交(中标)供应商拒绝或者未在双方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的或者提供的检测报告依然无法查实服务要求符合性的,应按照商务要求中“解决争议事项”办法处置。第三,上述验收程序和方式仅针对本项目质保期首次生效之日起前有效。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成交(中标)供应商交付服务涉及的响应服务内容实际值与本项目合同条款、技术服务协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交(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或服务内容)及承诺内容的符合性。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成交(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过程与本项目合同条款、技术服务协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交(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商务应答表)及承诺内容的符合性。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将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西南科技大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西南科大〔2025〕2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遵循本项目合同条款、技术服务协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交(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内容自行组织验收。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针对出现成交(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情形,采购人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成交(中标)供应商全部违约责任的权利:(1)不予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2)不予向成交(中标)供应商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若涉及保函的,采购人将向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申请索赔);(3)视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采购人将依据本项目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协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向学校计划财务处书面报告履约验收有关情况,对成交(中标)供应商依法进行惩戒和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将成交(中标)供应商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5付款进度安排付款条件成交(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成的所有服务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结果合格后,成交(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与合同金额对应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补充说明事项第一,若结算时采购人与成交(中标)供应商存在付款争议,待争议解决后再支付货款,付款手续按采购人单位财务相关规定进行。第二,若成交(中标)供应商未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单据或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因此导致迟延付款的责任及造成的采购人损失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且成交(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合同,否则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有关情况向学校计划财务处书面报告,对成交(中标)供应商依法进行惩戒和追究法律责任。第三,若采购项目所属年度当年年底按照合同约定不能支付的(非采购人主观原因),采购人应及时告知成交(中标)供应商,并顺延至次年上级财政预算下达后继续支付相应款项。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第一、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自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履约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成交(中标)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如采购人遇到因成交(中标)供应商服务缺陷导致的各种影响自身正常使用的故障或质量问题,可及时通知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质保服务。成交(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的质保服务通知后60分钟内电话响应,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一般性问题在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远程指导,复杂性问题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远程指导。第二,在质保期内,若采购人依据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和远程指导均无法自行解决故障或质量问题的,可要求成交(中标)供应商现场解决故障或质量问题。成交(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应及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采购人指定现场解决故障或质量问题,并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第三,在质保期内,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和远程指导或者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采购人指定现场,仍然无法解决故障或质量问题的,成交(中标)供应商须依据本项目合同条款、技术服务协议为采购人重新提供完整的服务,该服务的质保期须重新计算,原质保期内成交(中标)供应商责任义务须重新履行。第四,若成交(中标)供应商拒绝向采购人重新提供完整的服务或者向采购人重新提供完整的服务在新的质保期内再次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成交(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合同价赔偿责任,全额退还采购人本项目采购资金。第五,质保期内产生的远程支持服务、现场硬件更换服务、设备(货物)维修、更换以及相关人工、运输、包装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行考虑在响应(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注:上述所述“质保期”是以采购人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提出故障或质量问题的时间点是否处于质保期为准,即使成交(中标)供应商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采购人指定现场提供质保服务的时间已超过质保期,成交(中标)供应商仍须遵循本条规定。7包装方式及运输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8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第一,违约责任:(一)成交(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如因成交(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中标)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二)成交(中标)供应商逾期未提供本项目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的,或者成交(中标)供应商逾期未按照本项目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完成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算,每逾期1个日历日须按预算金额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个日历日(含)的,采购人将视成交(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采购人除了向成交(中标)供应商追缴相应的违约金外,还会不予退还成交(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向学校计划财务处书面报告成交(中标)供应商违约情况,对成交(中标)供应商依法进行惩戒和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承担。注:上述逾期时间由采购人在同一项目中累加计算,具体以采购人认定为准。(三)在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履约验收阶段出现履约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情形,或者质保期内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解决方案和远程指导或者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采购人指定现场仍然无法解决故障或质量问题后,拒绝向采购人8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重新提供完整的服务或者向采购人重新提供完整的服务在新的质保期内再次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成交(中标)供应商的全违约责任,并视具体情形不予支付或者索回本项目采购资金。(四)成交(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认定情况属实的,可免除成交(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可视具体情形与成交(中标)供应商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或书面报告学校计划财务处依法变更成交(中标)结果。(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第二,争议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期间(含质保期),因成交(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服务故障或质量问题出现解决争议时,可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经鉴定后符合本项目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经鉴定后不符合本项目采购合同和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还可由双方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知识产权第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设备(货物)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第二,除非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第三,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第四,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供应商响应(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0其他第一,本项目履约过程中(含质保期)的服务、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使用培训现场等过程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本项目实行包干价,供应商报价须包含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服务成本、税费、交通运输费、人工劳务费、质保期内解决故障或质量问题等所有费用。第三,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质量保证金。第四,本项目允许报名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再单独组织。四、其他要求本项要求仅为评审依据,未完全满足仅按评审要求进行扣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序号具体要求1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止,自身取得的类似采购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仪器维修服务类采购项目业绩或设备维修服务类采购项目业绩)。供应商应提供类似业绩采购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清晰可辨,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1签署时间、签字盖章页。2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①项目实施技术方案;②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及计划进度安排;③实施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安排;④项目风险控制和质量保障措施;⑤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3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①质保服务总体流程及人员配置;②质保服务响应方案;③现场质保服务支持能力保障方案;④质保备品备件供给方案。4供应商需具备履约能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