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设计服务招标公告(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2025)
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
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
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
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
邮编:2431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
电话:0555-6785339
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
邮编:2431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
电话:0555-6797137
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
电话:0555-6797976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招标公告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22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5-07-18 15:08:00
提交用时:0天0小时57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7-18 17:29:21
办理用时:0天2小时22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告.pdf
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皖E3-18-2025-0266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电子印章)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电子印章)2025年0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第五章工作任务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电话:0555-6785339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电话:0555-679713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电话:0555-6797976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若因踏勘不仔细或未踏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调整合同价款或其它要求。)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电子文档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联系电话:0555-6797137)1.10.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截止时间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1.10.4重要提示1、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投标人必须及时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等内容。2、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中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分包前,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1.11分包求。1.12偏离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网银、电汇、转账第二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第三类:□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4、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见招标公告。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③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②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3.4.1投标保证金④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的,办理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支)出。投标人须将本单位针对该项目(标段)从基本账户汇出保函(或保证保险)费用的凭证(须载有所投项目标段编号或项目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收取该费用的保函或保证保险出具单位名称及其账户信息)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编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审查认定。未提交或未完整提交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投标人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可免缴投标保证金。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②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目是否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是☑否】6、中标候选人若采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电子保函、纸质保函将随中标候选人公示一并公示。7、其他注意事项(1)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无效。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签字:签字或印鉴章盖章:盖单位公章1、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签字、盖章均接受电子公章、电子印鉴章、电子签名章。3.7.4投标文件份数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3.7.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选择“开标大厅”登录即可。5.2开标程序按开标系统在屏幕上显示的已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中标候选人。7.3.2招标人核验中标候选人相应证书中标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将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提交至招标人核验,以上资料中,国家、省对电子资质证书等有相关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电子证书供招标人核验,招标人核验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7.4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1)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2)比例/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3)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符合以上形式之一的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2、履约担保的退还:承包人无违约情况下,如为汇款方式提交的,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期满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7日内退还;如为其他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到期后履约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7.5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具体金额和方式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在合同中约定。(2)质量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保证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工程所在地的与招投标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行业标准、技术标准及安徽省地方标准;(3)安徽省及马鞍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部门发布的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管理规定等;10.1(4)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5)工程建设地点所涉及的场地情况、基础条件等。(6)有关政策要求:①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②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有关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文件,见安徽省住建厅《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③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招标人不得限定各类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方式,不得强制预留工程款做为质量保证金。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农民工工资专业账户按安徽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以及我市最新相关文件(如有)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对上述情况一一进行描述。10.21、投标人在报价时,另行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后,由中标人另外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务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示例中标价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价金额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0.8%=3.2万元(1000-500)*0.45%=2.25万元(1.5+3.2+2.25)万元=6.95万元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5000万元-10000万元0.1%10000万元-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10.3若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涉及到其他资质、资格的内容,且投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企业、人员完成。该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0.4在线提起询问、异议、投诉方式:1询问(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网上提问2异议(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异议3投诉(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syywb/012006/detail_commonptdl.html)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程业务-投诉举报(投诉受理机构: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0555-6797976)10.5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方案设计,故无方案补偿。10.6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配备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①社保缴款凭证。②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③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④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投标人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⑤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⑥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证明材料。⑦如投标人配备人员为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人与该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重要提示1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影印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否则因资料内容呈现不清晰、不完整,而导致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投标人单方面承担。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预设的相应模块(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的,应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如未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委会有权做出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上传、解密等时间,因投标人网络速度慢、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无法操作的,责任自负。4、投标人投标时,自行决定是否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单方面承担由于未提供证明材料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5、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的容量大小,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而无法上传,否则导致出现不能正常参加投标的情况,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重要提示2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详见“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2、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有涉及系数抽取、号码抽取等,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交易中心见证。3、开标过程中展示的有关信息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委会以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1、不见面开标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加密锁以投标人身份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2、不见面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代理机构解密,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当众开标;(4)公布开标信息;(5)抽取与评标办法有关的相关系数(如有)以及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投标人(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操作,交易中心见证,抽取结果由主持人录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可自行查看);(6)开标结束。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投标截止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所有投标人均须使用本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投标人解密,视为放弃投标。(3)经检查确认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数字证书加密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4、意外情况的处理交易系统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交易系统;(2)交易系统发生故障,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以上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评标;(2)项目封存,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封存所有开评标数据,另行通知开标时间。5、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6、注意事项(1)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移到互联网。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均可在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并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交易文件在线解密、互动交流、在线提疑、澄清等开标活动。(2)不见面开标时间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3)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4)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询标、告知等信息,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告知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评标委员会将视为其放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线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5-5200194。)(5)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以下简称“交互”)的系统操作人员,均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且保持通讯畅通。(6)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①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版本。②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③内存要求在4G以上。④要求正确安装马鞍山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的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允许投标人投标的标段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专业职责分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以资质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4.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集体踏勘)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或修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的,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问题。1.10.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截止时间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布澄清或修改。1.10.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必须及时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发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5)设计任务书(6)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1.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和招标澄清文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马鞍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开标一览表3.1.2投标函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1.6类似项目的业绩表3.1.7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3.1.8拟投入主要服务人员简历表3.1.9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相应价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在报价时,另行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后,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另外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规定向中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2.3合同总费用已包含完成本服务和招标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总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等风险因素。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前附表)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简介、(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如有)、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本项目如无委托代理人,则不需要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内容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成功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4.投标4.1电子投标文件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1.2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对投标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允许参加开标程序,不送交评委会评审:(1)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4.2.5所有投标人应使用本单位CA锁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2.6招标人应在所有投标人按规定完成CA锁解密工作后,进行招标人CA锁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锁但未能成功解密的,不予开标,不送交评委会评审。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销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递交,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见面开标相关要求”执行)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计划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招标人代表(如有)、监标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3开评标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停电、网络中断等情况致使开评标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经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后,宣布该项目暂停,并将所有投标文件封存,待设备恢复后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对中标候选人的异议7.2.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信息网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2若投标人对中标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7.2.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7.3中标通知7.3.1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将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信息网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3.2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提交至招标人核验,招标人核验后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放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如有)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先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内容如下:1、初步审查。评委会按下表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围串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同时将围串标等行为报管理部门处理:1、不同投标文件的创建标识码相同的;2、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3、不同投标文件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相同的;(本项目不适用)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查重分析,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5、评委发现有其它围串标违法违规情形的。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总报价,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1.1.2资格评审标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且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标准,且资质范围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条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规定内容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评审1、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且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2、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报价评审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初步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注:评委依据本章围串标评审标准及第1.1.1条、1.1.2条、1.1.3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步审查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步审查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不作下一步评审,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2、详细评审评委只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作下一步的详细评审,对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不作下一步的详细评审。详细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1)技术评审(满分80分)序号评审因素满分值评分标准2.1.150分1、综合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包括不限于设计总体概述、总体布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小项满分12分)(1)内容周密完整,思路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得12分;(2)内容完整,思路符合逻辑,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0分;(3)内容、思路等方面有待完善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的,得8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2.1.1服务方案服务方案50分2、综合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小项满分12分)(1)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清晰全面细致,应对措施有力的,得12分;(2)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全面,应对措施得当的,得10分;(3)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有待提高,应对措施有待完善的,得8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3、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单体建筑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建筑功能布局、配套设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本小项满分12分)(1)单体建筑功能布局构思巧妙、创意新颖,配套设施完善,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12分;(2)单体建筑功能布局合理、具有创意性,配套设施满足需求,具有实用性、针对性的,得10分;(3)单体建筑功能布局、配套设施等描述有待完善的,实用性、针对性有待加强的,得8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计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保证措施合理有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小项满分7分)(1)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保证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2)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保证措施得当,具有可操作性的,得5分;(3)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保证措施有待完善的,可操作性有待加强的,得3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5、根据投标人的后续服务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本小项满分7分)(1)服务保证措施有力,配合后期图纸使用及施工过程衔接工作流畅的,得7分;(2)服务保证措施得当,配合后期图纸使用及施工过程衔接工作顺利的,得5分;(3)服务保证措施有待完善,配合后期图纸使用及施工过程衔接工作有待完善的3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2.1.2人员配备16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限报1人,以下2-8小项均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本小项满分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建筑专业人员(限报1人,报多人的,按照1人的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满分2分):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3、结构专业人员(限报1人,报多人的,按照1人的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满分2分):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4、给排水专业人员(限报1人,报多人的,按照1人的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满分2分):①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5、电气专业人员(限报1人,报多人的,按照1人的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满分2分):①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6、暖通空调专业人员(限报1人,报多人的,按照1人的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满分2分):①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暖通空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暖通空调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7、规划专业负责人(限报1人,报多人的,按照1人的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满分2分):①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城乡规划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8、造价专业人员(限报1人,报多人的,按照1人的最高分计取)(本小项满分2分):2.1.2人员配备16分①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②具有(建筑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经济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或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中级经济师职称的,得0.5分。注:(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2)投标文件中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注册(或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其中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3)投标文件中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职称证书上无相关专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能证明是上述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4)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以上人员(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5)若2-8项专业人员存在兼职,仅以1个专业的最高分计分。(6)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委会不予计分。2.1.3投标人业绩6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揽过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另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计分。(2)业绩至少包含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内容。(3)“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4)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材料(合同)未体现以上要求的(以上备注的(1)情形除外),投标文件中则另须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甲方证明材料上须有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扫描件;如提供甲方证明材料,甲方证明材料中的甲2.1.3投标人业绩6分方公章须和合同中甲方公章完全一致,以证明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5)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2.1.4投标人获奖5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揽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单位奖项的或优秀设计类奖项的,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或官方网站发布文件截图,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2)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的盖章落款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如没有落款时间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评委会不予计分。(3)以上所述协会必须为“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的协会,评审时仅以开标当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公布的协会为准,该平台上查询不到的,评委不予计分。若协会名称有发生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后名称的说明材料,未附说明材料导致查询不到,或者附说明材料但变更后的名称仍查询不到的,评委不予计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计分。2.1.5企业管理体系认证3分1、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2、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3、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以上1-3项满分3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书扫描件,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2)评审过程中,评委会有权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经查询认证证书不存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予计分。(2)报价评审(满分20分)1、报价初审: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且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2、报价合理性评审: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了说明及证明材料但评委会不予认可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E的计算。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以通过初步审查和报价评审要求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E。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满分2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E一个百分点扣0.2分;投标总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E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本项扣完为止(不得负分)。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E一经评委会确定,不再因任何情况而改变。)投标总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投标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分=20-[(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E)/评标基准价E]×100×0.2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E的,得分=20-[(评标基准价E-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E]×100×0.13、推荐中标候选人规则及摇号程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规则:各个评委对通过围串标评审、初步审查和上述评审标准的投标人逐项进行详细评审并评分,并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及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及“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投标人最终得分汇总办法为:各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每一个指标项打分,将每一指标项得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总得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投标人的得分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即得到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摇号程序为:①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及“服务方案”得分均相同的投标人,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唱标”模块序号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②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摇出各单位的号码;③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5。例:如进入摇号程序的投标人数量为2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7个。每次投标人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④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排序,即号码大的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排序在后。4、评审标准4.1初步审查围串标评审:见评标办法4.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4.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4.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4.1.4评委会核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以下材料,并以电子投标文件资料作为评审依据:(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3)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证书(4)业绩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5)投标保证金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如有)(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4.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详见评标办法,评委核查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作为评审依据。5.评标程序5.1初步审查5.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资料(围串标评审除外)应当能够满足本项目初步审查相应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初步审查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5.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1.4.4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5.1.3投标报价的修正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经开标,不允许对其进行修正(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外,当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以大写金额修正小写金额,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书面不确认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5.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4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评审5.4.1在详细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根据招标文件来审定每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看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5.4.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填报的;(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按5.4.4款处理。5.4.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对细微偏差按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5.4.4如果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文件无效并不向投标人解释,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5.5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按无效标处理:5.5.1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的,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5.5.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5.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5.4投标人的初步审查不通过的;5.5.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或视为无效标的其它情况。5.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第四章合同甲方: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及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工作任务书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安徽省、马鞍山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通知书3.3招标文件、甲方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文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名称:规模:投资:服务内容:服务期:日历天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资料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含前期咨询工作)6(报审阶段按需要)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2初步设计及概算6(报审阶段按需要)方案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说明:1、勘察、设计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应规范、标准及规定中有关的要求及甲方要求的设计深度。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修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甲方还将视情采取扣减设计费等处罚。2、本次招标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投资概算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否则,甲方应要求乙方重新进行设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且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另行支付。第七条合同总费用合同总费用为:元(大写:人民币)。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上述费用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第八条支付方式8.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乙方完成方案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含预付款);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2)如乙方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乙方完成方案设计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乙方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9.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第一次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设计费。9.1.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服务期。9.1.6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负责解决。9.2乙方责任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国家规范要求的设计年限。9.2.3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按乙方的设计保险条例执行。9.2.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9.2.7乙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乙方免费提供不超出本项目原定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服务。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或诉讼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驻场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2.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12.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10份,甲方6份,乙方4份。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进行合同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9其它约定12.9.1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设计深度达不到国家或甲方要求的,甲方要求整改但乙方拒不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后重新招标,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12.9.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际设计团队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不一致,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2.9.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签约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损失;12.9.4甲方其他权利:(1)甲方对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实施设计管理工作。乙方对甲方的指令应当执行。(2)甲方具有向乙方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的权利。(3)甲方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文件审核的权利。(4)甲方享有乙方设计文件的全部使用权、知识产权。(5)乙方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合同等。(6)除甲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完成增加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设计人员。(8)甲方有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9)甲方对项目关键部位使用的材料或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有最终确定权。(10)如乙方不能按发包人要求到场响应、提供驻场服务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设计成果。甲方有权扣除中标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11)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甲方的权利。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第十三条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第五章工作任务书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二、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三、设计工作内容(1)前期咨询: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等(含前期咨询阶段可能发生的水土保持、节能评价、环境评价、安全评价、交通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价、土壤污染等专项报告编制和报审)。(2)方案设计阶段:以满足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方案评审,指导后续初步设计为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评审、报批)等。(3)初步设计阶段:以确定主要技术措施、投资及指导施工图设计为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编制设计概算(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等;四、服务期限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含前期咨询等专项)6(报审阶段按需要)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2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工作6(报审阶段按需要)方案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目录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六、类似项目的业绩表七、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八、拟投入主要服务人员简历表九、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服务期(计划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质量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为准;投标总报价大写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总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将填写完毕的《开标一览表》作为附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模块中。评审以“其他资料”模块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未上传至“其他资料”模块或者虽上传但未按以上格式填写的,评委会有权作无效标处理。二、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且接受(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修补项目中的任何缺陷。服务期(计划工期):按《开标一览表》中承诺的服务期提供服务。2、质量要求:见《开标一览表》。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若中标,我方已知晓:将双方盖章签订的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采用非网银、非电汇、非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需办理退还手续)(如有)5、我方承诺,我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意放弃投标保证金(如有):(1)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2)我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6、我方承诺,我方没有隐瞒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7、如我方中标,我方严格执行以下承诺:(1)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我方全部合同项目。(3)我方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4)我方承诺,我方在投标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为我方全职在岗人员,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与我方仍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8、我方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条、1.4.4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都没有行贿犯罪记录。10、我方承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7.2条规定提交异议,并保证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11、我方将委托同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报一人)。12、(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电话:0555-6785339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电话:0555-679713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电话:0555-6797976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电话:0555-6785339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电话:0555-679713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电话:0555-6797976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电话:0555-6785339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电话:0555-679713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电话:0555-6797976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电话:0555-6785339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电话:0555-679713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电话:0555-6797976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电话:0555-6785339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电话:0555-679713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电话:0555-6797976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一、招标编号:皖E3-18-2025-0266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西侧地块设计服务项目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当涂县姑孰镇凌云山以西、和合小区以南,总用地面积约333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238平方米,其中包括酒店、商业街、廊道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188号),项目统一代码:2506-340521-04-01-561298。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8000万元。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10万元。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60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及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或(2)或(3)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6、业绩要求:无。7、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十一、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建筑图纸需深化到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相关设计阶段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及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见“工作任务书”。十二、标段数:1个十三、公告发布时间: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登录前须持有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1/handling_affairs_guide.html)。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玲,0555-6797137。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十五、项目开标时间: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8日9时00分。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17时30分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十九、备注: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二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100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翀电话:0555-6785339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99号邮编:243100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玲、江大丰电话:0555-6797137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0555-5200194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路农业农村局1010室电话:0555-6797976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设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