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堂配餐服务 餐饮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2025)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JSZC-320205-ZXTC-G2025-00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
项目名称: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70.908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5%(优惠率的数值不得小于5,数值越小,让利越少)。投标供应商投标优惠率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2025年度食堂所需的大米、蔬菜、肉、食用油、调料等各类食材配供。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
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0.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用户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进入注册界面。
(2)办理并领取CA和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9号10号窗口)。
(3)“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
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
(4)CA驱动下载链接(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
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
技术服务QQ:3071474382(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5)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绑定CA,并使用CA登录苏采云平台,参与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春雷路10号
联系人:蒋苏苑
联系电话:0510-88219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102室
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陈雪姣
联系电话:0510-88208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陈雪姣
电话:0510-88208423
附件:
JSZC-320205-ZXTC-G2025-0019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锡山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5: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山分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
¥70.90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雪姣
项目联系电话
0510-88208423
采购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春雷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151932399
代理机构名称
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市鸿桥路801-7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雪姣
锡山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名称: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采购单位: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投标邀请函................................................3投标供应商须知............................................6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18合同书(格式)...........................................23合同条款.................................................24附件.....................................................30一、投标邀请函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对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2.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3.项目预算:70.9080万元。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不得低于5%(优惠率的数值不得小于5,数值越小,让利越少)。投标供应商投标优惠率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优惠率,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价格平衡。4.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7.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用户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并领取CA和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9号10号窗口)。(3)“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4)CA驱动下载链接(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http://cz.wuxi.gov.cn/ztzl/zfcg/zlxz/scy/index.shtml技术服务QQ:3071474382(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绑定CA,并使用CA登录苏采云平台,参与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投标。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电话咨询、邮箱(1572034356@qq.com)等方式开展线上不见面答疑服务。截止至2025年7月28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1572034356@qq.com)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标前答疑会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七)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进入到标书解密环节后,方可解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投标截止时间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025年8月15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9:30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21号二楼(八)投标文件份数:请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九)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十)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十一)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102室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陈雪姣电话:0510-8820842313771194141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供应商可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5.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政府采购中心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在苏采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需提交获取文件回执函。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8)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之4中要求)。3.开标一览表(本表无需上传,评审时以苏采云系统自带的开标一览表为准)4.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设备配置表(格式见附件)8.提供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有关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9.服务方案(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10.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1.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12.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格式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8项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投标费用自理。(七)网上投标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苏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特别提醒:开标后,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供应商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和签字的;3.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或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供应商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2.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未按要求提供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2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九)开标、评标: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4.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自然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8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企业)除外;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11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12信用记录(由网上直接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特别提醒: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填写,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本表无需上传,评审时以苏采云系统自带的开标一览表为准3服务保障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4投标偏离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5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6设备配置表按招标文件填写 ,格式见附件7投标文件内容不存在供应商须知第八条中的情形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发起答疑澄清,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评标方法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评标标准:详见附件。(十)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供应商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上述1.1至1.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1至1.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四)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五)质疑处理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提出书面质疑的,须同时提供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且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向“苏采云”系统平台方进行核实。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已进行依法获取的证明是指: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和已在“苏采云”系统中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有效获取的界面截图(截图上显示供应商名称以及在供应商的界面操作一栏处能够显示“上传文件”按钮的,代表该供应商在本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已从“苏采云”系统中进行了获取)。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招标文件第一章。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十六)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100万(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2%。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本次采购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属性:服务类。所投内容必须完全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若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项目需求如下:(一)项目背景为提高采购人食堂食材的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对食堂食材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本次招标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物资采购工作,建立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安全。(二)实施目标2025年度食堂所需的大米、蔬菜、肉、食用油、调料等各类食材配供。(三)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四)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其他要求: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生鲜类食品均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产品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①肉类制品:1、肉类:必须是放心肉,经行业管理部门检疫合格,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打水,无病无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2、冷冻品类: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专业的冷冻库。包装箱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须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毒无害。3、蛋品类:新鲜,无破损、无变质。②水产类:必须生猛鲜活。③蔬菜瓜果类:1、蔬菜类: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提供产地认定证书。要求无黄叶、无菜虫及杂质,不带根,不带泥。2、瓜果类: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注: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表中的备注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定,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五)服务内容及实施要求:(1)服务内容: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配送品种:叶、瓜、果、根、茎类时蔬、水产品分为(鲜活和冷冻)、肉类、米、食用油、调料等。(2)实施时间:一年;(3)实施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云林警组。(4)总体情况:警组工作人员38人、执法一中队43人,共计81人/天/三餐。具体如下:1、警组实行24小时轮班工作制,每日用餐人数约28人,按365天计算。2、执法一中队实行单休,按43人,每月平均26天计算,按312天计算。(六)本项目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采购人每天16:00前向中标供应商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中标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并协商好解决方案。中标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采购人(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中标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三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三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中标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2)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价格确定方式:1)报价依据:本次报价采用优惠率。最终以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期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1-优惠率)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确认,原则上按寻找到的其他市场价格*(1-优惠率)*实际数量结算。配送价格为乘以(1-优惠率)后的价格。例如:假设食材单价为100元,当优惠率为11%,则结算时该食材单价为89元;优惠率为12%,则结算时该食材单价为88元,以此类推。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送货清单》与货品同步送达,采购人、食堂运营服务单位、中标供应商三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最终交易重量以三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配送价格为相关网站公示单价乘以(1-优惠率)后的价格,应包含食材采购、存储、税费、成本、利润、运输(须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售后服务、装卸、人工、各类劳保、保险等的一切费用。(七)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采购人要求不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供应商累计3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采购人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2、投标供应商具有冷链运输车辆1—3辆,最低要求配备一辆冷链运输车(自有或租赁),保证食材运输过程中保持全程均衡冷冻或冷藏状态(提供车辆登记证、车辆照片、行驶证扫描件,租赁的另须提供租赁合同(须在有效租赁期内)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为无效投标文件。3、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供货商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货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4、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5、中标供应商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6、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7、采购计划及订单的确定1)采购人每天16: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采购人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中标供应商,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2)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3)双方可根据蔬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蔬菜品种和数量。中标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采购人选择。4)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案。8、交货要求1)中标供应商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中标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采购人、食堂运营服务单位、中标供应商三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三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中标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由采购人(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9、数量、质量、品质要求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中标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补足。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三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三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中标供应商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采购人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抽检不合格满三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质量必须达到本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采购人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10、投标供应商具有相应的食材存储能力: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仓储仓库)及固定冷库设施。其中①配送场所(仓储仓库):提供仓储场所照片、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租赁方附加产权证,租赁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原件扫描件及缴纳租金的发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为无效投标文件;②固定冷库设施: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建设安装合同扫描件或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以及现场照片,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为无效投标文件。11、配送要求1)蔬菜类:序号货物种类质量要求标准其他要求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3)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4)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6)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二、有关说明1、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配送任务所产生的食材原材料、运输、装卸、人工(含人员工资、社保、保险、各类福利费用等)、车辆设备使用、检测、税费、利润、管理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显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等一切因素,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约定优惠率一概不予调整。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3、付款方式: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一次结算(结合甲方考核情况)。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4、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四、合同书(格式)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方):第1条项目名称:第2条采购内容:第3条中标总金额:(大写)元;(小写)元第4条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第5条服务期:第6条服务地点和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第7条合同款支付步骤和办法:第8条违约责任:第9条解决争议的方式:第10条其他事项:第11条合同不可分割部分: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1.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成交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账号:见证单位:(盖章)备注:甲乙双方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合同条款(格式)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配送任务: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供货及相关后续服务二、配送范围:采购人指定范围三、配送品种:2025年度食堂食材四、合同价:1、中标优惠率:2、付款方式: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一次结算(结合甲方考核情况)。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五、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其他要求: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生鲜类食品均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鱼、肉、禽类产品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提供的主要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①肉类制品:1、肉类:必须是放心肉,经行业管理部门检疫合格,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打水,无病无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2、冷冻品类: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专业的冷冻库。包装箱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须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毒无害。3、蛋品类:新鲜,无破损、无变质。②水产类:必须生猛鲜活。③蔬菜瓜果类:1、蔬菜类:保证新鲜并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无公害农产品,提供产地认定证书。要求无黄叶、无菜虫及杂质,不带根,不带泥。2、瓜果类: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注: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表中的备注内容对乙方进行评定,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六、采购计划1、甲方每天16: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采购计划中品种及数量均为预估,实际消费与采购计划有偏差为正常情况。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20%以内。2、双方可根据食材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食材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七、下订单订货1、甲方每天16: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2、乙方接到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甲方(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并协商好解决方案。八、交货1、乙方每天早上7:30前将订单内所有蔬菜送到甲方(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三方(甲方、食堂运营服务单位、乙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三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小车上,由甲方(或食堂运营服务单位)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各自使用点。九、配送要求1、蔬菜类:序号货物种类质量要求标准其他要求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开具正规发票,按要求送货上门,保证送货质量,诚实守信。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甲方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3、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4、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6、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十、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1、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2、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5%,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乙方补足。3、每个品种的重量以三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三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5、质量必须达到本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所列的要求,并且品质不低于甲方当天在各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自购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乙方必须每天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甲方(或委托食堂运营服务单位)可以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罚当天食材供货费用的两倍,抽检不合格满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十一、数量、品质保证1、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由乙方补足。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三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三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品质必须达到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质量验收要求。十二、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食堂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品种、数量、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若验收人员认定商品与甲方要求不符合的,当即拒收并将不良供货批次进行记录备案。包装食品无法当场验货的,使用时拆封如发现变质,无条件退货。乙方累计3次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且屡教不改、服务态度差,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立即单方终止合同。2、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乙方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3、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4、乙方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5、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十三、合同期1、本项目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一年。十四、结算方式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一次结算(结合甲方考核情况)。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十五、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指定食堂。若到货时间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30分钟以内的,甲方给予警告处分,半个月内获得警告处分3次或以上的,扣除当期货款的1%;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的,甲方按当批货款的5%向乙方扣罚;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并按当天应采购食材的金额的30%向乙方扣罚。2、乙方所送的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达,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30%向乙方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到当批总金额的2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还按当批货款的20%向乙方扣罚,此情况在半个月(一个结算周期内)出现3次或以上的,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食材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3、供货的农副食品的价格: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平均价*(1-中标优惠率)*实际数量结算。4、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食堂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十六、争端的解决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他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十八、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约时间: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食堂供应商考核意见表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分值备注(扣分说明)1送货准时,食堂每天所需食材统一送达。102送货无短斤缺两。103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104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105运输工具、贮物筐箱清洁卫生。106送货单项目、合格证齐全,机器打印清晰。107菜品质量有保障,食材新鲜卫生。108结算价格与投标承诺一致。109与甲方沟通渠道畅通。1010每月按时根据对账金额开票。10每月考核意见:得分满意度测评等级甲方考核人:乙方确认人:注:1、发现以上各情况每次扣除5分,扣完为止。2、100~91分为满意、90~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3、如考核为不合格,甲方将扣除当月供应食品总金额5%,累计满3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五、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100分)(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30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3)技术文件45分一、商务标部分1、报价部分(30分)各投标供应商按照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期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的优惠率进行报价,本项目食材采购及配送费用设定的优惠率不得低于5%(优惠率的数值不得小于5,数值越小,让利越少)。投标供应商投标优惠率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食材结算价=食材单价*(1-优惠率)。假设食材单价为100元,当优惠率为11%,则结算时该食材单价为89元;优惠率为12%,则结算时该食材单价为88元,以此类推。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1-报价优惠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报价优惠率)】×价格权值×100(保留两位小数)。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监狱企业采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1)体系认证(6分):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2)车辆配置(2分):投标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至少配备冷链运输车1辆)的基础上,每增加投入冷链运输车辆两辆的得1分,最高得2分。【车辆图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行驶证等有效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租赁车辆剩余有效期不得短于本项目服务期,或出具到期后将继续承租满足要求的车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企业业绩(5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及收款发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2分):投标供应商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期内),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发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蔬菜基地(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种植/养殖基地的得2分。【土地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加工机械(3分):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有满足保障需求的去皮机、切丁切丝机、果蔬清洗机、洗筐机、液压车和真空预冷机等设备,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3分(提供承诺书,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7)配送场地(3分):投标供应商具有仓储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功能设置合理、功能划分清晰齐全。本项最高得3分。(如是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如是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现场照片。投标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8)设施设备(2分):投标供应商有固定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的得2分。【提供自有或委托的检测室照片、农药残留、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发票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二、技术文件(45分)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7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7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4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2)食品安全保障机制(7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7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4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3)食品质量保障机制(7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7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4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7分。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6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6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3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5)针对本项目的管理经验(6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6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3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6)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7)原材料保存管理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8)售后服务内容(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4分;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2分;存在2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所需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做入电子标书。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采购项目名称: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供应商:二〇二五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项目的投标。一、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五、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六、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七、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八、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九、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十、我方为本项目作出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十一、我方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十二、我方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三、我方绝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绝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绝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绝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绝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十四、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日期: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投标。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日期: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项目名称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投标优惠率%服务期限1.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六)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服务保障承诺(供应商名称)针对本次云林警组食堂配餐服务项目(第二次)在此承诺:1、本公司承诺所有人员无任何犯罪记录,承诺中标之后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2、本公司愿意接受本合同要求的作业质量和考核要求;自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和为本项目中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且提供相关福利等。现场所有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不享受特殊社保政策;建立职工有关档案。3、…………………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七)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4)“偏离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但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第三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中的采购需求,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投标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开户行银行账号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主营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九)设备配置表(格式):设备配置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编号:JSZC-320205-ZXTC-G2025-0019序号名称自有或租赁购入年份或租赁期限备注12…序号名称自有或租赁购入年份或租赁期限备注1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附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出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内容、盖章模糊不清等情况均不得分。表格不够可自行扩展。(十)(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十一)(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二)服务方案(格式)供应商应按评分标准中的顺序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十三)(供应商)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配餐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