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建设 诉讼服务及设备搬迁招标公告(石河子市人民法院2025)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招标人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委托,新疆铭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项目管理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XJMPZB25-89
2、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项目管理
3、项目规模:包括信息化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现有设备搬迁四大项,共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机房建设、会议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物联网安全用电管理系统、集中打印系统、综合安防管理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周界防护系统、报警系统、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检系统、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数字化审委会、科技法庭、档案室系统、诉讼服务及设备搬迁等在内的21项内容。
4、招标内容及要求: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项目管理的所有工作内容。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整体完成、竣工结算完成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招标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通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资质;至少满足一项资质(建筑企业须同时具有有效使用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或具有项目管理经验(近五年,即2020年-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政府建设平台。
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7月18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5年7月25日19:00(北京时间)工作日。
3.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每周一至周五。请携带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是法人的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新疆铭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均须递交一式两份),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300/份,文件售后不退。
3.3、获取地点:新疆铭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3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新疆铭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4.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是需携带现场查验的证件不齐全(其中法人委托书、保证金缴纳凭证、身份证明证件均为原件,其他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
4.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地 址:石河子市市府路
联 系 人:窦乃顺
联系方式:185099362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大学科技园B座
联 系 人:张黎明
联系方式:139099374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法院建设 诉讼服务及设备搬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