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泥 空气干燥基硫招标公告(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



业务单位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期次
20250704

报单号
ZD_LYRD_202507_0113

交易方式
招标采购

业务场景
内贸直达

应单时间
2025-07-18 15:00:00 - 2025-07-21 10:00:00

当前状态
评标中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原产地

热值(Kcal/Kg)

硫分(%)

数量(吨)

最小应单量(吨)

最大应单量(吨)

价格类型

限价类型

最高限价

煤泥

2500.0000

1.5000

10000.0

5000.0

null

到厂价

原煤限价

190.0元/吨

交割信息

需求单位

交货方式

运输方式

发站

到站

交货期起

交货期止

洛阳热电

到厂交货

公路

--

--

1753027200000

1753891200000

质量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标准指标值
指标限值
应单必填
备注说明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cal/Kg
2500.0



空气干燥基硫
%
1.5
<=2.0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15.0



交易规则

最高限价(元/吨)

报价次数

是否收取保证金

无效标认定规则

签约主体

公开

1

收取

--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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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类型\n" + "
支付方式\n" + "
收取标准\n" + "
收取金额(元)\n" + "
保证金收款单位\n" + "
保证金收款账号\n" + "
保证金支付开始时间\n" + "
保证金支付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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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说明

1、应单原煤单价须为整数,评标时只取整数部分作为评标依据。 2、在每一标段的中标合同期限内,兑现率不允许超出110%,中标合同兑现率低于80%的供应商,按未履约(或超出)合同数量20元/吨扣减煤款。 3、在同一期竞价履约过程中,每个标段中标后未发运的供应商,在随后三个月内,关闭参与华能河南分公司燃料竞价应单权限;两个及以上标段中标未发运的供应商,视情节关闭半年权限或拉至黑名单。 4、若煤炭到厂后,电厂人员发现煤炭中掺入大量煤泥,经燃料部、燃供部人员以及供应商代表三方现场确认,拍照取证后,即可按照电厂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对该供应商进行处理。 5、中标单位所发运煤炭不得掺入新疆煤,收货电厂将对到厂煤进行抽样,如化验结果氧化铁>5%,碱金属>2%将视为疑似掺配新疆煤,经调查,确实掺配新疆煤,按掺杂使假处理。 6、公路运输必须为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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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单附件
洛阳3000硫1.5铁V25-8.8.doc
李冰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2025-07-18
洛阳3000硫1.5铁V25-8.8.doc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冰涵

联系电话:18595856167

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HUANENGLUOYANGTHERMALPOWERCO.,LTD合同编号:H-LY-T-2025-06-T01燃煤竞价购销合同甲方: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合同类型:铁路运输签订地点:郑州签订日期:X年X月X日燃煤竞价购销合同甲方: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依据华能河南分公司燃料与商务部的“燃料竞价采购中标通知”规定,特订立本合同,内容具体如下。第一条:供货内容:序号煤种合同量 (万吨)运输方式中标基准热值 (大卡/千克)中标到厂价 (元/吨)中标价格 (元/吨·百大卡)标煤单价 (元/吨)1烟煤0.7铁路30002648.80616第二条:供货信息1、煤炭品种:烟煤3000≥Qnet.ar;发站:(完善发站,托运人信息)托运人:2、结算方式:二票结算;3、运输方式:铁路运输;4、到站:李屯站;第三条:交货方式及合同有效期1、洛阳热电轨道衡交货;2、本合同有效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以煤炭发站承运时间为准,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第四条:质量考核条款1、基准热值为3000大卡/千克,到厂含税价为264元/吨。2、质量考核条款分段计价,累计考核:1)热值Qnet,ar:3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高或降低100大卡/千克,价格增加或扣减8.80元/吨结算,不足部分按比例调整;2)当2500大卡/千克≤Qnet,ar<2900大卡/千克,每降低100大卡/千克,扣减17.60元/吨,不足部分按比例调整;3)单批次Qnet,ar<2500大卡/千克时,按照百大卡4.40元/吨计价,据实结算;4)硫分指标:St,d≤1.5%时,不做考核;当2.0%≥St,d>1.5%时,以1.5%为基准,每增加0.1%煤价扣减2元/吨;单批次St,d>2.0%时,单批次结算,按上述硫分条款考核后,每增加0.1%煤价扣减10元/吨。5﹚挥发分:Vdaf≥25%,不考核,单批次Vdaf<25%,单批次结算,每降低1%,结算单价扣减10元/吨,不足部分按比例调整。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月度计划均衡发运。4、合同价格及条款根据煤炭市场行情变化,需重新修订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条:验收标准1、煤炭以到达甲方后验收结果为准;2、采样方式:正常情况机械采样,遇有设备损坏等特殊情况人工采样;数量验收以甲方过衡数量为准,并以甲方出具的过衡单作为结算依据。第六条:结算方式结算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煤炭验收完毕后,乙方以甲方出具的最终质、数量验收报告和结算单为依据,开据有效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结算煤款时,一票结算:增值税发票和本合同作为结算依据;二票结算:增值税发票、运费发票和本合同作为结算依据。甲方将结算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收到结算单核实后无异议,则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以电汇(汇票、汇兑等)的方式将煤款汇入乙方本合同约定账户(如有变更提交申请)。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1、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由双方协商解决;2、按照合同计划正常发运煤炭,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量发运或拒绝接受;合同有效期内兑现率≥8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80%或>110%,按照未履约(或超出部分)合同量按比例20元/吨在结算煤款进行考核。合同有效期内未发运,三个月不得参与竞价,如对保供造成恶劣影响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拉至华能系统黑名单。3、如在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乙双方不需对不能正常履行的合同负责。4、乙方在指定地点发运煤炭,不能有掺杂使假现象,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需另行发出通知。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发现的掺杂使假数量按合同约定单价的3倍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按中标合同约定发运,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款10%的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但所有达成一致的协商解决办法应在采取措施前签订协商协议,协商结果双方无条件执行。第九条:其他约定1、惩罚性条款(违规、作假):乙方不得掺杂使假,如现场验收时发现煤炭掺杂使假,甲方有权拒收或按单次所供煤煤款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拉至华能系统黑名单;2、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进入厂内与检斤、检质人员接触,更不得贿赂检斤、检质人员,甲方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未结算煤款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3、甲方对入厂煤的采、制、化过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操作过程符合国标的规定;4、甲方只与乙方办理合同结算手续;5、安全:乙方对车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所有的人身安全及车辆事故负责。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内要遵守电厂厂区管理程序和安全管理规定;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供货期限;7、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8、其它:以上合同条款中未约定事项,供需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合同条款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鳞路501号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379-6997207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洛阳涧西支行帐号:410015121100502211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5596072764甲方: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鳞路501号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0379-6997207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洛阳涧西支行帐号:410015121100502211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5596072764乙方: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泥 空气干燥基硫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