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升招标公告(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5)
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5〕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
1.兴民村新建5栋日光温室,建筑面积12160.8平方米,种植面积6639.6平方米,缓冲间5座单体面积为9.9平方米,每座温室安装24立方米临时储水池1座,配套室内外给水管道、电气安装,生产路铺设、地表清理及土方平整;新建4700立方米蓄水池1座、20.04平方米泵房1座,安装安全防护栏等配套设施;2.龙源村新建饲草料棚2座,规划占地面积4913.94平方米(约7.37亩),单体建筑面积299.64平方米;入场道路硬化471.14平方米、场地硬化3526.84平方米;村内安装波形防护栏318米; 配套室内外给排水、购置粉碎机1台、铡草机1台、电气安装、场地土方平整等附属设施;3.龙兴村新建饲草料棚1座,规划占地面积299.64平方米(约0.45亩),总建筑面积为299.64平方米,饲草料棚土建工程及室内外电气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大河乡龙兴村、红寺堡镇朝阳村、 柳泉乡沙泉村、太阳山镇兴民村。
2.3计划工期:10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一标段:太阳山镇兴民村;
二标段:大河乡龙源村、龙兴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如果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7月 18 日00时 20 分至2025 年 7月 25日 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8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5089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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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
联 系 人 : 马伏国 联 系 人 :马伟
电 话 : 13895594308 电 话 : 18195085193
2025 年 7 月 18 日
[A6400000141100113001001]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NXZF
[A6400000141100113001002]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二标段.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7月18日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5〕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及规模:1.兴民村新建5栋日光温室,建筑面积12160.8平方米,种植面积6639.6平方米,缓冲间5座单体面积为9.9平方米,每座温室安装24立方米临时储水池1座,配套室内外给水管道、电气安装,生产路铺设、地表清理及土方平整;新建4700立方米蓄水池1座、20.04平方米泵房1座,安装安全防护栏等配套设施;2.龙源村新建饲草料棚2座,规划占地面积4913.94平方米(约7.37亩),单体建筑面积299.64平方米;入场道路硬化471.14平方米、场地硬化3526.84平方米;村内安装波形防护栏318米;配套室内外给排水、购置粉碎机1台、铡草机1台、电气安装、场地土方平整等附属设施;3.龙兴村新建饲草料棚1座,规划占地面积299.64平方米(约0.45亩),总建筑面积为299.64平方米,饲草料棚土建工程及室内外电气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大河乡龙兴村、红寺堡镇朝阳村、柳泉乡沙泉村、太阳山镇兴民村。2.3计划工期:106日历天2.4招标范围:一标段:太阳山镇兴民村;二标段:大河乡龙源村、龙兴村。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如果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00时20分至2025年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5089945。8.联系方式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联系人:马伏国联系人:马伟电话:13895594308电话:181950851932025年7月18日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25年闽宁示范村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5〕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及规模:1.兴民村新建5栋日光温室,建筑面积12160.8平方米,种植面积6639.6平方米,缓冲间5座单体面积为9.9平方米,每座温室安装24立方米临时储水池1座,配套室内外给水管道、电气安装,生产路铺设、地表清理及土方平整;新建4700立方米蓄水池1座、20.04平方米泵房1座,安装安全防护栏等配套设施;2.龙源村新建饲草料棚2座,规划占地面积4913.94平方米(约7.37亩),单体建筑面积299.64平方米;入场道路硬化471.14平方米、场地硬化3526.84平方米;村内安装波形防护栏318米;配套室内外给排水、购置粉碎机1台、铡草机1台、电气安装、场地土方平整等附属设施;3.龙兴村新建饲草料棚1座,规划占地面积299.64平方米(约0.45亩),总建筑面积为299.64平方米,饲草料棚土建工程及室内外电气安装等配套设施建设;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大河乡龙兴村、红寺堡镇朝阳村、柳泉乡沙泉村、太阳山镇兴民村。2.3计划工期:106日历天2.4招标范围:一标段:太阳山镇兴民村;二标段:大河乡龙源村、龙兴村。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如果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00时20分至2025年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3-5089945。8.联系方式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联系人:马伏国联系人:马伟电话:13895594308电话:181950851932025年7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巩固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