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益创投招标公告(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2025)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 JSZC-320192-HWZX-C2025-043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05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HWZX-C2025-0437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采购包1:24.000000万元;采购包2:15.000000万元;采购包3:6.000000万元;采购包4:5.000000万元;采购包5:5.000000万元;采购包6:10.000000万元;采购包7:13.000000万元;采购包8:8.000000万元;采购包9:15.000000万元;采购包10:8.000000万元;采购包11:15.000000万元;采购包12:18.000000万元;采购包13:6.000000万元;采购包14: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包最高限价为16万元,其余标包的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
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各包详细内容见附件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根据实施区域、服务范围共划分为14个包,每个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不可以报名同一分包,同一社会组织可最多申报2个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1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0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8-0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2).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 号)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需求标准《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4).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 号)等政策。
4、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本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675-256JOC00365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采购包13、采购包14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宁六路591号
联系人:吴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187520658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陆维、马君端
联系电话:19850429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维、马君端
电话:19850429971
附件:
JSZC-320192-HWZX-C2025-0437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
品目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南京市江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6: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一体化平台
预算金额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宇宁
项目联系电话
19850429971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宁六路5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5206582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宇宁
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92-HWZX-C2025-0437采购代理编号:0675-256JOC003655采购人: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总目录第1章磋商邀请……………………………………3第2章供应商须知…………………………………8第3章合同文本……………………………………27第4章采购需求……………………………………34第5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6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192-HWZX-C2025-0437])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92-HWZX-C2025-04372.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3.预算金额:16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额为152万元,各分包报价不得超过各包的最高限价(其中第一包预算为24万元,最高限价为16万元,其余标包预算价同最高限价一致。详见项目需求中各包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采购需求: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各包详细内容见附件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注:本项目根据实施区域、服务范围共划分为14个包,每个包选取一名成交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的社会组织不可以报名同一分包,同一社会组织可最多申报2个分包。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2025年7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3.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8月01日,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3.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jszfcg.jscz.gov.cn/)的“苏采云控件驱动下载”,选择“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下载安装,具体安装方法详见下载文件内的《安装说明》。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报名失败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支持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2).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需求标准《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4).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3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地址:长芦街道宁六路591号联系人:吴老师、胡老师联系方式:18752065827、183519718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项目联系人:陆维、马君端电话:19850429971、025-8479546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以下第4.2.2种方式执行4.2.1无需支付;4.2.2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方式及标准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各包中标人均按成交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320006607010141124109。汇款时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后六位数字(003654)。付款前可联系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微信号:178088066),添加成功后请告知公司名称及中标的包号。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8.4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发布的更正公告视同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5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磋商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及声明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3响应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10.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即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10.5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6成交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2份。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供应商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如有的话)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3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不公开;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九十(9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8.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webfile/jiangsu/202311/1699268553318052447.pdf)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的本次磋商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21.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磋商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4.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4.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4.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4.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联系部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4795469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4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2.不允许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5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1方式确定履约保证收取方式。(1)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供应商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投标人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第b种方式实行:a、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b、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c、工程类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出具完工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本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关于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依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34、验收及付款34.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4.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4.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付款按照以下(2)类项目确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1)货物类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2)服务类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第二次为中期评估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次为终期评估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款项。(3)工程类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示范文本)项目名称: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省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机构)项目☐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询价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服务名称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1.2服务范围、内容及服务要求1.3服务期限按照第(2)种方式明确(1)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本合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3)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1.4服务地点(域)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域):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按照第(1)种方式明确:(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元,(¥元)。(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元),合同实施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结算的服务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服务数量为准。服务单价确定方式:/(3)本合同为其他非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元),服务费用计算方式:/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相关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相关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2关于合同金额计算的补充约定事项:/三、合同履行3.1本合同范围内服务的提供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3.2补充条款:四、服务成果内容和形式4.1本合同应提交的成果内容、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及相关要求:五、履约验收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依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总体验收。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六、款项支付6.1本合同款项采用以下方式支付:服务期限一年,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第二次为中期评估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三次为终期评估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款项。6.2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税务发票。因乙方未能根据合同提交相应票据和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七、争议与纠纷处理7.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提起诉讼,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八、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九、产权归属9.1本项目的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产权均归属于甲方__。十、权利和义务10.1甲方权利10.1.1甲方有权对乙方依照合同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10.1.2甲方有权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发现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造成甲方损失,还应承担违约责任。10.2甲方义务10.2.1在能力范围内,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尽量为乙方的履约提供必要的支持。10.2.2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10.2.3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10.3乙方权利10.3.1乙方有权依约收取费用。10.3.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合同约定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10.3.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并可以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10.4乙方义务10.4.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10.4.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10.4.3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以服务进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包括制定方案、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设施设备,按期组织实施,交付项目成果,保证服务项目质量。10.4.4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本项目服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若需上路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本项目服务人员、车辆及设备等的安全。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1.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照甲、乙双方最终商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每延期一日(或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延期超过15日或者延误服务确认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1.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延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11.3因乙方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破坏或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或修复完好的责任,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1.4如因乙方服务工作不及时或者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有乙方应收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中扣除。11.5如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7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11.6其他违约责任约定:十二、保密条款12.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获知甲方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12.2乙方对所获得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不受本合同解除的限制,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12.3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十三、转包或分包13.1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不得转让他人。13.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十四、履约担保14.1本合同履约担保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提供:(1)乙方不提供履约担保。(2)乙方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元,(¥/元),到期日为_/_。(3)乙方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在合同签订前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_/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退还)。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额。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除或经协商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日内将其补足。十五、其他条款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6.1合同及附件;16.2成交通知书;16.3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16.4采购过程中有关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有);16.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七、不可抗力17.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事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事实性证明。1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由双方协商确定)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7.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8.3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住所地:单位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背景:根据《南京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每年度开展区级购买公益创投项目。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拟投160万根据服务领域、服务主要范围划分14个标包,用于长芦街道开展为老为小、扶困助残等服务。以价低、服务优,择优选择服务商。各包的实施区域、服务领域、服务对象人数、项目内容及金额详见下述清单。长芦街道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需求清单包号实施区域项目属性服务对象(人数)项目内容预算/最高限价(万元)服务领域服务主要范围1长芦街道青少年服务类关爱儿童服务类300根据未成年人的发展特点,依托阵地,常态化开展长芦街道未成年保护工作,拓展资源,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性倡导、儿童友好社区服务、未成年突发个案介入等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有利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友好环境。1.探索在辖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警务室等单位,搭建未保服务点,形成未保服务体系;2.通过信息化手段,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电子化档案,丰富平台功能;3.对辖区困境儿童开展定期走访及需求评估,每季度更新一次儿童档案;应急干预10次一年;个案干预服务20次;4.2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培训活动,服务人次不少于15人;5.2场未成年人关爱活动,每场活动服务人次不少于15人;1场较大规模的未成年人保护主题活动,服务人次不少于40人;6.开展儿童夏令营活动1个系列,为期一周,不少于10场活动;开展儿童冬令营活动1个系列,为期一周,不少于10场活动;7.在学校社工站建立常态化社工服务模式,开展个案辅导活动10次,团体辅导活动5次,;8.根据实际情况收集与编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案例;9.全年省市级媒体不低于4次,在每次的活动、媒体宣传中必须出现“长芦街道公益创投”等字样。预算24万/最高限价16万元2长芦街道慈善帮困服务类扶残助残服务类200通过规范化、社会化运营填补基层服务缺口,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与社会融入度。1.确保残疾人之家的正常运营,完成“七有七服”服务内容,保证江北新区残联对残疾人之家年度评估考核顺利通过;协助配合街道残联完成工作,完成项目周期内区残联对街道的年度指标考评工作;2.结合服务阵地,开展特色活动,提升阵地的吸引力和活力;3.定期组织志愿者队伍对社区内残疾人进行探访,协助社区完成清单内七类残疾人每月探访服务;4.结合节日、助残日开展主题活动,不少于6次;5.开展常态化社会融入活动,不少于6次;6.深化“芦小善”志愿服务车队,形成长效运营机制;7.联络并发展一项辅助性就业课程培训8.协助配合宁康驿站建设相关工作9.全年度市级媒体宣传不少于6次,在每次的活动、媒体宣传中必须出现“长芦街道公益创投”与“长芦街道残疾人之家”等字样。153长芦街道专业支持服务类志愿者队伍建设类500关注居民日常需求,链接社会资源,提供有温度的志愿和便民服务,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互动,建立信任、友善、互助的邻里关系。1.调研挖掘全街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对辖区志愿者开展分类汇总,形成志愿服务信息库,为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提供指导;2.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切入点,项目周期内开展相关主题活动不少于6次;3.项目周期内研发特色志愿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年度内开展相关志愿服务不少于12次;4.做好项目经验的梳理和提炼,形成相关服务案例1个;5.全年省市级媒体不低于4次,在每次的活动、媒体宣传中必须出现“长芦街道公益创投”等字样。64长芦街道青少年服务类关爱儿童服务类200建以儿童为核心的科学启蒙教育体系,通过趣味性活动、亲子互动,提升儿童科学素养与创新意识,推动辖区科学文化氛围建设。1.科学启蒙课程:全年开展15场以上科学启蒙课程,覆盖6个社区,设计“我是小小发明家”主题项目,结合动手实践与故事化教学。2.亲子科学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亲子科学日,通过家庭合作PBL项目式完成科学实践。建立“小小科普讲师”队伍,全年开展不少于10次“科学助教”服务。建立“家长科普志愿者队伍”,全年开展不少于5次的科普宣传工作。3.服务展示每半年举办1次科学成果展,展示优秀作品,扩大项目宣传。全年在市级媒体宣传不少于4次。55长芦街道慈善帮困服务类专业支持服务类100构建“医养结合、心社联动、多元参与”的连心家园支持平台,实现计生特扶家庭“生活有保障、困难有帮扶、精神有慰藉”。1.每季度为辖区内计生特扶人员开展关爱关怀服务;2.全年开展健康保障相关培训5场;3.结合重要节日开展相关主题活动10场,涉及生活照料、健康关怀、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4.走访不少于50户计生特扶家庭,形成服务台账;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如家庭健康管理、陪同就医等个性化需求;6.全年度市级媒体宣传不少于4次,在每次的活动、媒体宣传中必须出现“长芦街道公益创投”等字样。56滨江村社区综合治理类社区治理创新类5001.挖掘滨江村皇厂河、岳姜河、岳子河等主要河道的历史渊源,提炼其中文化要素,形成滨江村“河、合、和”文化品牌,形成宣传文本。2.以滨江村竹韵文化品牌为主线,围绕文化服务加志愿服务模式,突出“河、合、和”文化主题,开展内容丰富的特色服务不少于20场。3.相关媒体宣传不少于8篇。4.探索属于滨江特色的“河文化治理”工作案例。107新犁村社区综合治理类社区治理创新类5001.打造新犁湾品牌IP,深入挖掘新犁湾的文化故事,结合当地自然景观和特色农产品,设计有吸引力的新犁湾品牌IP形象,包括吉祥物、标志、宣传口号等。项目期内开展新犁湾精品推广活动不少于2场,各类传统节日活动不少于10场。2.与周边城市社区合作,推出旅游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新犁湾。根据草莓、西瓜果蔬以及水稻、小麦种植农旅项目进一步丰富农旅项目的种类和形式,如开发亲子科普农场、户外拓展基地、乡村民宿等,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项目期内户外研学活动不少于4场、直播带货2场。3.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为农旅项目提供更优质的资源支持,开展相关服务不少于2场。4.利用媒体、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开展品牌推广,提升新犁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年宣传媒体不少于12篇。5.充分发挥老书记工作室的引领作用,组织志愿者,定期为“一老一小”和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文化娱乐等服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6.挖掘和培育一些有创业需求的周边居民,协助开展相关服务培训,提升居民能力。138通江集村社区综合治理类社区治理创新类8001.服务活动开展:全年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健康讲座、文体娱乐活动不少于12场,组织健康体检4次,覆盖全村60岁以上老年人80%以上。为儿童开设兴趣班、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全年不少于12场,累计服务儿童不少于240人次。针对特殊人群开展个性化服务,如每月组织1次生活技能培训,每季度开展1次心理辅导活动,全年服务特殊人群不少于50人次。2.社区融合成果:组织社区融合活动6场,如邻里节、亲子运动会、社区文艺汇演等,吸引不少于300人次参与,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3.能力建设成果:培养社区志愿者队伍,招募并培训志愿者不少于30人,为社区公益服务提供人力支持;开展针对一老一小及特殊人群及其家庭的能力提升培训课程8场,帮助他们掌握更多生活和发展技能。4.长效机制建立:建立完善的社区公益服务档案,记录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服务需求及服务过程;形成一套社区公益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服务的规范开展;与3家以上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项目持续开展提供资源保障。89白玉社区社区综合治理类其它有利于促进社区治理、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500坚持发动和依靠社区群众,借助有效的社区协商议事机制,搭建起居民矛盾难题调处平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基层治理格局。坚持以点带面,在社区居民中挖掘、培育、组建起一支协商议事专业队伍,协助推动社区事务、解决居民诉求难题,进而带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基层事务自管理模式。1.组建一支不少于6人骨干的协商议事志愿服务队伍;2.形成一套高效运行的居民意见收集和社区协商议事机制;3.全年开展居民自治能力提升教育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4.通过搭建矛盾难题调解平台,全年度收集和解决居民矛盾难题不少于6条;5.根据社区实际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群体适时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活动;6.全年度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6篇。1510小摆渡村社区综合治理类其它有利于促进社区治理、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500围绕 “小渡微话” 议事平台,整合小摆渡村 “摆心渡爱” 品牌项目及辖区人文地产景优势资源,重塑 “摆渡文化” 内涵。联合驻区企事业单位构建基层治理互助体,以一老一小为主要服务对象,紧扣重要节日与时间节点,策划开展系列化服务活动,通过议事平台凝聚各方力量,协助村党总支宣传推广重点特色服务品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与村民幸福感。1.将党建引领、传统文化与社区服务创新结合,围绕传统节日策划活动。聚焦“一老一小”,依托“小渡妈妈讲故事”“劳动实践课堂”,同时覆盖老人、青少年、困境儿童、妇女等群体,通过多样化活动引导居民形成共同价值取向,增强荣誉感和归属感,全年至少开展14场活动。2.依托“小渡微话”议事平台,深化“摆心渡爱”服务体系。通过组织学习、鼓励居民自治,落实党建品牌思路,完善居民自治体系。同时以议事会为平台开展村企联建交流、居民议事等,凝聚基层治理新动能,年度内至少4场;3.全年度市级媒体宣传不少于12次。811陆营社区社区综合治理类其它有利于促进社区治理、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500从物业老旧小区治理方向,建立一个以情感认同为基础关系的和谐社群,引导社区管理从粗放型向自我管理转变,实现有序运行,形成社区治理品牌,激发居民自治活力,搭建无物业小区治理模式,形成一支自管队伍、一套管理体系;1.项目覆盖方巷小区无物业小区治理;2.发掘社区志愿者骨干,以骨干带头形成不少于30人的小区治理互助小组小区治理出谋划策并形成议事讨论落地,激活居民自理完成常态化停车位管理及其它内部自治;3.每季度开展志愿者能力培训,为互助队伍赋能;4.外来人口管理及激发常住外来人口的自治活动并开展相关活动5.促进友好儿童社区相关活动的开展6.全年社区开展邻里互助活动不少于10次;7.全年社区开展文娱活动不少于5次;8.举办全街志愿者培训及各类活动不少于10次,评选活动1次;9.省、市级宣传稿件不少于6篇。形成小区治理明显成效1篇,形成社区治理案例,为以后推广社区治理服务工作提供经验支撑,做好宣传推广工作;1512芦韵新风社区综合治理类其它有利于促进社区治理、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500以文化为纽带,促进代际交流、社群融合、传统与现代对话,激发文化认同与创新活力。搭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志愿服务平台,激发居民主人翁精神,促进邻里互助与社区共建,展现社区温度与行动活力。创新社区协商议事与居民参与机制,培育社区自组织,提升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问题解决效率,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彰显治理效能与社区韧性活力。(一)银杏读书社“老幼共读会”(银发导师带少儿读经典/绘本);“青年读思会”(探讨社区议题、新思想)“芦韵故事会”(讲述长芦老街坊的故事、历史)。突出代际共读、思想交流。(二)芦韵益节课成立芦韵薪火讲师团(寓意:银发传薪火、专业助燃、青年添活力)。课程设计:“银龄乐学堂”(老年兴趣课)、“代际牵手课”(如:祖孙智能手机/传统手工艺互学、亲子非遗体验)、“青年赋能课”(结合青年需求的技能或兴趣课,邀请银发导师分享人生阅历)。每门课都力求有不同年龄层参与或互动环节。建立“学员-志愿者-讲师”成长路径,鼓励学员变志愿者,志愿者变讲师。同时,设置志愿积分兑换小班教学课,实现志愿服务的良性循环。(三)芦韵非遗新传邀请非遗传承人+社区能人+青年设计师/创客,共同开发“非遗+现代生活”产品或体验。组织“小小非遗传承人”计划,吸引青少年。突出传统与现代、老手艺人与新创意的融合。芦韵·志汇坊1.建立“芦韵志愿服务圈”:杨太平志愿服务队/老教师志愿服务队/“益企同行”服务服务队/邻里帮帮团等等2.推行“志愿积分·邻里互助”计划:志愿服务积分可在社区兑换服务(如:青少年课业辅导、长者陪伴、技能帮助)、小微礼品或参与特定活动资格,促进互助循环。1812芦韵新风社区综合治理类其它有利于促进社区治理、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5003.打造“志愿风采墙”&“月度志愿之星”:线上线下结合,宣传志愿者故事和团队事迹,增强荣誉感和吸引力。4、开设“芦韵驿站”:为外卖员、环卫工人等群体提供休憩场所,提供手机充电、饮用水供给等服务,从此类群体中挖掘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及时发现问题,上报问题。三、芦韵·治享堂(一)芦韵·红茶议事馆1.固定+流动模式:除了固定场所,可设“流动红茶馆”,深入小区、广场,收集民意。2.议题聚焦与闭环:每次议事明确主题,形成“收集-讨论-方案-落实-反馈”闭环。设置“红茶馆议事回音壁”公示进展和结果。3.多元主体参与:确保居民代表、党员骨干、物业、相关职能部门、社区组织、专业人士等共同参与。体现多元共治。(二)芦韵·创益种子计划1.挖掘达人:在“益课工坊”、“志愿新风”等活动中发现社区能人、热心骨干。2.需求导向:引导居民围绕共同兴趣(文体娱乐)或社区需求(环保、互助、调解)组建微组织。3.赋能支持:提供小额活动经费(“芦韵创益微基金”)、场地、培训(组织管理、项目设计、资源链接)、注册指导等。4.项目实践:鼓励自组织申报并执行小型社区服务或微更新项目。5.展示交流:定期举办“自组织嘉年华”或成果分享会。(三)芦韵·睦邻微行动:鼓励居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参与社区治理。1.“金点子征集”:常态化征集社区治理、环境美化、活动创意等方面的好点子,并推动可行方案落地。2.“社区啄木鸟”: 鼓励居民、新就业群体(主要为外卖员)发现并上报社区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等问题(可通过小程序或微信群)。13芦韵新风慈善帮困服务类其它公益性、福利性和专业性助残服务5001.就业技能提升:开展6期职业技能培训,帮助10名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掌握1 - 2项实用技能(如手工制作、电商运营等),提升就业竞争力。2.社会融合推动:组织8场社会融合活动(如残健共融运动会、文化交流沙龙等),促进残疾人与社会互动。3.心理支持服务:为20名心理压力较大的残疾人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缓解其心理焦虑与社会适应问题。4.推动2 - 3家企业设立残疾人专属就业岗位,联合社区、学校等建立2个以上助残共建基地。614城东新苑社区综合治理类其它有利于促进社区治理、社会和谐的服务项目500深化拓展“善邻城东”小区治理品牌,联动多方力量积极探索居民自治模式,弘扬小区正能量,持续提升小区治理水平,让居民群众共享治理和发展成果。1.推动小区文化建设,结合居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开展不少于18次的主题活动;2.结合政策要求,开展文明风尚、文化传播、教育引导等宣传倡导活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12篇(每月1篇);3.以党建为引领,整合打造一支志愿服务总队和几支分队,形成较为完善的志愿者管理机制。持续扩大志愿者队伍,培育骨干志愿者不少于5人,新增志愿者不少于20人,开展志愿者培训至少2次,楼栋长及志愿者表彰1次;4.聚焦居民实际需求,提供有温度的生活服务,将公益服务和小区治理深度融入日常生活,为居民带来互动性更强、社会意义更鲜明的体验,全年开展相关服务不少于4次。12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审。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一般资格条件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的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序号评定标准通过√未通过X1报价超过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3响应文件的完整性4不存在重大负偏离5星号要求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如有)话)三、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需要共同认定的客观分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本次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后供应商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依次类推。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评审 (12分)初步评审合格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勘误、缺漏项等因素修正后的,评标委员会分别与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要求投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平台线上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总价作为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格最低者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2分。122服务(4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全面,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包括项目内容、设计构想、功能设置、建设计划等),内容完整明确、且有较为实际的措施的得15分;内容较完整明确、且可行性较强的得12分;不够明确、制度措施不够结合实际的得9分;缺项不得分。1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各阶段衔接紧密、操作性强、能够有效响应预期目标和需求的得12分;各阶段衔接没有冲突、操作性可行、较好完成预期目标和需求的得10分;各阶段衔接不够紧密操作性一般、基本完成预期目标和需求的得8分;缺项不得分。12项目能够整合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为项目运作提供相应专业服务,项目执行人员岗位工作要求描述具体明确,责任清晰,团队人员稳定,项目关键点设置合理,符合要求。支持性资源涵盖各专业专家老师的得12分;支持性资源涵盖所投分包专业的专家老师的得10分;支持性资源较为单一,专业人员较少的得8分;缺项不得分12项目主管素质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能和政府部门充分的沟通得7分;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较好,和政府部门较好沟通的得5分;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心尚可,和政府部门无障碍沟通的得3分73风险管理(15分)供应商提供的风险预案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预测,并有合理可行的风险应对方案,完整详细的得10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合理预测,且提供风险应对基本解决方案的得8分;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有一定程度了解的得6分;缺项不得分10根据供应商项目沟通机制的主动性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对于项目实施进度及情况,有固定时间节点主动向采购人系统性汇报的得5分;项目实施中遇到情况能及时向采购人汇报的得3分;当采购人问询项目实施情况时,能准确汇报相关信息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54业绩(10分)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01月01日(含)以来,供应商具有所投分包项目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能反映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105履约能力(9分)供应商具有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提供证明材料)得3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项目主管素质要求: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项目主管有3年以上(含3年)所投分包工作经验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要求能够反映具体的相关内容,否则无效;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有从事所投分包相关从业经验1年以上(含一年)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能反映具体信息,否则不得分。)37荣誉(8分)供应商提供5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的得8分;供应商提供4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的得6分;供应商提供3A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8合计100(三)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联合体投标时,如果满足要求,需要分别提供,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财库〔2017〕141号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④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政府采购的节能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节能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节能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节能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对相应产品的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填制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表》(格式自拟),计算其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享受价格折扣部分的多少,如未提供或价格数据不全(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单价数量明细和汇总报价),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投标产品如为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并用标识标明,如未提供,评委会将仅按可明确进行价格扣除的内容进行扣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1、磋商申请及声明2、供应商基本信息3、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4、法人授权书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六、分项报价表七、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八、项目组人员九、企业业绩十、磋商所需其他材料一、磋商申请及声明响应声明及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供应商类别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填表即可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四、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五、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如适用的话)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的话)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六、报价一览表(以苏采云系统中提供的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合计小写: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项目完成期限/交货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小、微企业(填写“是”或“否)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七、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填报“响应或完全响应”)偏离(填报“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证明材料……八、项目组人员(如适用)项目组成员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组成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项目经理............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项目经理............九、企业业绩(如适用)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十、磋商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格式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格式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格式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六:供应商及响应产品(货物/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格式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单位:万元序号名称1注册资本2实收资本3全部资产总值4固定资产总值5流动资产6平均流动资产余额7速动资产8流动负债9年末所有者权益10营业收入11净利润12现金净流量1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4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6应收账款周转率%(收入总额/平均应收账款)17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18资产报酬率%(收入/资产)19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格式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格式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年月日格式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年月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发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和有权机关的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创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