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 畜禽种招标公告(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重庆市饲料饲草站、重庆市奶业管理办公室、重庆市种畜禽性能测定站、重庆市牧草种子质量检验测试站)2025)



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18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QY-2025-C058

二、预算金额:
2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
200,000.00元
1

1、出版要求:使用全国正式出版物书号(ISBN)、条形码和CIP数据,全国公开出版。 2、编校质量:按照国家出版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印制纸张、墨色一致,字、行距统一、匀称、整齐,页码序号连贯,编辑、设计、排版印制均符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印刷严格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3、规格:图书成品开本为16开,用纸规格210mm×285mm,平装、覆膜。内文80克胶版纸双面四色印刷,封面及封底,用纸均采用250克铜版纸四色印刷,册数500册。 4、工作内容:包括选题报批、书号申请、资料收集与制作、专家审稿、后期修订、封面设计、装帧设计、制作制版、版式设计、内容审稿、编辑加工、插图绘制、书稿排版、样稿校对、印刷装订、图书出版、图书运输、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20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18日 至 2025年7月25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发售
1.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5日工作时间9:00-17:00
2.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购买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文件费)、《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47399815@qq.com。
户  名: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239109558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
4.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9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7月29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1101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7月29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1101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采购经办人:张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1336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代理机构: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游晋
代理机构电话:023-6745207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欧瑞蓝爵公馆11-4

九、附件

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编号:QY-2025-C058项目名称: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采购人: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项目名称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QY-2025-C058)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获取日期单位地址备注: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1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六、磋商有关规定2七、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4一、项目一览表4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5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5二、报价要求5三、付款方式5四、知识产权5五、其他5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7二、评审标准9三、无效响应10四、采购终止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一、磋商费用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2三、磋商要求1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3五、成交通知1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5八、签订合同1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8一、经济部分19二、服务部分21三、商务部分2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5五、其他资料30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201其他未列明行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20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三)磋商文件发售1.时间: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5日工作时间9:00-17:002.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3.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购买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文件费)、《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47399815@qq.com。户名: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239109558105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4.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并按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1101会议室(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4:00(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4:3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北京时间14:301.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6.六、磋商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89133688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游晋电话:023-6745207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欧瑞蓝爵公馆11-4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注:“※”为符合性评审因素,供应商不满足本篇※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1.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市畜禽种业发展报告(2021-2025年)1项2.2.※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1、出版要求:使用全国正式出版物书号(ISBN)、条形码和CIP数据,全国公开出版。2、编校质量:按照国家出版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印制纸张、墨色一致,字、行距统一、匀称、整齐,页码序号连贯,编辑、设计、排版印制均符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印刷严格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3、规格:图书成品开本为16开,用纸规格210mm×285mm,平装、覆膜。内文80克胶版纸双面四色印刷,封面及封底,用纸均采用250克铜版纸四色印刷,册数500册。4、工作内容:包括选题报批、书号申请、资料收集与制作、专家审稿、后期修订、封面设计、装帧设计、制作制版、版式设计、内容审稿、编辑加工、插图绘制、书稿排版、样稿校对、印刷装订、图书出版、图书运输、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注:“※”为符合性评审因素,供应商不满足本篇※要求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3.※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编辑出版的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才能出版印刷。2.采购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不得有错页、缺页、漏页、倒装、污损、受潮、错误等情况。凡污损、图文不清、错页、缺页、漏页、倒装、缺附件及与订单不符的,要负责退书或调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退换货期间按逾期交货处理。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2.4.※二、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资料采集费、公开出版费、设计费、排版费、印刷费、书号管理、装订费、三审三校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5.※三、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应发票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2.6.※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产生的相关成果内容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2.7.五、其他(一)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导致成交,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发现,将如实将情况汇报给采购监管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三)在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书面认可,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合同转包或分包。3.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3.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①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篇“※”标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3.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55%)整体服务方案(5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稿、编校、印刷、配送等阶段的实施计划;②进度安排;③服务团队人员及岗位职责安排;④质量保障措施;⑤售后服务。以上内容齐全且无内容缺陷,得55分;以上内容齐全但有1项内容存在缺陷扣5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缺陷”指以下内容: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缺陷。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35%)企业实力(8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出版的图书(教材、数字出版物等)获得过“中国出版政府奖”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或“五个一工程优秀图书奖项”的;每提供一个获奖证书得4分,最高得8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团队人员(12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人员具有农业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4分,最高得12分。需提供人员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15分)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具有畜禽类图书出版合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的服务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十一)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除外。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4.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且为签字、盖章的正本PDF扫描件,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1、”款规定。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八)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4.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4.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至评审前2天12点前以书面形式提出。1.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3.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磋商项目编号;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3.4事实依据;1.3.5必要的法律依据;1.3.6提出质疑的日期;1.3.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3.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与补遗更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涉及补遗更正,则须及时采取适当形式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在规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递交书面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受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4.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执行,若计算后不足4000元则按4000元收取:招标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1.1+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户名: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科十二坊支行账号:123910955810501打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代理费4.8.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其他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可以选择其他合同版式签订。(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采购合同(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注:本合同格式为参考格式,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三)服务部分其他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商务部分证明材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5、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8、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名称: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完全响应的,请在“响应情况”一栏注明“完全响应”,在“差异说明”一栏填写“无差异”;如有优于采购需求条款的,则在“响应情况”详述,在“差异说明”注明“正偏离”;本项目不得以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内容进行负偏离响应;2、该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服务部分其他资料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名称:法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实质性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完全响应的,请在“响应情况”一栏注明“完全响应”,在“差异说明”一栏填写“无差异”;如有优于采购需求条款的,则在“响应情况”详述,在“差异说明”注明“正偏离”;本项目不得以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内容进行负偏离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第四篇“二、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则本页可不提供。(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畜禽种业发展报告 畜禽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