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云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嘉兴供销冷链发展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公示[A3304010550006926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2410-330411-04-01-392457

标段(包)名称:

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A3304010550006926001001

招标人:

名称:嘉兴供销冷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8****5104

电话:0573-82062711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18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7-23 00:00:00

信息来源: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公示稿).pdf

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嘉兴供销冷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已由嘉兴供销冷链项目筹备工作小组以会议纪要〔2025〕3号(项目代码:2410-330411-04-01-39245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供销冷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供销冷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141.98万元,工程概算11869.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349.2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3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4253.66㎡(总计容建筑面积约27788.39㎡),项目新建冷冻仓库、冷藏仓库、普通仓库、设备用房及配套办公用房、门卫,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东至庄安果蔬用地,南至军民路,西至众心路,北至远景物流产业园。2.2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包括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消防、装饰装修、幕墙、设备(制冷设备及货架、充电桩、电梯等)、附属配套(含室外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停车位、围墙、大门、室外亮化、海绵城市等)等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括供电(含配电房设备)、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无线室分(手机信号覆盖)、网络进线(市政网络接入弱电机房部分)、光伏系统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万元。2.3计划工期:总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2.4其他: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条件要求的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冷链物流项目】的【施工】或【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EPC)】【如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及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证书不予认可。】☑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冷链物流项目】的【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及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公证书不予认可。②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置要求按“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号)”文件执行。注:①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②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注:上述3.13-3.19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其他: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联系方式招标人:嘉兴供销冷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供销社(水果批发市场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明珠宾馆三楼)联系人:林先生联系人:姜加平电话:18868025104电话:0573-82062711邮箱:/邮箱:429209108@qq.com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嘉兴供销冷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供销社(水果批发市场明珠宾馆三楼)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886802510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项目负责人:徐正华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姜加平电话:0573-820627111.1.4项目名称供销梅里智能云仓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1.1.5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东至庄安果蔬用地,南至军民路,西至众心路,北至远景物流产业园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其他:/。1.3.3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内容□见投标邀请书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5.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16:00时提交方式:以投标人的账号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并将所提疑问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联系方式:0573-82062711;联系人:姜加平。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注:/。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①分包内容:非主体结构工程、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前需报经招标人同意,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分包合同报送区住建局备案;②分包金额要求:符合专业分包相关规定;③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符合专业分包相关规定。(注:对分包内容或分包商招标人具有否决权,否则视同投标人违约,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即表明接受该条款的约定。未尽之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1.1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本项目积极鼓励投标人投标时正偏离(即高于招标文件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概算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概算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3)其他: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3.其他:地质勘察报告。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2.2.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函封面;3.1投标文件的组成(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②项目负责人简历表;③施工负责人简历表;④设计负责人简历表;⑤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4)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汇总表及相关附件;(5)投标保证金;(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3.1.2.1总体项目管理方案(1)项目概述(2)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3)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3.1.2.2设计方案(1)初步设计优化或施工图设计(2)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3)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4)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5)设计优化深化、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3.1.2.3采购方案(1)设备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2)设备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3)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3.1.2.4施工方案(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2)工程施工管理①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③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④关键技术方案;⑤外部协调管理;⑥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移交。3.1.2.5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3.1.2.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3.1.2.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3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按评标办法评审要求编制):(1)投标人一般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2)近年财务状况表;(3)业绩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3.1.4.1投标函及商务标相关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4.2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工程总承包费用汇总表;(2)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费清单及计价表;(3)工程总承包项目设备购置费清单及计价表;(4)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及计价表;(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清单及计价表;(6)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清单及计价表。3.1.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6构成投标文/3.1.6件的其他资料/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万元,暂列金额/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概算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元整(¥万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风险控制价为(万元);☑5.其他:①风险控制价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作为下浮基数;②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标准造价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2.其他:(1)本次招标采用“项目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参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投标报价按工程施工图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四部分分别进行投标报价。①施工图设计费:一次性包干,中标价即结算价。②设备购置费: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均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③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按照初步设计文本及发包人要求,依据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指引(2018版)》和本省现行相应工程概、预算定额编制,不计取扩大系数。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数量不视为要求投标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④工程总承包其他费:A工程总承包管理费:一次性包干,中标价即结算价;B工程总承包专项费:一次性包干,中标价即结算价;(2)投标总报价=施工图设计费报价+设备购置费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报价。投标报价包含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工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直至移交招标人的所有工作内容和一切费用,以及发包人要求、合同及图纸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用等。(3)总承包单位依据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实行限额设计,限额为中标价中的建安工程费。总承包单位依据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在约定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发包方根据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如发现未达到发包人要求、初步设计文件规定的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完善施工图设计。(4)投标报价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电子稿)、发包人要求、及相关前期资料,结合投标的经验等按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指引(2018版)》、发包人要求,包括经批准的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初步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现行计价依据、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是各投标单位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的基础。如增加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必须单列,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必要性说明。②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计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费用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嘉兴造价管理》(正刊)、《浙江省造价信息》等计价依据及其所有补充规定进行投标报价。③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取。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1)缴纳要求(转账):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193999010400415583000000(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2)缴纳要求(银行保函/数字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3)其他: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①投标人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或拒交履约保证金。③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投标人2025年月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8.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或其他,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证。);☑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1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2.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注:(1)企业资质按照“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的工作提示”执行;(2)根据住建部关于企业资质延期的通知和省住建厅关于三类人员证书延期的通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相关证书过期的,提供延期通知复制件;(3)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4)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5)招标人应考虑联合体投标情形,进一步明确上述资料的相关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3.其它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双方盖章外,其余部分可仅盖联合体牵头人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组成,其中(1)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2)资信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3)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其中设计方案单独装订3.7.4投标文件份数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4)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一份;(5)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二份,要求有全套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技术标、设计方案、商务标、建安工程费MicrosoftExcel版和所采用的相应造价软件的源文件。2.其他:/。☑4.1.1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技术标、设计方案、商务标、电子文档均应单独装袋密封。☑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其他:标明资格审查资料、资信标、技术标、设计方案、商务标、电子文档。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2.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规定)。4.2.3投标文件退还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3.其他:/。5.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4.其他:开标会议在嘉兴市秀洲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并由招标人委托的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做好开评标现场公证。5.2开标电子开标:(1)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概况及最高投标限价等;(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公证单位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数量等情况;5.2开标(3)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各投标人在20分钟内进行标书解密;(4)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解密投标文件;(5)在电子开评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并记录在案;(6)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评标方案(方法)及相应系数;(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不具备电子开标条件时按以下程序:(1)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概况及最高投标限价等;(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公证单位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数量等情况;(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先送达后开启的原则);(4)开启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由主持人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进行唱标,并记录在案;(5)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评标方案(方法)及相应系数;(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余5名专家从浙江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3.1评标方法☑1.综合评估法:□(1)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8分,商务标评分62分。☑(2)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20分,资信标评分5分,商务标评分75分。□2.其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5名)。7.1.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1.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1.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1.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1.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1.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2.企业实力:/;□3.企业信誉:/;□4.投标方案:/;□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1.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1.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7.1.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3.1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采用非评定分离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定)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等条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书面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⑤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⑥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⑦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不一致的;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⑩□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⑪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或创建码相同;C.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D.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概算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E.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担保、保险、银行保函;J.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K.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L.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N.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M.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⑬其他:/。(2)技术性内容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3)商务性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⑤其他:/。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等相关规定,增加具体否决投标的条款。1.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10.2异议与投诉(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4)其他:/。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的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2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6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10.6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10.7特殊说明1.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2.其他:/。10.8其他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概算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3.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6.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8.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9.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0.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0.8其他11.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3.其他:①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②根据嘉建办〔2020〕108号规定,总承包单位不得再向其他合作单位(包括联合体其他成员)收取管理费和项目的其他任何管理费用。③中标后拟中标人提供的业绩须经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④招标人和中标人的交易服务收费依据嘉发改物[2018]329号文件《关于规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执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政府投资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可研、勘察设计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除外;(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根据本章第1.10和第2.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进行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招标人可将投标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项目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项目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要求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1.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1.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1.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1.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1.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1.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还可以包含以下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下列方法的组合: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投标须知前附表7.1.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1.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1.10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投标须知前附表7.1.10规定的其他情形。7.1.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7.1.11规定的其他情形。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制作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异议和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报价(万元)质量标准工期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备注投标人确认联合体牵头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如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反馈。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总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对投标人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分30分,资信标评分8分,商务标评分62分之和(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总分(100分):技术标评分20分,资信标评分5分,商务标评分75分之和(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一、评标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初步评审;3.技术标评审;4.资信标评审;5.商务标评审;6.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7.出具评标报告。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的决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二、评审细则(一)初步评审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符合性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要求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二)技术标评审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技术性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2.技术标评分(□30分,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20分,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并署名。单项评分最大范围在A分至B分;对低于A分或高于B分的评分表作无效处理。此项评分为:所有评标专家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技术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标打分条款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技术评审因素表(20分)(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主项分值内容基本分A最高分B总体项目管理方案2分项目目标分解、项目情况分析0.81.0项目概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具体包括专项管理、综合集成、采购和试运行等0.81.0投标人陈述和答辩2分(若有)本项目不设置1.42.0设计方案评审因素8分投标人对原方案及初步设计理念理解深刻,总体定位准确,思路清晰0.60.9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优化,针对性提出设计难点及要点,提出合理性建议。0.60.9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方案的全面性、规范性进行横向比较0.50.8依据初步设计优化方案和图纸设计,对各专业设计内容(①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建筑、结构、水、暖、电等;②市政园林工程包括:道路、排水、景观等相关专业)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进行横向比较0.81.6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相应设计方案评审的其他内容:①智能化专项设计;②装饰装修专项设计等。对于上述图纸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横向比较。0.50.8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投资估算是否与设计方案匹配、是否结合现场建设条件,各项指标取值是否合理、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等)0.61.0设计管理机构的构成和设计力量的配备0.30.5设计组织方案及各阶段计划进度安排0.30.5施工图设计质量控制措施0.30.5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0.30.5采购方案评审因素2.5分设备采购、分包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0.71.0设备采购进度、质量控制措施0.71.0分包商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的管理措施及违约处理0.40.5施工方案评审因素4.5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0.81.0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0.81.0工程施工质量管理0.81.0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管理0.40.5关键技术方案可行性0.40.5外部协调管理外部协调管理,验收、结算、移交的合理组织和配合0.40.5其他1分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设置(本项目不设置)0.81.0注:1.打分值保留2位小数;2.技术标评审通过的但技术标缺项,该项得0分;3.“投标人陈述和答辩”项,招标人不设置的或设置后投标人不参加陈述和答辩的,均得0分;4.采购方案评审适用于污水处理厂等设备采购超过工程费用15%以上的项目,若设备采购费用不足工程费的15%,可以不设置采购方案评审,相应分值不计。(三)资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标评审。(允许联合投标的应当和联合体投标单位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相对应)。☑资信评审因素表(5分)(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评审因素内容最高分值信用评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①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100分及以上)的,得2.0分;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85-100分(不含))的,得1.0分;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E级(85分(不含)以下)2.0信用评分或者未参与评分的,得0分。注:信用评价(履约评价)按照开标当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网站查询(房屋建筑工程)为准(投标单位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评标当日因网站故障不能查询的,评标委员会完成除信用评审外的所有评审后,由监督人员进行封档,待网站正常恢复后由原评标委员会补充评审,补充评审的内容只限定于信用评审,分值按补充评审当日系统评定的信用分进行计分。2.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人员(具体项目班组人员中由招标人或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确定)信用评价等级(本项目不设置)1.0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0其他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不设置)1.0注:1.信用评分中,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公布人员信用评价等级的,所有投标人均得0分。2.“其他”项,招标人不设置的所有投标人均得0分。(四)商务标评审1.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项目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商务性内容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2.商务标评分(□62分,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75分,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商务评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E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E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扣分值(E)(开启商务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0.8、0.9、1.0三个数据中随机抽取。)商务标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前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如又选用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评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时应明确降低评价等级顺序。计算有三种方法,在开启商务报价前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二次平均法1.第一次平均价=通过评审的各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人总数2.计算第二次平均价(1)当有效投标人在21家及以上时:第二次平均价=(依次高于第一次平均价的A家有效投标报价之和+依次低于等于第一次平均价的(20-A)家有效投标报价之和)/20(2)当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20家(或第二次平均价计算基数小于等于20家)时:第二次平均价=第一次平均价3.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第二次平均价×随机系数k备注:1.在开标时所有商务报价宣读完毕后,投标家数A值和随机系数k按招标文件约定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分别在规定数值中随机抽取;2.投标家数A值:7、8、9、10、11、12、13七个数值中随机抽取;(开标时投标单位家数小于等于20家无需抽取A值;若评分过程中,高于第一次平均价的家数D3.随机系数k:0.994、0.996、0.998、1.000、1.002、1.004六个数值中随机抽取;4.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或企业(个人)信用评价等级低于□B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云仓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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