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 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
非政府采购项目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Y25MZFGF07029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
餐饮服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3(年)
详见招标文件
1.本项目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应充分考虑到服务期内的业务运作中的风险等因素。并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中标后除采购人另有规定外,不得转包、分包。
★2.因采购人本次三个同类性质的食堂(即广梅园校区食堂、校本部东区食堂、校本部北区第一食堂)同批招标选取经营管理服务单位,为更好体现公平性,让经营机会惠及更多服务企业,投标人可以兼投采购人本次的三个项目,但只能作为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人,即在本次三个项目中先开标的项目中标的投标人,不再作为后续开标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经营期限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须具有高等院校食堂3年以上(含3年)经营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并提供一份正在履约或是已完成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等)、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为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真实性声明,格式自拟)、服务院校的证明。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食堂项目经理应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同时公司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与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2.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2.5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5室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类型:服务类。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现场踏勘
集中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候;
现场踏勘联系人:罗潜;
联系电话:18820611030 ;
踏勘集中地点: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
注:①为更准确地了解项目实地情况,采购人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地点为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梅园校区食堂。供应商需自备交通工具且不提供餐饮(费用自理)。供应商需对现场踏勘的相关信息保密,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踏勘的内容、过程及结果,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过时不再另外组织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需求准时前往踏勘集中地点。
②本次集中踏勘并非强制性要求,若潜在供应商未进行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从而影响报价或项目实施,相关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要求投标人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本项目实施现场的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的情况。现场踏勘人员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学院路
联系方式: 0753-2360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东千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1105室
联系方式: 13332724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3332724577
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千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7月1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第三方经营管理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