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招标公告(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2025)


招标项目编号:20250718000005
采购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拟对洁净风机、溴化锂机组等共计10项拟处置设备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监督联系人:张娟
监督联系电话:15928189184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
标段包/编号:20250718000005-0001
报名开始时间:2025-07-18 11:2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7-21 12: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5-07-21 12:00:00
招标范围:拟对洁净风机、溴化锂机组等共计10项拟处置设备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遵守法律法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许可、专业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从事特殊行业、特种设备的生产或服务的,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从业资质; 7.安全生产业绩良好,近3年未发生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纳入集团承包商黑名单; 8.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人员或存在可能影响履约的其他情况; 9.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技术能力、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等。
监督人名称:张娟
监督人电话:15928189184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建国
联系电话:18284495431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pdf
其他附件:采购文件.docx

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竞价采购(分散)公告()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编号:20250718000005项目类型:服务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分散)行业分类:A0513项目概况:供应商基本要求:公告/邀请函信息/公告名称: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竞价采购(分散)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公告开始时间:2025-07-1811:20公告发布形式:网页模板公告信息:项目组成员:白建国,张娟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白建国联系电话:18284495431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标段/包编号:20250718000005-0001第三方系统编号:售标开始时间:-售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截标/开标时间:2025-07-2112:00标书获取地点:开标地点: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遵守法律法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许可、专业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从事特殊行业、特种设备的生产或服务的,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从业资质;7.安全生产业绩良好,近3年未发生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纳入集团承包商黑名单;8.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人员或存在可能影响履约的其他情况;9.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技术能力、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等。标段/包内容:拟对洁净风机、溴化锂机组等共计10项拟处置设备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公告内容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采购方式:竞价采购项目编号:ZLCD-FZC-202507-006采购项目: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采购人: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第一章竞价采购邀请函致各意向竞价公司: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就如下采购内容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1.采购项目: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2.采购编号:ZLCD-FZC-202507-0063.采购人名称: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4.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西路66号5.项目概况:拟对洁净风机、溴化锂机组等共计10项拟处置设备进行资产价值评估。6.项目需求: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7.报价方式:采购清单(见附件一)含税综合单价、总价,注明税率并加盖公章。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所载时间为准。9.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0.联系方式:发包人: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白建国电话:18284495431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西路66号11.业务监督监督范围:关于采购流程违规投诉中粮粮谷招标与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10-85018450传真:010-85621355电子邮箱:lgcgjd@cofco.com12.信访举报: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举报电话:010-85018750第二章竞价采购须知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通用法律法规要求和本文件中的规定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被有关部门处于责令停业、主要资产查封、冻结,未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发生;(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竞价。2.相关费用:供应商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3.存在最高限价项目,竞价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因报价无效导致整个项目不满足竞价条件,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竞价或改变采购方式。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1.根据响应内容,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增值税专票不含税金额、增值税普票含税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不同供应商第一次报价相同,将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比选出报价最低供应商。2.竞价文件存在计算逻辑错误情形时,按照正确逻辑予以修正。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资产评估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一、委托项目名称: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洁净风机、溴化锂机组等设备的资产价值评估服务二、评估对象:以甲方提供的资料为准。三、评估范围:具体评估范围以甲方提供的资料为准。四、评估基准日: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月日五、价值类型: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六、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根据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结合此次评估之特定目的,评估服务费含税包干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税率:。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相关差旅费已包含在评估服务费内。2、支付方式:在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提交正式评估报告并相关部门确认后,乙方提交等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评估服务费。3、如本委托合同因甲方原因或签约前不可预知原因而中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乙方相应的评估服务费。4、乙方指定以下帐户为接受本资产评估服务费用的帐户,并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行号:七、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根据常规的资产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委托人或相关当事人应及时提供评估机构评估所需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评估机构收到委托人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后10日内完成委托人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交涉及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以中文方式提交。若委托人或相关当事人不能及时提供资料,评估机构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八、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或者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清查评估申报表、经济行为的批文、财务账簿凭证、产权证明文件、经济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1.2甲方或者相关当事人对其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及其他重要资料进行确认,包括但不限于签名、盖章、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等。1.3委托人应当为乙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1.4委托人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乙方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协调。1.5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1.6按本约定书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资产评估费用。2、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2.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是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2.2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2.3在甲方及时提供评估所需全部资料的前提下,按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正式评估报告壹式陆份。2.4委托人如拒绝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执行评估业务所需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资产评估机构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九、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使用范围1、报告使用者:根据本次评估目的,经协商,根据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1.1委托人;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2、《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前述情形,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的使用人。3、委托人或者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评估报告。乙方对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征得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委托人或者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要求使用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十、委托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补充协议或者新的《评估委托合同》未达成前,本合同仍然有效。2、本合同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甲、乙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评估委托合同》。3、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解除《评估委托合同》。因受托方的履约能力不能满足本次资产评估的质量要求,委托方也可以解除《评估委托合同》。4、因委托方原因导致《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解除后,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应收取或者退回的评估服务费;因受托方的履约能力不能满足本次资产评估的质量要求,导致《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解除的,委托方不再向受托方支付评估服务费并可追究受托方的违约责任。十一、保密条款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可能会获取与甲方业务或司法机关等其他事宜有关的保密信息。乙方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下列情况外:1、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向司法机关提供信息;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十二、委托合同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委托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经甲、乙方签章后生效。十四、违约责任1、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委托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3、因乙方责任,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提交最终正式评估报告的,每逾期一日,按500元每日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达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4、乙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开展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报告。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第三方等任何一家单位串通,若因乙方出现前述情况或违规、违约出具虚假、无效报告的,除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机构、工作人员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串通方按相关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除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据实赔偿损失。本合同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6、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导致另一方通过诉讼等方式实现权利的,则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十五、其他约定本《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第五章廉政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加大反腐力度,推进廉政建设,预防和减少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遏制不正当竞争现象发生,项目发包方(简称甲方)和项目承包方(简称乙方)自愿签订廉政协议: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现金),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受各种礼品、礼券(现金)。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对甲方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党纪、政纪、法律处分,对乙方给予扣减合同价款1%-3%,直至终止合同;2、乙方在项目中有贿赂甲方人员,被纪检、检察、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3、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举报;4、甲乙双方人员应禁止赠送、贿赂、索要行为发生。如遇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纪检、检察、监察机关;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法律处分;5、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签订,接受项目当地纪检、检察或监察机关的监督。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第六章附件附件一: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总价(元)备注1拟处置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总价包干,包含食宿、差旅等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所有费用。合计  发票类型:增值税( □ 专票 □ 普票 ) 税率: %拟处置资产清单:序号资产编号名称型号数量原值 (元)账面净值现存放位置1 120100000271 洁净风机系统:JJF-4-721 326,978.67 - 污水空地2 120100000272 洁净风机系统:1 275,350.38 - 污水空地3 120100000214 溴化锂冷水机组直燃型1 1,861,840.97 - 溴化锂间4 120100001410 20吨燃气锅炉-冷凝器配套DN钢1 345,890.66 - 污水空地5 120100000136 一套离交进料袋滤器5 μm2 46,068.25 - 污水空地6 120200000007 PH在线监测系统SUNYEE1 9,401.70 - 污水站7 120200000253 PH在线监测设备(分摊费用)SUNYEE1 1,876.61 - 污水站8 120200000877 工业绞龙TLSS20-4.4M1 7,094.02 - 污水站9 139900000001 叉车CPD301 96,581.20 - 仓储物流10 139900000002 叉车CPD301 96,581.20 - 仓储物流合计 3,067,663.66 0报价单位(盖章):报价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资产价值评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