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招标公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2025)



2025年深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5015001) 查看详情 我要投标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440383202501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25015001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7-18 09:00:00 至 2025-08-06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5-07-27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5-08-01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七道16号

经办人
陈工

办公电话
0755-83165205

电子邮箱
123@qq.com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富

办公电话
0755-28991234

手机号码
13826522245

电子邮箱
szjz1688@VIP.163.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2025年深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标段编号:4403832025015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为全市范围内道路挖掘修复工程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实施项目以招标人或其下属管理单位委托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开展占道挖掘道路许可勘验并初步核算挖掘修复面积,跟进涉路工程施工进度及回填质量核验,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设施挖掘修复工程的设计、造价咨询,施工过程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提供挖掘修复计划及专业实施方案制定,并协助开展挖掘修复工程验收、智慧监管服务等工作,为路政管理部门提供道路挖掘修复工程技术支持及全过程技术管家式服务。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招标后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各区域范围内的辖区管理局与对应区域履行管理职责。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337.6692万元

工程地址
深圳市市辖区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8-06 1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有虚假投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本项目招标人其他工程项目的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7)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未经核准排放建筑废弃物、未按核准内容处置建筑废弃物(使用未备案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行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文件,受到住建、交通、水务部门行政处罚的。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职称

业绩要求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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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挖掘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