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招标公告(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713
项目名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32314.42
最高限价(元):3932314.4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3932314.4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道工程、通信管路工程,对校园道路基础及面层、雨污水排放管道、校园马路照明、电力电信管线等实施维修改造,实现校园路面升级、雨污分流、线缆入地、照明优化等功能目的,维修改造范围包括西马路全段、西门坡道、一号及二号公寓楼前道路、运动场看台西侧和南侧地下管线预埋等维修改造施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48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巷8号(中冶丽苑北门东80米)开标室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滨河东路(北段)78号
联系方式:0351-3438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泰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巷8号(农业银行旁)
联系方式:0351-6942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华华、胡慧佳、刘博
电 话:0351-6942730

附件信息: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doc507.3K

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清单和图纸.rar72.0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8日 18: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巷8号(中冶丽苑北门东80米)开标室A

预算金额
¥393.2314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卫华华、胡慧佳、刘博

项目联系电话
0351-6942730

采购单位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滨河东路(北段)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343848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中泰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巷8号(农业银行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6942730

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713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泰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3第四章采购需求42第五章合同草案4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9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72第八章相关附件812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713项目名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932314.42最高限价(元):3932314.42项目概况: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道工程、通信管路工程,对校园道路基础及面层、雨污水排放管道、校园马路照明、电力电信管线等实施维修改造,实现校园路面升级、雨污分流、线缆入地、照明优化等功能目的,维修改造范围包括西马路全段、西门坡道、一号及二号公寓楼前道路、运动场看台西侧和南侧地下管线预埋等维修改造施工。履行期限:48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4.4.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5.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巷8号(农业银行旁)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4.6.七、其他补充事宜4.7.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4.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东路78号联系人:牛老师电话:0351-34389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泰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北街1巷8号(农业银行旁)联系人:卫华华、胡慧佳、刘博联系方式:0351-6942730第2章供应商须知4.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代理机构山西中泰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4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1713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预算金额:3932314.42最高限价:3932314.427履行期限48日历天8地 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12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详见资格要求13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3.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六章)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作出承诺)。6.保证金的交纳凭证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4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3.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5.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见第六章);7.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8.响应方案;9.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5相关附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16项目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7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3.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18磋商开启1.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1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可远程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 响应文件开启时,对线上操作过程不熟练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至解密,须自行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响应文件开启现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解密。如选择至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电脑及网络(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及网络);如因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等所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解密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9磋商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2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39000.00元。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开标之前到账。账户名称:山西中泰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和平支行银行帐号:144262903111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递交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21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þ否22现场踏勘无23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24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方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26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7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8关于编写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说明1、响应文件编制及磋商内容填写说明:(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2)响应文件建议使用Windows 操作系统、Office2013及以上版本办公软件及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index.html)下载专区获取)进行编制。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确保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2、响应文件的加密上传(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2)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3、响应文件的解密验证(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后,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2)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唯一途径,如供应商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是 ¨否 3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5.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9.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折扣。10.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10%价格折扣。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4.9.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4.10.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中泰力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产品缺陷”是指货物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4.11.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12.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13.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4.13.1.二、磋商文件4.14.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第八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4.15.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提出澄清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形式提出。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有必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询问、澄清要求、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4.15.1.三、响应文件4.16.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17.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4.18.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3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需从自身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19.11.报价4.20.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4.21.11.2供应商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4.22.11.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4.23.11.4报价函附录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24.11.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25.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26.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要求盖章页加盖公章,同时在要求签字页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4.26.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27.14.文件的加密按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要求加密。4.28.15.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不再接受响应文件。4.29.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以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6.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4.29.1.五、磋商开启仪式4.30.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活动,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17.2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7.4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7.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6响应文件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4.30.1.六、磋商程序和要求4.31.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6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8.8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8.9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8.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8.11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七)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4.32.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3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人候选供应商。(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9.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答复函。19.5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6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告知。4.33.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事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磋商事项的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回复函。20.3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34.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35.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4.36.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37.24.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可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4.38.25.评审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4.39.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4.40.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4.40.1.七、签订合同4.41.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使用CA签章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线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42.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42.1.八、成交服务费4.43.30.成交服务费收取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3.1.九、保密和披露4.44.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4.45.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45.1.十、询问和质疑4.46.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2询问事项,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询问函。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4.47.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4.4对磋商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4.47.1.十一、违约处罚4.48.35.违约处罚35.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4.49.3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须提供,不涉及的内容可不提供)36.1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6.2节能、环保、绿色采购:(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投标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36.3正版软件: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36.4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①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提供生产企业为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15%,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③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④联合体价格折扣: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⑤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⑥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36.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按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按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7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折扣。36.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6.9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36.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5.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5.1.一、响应文件初审5.2.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审查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活动2响应函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3供应商代表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完整,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内容完整,扫描件清晰、符合要求6磋商保证金凭证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出)。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5.3.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不存在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③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2商务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清晰、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满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技术满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响应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四)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五)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六)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享受投报货物或服务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6.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八)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十)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4.三、评审办法5.5.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6.2.评审细则第一部分:价格部分(20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价格部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20%×10020分第二部分:商务部分(15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业绩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截止日前近五年内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案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日期明确);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至少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15分。15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65分),由评审小组各自认定实施方案据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整体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总体方案;②关键部位实施方案;③机械进出场方案;④环境保护及环境污染检测方案等,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0分,每缺一项扣5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20分拟投入项目人员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1、项目经理(1分)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经理姓名、职务、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联系方式、劳动合同或近一年最近一次在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证明材料。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善的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3分)(1)提供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联系方式得1分;(2)提供中级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近一年最近一次在本单位社保缴纳凭证证明材料得2分。3、根据本项目特点组建本项目团队及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包括不限于①人员配备清单;②团队配置专业性及执行能力;③机械设备等;团队及设备配备的组成结构合理,符合整体需求,描述全面的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13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根据本项目制定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技术保障措施;②服务期进度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③材料供应保证措施;④雨天维修施工保障措施;制定的项目保障措施完整、详细,针对性强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3分,所提供的保障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12分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根据本项目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现场人员安全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保障措施;③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措施;④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控制措施;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相关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保障措施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10分重点难点施工措施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重点难点的认识及施工措施;②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的得4分;每存在一项缺项扣2分,所提供的措施中每存在一项有缺陷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应急处理预案根据本项目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事件识别;②紧急预案;③处置流程等。供的突发事件的安全处理预案合理全面,条理清晰,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分,未提供不得分。3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上述内容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分,每有一处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3分缺陷是指:语言错误、存在歧义;对项目理解片面、内容描述不完整、过于简单;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驳于项目的实施等。6.第四章采购需求6.1.一、项目概况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道工程、通信管路工程,对校园道路基础及面层、雨污水排放管道、校园马路照明、电力电信管线等实施维修改造,实现校园路面升级、雨污分流、线缆入地、照明优化等功能目的,维修改造范围包括西马路全段、西门坡道、一号及二号公寓楼前道路、运动场看台西侧和南侧地下管线预埋等维修改造施工。二、商务要求1.履行期限:48日历天。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工程结算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甲方依据审核结果一次性转账支付剩余工程款。5.质保期:本项工程的质量保修期2年,自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为1年。6.验收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三、技术要求(一)技术标准与规范技术标准与规范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地方性技术规程以及施工设计图指定的特殊技术标准(详见施工图)。(二)材料质量要求1.材料规格、性能参数须满足设计要求。2.材料需符合国家产品现行质量和环保标准的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3.材料进场时,主要材料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材料检验合格报告。(三)文明、安全施工要求1.做到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2.因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员工或第三人身损失的,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维护校内原有设备设施的完好,对损坏的设施、设备等按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4.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经采购人对整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5.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结算支付劳务工资,不得拖欠,否则,采购人有权扣款支付。(四)质保服务要求1.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2.在质保期内,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四、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第5(仅供参考,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磋商结果和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3.履行期限:。4.维修地点:。5.质量要求:。二、合同金额1.人民币(大写):(小写):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三、付款方式。四、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2.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3.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4.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五、乙方责任1.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地点进行维修施工;2.参加甲方组织现场交底,拟定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结算;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维修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维修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6.维修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采购货物进行保护。六、维修施工及工程质保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且应符合维修施工条件,要严格按照维修施工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施;3.工程质保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七、验收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商。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十、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一、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十二、监督和管理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相违背,否则不予备案;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报送监督机构备案;3.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十三、补充条款附:。十四、附则1.有关本项目的的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行号:日期:年月日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〇二五年月日7.1.17.1.2.目录7.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7.3.商务、技术文件部分……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参加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采购活动;8.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9.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7.5.(二)响应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起的90(磋商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响应表中予以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E-mail: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6.(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7.(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涉及,须提供。7.8.(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7.9.(六)保证金交纳凭证7.10.(七)联合体磋商协议书(如适用,须提供)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承认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磋商采购项目。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年月日7.11.(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商务技术文件7.12.(一)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报价总报价(含税)大写:人民币 小写:¥ 履行期限地 点质量标准注:此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响应情况(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备注1履行期限2地 点3质量标准4付款方式5质 保 期6验收方式供应商全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13.(三)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序号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响应技术内容偏离说明123......注:供应商须逐条详细列明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三、技术要求”中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全面纰漏各项响应程度,未列明实际响应状况的,予以否决其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7.14.(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7.15.(五)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履行期限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日期明确);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至少包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6)承担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格式)项目经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地址: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地址: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123......(附: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7.16.(七)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职称学历拟在本项目任职工作年限从事类似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备注7.17.(八)响应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办法中的内容)7.18.(九)供应商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7.19.(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7.20.第七章政府采购政策性相关文件7.21.(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涉及,提供此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采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全称):(盖章)日期:7.22.(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涉及,提供此函)7.2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23.(三)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涉及,提供此函)7.23.1.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24.(四)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①《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②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及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格式)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第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第包: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附后7.25.(五)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7.26.(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如涉及,提供此承诺书)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7.27.(七)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企业名称(盖章):日期:7.28.(八)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2.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其他8.第八章相关附件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联系方式:供应商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