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劳务分包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研究 现状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近期招标公告(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2025)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研究劳务分包采购公告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研究劳务分包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配合招标人对荔湾区交通体系“十五五”规划编制进行建设方案研究、近期实施计划编制、汇报及跟踪服务工作。
(一)“十五五”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研究
开展荔湾区现状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根据荔湾区“十五五”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提出荔湾区道路系统优化、轨道交通与公交提升,慢行系统提升、港口优化与建设、智慧交通与低碳发展等方面的建设方案。
(二)“十五五”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近期实施计划编制
根据建设方案,结合近期广州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荔湾区重点项目建设及城市更新项目,开展近期交通基础设施实施计划的编制,形成重点项目库及投资计划。
(三)汇报及跟踪服务
负责相关部门组织的成果汇报和其他现场工作。跟进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收集并向甲方反馈相关部门的意见。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限价2293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无。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7 .供应商技术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委派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要求城乡规划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或职称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技术人员要求具备 城乡规划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职称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 供应商近3年承接 城乡规划 类项目业绩不少于 3个 。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7:00
十、其他
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工作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邮件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邮件应标注公司名称,发送后请联系招标人确定报名是否成功。(报名邮箱zhulu@gzmedri.com)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7月30日17时00分。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06065000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采购方: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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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劳务分包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研究 现状道路交通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近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