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塔筒灯具招标公告(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2025)
询单号
XJ0027879A
标题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长山头风电场49.5MW技改项目塔筒灯具采购
询单类型
公开询比价
采购组织名称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1 11:29:27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27 16:00:00
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不限
币种
CNY
最近1年年收入要求(万元)
注册资金要求(万元)
100.0
体系认证要求
业绩
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2022年至今至少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合同或采购订单),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供应商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若业绩证明为采购订单的,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其他报名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100万元及以上,本次采购标的物货物服务应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本项目只接受直供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直供商:(1)所需产品生产商以及提供二次加工服务的供应商;(2)所需产品生产商的销售平台公司,具有下属生产企业的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以及该母公司或集团下属销售平台;(3)具有所需产品进口资质的国际贸易商、产销分离后的国际、国内品牌授权代理商或代理商的区域分销商。若为生产商的销售平台公司,须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以及证明其为销售平台公司的证明材料。若为产销分离后的国际、国内品牌授权代理商或代理商的区域分销商须提供本产品的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商代理授权或生产商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2.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2022年至今至少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合同或采购订单),包括证明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联系人、有效电话等,(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证明中供货单位与此次供应商名称一致,由于变更、更名,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若业绩证明为采购订单的,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2.3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铝集团、中铝股份、中铝宁夏能源集团负面清单、黑名单和预警清单; 2.4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 2.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支付要求
交货地点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交货期要求
接到甲方通知后20日内完成全部交货(甲方另有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其他交付要求
报价要求
3.2报价要求 3.2.1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方案、合同条款响应书、商务技术偏差表)等证明资料文件盖章扫描后上传。未上传符合要求的文件,报价无效。 3.2.2报价时,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请核实最终价格后上报。 3.2.3供应商严格按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质量要求和备注进行报价,保证所供物资满足生产使用需求。(报价含安装费用及技术指导费用) 3.2.4报价要求为含13%增值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为含税落地到厂价,送至需方指定地点。总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为不变价格,价格锁定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的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供方应当该缴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供方承担。
成交、废标原则:
3.1评审小组对资质、技术条款完全满足,且响应付款、交货期、质保期等条件的以总价最低的推荐成交候选人1名。 2.2.4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处理: (1)供应商不符合2.1要求的。 (2)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未严格按照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品牌、质量要求和备注进行报价,不满足技术要求的。 (4)不按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拒绝澄清或澄清不被评审小组采纳,应否决其询价。
结算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约定日期交货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款100%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90%的货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届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的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其他要求:
3.1报名要求: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报名截至时间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材料、“信用中国”系统中“失信惩戒名单”网页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等证明资料文件盖章扫描后上传。仅上述资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以进行报价。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报名无效,不进入报价环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塔筒灯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