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等耗材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 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招标公告(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2025)
荣昌区人民医院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21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执行编号:YJ-25A00018
二、预算金额:
38.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如果供应商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所投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请各供应商响应特定资格条件时提供的材料须清晰可辨。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21日 至 2025年7月24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文件费。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5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7月25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
七、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5年7月25日 09:30
询价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谢女士
采购人电话:023-4633136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后西街169号
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秦女士
代理机构电话:023-46338677 1738311348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
九、附件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 发布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YJ-25A00018询价项目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2一、询价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询价资格2四、询价相关说明3五、保证金3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5一、项目一览表5二、技术参数要求5三、其他要求6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8一、服务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9三、报价要求9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10五、知识产权10六、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0七、违约条款10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2一、采购程序1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3三、无效报价13四、采购终止14五、重新采购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一、询价费用15二、询价通知书15三、报价要求1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6五、成交通知1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7七、签订合同18八、项目验收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9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0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3一、经济部分24二、技术(质量)部分26三、服务部分28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0五、其他资料361.1.第一篇询价采购邀请书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人民医院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1.1.1.一、询价内容包号及名称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名)荣昌区人民医院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30001注: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单价限价。2、本次采购只对耗材的单价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的需求及时供货。合同有效期间,采购的耗材均为药交网交易品种,必须在重庆市药交所网上交易,不能网下交易。若采购货物纳入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自动终止合同关系。1.1.2.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1.3.三、询价资格(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如果供应商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所投产品属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请各供应商响应特定资格条件时提供的材料须清晰可辨。1.1.4.四、询价相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4日。2、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文件费。(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7月25日北京时间9时00分。(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八)询价开始时间:2025年7月25日北京时间9时30分。1.1.5.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昌州支行账号:50050117630000000393转款备注:荣昌区人民医院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等耗材采购项目保证金(可简写)。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询价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3386771.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1.7.七、联系方式(一)监督机构: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室联系人:诸女士电话:023-46331880地址:荣昌区后西街169号(原老保健院内)(二)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23-46331363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后西街169号(三)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秦女士电话:023-4633867717383113489保证金退还咨询联系人:白女士13896083087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向阳路178号附25号1.2.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2.1.一、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单价限价采购方式1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个19元/人份药交网2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PCR-荧光探针法)个19元/人份药交网1.2.2.二、技术参数要求(一)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1、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具体包括:HBV反应液、HBV内标、HBV阴性对照、HBV阳性对照、HBV定量标准品1-4以及配套仪器的自动核酸提取试剂(磁珠法)。2、HBV检测方法学:PCR-荧光探针法。3、对不同基因型可覆盖HBVA-H型。4、最低检出限为≤10IU/mL。5、线性范围:在20~2×109IU/m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80。6、精密度:定量结果对数值的变异系数(CV)≤5%。7、检测试剂适配目前医疗机构实验室常用的实时荧光PCR仪,通过2种荧光通道(FAM,HEX/VIC)检测。8、储存条件及效期:检测试剂盒低温(-20±5)℃保存,有效期≥12个月。9、样本保存条件:或在2-8℃保存≥3天;-20±5℃条件下≥6个月。10、防污染措施:试剂盒采用UNG-dUTP,降低PCR扩增产物污染的可能性。11、分析特异性:与甲型肝炎病毒(HA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戊型肝炎病毒(HEV)、梅毒螺旋体(TP)、巨细胞病毒(CMV)、Epstein-Barr(EB)、单纯疱疹病毒I(HSV-I)、单纯疱疹病毒Ⅱ(HSV-Ⅱ)、甲型流感病毒无交叉反应。(二)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PCR-荧光探针法)1、检测技术平台:基于荧光定量PCR检测技术。2、检测样本类型:外周血3、96样本处理时间:≤120min。4、检测灵敏度/检测下限:400copies/mL。5、线性范围:4.00E+02--4.00E+09copies/mL。6、批间精密度CV:≤10%。7、批内精密度CV:≤10%。8、特异性:与巨细胞病毒、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轮状病毒和肺炎支原体等病原体感染样本无交叉反应。无交叉污染,减少假阳性。9、抗干扰能力:总胆红素(≤500μmol/L)、甘油三酯(≤8mmol/L)对检测结果没有影响,抗干扰能力强,减少因干扰物质造成的假阴性。10、反应体系体积:50uL。11、防污染体系:UNG酶+dUTP,利用UNG酶将可能存在的PCR产物污染充分降解,以排除由此可能引起的假阳性结果。12、有全程参与核酸提取和扩增的内标。内标全程参与核酸提取和扩增,避免PCR假阴性。13、扩增时间:≤75min。14、保质期:≥12个月。15、预期用途:适用于定量检测外周血样本中的EB病毒(EBV)DNA。可用作临床中EB病毒感染的辅助诊断以及药物疗效的观察。16、检验原理:采用核酸释放剂快速裂解、释放样本中的EB病毒DNA,利用针对EB病毒核酸保守区设计的一对特异性引物、一条特异荧光探针,配以PCR反应液等组分,在荧光定量PCR仪上,应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技术,通过荧光信号的变化实现EB病毒DNA的快速检测。1.2.3.三、其他要求(一)响应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二)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含有强制性条款的国家标准。(三)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均有生产厂家、生产地、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监部门及药监部门有权进行商品质量抽检。(五)货物供货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耗材须为全新产品,并对运输、装卸过程中所导致的耗材损坏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供应商严格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保证及时提供充足的货源。在得到采购人的送货通知后须在7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若成交供应商未在7日内完成配送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供应商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从货款中扣除),出现两次配送不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3、成交供应商提供与响应文件、合同及合格的检验报告一致的产品,以次充好或弄虚作假、发现与合同或检验报告要求不一致即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出现一次,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从货款中扣除),出现两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4、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入库手续,所供每批产品必须出具送货清单及检验报告或合格证,送货清单要求项目齐全,货单一致,并随货同行,否则不予以验收入库;验收合格入库之后开具正规发票,并承担配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六)参加询价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的检验报告真实、合格,提供与合同和检验报告一致的产品。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成交产品是重庆市药交所网上交易品种的进行网下采购或不供货。如果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参与采购人所有采购项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3.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3.1.一、服务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购人按照成交单价向成交供应商实施采购,根据采购数量据实结算。(二)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配送,成交供应商未按时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记成交供应商配送不及时一次并承担违约金5000元。(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采购人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采购人指定收货人有权拒收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7日内免费更换或者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将由供应商承担。如在采购人通知的期限内,供应商未能进行更换或补足,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另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金5000元(从货款中扣除)。3、经采购人组织的到货检测不合格时(抽检比例及不合格判定标准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到货产品进行退货或换货处理。供应商按换货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对换货产品进行复检(复检方式由采购人确定),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金5000元(从货款中扣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4、供应商产品在交付采购人后,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对已安装或已使用产品进行退换货(在退换货程中出现懈怠、不及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对已安装或已使用产品进行拆除或召回。因退货、换货产生的仓储、运输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5、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交货。验收合格条件如下:5.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5.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5.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6、产品在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7、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9、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有效期内的最新产品。10、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1.3.2.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产品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所供的货物,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响应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2、成交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储存及运输条件,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进行储存与运输。3、若成交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采购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为避免医患纠纷时间过长影响医疗秩序,如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未到医院解决纠纷,采购人有权单方动用滞留在医院的货款与患方协商解决,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追加,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诉诸法律。4、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5、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提供相关文件。(二)售后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为了采购人的工作正常开展,所有产品都需提供备品。2、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2.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2现场响应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需成交供应商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的,必须保证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为人民币报价,询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购买(制造)费、产品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交通费、仓储费、质量检测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保险费、人工费、储存费、SPD平台配送费、维保服务、配件更换、维护、保养费、备品备件费等及一切可预见供应商应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有费用。因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3.3.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一)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结算价=各耗材的成交单价×每批次送货数量(需出示采购人验收的签收单)。(二)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重庆市药交网交易平台上提交当月度供应的货物货款的发票,采购人确认发票之日起按药交所平台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支付货款。1.3.4.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3.5.六、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1.3.6.七、违约条款(一)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扣除成交供应商的上批次货款5000元并终止合同。(二)成交供应商应对成交产品的质量负责,并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承诺,如在医院或上级有关部门抽查中发现配送的货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出现一次扣除5000元(从货款中扣除),出现两次合同自动终止。(三)若成交供应商超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经营范围销售产品、提供虚假或过期资质材料、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引起医疗纠纷或导致采购人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成交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问题,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八、其他要求(一)线上交易的产品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试剂或耗材名称、品牌及规格)不得高于重庆市药交所网上挂网限价,所响应产品如具有国家医保码的必须填写国家医保码,本次采购的耗材采购方式为“药交网”,请提供该产品药交网产品编码。(二)成交供应商在进行合同签订时,采购的产品是重庆市药交所网上交易品种的,成交供应商的产品(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试剂或耗材名称、品牌及规格)成交单价不得高于该品种在重庆市药交所网上挂网限价,若重庆市药交所网上挂网限价比现成交单价低,合同单价则按重庆市药交所网上挂网限价执行。(三)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产品若在重庆市药交所网上挂网限价低于签订的合同价时,合同的采购价执行重庆市药交所网上实时挂网限价;若重庆市药交网上浮成交供应商响应产品限价,则按现成交价执行,即“就低不就高”原则。(四)双方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合同及采购人的要求,若不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合同及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并有权终止合同,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4.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4.1.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电子文档)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4.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单价报价合计金额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单价报价合计金额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1.4.3.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单价)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5.五、重新采购采购项目文件挂网后无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或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流标后根据采购人的内控制度进行重新采购。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1.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1.6.3.三、报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3、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即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完整的扫描件PDF格式,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U盘需粘贴标识注明供应商名称);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正本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U盘粘贴标识注明供应商名称。(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须手持身份证明到采购现场)。1.6.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同级主管部门或采购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三)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耗材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如果出现2件(次)及以上器械不良事件或3件(次)及以上使用科室投诉,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采购人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下一名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直至成交产品能满足科室要求为止。若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人所提供的耗材均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则重新采购。(四)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由采购人确定评审小组推荐的下一名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直至成交产品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为止。若评审小组推荐的候选人所提供的耗材均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则重新采购。1.6.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6.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6.7.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购销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如有),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6.8.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6.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1、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2、代理服务费以转账形式支付:户名: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昌州支行账号:50050117630000000393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1、合同格式采购合同(询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询价通知书及其补遗书、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凡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乙方与甲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8.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8.1.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通知书,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单价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1)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报价为:元/人份;(2)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PCR-荧光探针法)报价为:元/人份。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国家医保码(如有)药交网产品编码备注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8.2.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其中第二篇第一项项目一览表的“单价限价”这列供应商不用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8.3.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询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1.8.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询价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价、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响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8.5.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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