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生校服招标公告(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025)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的委托,就其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5105号
二.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
备注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小学部:730元初中部:785元高中部:825元
按照每个学生测量
备注: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 年8月11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① 供应商报名表;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9483144@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
十四.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5.1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项目联系人:吴升东联系电话:15005780246
质疑联系人:黄菲菲联系电话:1585788853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桥亭路56号
1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侯娟联系电话:0578-2832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15.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联系人:冯先生监督投诉电话:13337603775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桥亭路56号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5105号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采 购 人: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前附表4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说明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履约保证金8五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8六开标和评标9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2八法律责任13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4十质疑15十一投诉15十二授予合同16十三验收16十四其他事项17第三章采购需求18第四章采购合同25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1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31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0三报价文件格式51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5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56一总则56二评标委员会56三评标程序56四评标一般规定58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8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1.11.2.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的委托,就其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5105号二.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单价合计最高限价(元)备注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小学部:730元初中部:785元高中部:825元按照每个学生测量备注: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五.投标人资格要求: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六.招标文件的获取:6.1发布公告之日至2025年8月11日0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6.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①供应商报名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39483144@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采购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6.3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直接下载七.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八.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九.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十一.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十二.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十三.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十四.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五.联系方式15.1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项目联系人:吴升东联系电话:15005780246质疑联系人:黄菲菲联系电话:15857888530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桥亭路56号1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侯娟联系电话:0578-2832189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2128189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15.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联系人:冯先生监督投诉电话:13337603775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桥亭路56号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21日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学生校服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采购人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三部分文件应独立密封包装(注:各部分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7招标文件质疑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接收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11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形式缴纳,以到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为准。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转账的,履行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保函的,履行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自动失效。12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13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上发布后,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15招标文件解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6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17提醒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所有原件可装入同一档案袋内(原件较多的,可分袋装),所有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委派的负责项目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人员。2.6“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8“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的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4.2.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公开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采购合同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审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教育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4.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文件应全部单独密封。10.2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0.3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要求。10.4投标人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以上内容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12.排版、封面12.1排版:建议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建议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12.2封面: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封面制作,并按封面要求签字或盖章。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4.四履约保证金15.1履约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形式缴纳,以到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为准。15.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1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电汇、转账的,履行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保函的,履行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自动失效。1.4.5.五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独立密封包装(注:各部分的正本与副本包装在同一个密封袋内)。16.2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16.2.1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上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正副本字样。16.2.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应注明文件名称(即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字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6.3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16.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6.5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人;16.5.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16.5.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16.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投标文件;16.5.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6.六开标和评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到场,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宣布投标人名单,宣布开标日程安排及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开标会参与人员名单,要求投标人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3纸质投标文件经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投标人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启纸质投标文件。19.3.1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19.3.2因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19.4唱标19.4.1采购代理机构按纸质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9.4.2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诚信。19.5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2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1.1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1.2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21.1.3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21.2.4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5.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5.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7.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6.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26.2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2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6.4投标文件无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6.5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6.6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文件分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6.7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6.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6.9评标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6.10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26.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6.1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13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6.14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6.15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26.1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7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6.18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19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6.2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1.4.8.八法律责任2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7.1至27.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1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8.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8.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29.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追究法律责任:30.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0.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0.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30.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0.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0.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0.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0.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4.9.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1.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教育网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1.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1.4.10.十质疑3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2.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2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2.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2.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1.4.11.十一投诉3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4.12.十二授予合同34.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教育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5.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3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6.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6.5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验收,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1.4.13.十三验收37.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7.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质保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7.2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7.3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14.十四其他事项38.解释权38.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39.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0.项目监督40.1本项目接受各相关部门的监督。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计取,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款单位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1660201201009000176923.第三章采购需求一、产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产品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生产或组装。二、采购内容及清单1.小学部序号名称人数暂定采购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小学夏装(上衣+长裤)暂定360人1套110元/套上衣:60元/件1.按照每个学生测量。2.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长裤:50元/件2小学秋装(上衣+长裤)1套180元/套上衣:105元/件长裤:75元/件3小学冬装(上衣+长裤) 1套240元/套上衣:155元/件长裤:85元/件4小学羽绒内胆1件200元/件200元/件▲单价合计最高限价:730元2.初中部序号名称人数暂定采购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初中夏装(上衣+长裤)暂定450人1套125元/套上衣:65元/件1.按照每个学生测量。2.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长裤:60元/件2初中秋装(上衣+长裤)1套190元/套上衣:110元/件长裤:80元/件3初中冬装(上衣+长裤) 1套260元/套上衣:175元/件长裤:85元/件4初中羽绒内胆1件210元/件210元/件▲单价合计最高限价:785元3.高中部序号名称人数暂定采购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高中夏装(上衣+长裤)暂定360人1套135元/套上衣:70元/件1.按照每个学生测量。2.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长裤:65元/件2高中秋装(上衣+长裤)1套200元/套上衣:120元/件长裤:80元/件3高中冬装(上衣+长裤) 1套275元/套上衣:185元/件长裤:90元/件4高中羽绒内胆1件215元/件215元/件▲单价合计最高限价:825元备注: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分批次按照每个学生量体供货。三、执行标准要求1.采购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要求。四、技术参数要求1.小学部序号名称参考款式材质及要求1小学夏装》0①上衣面料:双珠地,60%棉,40%聚酯纤维,克重≥210g/m2;②裤子面料:鱼鳞布,60%棉,40%聚酯纤维,克重≥220g/m2;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2小学秋装》0①上衣面料:健康布,80%棉,20%聚酯纤维,克重≥300g/m2;②裤子面料:健康布,80%棉,20%聚酯纤维,克重≥300g/m2;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3小学冬装》0①上衣面料:150D春亚纺,100%聚酯纤维,克重≥140g/m2;上衣(里布):100%聚酯纤维,内胆:摇粒绒,100%聚酯纤维,克重 ≥320g/m2;②裤子面料:一体绒,面料35%棉,65%聚酯纤维,克重≥380g/m2;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4小学羽绒内胆①面料:尼丝纺,100%锦纶,克重≥130g/m2;胆布:100%聚酯纤维,填充物:白鸭绒,(绒子含量85%),充绒量:≥70g(140码)2.初中部序号名称参考款式材质及要求1初中夏装L心①上衣面料:双珠地,60%棉,40%聚酯纤维,克重≥210g/m2;②裤子面料:鱼鳞布,60%棉,40%聚酯纤维,克重≥220g/m2;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2初中秋装L心①上衣面料:健康布,78%棉,16%聚酯纤维6%氨纶,克重≥300g/m2;②裤子面料:健康布,80%棉,20%聚酯纤维,克重≥300g/m2;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3初中冬装L心①上衣面料:库里南,100%聚酯纤维,克重≥150g/m2;上衣(里布):100%聚酯纤维,内胆:摇粒绒,100%聚酯纤维,克重 ≥320g/m2;②裤子面料:库里南,100%聚酯纤维,克重≥150g/m2;里料:100%聚酯纤维;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4初中羽绒内胆①面料:尼丝纺,100%锦纶,克重≥130g/m2;胆布:100%聚酯纤维,填充物:白鸭绒,(绒子含量85%),充绒量:≥100g(170码)3.高中部序号名称参考款式材质及要求1高中夏装方案定稿①上衣面料:双珠地,60%棉,40%聚酯纤维,克重≥210g/m2;②裤子面料:弹力斜纹,70%棉,25%聚酯纤维,5%氨纶克重≥210g/m2;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2高中秋装方案定稿①上衣面料:健康布,80%棉,20%聚酯纤维,克重≥300g/m2;②裤子面料:健康布,80%棉,20%聚酯纤维,克重≥300g/m2;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3高中冬装方案定稿①上衣面料:库里南,100%聚酯纤维,克重≥150g/m2;上衣(里布):100%聚酯纤维,内胆:摇粒绒,100%聚酯纤维,克重 ≥320g/m2;②裤子面料:库里南,100%聚酯纤维,克重≥150g/m2;里料:100%聚酯纤维;③款式和颜色参照样图。4高中羽绒内胆①面料:尼丝纺,100%锦纶,克重≥130g/m2;胆布:100%聚酯纤维,填充物:白鸭绒,(绒子含量85%),充绒量:≥105g(175码)注:以上服装款式图仅供参考,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服装款式做细微调整。五、辅料要求序号名称质量要求1树脂拉链1.无毒,不含镍、不含甲醛、不含偶氨;2.拉链布带染色均匀,无沾污,手感柔软;3.拉链链牙排列整齐,不得有缺牙坏牙;2夏装口袋衬布环保染色,贴身柔软3秋装口袋衬布环保染色,贴身柔软4冬装口袋衬布环保染色,贴身柔软六、技术要求1.本项目所产生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在中标供货单位送检的基础上,中标单位供货前应配合学校将学生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产品检验费用包含在企业招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承担双送检所有相关费用。2.款式要求:校服上衣须绣上对应学校的名称字样和校标等标识,中标人依据确定的款式进行生产制造。3.服务要求3.1供应商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到校对学生身材数据进行测量和登记。3.2供应商须及时将校服分发给学生,使学生及时穿着。3.3供应商量尺寸、发放衣服等行为,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3.4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有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的,应在三日内进行调换。3.5供应商中标后,提供相关门店或网店以方便学生自行购买校服。4.供货及服务4.1供货期限:1年。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前,结合中标人履约表现可续签合同,服务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校服的裁制,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4.2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成采购人规定数量的货物供应,并将货物免费运送至各采购人指定地点发放到位。4.5.质保期要求投标人承诺所供货物最低1年质保(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配换,免费维修,此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可作更优承诺。6.付款方式6.1采用先供货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对每批次的货物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生发放。6.2中标人自行收取(采购货款结算,由采购单位(学校)的购买校服的学生家长自行直接支付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诺采购量。7.交货时间及地点夏季套装交货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前;秋装套装交货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前;冬装、羽绒内胆交货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前。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0.1.七、验收要求1.质量要求:校服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等国家标准,其中羽绒类服装按《羽绒服装》(GB/T14272-2021)标准执行。2.检验要求:校服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供应商提供的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品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产品检验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凭双质检报告及供货清单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学生发放。3.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提供的本校校服当中随机抽取一全套作为验收样品送省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费由供应商承担。若检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4.0.2.八、样品要求1.样品要求: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要求提供每款各一套样品,供评审小组在评标会议上评审用。实物样品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样品接收联系人:侯娟,15990802446,建议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工作。2.评审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校服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中标供应商今后供货时采购人验收校服的标准之一,未中标单位样品由投标人于开标当日自行取回,放弃取回的作无人认领处理。4.0.3.九、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考察,如投标人未调查现场造成投标偏离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4.0.4.十、其他1.本项目所涉及的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数量结算。税收、人工费、运输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如果本校学生需要购买校服,中标人应及时提供校服,按照本项目的中标单价结算。4.0.第四章采购合同校服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方):乙方(供货方):为维护甲、乙双方及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校服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合同组成(一)合同补充条款(如有)(二)本采购合同(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四)样品(经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五)投标/响应文件(六)询标承诺(七)询疑答复(八)招标/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以上文件、材料互为补充,均具有法律效力;文件、材料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根据排列顺序作为解释的依据,排列在前的优于排列在后的。二、采购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校服名称材质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计量单位款式图123合同总价(小写):合同总价(大写):1.材质、规格型号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技术规格文件。2.单价包含校服等货物的原料购置、检测、设计、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另行加价,甲方亦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校服采购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采购数量以学生家长实际下单量为准。4.合同期内增购校服均按本合同单价执行。5.其他:。三、转包与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质量要求(一)乙方提供的校服按以下国家标准执行,校服安全与质量至少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等国家标准;2.其他:(如学校个性化要求)。(二)乙方应当在每个批次的校服出厂前请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校服进行检测并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否则不得交货。五、包装与运输(一)校服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运输要求,具备防潮、防霉、防尘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无损。因包装不善导致货物在甲方接收之前发生失缺或损坏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二)乙方保证,校服在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的,于日内(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免费调换和补齐缺件。乙方不得以向第三方进行索赔为由拖延调换或补齐。(三)校服制作完毕,全部按零售式样独立包装,并依照相关规范附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标识。(四)每件校服上应有耐久性标签,清晰标明纤维含量、规格型号、洗涤维护方法;其他信息(如安全类别、执行标准等)可标注于合格证。(五)运输方式由乙方根据货物特性及甲方要求合理选择,乙方应派遣专业人员到校参加学校统一下单校服的验收并提供分发指导等现场配合服务。(六)其他:六、交货与验收(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学校统一下单(含后续增补订,下同)校服的,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日内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甲方指定联系人是,联系电话。家长自行下单(含后续增补订,下同)校服的,乙方应根据家长要求及时送至指定地点。(二)学校统一下单校服的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三)乙方须在交货时提供详细的发货清单;甲方应当面核实校服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款式、尺码、颜色、包装等是否与合同约定及发货清单一致;并查验乙方本批次校服由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原件和成衣合格标识。(四)甲方在乙方交付的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中随机抽取2套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五)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抽样校服,选择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校服。检测标准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家长另外收取检测费用。1.甲方在每个批次的校服出厂前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到企抽样送检。2.甲方在企业自行送检的基础上,收货时组织学生家长代表随机抽样送检。3.甲方在企业自行送检的基础上,通过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送检。(六)其他:。七、货款支付校服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学生家长提供合法票据(含电子发票),甲方不参与款项结算。八、合同期限(一)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二)本合同年签。合同期满后,经评价合格,可续签下一轮合同。九、售后服务(一)乙方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设立售后服务热线:,确保有效接收和处理甲方及学生家长的投诉和咨询。对投诉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并保持与投诉人的有效沟通。2.乙方承诺质保期自交付学生使用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个月。3.乙方承诺对质保期内出现色差明显、破裂等质量问题的校服负责免费更换,对不影响使用的扣件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护(人为损坏因素除外)。4.乙方承诺质保期外,校服若出现扣件等损坏、遗失的,按成本价提供相应配件。5.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收集学生、家长、教师等对校服质量、款式、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二)乙方免费提供套同质校服,无偿赠予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等特殊困难学生。(三)其他:。十、知识产权(一)甲方依法拥有与校名、校标等特定标志符号相关的一切权利。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为甲方学生制作校服的合理范围内,合规使用校名、校标等特定标志符号。乙方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更不得将校名、校标等特定标志符号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商业活动。(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校服设计、校服的生产及交付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提供的校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损失。若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乙方应当全部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三)甲方校名、校标等特定标志符号如被第三方使用造成侵权或混淆等违法行为的,使甲方或乙方利益受到侵犯的,受损方有权单独或共同发起举报或诉讼等维权行为;为此,本合同双方均有义务给予对方必要的协助。(四)其他:。十一、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及时确认校服款式和数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2.乙方的交货义务履行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督促学生家长按时支付款项,但甲方不对未支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4.其他:。(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交付产品规格和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予以调换和补货,且视为乙方逾期交货。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校服。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无条件退回已交付的不合格校服,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校服款。此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4.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损失难以计算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违约金。6.其他:。十二、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十四、其他(一)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二)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三)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规〔2024〕57号)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双方经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主管部门备案壹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注:本合同仅作示范参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次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1.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4.1.1.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1.2.▲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确认;▲2.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1.34.1.4.2.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内容要求:1.投标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1.5.2.2授权委托书格式4.1.6.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4.1.74.1.84.1.9.▲3.采购资格承诺函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4.1.10.▲4.资格证明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上表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4.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4.1.12.日期:4.1.13.6.其他4.1.144.1.15.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4.1.16.(资信商务文件部分)1.投标声明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份,副本份;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中标,在合同签订后天(日历天)完成该项目。5.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9.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10.我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编号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品牌(如有)1234投标人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4.1.17.3.商务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类别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备注1质保期2售后服务承诺3交货时间及地点4付款方式5备品备件及耗材要求6……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4.1.184.1.194.1.204.1.214.1.224.1.23.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小微企业专营支行银行账号:16602012010090001769投标人盖章:日期:4.1.24.5.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格式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投标人业绩证明;⑵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资信及商务方面的其他材料;⑶格式自拟。4.1.254.1.264.1.27.(技术文件部分)1.供货方案投标人盖章:日期:2.量体裁衣措施投标人盖章:日期:3.生产工序投标人盖章:日期:4.生产能力投标人盖章:日期:5.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盖章:日期:6.服务团队投标人盖章:日期:7.检测报告投标人盖章:日期:8.进度计划投标人盖章:日期:9.验收方案投标人盖章:日期:10.优惠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11.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4.1.28.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不得出现报价)4.1.294.1.304.1.314.1.32.三报价文件格式4.1.33.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小学部序号名称人数暂定采购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价报价备注1小学夏装(上衣+长裤)暂定360人1套110元/套上衣:60元/件元/件1.按照每个学生测量。2.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长裤:50元/件元/件2小学秋装(上衣+长裤)1套180元/套上衣:105元/件元/件长裤:75元/件元/件3小学冬装(上衣+长裤) 1套240元/套上衣:155元/件元/件长裤:85元/件元/件4小学羽绒内胆1件200元/件200元/件元/件单价报价合计: 元2.初中部序号名称人数暂定采购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价报价备注1初中夏装(上衣+长裤)暂定450人1套125元/套上衣:65元/件元/件1.按照每个学生测量。2.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长裤:60元/件元/件2初中秋装(上衣+长裤)1套190元/套上衣:110元/件元/件长裤:80元/件元/件3初中冬装(上衣+长裤) 1套260元/套上衣:175元/件元/件长裤:85元/件元/件4初中羽绒内胆1件210元/件210元/件元/件单价报价合计: 元3.高中部序号名称人数暂定采购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价报价备注1高中夏装(上衣+长裤)暂定360人1套135元/套上衣:70元/件元/件1.按照每个学生测量。2.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确定最终所需货物数量。长裤:65元/件元/件2高中秋装(上衣+长裤)1套200元/套上衣:120元/件元/件长裤:80元/件元/件3高中冬装(上衣+长裤) 1套275元/套上衣:185元/件元/件长裤:90元/件元/件4高中羽绒内胆1件215元/件215元/件元/件单价报价合计: 元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定。2.报价包含实施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材料、运输、装卸、派送、质保期内维修费用、税费等,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4.1.344.1.354.1.364.1.374.1.38.四投标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一)外包装封面格式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2.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4.2.1.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审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4.2.2.二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4.2.3.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根据本章1.2规定不再招标,以其他方式确定投标人。3.2技术文件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循序按投标人签到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2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资信及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4报价文件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4.2报价修正;3.4.3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5评标结果3.5.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5.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5.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5.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4.2.4.3.6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4.2.5.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70%,分值为70分。4.1.1资信商务部分权重为6%,分值为6分,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4.1.2项目技术部分权重为64%,分值为64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报价权重为30%,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1位小数。4.2.6.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资信及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及分值5.1.1资信及商务部分得分共6分,权重为6%,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统一打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1业绩(3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为3分。注:1.须将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以及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等进行认定。2认证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后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1.2技术部分为64分,权重为64%,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1供货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项目整体供货及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及成品的品控;整体供货方案;包装、运输;组织实施计划等)的可行性、严密性、合理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5、4.5、4、3.5、3、2.5、2、1.5、1、0.5、0分)2量体裁衣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量体裁衣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4、3.5、3、2.5、2、1.5、1、0.5、0分)3生产工序(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装生产的各道工序的情况,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3、2.5、2、1.5、1、0.5、0分)4生产能力(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配置的先进性、合理性,由评委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4、3.5、3、2.5、2、1.5、1、0.5、0分)5质量保证措施(10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5、4.5、4、3.5、3、2.5、2、1.5、1、0.5、0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方法,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5、4.5、4、3.5、3、2.5、2、1.5、1、0.5、0分)6服务团队(2分)根据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2、1.5、1、0.5、0分)7检测报告(2分)提供近三年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学生校服质量合格报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入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8进度计划(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校服生产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及保证完成措施的有效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3、2.5、2、1.5、1、0.5、0分)9验收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的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2、1.5、1、0.5、0分)10优惠承诺(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为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等特殊困难学生的帮扶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由评委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2、1.5、1、0.5、0分)11售后服务承诺(9分)投标人能提供电商信息平台,及时给学生、家长提供在线服务的得3分。注:需提供电商网页页面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入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根据投标人线下服务网点以及便捷性,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能力、客户的意见和投诉处理、售后服务人员的准则和应急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分值:3、2.5、2、1.5、1、0.5、0分)保质期内,校服存在非人为质量问题,是否保证至多一周内进行调换,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分值:3、2.5、2、1.5、1、0.5、0分)12样品(1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衣数量进行评审,按要求全部提供的得3分,每少1个扣0.5分。(分值:3、2.5、2、1.5、1、0.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外观,款式设计,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5、4.5、4、3.5、3、2.5、2、1.5、1、0.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布料、辅料的质量,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5、4.5、4、3.5、3、2.5、2、1.5、1、0.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制造工艺水平车线是否整齐、匀称,针距、板型、线头等做工精细程度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分值:5、4.5、4、3.5、3、2.5、2、1.5、1、0.5、0分)5.3投标人报价满分为30分,报价权重3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其中,小学部单价报价合计分值为10分,权重为10%;初中部单价报价合计分值为10分,权重为10%;高中部单价报价合计分值为10分,权重为10%;5.3.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3.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5.3.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投标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中标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3.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对应报价部分的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投标人报价总得分=小学部报价得分+初中部报价得分+高中部报价得分5.4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5评分时保留小数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4.2.7.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校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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