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路工程招标公告(山西离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5)
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EC-Z25F-04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805004)。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19〕329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省离石至隰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9〕853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1〕164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车购税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离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项目顺接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终点,经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顺接隰吉高速。路线全长83.191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标准,路基宽度采用25.5米。同步建设车鸣峪、交口2条连接线共22.121公里。全线桥梁合计22392米/85座(不含匝道桥),其中特大桥1083米/1座。隧道合计10234米/7座,其中特长隧道3590.5米/1座。设中阳、车鸣峪、交口、石口4处互通立交、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4处。
2.2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
JC标段: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路基、路面、桥隧、交安、机电、房建等工程竣工验收试验质量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2.3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并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试验检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和交通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2)财务要求:
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累计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其业绩内容,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若一个项目未能满足上述检测内容时,可提供多个项目累计满足上述检测内容。
(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含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含公路或桥梁或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或机电工程),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累计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个人业绩,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含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含公路或桥梁或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或机电工程),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累计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个人业绩,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公路检师专业应累计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若一个项目未能满足上述检测内容时,可提供多个项目累计满足上述检测内容。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www.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
(5)投标人目前未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3.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为本项目提供过勘察设计(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施工(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交科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西省交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等服务的参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以及参建单位的全资子公司),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7-21 18:00:00至2025-7-28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网址:http://jt2.jcebid.com)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8-12 09:00:00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8-12 09:00:00
6.2开标方式: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系统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成先生
电话:18603580521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本公告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投采购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9.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十、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尚悦路1 号
联系方式:0351-4663030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1-7876392
地址:山西省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529号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51-5606026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尚悦路1 号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离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交口沥青库
联 系 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186035805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0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高先生
联系电话:17636662545
邮 箱:bjztc5@163.com
关键内容公开.doc
附件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服务招标关键内容公开一、项目概况呼北国家高速公路山西离石至隰县段项目顺接临县至离石高速公路终点,经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顺接隰吉高速。路线全长83.191公里,主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标准,路基宽度采用25.5米。同步建设车鸣峪、交口2条连接线共22.121公里。全线桥梁合计22392米/85座(不含匝道桥),其中特大桥1083米/1座。隧道合计10234米/7座,其中特长隧道3590.5米/1座。设中阳、车鸣峪、交口、石口4处互通立交、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收费站4处。二、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资质要求JC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试验检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和交通工程专项检测资质。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JC近五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累计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其业绩内容,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注:若一个项目未能满足上述检测内容时,可提供多个项目累计满足上述检测内容。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 誉 要 求JC1.投标人在近三年未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因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或未在山西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并受到通报;2.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4.投标人的信誉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1.4.4 项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标段人员最低数量要求人员要求备注JC项目负责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含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含公路或桥梁或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或机电工程),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累计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个人业绩,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公路检师专业应累计涵盖本项目检测内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若一个项目未能满足上述检测内容时,可提供多个项目累计满足上述检测内容。技术负责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含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专业含公路或桥梁或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或机电工程),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累计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及房建工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个人业绩,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资格标准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三、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最终投标文件(含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上传至交易平台较早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服务期限;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6)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2)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0.5项规定的情形。(13)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及总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在同一标段中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未提交调价函。(7)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0.5项规定的情形。(9)投标文件没有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存款帐户证明。(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1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2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3规定。(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录4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25分业 绩:25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 标 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有效评标价=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未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规定情况的投标文件,应做投标无效处理,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任何计算。(2)确定最终控制价上限G2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下浮系数X1。(X1为0.5%、1%、1.5%、2%、2.5%、3%六个数值中的一个)。最终控制价上限G2=G1×(1-X1)G1=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G2,则视其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按投标无效处理。(3)确定理论成本价LC同一标段所有不高于G2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当有效评标价有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与G2的50%相加后,乘以成本价系数Z所得数值为该标段的理论成本价。LC=(0.5×G2+0.5×SP1)×0.85SP1——该标段所有不高于G2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评标价有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4)确定评标基准价JZ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控制价上限×加权系数+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1-加权系数)]×评标基准价系数式中:加权系数(X2)应从0.3、0.35、0.4中选取,评标基准价系数(X3)应从0.96、0.97、0.98、0.99中选取,均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有效评标价指同一标段介于理论成本价(含)与最终投标控制价上限(含)范围内的评标价。当有效评标价数量大于5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值,再进行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上述相关系数(X1、X2、X3)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按标段随机抽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议书35分现场试验检测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7分本项基本分4.2分。根据现场试验检测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的合理性,与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加2.8分。试验检测方案8分本项基本分4.8分。试验检测方案和措施中,根据试验检测工作计划安排的合理性、与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的符合性是否合理,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加3.2分。本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8分本项基本分4.8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项目试验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分析的提出建议、优化、对策和措施是否合理,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加3.2分。质量、进度保证措施7分本项基本分4.2分。根据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实施性是否合理,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加2.8分。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本项基本分3分。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的针对性建议是否合理,酌情加分,本项最高加2分。2.2.4(2)主要人员25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2、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 项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或同时包括桥梁、隧道工程或同时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服务业绩加1分,最多加6分3、技术负责人: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 项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或同时包括桥梁、隧道工程或同时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服务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若同一个业绩多项检测内容同时满足上述内容时,应分别予以认定,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个人业绩,须另附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2.2.4(3)评标价10分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0.1,E2=0.05。评标价最高得分为 10 分,最低得分为 0 分。2.2.4(4)其他因素30分业绩25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5分。2、近五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每增加1 项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交(或竣)工验收检测(检测内容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或同时包括路基、路面、隧道或同时包括交安、机电或包括房建工程)服务业绩加1 分,最多加10 分。(若同一个业绩多项检测内容同时满足上述内容时,应分别予以认定)履约信誉5分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基本分3分。2、信用中国查询每具有一次诚实守信记录加0.5分,最高加2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正文第3条部分条款内容细化如下:第3.1.1项内容细化为: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第3.2款内容细化如下: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每个投标人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各分项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对应分项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第3.4补充以下内容3.4.5若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在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第3.6.2款(2)补充以下内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g.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成员等实质性内容存在一致;h.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MAC 地址相同;i.投标文件的下载、制作、记录、上传IP 地址等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j.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源为同一单位或者账户的;k.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l.不同投标人的CA 数字证书混用的;m.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被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第3.9款内容细化如下:3.9 评标结果3.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則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核实的信息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