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一标段
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仪征市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9437.07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4490万元;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8951.59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3905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预算审核(不含已另行委托的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施工过程专业类别分别预算审核、施工过程材料询价、签证变更审核、进度款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初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宜等内容。
2.4 服务期: 同建设期+结算期,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暂定至2028年9月 ;
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暂定至2027年12月;
2.5咨询服务费:168.19万元(其中一标段84.72万元,二标段83.4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按照评标顺序,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环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
一、二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项目人员要求:
3.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6.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每个标段要求配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3.6.3 项目服务期内,每个标段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要求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接受招标人考勤及处罚。
3.7 其它要求:
3.7.2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投标人参加以上项目标底编制的不得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5年7 月 21日至2025年 7 月 25 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5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31 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建安路88-1号 地 址: 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肖志远 联 系 人:王璐
电 话: 051485911812 电 话: 18762779706
2025年 7 月 21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XEPT202507009001YZXEPT202507009002招标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5年7月2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3.8暗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评标结果公示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2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8.3签订合同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异议与投诉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初步评审3.3详细评审3.4澄清、说明或补正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项目任务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仪征市2.2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9437.07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4490万元;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8951.59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3905万元;2.3招标范围:施工图预算审核(不含已另行委托的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施工过程专业类别分别预算审核、施工过程材料询价、签证变更审核、进度款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初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宜等内容。2.4服务期:同建设期+结算期,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暂定至2028年9月;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暂定至2027年12月;2.5咨询服务费:168.19万元(其中一标段84.72万元,二标段83.47万元)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按照评标顺序,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环节。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1-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项目人员要求:3.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3.6.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每个标段要求配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3.6.3项目服务期内,每个标段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要求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接受招标人考勤及处罚。3.7其它要求:3.7.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7.3投标人参加以上项目标底编制的不得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2-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5元/标段,售后不退。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6.2开标现场地址: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建安路88-1号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邮编:211400邮编:211400联系人:肖志远联系人:王璐电话:051485911812电话:187627797062025年7月21日-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建安路88-1号联系人:肖志远电话:05148591181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联系人:王璐电话:187627797061.1.4项目名称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1.1.5建设地点仪征市1.2建设资金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预算审核(不含已另行委托的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施工过程专业类别分别预算审核、施工过程材料询价、签证变更审核、进度款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初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宜等内容。1.3.2服务期限同建设期+结算期,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暂定2028年9月;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暂定2027年12月;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图纸等内容2.2澄清和答疑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1:00时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7月25日17:00时获取方式: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疑下载”模块3.1.1投标文件的组成1、以下资料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开标时不再进行复核2、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申请书;√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承诺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项目组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商务标:√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报价;√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1、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2招标控制价168.19万元(其中一标段84.72万元,二标段83.47万元)3.3.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退还/3.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4时30分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无需提供备份文件5.1.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不派人员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应当在开评标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5.2.2解密时间远程解密的:以现场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起,30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时抽取。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电子化要求1、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应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点击“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点击“投标人”登录模块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或者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yizheng.etrading.cn/,点击“会员登录”模块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如因信息缺失、失效、虚假等原因产生不良后果,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在该平台注册入库的单位可自行注册维护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注册指南可到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点击“会员登录”端口-“用户登录”-“注册指南”自行下载;2、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必须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CA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对本单位数据库进行维护,并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各环节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操作。“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可到http://yizheng.etrading.cn/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服务”里下载;(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514-82087129,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受理台(5楼电梯附近))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查阅“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中“澄清/变更公告”模块和“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模块公布的有关该工程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如有)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或投标人由于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不见面开标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直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活动,无需签到,只需在开评标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10.2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会员系统网上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咨询电话:4009280095-510.3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如需抽取相应数值进行基准价计算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当众随机抽取(如有);(5)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现场开标,当众将电子文件进行数据导入、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如有)、供货期(如有)及其他内容,并予以记录;(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10.4异议与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10.4异议与投诉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内。2、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2.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2.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其中对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发包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2.3、对资格预审不合格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2.4、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2.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3、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3.1、异议受理单位: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485911812地址:仪征市建安路88-1号3.2、投诉受理单位: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485911812地址:仪征市建安路88-1号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三份。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电子投标咨询电话(软件公司技术咨询):4009280095-4-8-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5费用承担1.5.1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还。1.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1.5.3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0-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项目任务书;(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报价标准及依据依据苏建价协【2022】7号文规定,结合市场行情,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做无效标处理。3.2.2投标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应采用投标函及其附表规定的格式。3.2.3投标人的投标费率报价,应是完成合同中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结算的依据。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12-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⑤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一致,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加盖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发送至“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3.6.3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3.8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3.6.1项的要求。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13-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1.2因“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1.5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4.1条、4.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4.3.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14-“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评标结果公示7.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15-8.2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签订合同8.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16-9.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将书面告知异议提出人;作出答复前,后续招标投标活动将暂停开展。投标人对开标的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前述异议事项,异议提出人未按程序和规定时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亦将丧失进一步提出投诉的权利。9.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类似工程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组成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提供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投标报价☑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下浮价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18-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并按下浮价格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下浮价格相等的,由招标人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9-(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与报名资格预审合格时的成员不一致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8).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文件提出的范围、服务期、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3).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其它合理性重大偏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0-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建设地点:合同编号:咨询类型:全过程造价咨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2-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仪征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2.建设地点:仪征市3.资金来源:自筹4.工程用途: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万元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1)招标文件;(2)投标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23-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七、本合同共陆份,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24-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25-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第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26-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委托人的权利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第十七条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八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咨询人的责任第二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27-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或重复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约定的咨询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八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酬金第三十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第三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三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部分酬金的支付。第三十三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28-其他第三十四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三十五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六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以项目所在地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意见为准。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九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9-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适用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等2.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江苏省土建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园林定额》(2007版)及相关规、苏建价〔2016〕154号文《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涵价〔2019〕178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扬州工程造价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等其他相关文件。3.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第四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投资决策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其它工程设计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建设工程概算(背靠背)□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预算(背靠背)☑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其它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参与审查经济标☑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30-其它工程施工阶段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变更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其它工程竣工阶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其它2.2造价咨询其它业务□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其它第八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下列必要的办公条件:/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委托人应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授权肖志远为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二十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自身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咨询人工作的缺陷或失误及额外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对咨询人进行赔偿。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完整提供时间为/年/月/日。第二十六条咨询人发生额外工作包括:□由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条件资料不全或发生变化,咨询人根据变化的条件资料发生的重复咨询工作;□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工程建设周期延长;-31-□其它。第三十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1、正常酬金计算方法根据江苏省工程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咨询服务酬金计算方法为:。2、正常酬金支付方式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付款;2025年底,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10%;施工进度至50%,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30%;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过程造价咨询报告成果文件后,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60%;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工作并提交工程结算初审报告后,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70%;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提交全过程造价咨询报告全部成果文件,根据考评结果付清造价咨询余款。第三十三条双方同意用转帐方式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第三十八条咨询人依据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咨询质量满足委托方及行业主管的要求。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报告须文字清晰整齐,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为保证咨询质量,委托人与咨询人约定,质量奖罚条款如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2-第五章项目需求1、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9437.07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4490万元;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8951.59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3905万元。2、招标范围:施工图预算审核(不含已另行委托的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施工过程专业类别分别预算审核、施工过程材料询价、签证变更审核、进度款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初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宜等内容。因两个项目前期桩基、基坑支护、土方、总包清单、示范区清单已安排编标单位编制完成,目前暂未跟施工单位核对,单位进场后需对原编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背靠背编制,编制完成后跟原编标单位进行核对。后续分包工程图纸完成后跟编标单位同一时间背靠背编标,双方编制完成后进行核对清单。最终由全过程咨询单位对输出清单负责。包括不限于下表内容:编号项目阶段工作成果1招标阶段1.1招标文件1.1.1为不同的承包或分包合同,编制及起草必需的合同条款及制订有关的招标文件以作招标之审批及招标之用,提供足够数量的招标文件供发包方发放。招标文件将由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承包范围与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单价说明、工程量清单、施工开办项目、工程技术规范及招标图纸等组成。并在发包方组织下协助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技术规范和施工说明书。招标文件在接到发包方招标范围及条件后4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整招标书(不含清单)。总承包、指定分包、独立工程、物质供应等足够数量的招标文件1.2工程量清单1.2.1根据发包方需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包括不限于定额清单、港式清单等)、工料清单和初步材料进口清单,会同设计单位协助编制施工材料清单,包括国内用材和进口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1.2.2提供必要的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发包方决策参考.材料及价格信息1.2.3根据市场价格编制必要的控制价清单,并找内外部对标清单进行对标分析,形成对标分析报告;控制价编制1.3评标议标1.3.1发包方组织招标文件答疑和询标会议,咨询方仅负责对条款类和与工程量清单中量价内容相关的问题的回复和澄清,并负责统一整理答疑文件或询标问卷。在收到投标资料后3个日历天提供完整标书分析、建议及议标问卷,中间资料需分步提供。答疑和询标问卷1.3.2对所有投标书进行核算,审查并向发包方提交量价比较分析,分析各标书的工程量、报价,包括市场价格水平对比、虚报、遗漏或算术错误等情况。并在定标前对任何必要的更改做出建议。仅出具量价部分的对比1.4标底及中标通知书编号项目阶段工作成果1.4.1根据所制定的工程量、单价细目表及各专业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为重点承包项目制定详细的预算以作为发包方的标底,以作为对投资控制数的最后核对,若有必要应在招标前对投资控制数作相应的修改。重点工程标底1.5收到发包方定标指令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出正式中标通知书。在发包方签署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足够数量的正式合同正副本送至发包方并指导签署。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1.6为了满足整个项目的进度要求,部分招标工作需在设计单位仅完成方案图或扩初图,但尚未完成施工图的前提下展开。咨询方需依据该等方案图或扩初图,并制定详细的总包和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和主要合同条款供招标使用。图纸细化过程的编制不得重复收费。2施工阶段(含总包预算包干价)2.1付款控制2.1.1按工程合同条款规定,审核己完成工程进度和到场材料数量,了解工地发生的重要事项,并按此作估值及提供工程的中期付款证明建议作为发包方给承包商付款的依据。与建筑师、监理单位合作,确保他们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意见能够在中期付款金额中得以体现。中期付款建议书2.1.2每月提供一份包括预算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的阶段性财务分析报告,最新的中期工程总造价估算和预算报告书,包括完成部分的己付款及未完成部分的估算支出、变更工程清单、暂定款调整、暂定工程造价调整清单等。若在编写报告时预知数字上或设计方面将有大修改,该修改的预算增(或减)额须立即通知发包方并包括在造价控制报告内。月度工程财务分析比较报表、中期工程总造价估算、预算报告书和目标成本动态控制体系2.1.3按发包方及工程需要,检查及修订工程总价的资金流动表。每月提供计划与实际付款的比较说明。修订的工程总价资金流动表2.1.4与发包方及其他成员一同紧密合作,不断监察工程造价的任何变更并每月提供书面意见使造价控制在预算内。月度工程造价意见书、2.1.5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和材料报价进行审核确认。报价审核意见2.2每个住宅项目至少派驻一名专职人员驻现场服务(人员数量以项目面积大小实际调整),每周按照发包方正式员工进行考勤,适用于发包方的考勤制度,驻场人员必须经过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除非离职或者发包方主动要求替换,否则一律不允许更换。工作报告2.3合同管理2.3.1协助发包方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解释,并就有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提供澄清性意见,以利于合同的执行。编号项目阶段工作成果2.3.2根据发包方要求及工程实际需要,参加协调会议、顾问会议及其它要求合理的相关现场会议及技术会议;2.3.3在取得授权后,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代表发包方与顾问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商进行工程或工程变更的协议与谈判,为发包方争取到最大的利益。2.4工程签证、变更测算、延期申请2.4.1向发包方及设计单位预先报告因任何签证、设计修改所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减,以协助发包方考虑是否采用该等设计修改。在收到签证、变更资料5个日历天内提供造价变化估算,特殊情况按照双方商定期限提供。如签证、变更工程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应及时修改该项预算,并提交发包方再做考虑。工程签证、变更造价审核意见2.4.2在收到承包商的工程签证、变更款(包括机电工程的签证、变更款审核)的申请及协助其他咨询方审核工期延长申请并核实其完整性后21日历天内完成对应签证、变更项的费用审核工作,并提交合同签证、变更帐单,包括估量和编排变更清单和价格,在经过发包方审批后,与承包商协商和确定总帐目,提供每个合同签证、变更往来的文件副本。每月将因工程签证、变更所引致的造价增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呈报。工程签证、变更款/工期延长申请审核意见:月度工程变更造价审核意见2.4.3每月25日前向发包方提交目标成本动态控制表、工程签证、变更工程量及费用明细表、工程索赔情况明细及其它增减费用明细表,详列所有工程合约的最新预算或合约价款,以及工程造价变动和最新资金流动表,提供计划与实际付款的差额比较说明及成本偏差分析。目标成本动态控制体系2.4.4对暂定量招标的工程进行重新量度,并与承包方核对,完成时间为总承包工程在正式图纸提供后60个日历天内核对完成,非总包工程为30个日历天。重新量度清单及指标分析报告2.5索赔2.5.1处理所有工程上的索赔工作。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审核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项,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专业意见,协调发包方与承包商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并保障发包方在合同上的利益。索赔评估报告、工程索赔情况明细表2.6协调及相关会议2.6.1参与有关工程造价和合同条款的工程协调会,密切与发包方联络以及时监控项目的造价。造价与合同审核意见2.6.2其他与建筑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造价与合同咨询建议2.7量价核对及谈判地点为发包方项目所在地或者其他发包方指定地点。3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编号项目阶段工作成果3.1计算所有合同内付予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有的价差调整,并使发包方与承包商达成协议。价差调整报告3.2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期,依结算资料制定或审核工程结算书。并依结算资料制定和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最后工程结算将更改或其它因素所引致的造价增减包含在结算内。按工程决算结论,提交发包方决算分析及工程决算资料和汇编,并向发包方办理移交。工程结算书/工程竣工决算书3.3协助发包方解决合同纠纷,使发包方与承包商达成协议。解决合同纠纷3.4提供工程缺陷的造价评估及扣款意见。评估意见4其他服务4.1对发包方编制的目标成本给出专业建议并提供类似项目指标作为参考。4.2对可能涉及的多方案比选提供测算支持。3、服务期:同建设期+结算期,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暂定2028年9月;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暂定2027年12月。4、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5、付款方式: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付款;2025年底,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10%;施工进度至50%,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30%;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全过程造价咨询报告成果文件后,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60%;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工作并提交工程结算初审报告后,支付至造价咨询费用的70%;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提交全过程造价咨询报告全部成果文件,根据考评结果付清造价咨询余款。6、处罚条款:(1)项目服务期间,项目负责人员应和投标人员一致,未达到招标人考核要求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000元次·人的违约金;未按期提交相应成果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2)付款期间综合月度考评得分85分(含)至90分(含)的扣造价咨询费10%,综合月度考评得分80分(含)至85分的扣造价咨询费20%,综合考评得分80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3)单位应按期完成审计工作,无客观原因,逾期未完成,每延迟5天,扣减造价咨询费1%。7、咨询成果的质量要求:咨询成果的质量要求按以下标准进行扣除:单位工程咨询费=该项任务工程总造价*2‟(本条款扣款金额并入当期款项中全部累计扣除)1)结算编制的成果要求:乙方提供的成果报告(包含初稿及与施工方核对后稿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且:a)对于单位工程造价100万以下的委托项目,造价误差超出+5%~-5%,且误差在±5%~±8%以内时,每超出±1%(不足1%按1%计),扣除10%的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8%外,扣除100%单位工程咨询费。b)对于单位工程造价100万以上且1000万以下的委托项目,造价误差超出+4%~-36--4%,且误差在±4%~±6%以内时,每超出±1%(不足1%按1%计),扣除10%的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6%外,扣除100%单位工程咨询费。c)对于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且5000万以下的委托项目,造价误差超出+3%~-3%,且误差在±3%~±5%以内时,每超出±1%(不足1%按1%计),扣除10%的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5%外,扣除100%单位工程咨询费。d)对于5000万元以上委托项目,如甲方或复审(含三审)核减率≥2%,造价咨询费用扣除10%的单位工程咨询费,核减率每增加0.5%(不足0.5%按0.5%计),造价咨询费用扣除递增10%,以此类推(举例:如甲方核减率为2%,则咨询费扣除10%的单位工程咨询费,如核减率为3%,则咨询费扣除30%的单位工程咨询费)。甲方核减率超3%,需出具盖乙方公章的情况说明书,甲方或复审(含三审)核减率超4%,扣除乙方100%单位工程咨询费,乙方造价咨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该项任务的咨询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2)签证审核的质量要求:a)乙方审核后金额,或乙方与施工单位核对后金额,如经甲方或复审(含三审)审核,误差±5%~±8%以内时,每超出±1%(不足1%按1%计),扣除5%的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8%~±15%以内时,扣除30%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15%外,扣除100%单位工程咨询费。b)应积极协助甲方收集、复核资料、复核施工实际情况,协助进行费用转扣及洽谈,甲方审核后修改完善等。若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次日仍未配合甲方核查修改,每延迟一日历天,乙方应按该项任务委托咨询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c)所有工程均必须提供纸质及对应一致的电子版工程量、计价计算底稿,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项咨询委托工作成果,并判定该项工作为未完成。3)设计变更类测算的质量要求:a)乙方测算后总金额,如经甲方审核,误差±5%~±8%以内时,每超出±1%(不足1%按1%计),扣除5%的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8%外,扣除30%单位工程咨询费;如误差超出±10%外,扣除100%单位工程咨询费。b)所有工程均必须提供纸质及对应一致的电子版工程量、计价计算底稿,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项咨询委托工作成果,并判定该项工作为未完成。4)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质量要求:a)招标控制价与最终跟编标核对后的报价平均值误差±5%~±8%以内时,每超-37-出±1%(不足1%按1%计),扣除10%的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8%外,扣除50%单位工程咨询费;误差超出±10%外,扣除100%单位工程咨询费。b)应积极配合甲方核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等,确保工程量清单量、价、特征描述及编制说明等的准确性。若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次日仍未配合甲方核查修改,每延迟一日历天,乙方应按该项任务委托咨询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c)所有工程均必须提供纸质及对应一致的电子版工程量、计价计算底稿,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项咨询委托工作成果,并判定该项工作为未完成。7、考评要求:全过程咨询服务公司月度考评表考评内容考评细则考评说明满分实际得分不适用项默认得分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公正有违规记录,每次扣2分,索贿、受贿严重违纪现象将中止合同1010工作时效所有清单、预算、结算工作每个项目每超时3天完成扣1分84进度款、审价单、台账、变更、签证、造价分析及造价信息每个项目每超时3天完成扣0.2分84工作质量工程量计算(包含公式、汇总、漏项)无工程量计算底稿32工程量不能满足要求,一次扣2分;要求修改仍不能满足,每次扣1分84对现场了解情况,1分基本满足31询价无计价依据21单价偏离市场价严重者,一次扣1分63谈价成功谈价超过90%的5分,超过80%的4分,超过70%的3分,超过50的2分,超过30%的1分,低于20%的倒扣1分,低于10%的倒扣2分,0%的倒扣3分53定额应用定额应用错一项扣1分64费用应用费用应用错一项扣1分53标的在最低标±3%加1分,3-5%无影响,大于5%扣1分,大于10%扣2分53造价分析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1分31资料管理资料管理遗失委托方的送审资料一份扣1分22台账管理台账未及时更新,错误或隐瞒,一次扣1分22-38-公司管理后台积极配合及相应要求满意2分,基本满意1分21造价咨询工程师中途无故调换造价工程师,每更换1名工程师扣1分22审核流程未完成流程审核的每一单扣0.5分22嘉奖成员配合主动积极配合的满分,4分为基本满足84个人嘉奖奖励综合能力优秀的,2分为基本满足52公司嘉奖嘉奖对该项目积极投入者,2分为基本满足52备注每项应得分扣完后,得分数为负分,在总分中倒扣-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40-目录1、资格审查申请书;2、针对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承诺书;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5、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6、项目组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7、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41-1.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42-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43-2、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也没有因不良行为在各级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告期内。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44-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投标申请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封面(商务标)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标标段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6-目录应包含下列内容:1、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3、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审核人员简历表;4、投标报价;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注:目录、序号和页码由投标人自行编列-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