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道改建招标公告(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牧野竞谈-2025-3

2、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69,788.19元

最高限价:1569788.1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牧野竞谈-2025-3-1
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
1569788.19
1569788.19

1569788.1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排水沟清淤368.9m3,挖除水泥混凝土旧路面1960.1㎡,拆除原有边沟混凝土盖板150.3m3,拆除原有砖砌边沟圬工177.8m3,现浇盖板边沟150.3m3,乳化沥青粘层11993.4㎡,铺筑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11993.4㎡,18cm现浇C30混凝土坑槽1960.1㎡,抗裂贴1476.2㎡,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126.8m3,砖砌检查井8座,道路热熔标线785.1㎡。 5.2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自筹资金, 已落实。5.4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指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单位为拟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 和豫财购【 2016】 15号的规定,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 中国政府 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 凭 CA 密钥登 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 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 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2、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 要求在开始二次及三次(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本项目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7、监督部门信息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0373-306957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建设西路10号

联系人:**星

联系方式:18836213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新乡牧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创业路2025号中部国际创意工场E09号

联系人:周宏伟

联系方式:15090084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宏伟

联系方式:15090084600

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谈判文件.pdf

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已审核同意发布一香招标人: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新乡牧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牧野竞谈-2025-3采购人: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新乡牧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合同)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重要提示: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供应商-《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l)注意事项:1.各交易主体要提前学习相关操作手册,确保能够熟练操作系统相关功能;2.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谈判等采购文件时,原则上不再要求供应商到交易中心现场;3.供应商在项目开始前,需调试好系统,做好各项操作准备,在项目进行中应当保持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造成的问题,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5.本次为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首次试运行,请交易主体按照提示手册按步骤操作,对于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敬请谅解。6、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交易中心,否则,将视为对本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后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出任何异议。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牧野竞谈-2025-32、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1569788.19元最高限价:1569788.19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牧野竞谈-2025-3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1569788.191569788.19是1569788.19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包括:排水沟清淤368.9m³,挖除水泥混凝土旧路面1960.1㎡,拆除原有边沟混凝土盖板150.3m³,拆除原有砖砌边沟圬工177.8m³,现浇盖板边沟150.3m³,乳化沥青粘层11993.4m²,铺筑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11993.4㎡,18cm现浇C30混凝土坑槽1960.1m²,抗裂贴1476.2m²,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126.8m³,砖砌检查井8座,道路热熔标线785.1m²。5.2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自筹资金,已落实。5.4质量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指建筑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单位为拟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2日08:30时至2025年07月24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4、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07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7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2、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及三次(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本项目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7、监督部门信息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0373-3069575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建设西路10号联系人:**星联系方式:188362135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新乡牧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创业路2025号中部国际创意工场E09号联系人:周宏伟联系电话:15090084600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宏伟联系电话:15090084600新乡牧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1日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具体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项目编号:牧野竞谈-2025-3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采购人名称: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建设西路10号联系人:**星联系方式:188362135154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新乡牧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创业路2025号中部国际创意工场E09号联系人:周宏伟联系电话:150900846005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569788.19元(其中财政资金750000元,其余为自筹资金)最高限价:1569788.19元注:本项目共三次报价,第一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第二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第三次(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第一次、第二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6供应商资格条件同谈判公告要求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谈判保证金免收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10质量合格11项目地点牧野区境内1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结算审计工作结束后,按照审定的结算价款付至100%。14谈判文件获取1.详见谈判公告。2.获取竞争性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5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1.若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予以答复。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16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同谈判公告要求17响应文件制作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须复核人逐页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4)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5)后期中标单位按项目所需向采购人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并装订成册。18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19现场勘察不组织20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21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2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3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4履约保证金无25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13273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26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有关经济、技术方面专家2名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7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属于“建筑业”;28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对此项政策已了解”的知晓函的扫描件,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29农民工工资保障供应商出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证书,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职合惩戒对象名单截图,否则无效投标。30注意事项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3、竞争性谈判公告同为本次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CA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5、竞争性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谈判(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谈判(谈判、澄清)。6、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供应商-《谈判、谈判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30注意事项(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1)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7、多家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31有关政府采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的问题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32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本项目谈判文件及谈判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即“新乡牧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谈判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谈判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谈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5“非招标工程”系指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果有)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的采购。2.6“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7“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的制造商或谈判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关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及在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保证承诺。3.3谈判供应商应明确保证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须声明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6.1谈判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谈判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6.4参与招标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对此进行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文件。二谈判文件7.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1谈判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合同)第四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谈判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谈判公告也是谈判文件组成部分)。7.2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编制连续页码,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7.4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体现对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后,应及时安装到位并对后期相关设施进行免费维修的相关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8.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澄清。8.2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8.3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谈判文件的疑问,并形成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供应商公示,但不指明来源。8.4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登录”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告等内容。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没有书面提出则视为对谈判文件无异议,事后供应商再对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需对上述内容做出书面的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明确声明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项目经理所有资料均需项目经理签字,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3本谈判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格式”)。11.2若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1.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表格,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为无效响应文件。11.4未按要求及时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1.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标记“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文件。12.谈判报价12.1谈判供应商在预算价基础上根据现有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报出的工程承包价。一旦中标,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供应商对此要求应作出明确的实质性答复,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是谈判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谈判供应商须声明其报价是谈判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报价时谈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12.2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时的报价表为第一次报价,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谈判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时只能提交一次,如多次提交则视为自动弃。最终报价中每一子目价格按第一次报价中对应子目价格同比例调整。12.3谈判供应商明确声明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任何人工工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以内)和政府收费的调整将不对该合同价款作调整。报价时谈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12.4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12.5谈判的货币:本次谈判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6供应商须声明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不允许拆包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3.谈判保证金:无14.竞争性谈判有效期14.1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以第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4.2谈判有效期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对此做出明确承诺,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人应明确保证不得故意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自负。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5.1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有关要求编制。15.2响应文件中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人签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6.1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1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1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子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17.2除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17.3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18.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应明确保证不得撤回响应性文件。19.响应文件的解密19.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9.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19.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进行二次解密,解密所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9.4因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或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五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0.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0.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0.2竞争性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20.3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立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二次、最终(或三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供应商-《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b-8202-d02cbd5a60c5.htm1)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21.谈判小组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经济、技术专家,与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3人或以上单数)。该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谈判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22.2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2.3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进行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2.4如谈判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评标系统)30分钟内提供澄清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在规定时间内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特别注意事项:23.1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1)未按谈判文件或谈判小组规定时间进行谈判的;(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响应文件中未书面保证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每周驻地时间不得少于5日及人员签字的。(5)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3.2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服务期限不确切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谈判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存在缺(漏)项的;(4)无在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未签字的;(5)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6)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未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8)不符合谈判文件其他规定的。23.3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3.1对谈判文件作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4.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24.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谈判文件。24.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5.谈判过程保密25.1谈判是竞争性谈判的重要环节,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25.2谈判供应商明确保证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5.3在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络,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代表私下交换意见。26.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7.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7.1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谈判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谈判公告发布同媒体进行公告。27.2谈判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供应商对此进行明确保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28.成交通知2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书面保证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日内及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28.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履约保证金:无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须书面保证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送有关部门备案。30.2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明确保证不得将本项目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性文件中明确支持采购人保留追责及损失索赔的态度承诺,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30.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减,但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0.5采购人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0.6成交供应商明确保证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0.7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1.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2.质疑程序及处理32.1若谈判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非书面形式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若供应商报名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过程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2.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2.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32.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2.7供应商明确保证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2.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33.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或禁止参加政府采活动等处理:(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谈判过程中未经谈判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谈判失去竞争性的;(4)向谈判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6)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8)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七、免责条款34.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其他35.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最终报价表(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磋商文件和中标单位响应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GF—2017—0201)“专用合同条款”。第四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二.谈判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序号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要求1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要求2资质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3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4其他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6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要求以上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特别注意:按照新乡市财政局<>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下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3开标时间前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7信用记录问题(投标时无需提供)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竞争性谈判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内容要求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内容要求3采购项目承诺书符合“第六章”内容要求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第六章”内容要求5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符合“第六章”内容要求6服务承诺符合“第六章”内容要求7第一次报价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谈判文件要求9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0项目管理机构符合谈判文件要求11其他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四.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或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响应文件中未附扬尘治理方案的;(6)不满足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不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五.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谈判的具体内容。六.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小组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总共进行三轮报价,供应商提交响应性文件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第二次报价不超过第一次,第三次报价(最终报价)不能超过第二次。若第三次报价(最终报价)中最低报价存在供应商报价相同,由谈判小组组织第三次报价(最终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第四次报价决定排序。七.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该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须对此条内容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或最终(三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二次或最终(三次)报价的谈判供应商,视同退出谈判。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九.谈判小组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十.谈判小组如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无法接受(或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或一致认为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而可能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可宣布项目废标或暂停谈判活动并向监督部门报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西王村村道改建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竞争性谈判声明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采购项目承诺书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七、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八、服务承诺九、第一次报价表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一、施工组织设计十二、项目管理机构十三、其他部分一、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竞争性谈判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你们项目(项目编号为:)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谈判: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我们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起计算的日历天,在此期间,本谈判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谈判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谈判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谈判的费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为:)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谈判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谈判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谈判小组进行澄清、解释、谈判,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1、如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符合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五、采购项目承诺书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本承诺书作为我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公司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如我公司有幸成为(项目名称、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郑重作如下承诺:1、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项目要求及约定的完成时间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2、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期限完成,我方愿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采购人验收时如发现我方所提交的成果文件中与所承诺项目要求不符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更换。如因此造成交货期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4、我方提供的成果如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5、如谈判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及时按项目要求提交成果、资金不到位、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6、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谈判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谈判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七、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我方承诺:根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包装需求标准,我方保证做到按照要求使用绿色包装。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九、第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响应文件有效期项目经理姓名级别专业证书编号备注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年月日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按照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十一、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十二、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专业证号养老保险注:项目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即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组成。(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是否有在建工程情况:拟派项目经理应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学历证(若有)扫描件、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如有)、身份证、职称证或岗位证(如有)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村道改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