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胀剂 镁质膨胀剂招标公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膨胀剂
镁质膨胀剂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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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南通通海码头项目膨胀剂公开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膨胀剂(编号:SHJXJ-03-分-通海-2025048(膨胀剂)),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5年07月24日16:00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提供电子版并随报价单一并上传):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 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 9001),须具备生产和或销售压浆料资质。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近3年同类工程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一份合同,涉及敏感数据可打码,但总额不得屏蔽)。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若有)。
(6)其他要求:无。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4)其他:无。
3、 标的:膨胀剂。
4、 质量要求: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7、 交货地点: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8、 计量及验收方式: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9、 技术要求: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招标人根据情况保留送样检测的要求)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13、付款方式: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5日16:00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因下浮率导致的小数取位不一致的除外),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2025年07月25日16:0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20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9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盖章):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 
联系人:江辉辉(现场)、李征凯(招标)
联系电话:15051290434、15205163790
2025年07月21日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通通海码头项目膨胀剂公开询价函1、采购项目简介: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膨胀剂(编号:SHJXJ-03-分-通海-2025048(膨胀剂)),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5年07月24日16:00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2、投标人资质: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提供电子版并随报价单一并上传):(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9001),须具备生产和或销售压浆料资质。(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近3年同类工程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一份合同,涉及敏感数据可打码,但总额不得屏蔽)。(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若有)。(6)其他要求:无。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4)其他:无。3、标的:膨胀剂。4、质量要求: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5、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6、预计供货时间: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7、交货地点: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8、计量及验收方式: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9、技术要求: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招标人根据情况保留送样检测的要求)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12、定价机制: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3、付款方式: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15.1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5日16:00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因下浮率导致的小数取位不一致的除外),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16、开评标:招标人于2025年07月25日16:0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20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9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盖章):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联系人:江辉辉(现场)、李征凯(招标)联系电话:15051290434、152051637902025年07月21日附件一报价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含税单价(元)数量1.1.1.(t)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元)价税合计(元)备注1膨胀剂200合计200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圆整说明:无。增值税税率为%。线上报价说明:按上表“含税单价”填制。供应方(章)日期:年月日评标方式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招标人根据情况保留送样检测的要求)的最低投标价法。评价小组对满足的报价文件,结合约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如投标人税率不同,则以不含税价评价),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与中交集团有合作的优先;均与中交集团有合作的,与中交三航局有合作的优先;均与中交三航局有合作的,与中交三航局南京分公司合作的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一、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二、认定标准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4.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5.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6.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7.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8.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9.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0.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1.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2.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3.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4.存在不诚信行为第9条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三、惩戒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集团内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四、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附件三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件四合规声明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声明并保证如下:一、我方已被告知并收到贵方合规行为准则,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___________(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二、在为贵方提供___________(请填写产品或服务内容)时,同意遵守贵方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贵方保持业务、获得新业务或获得服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应该履行的义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其他方的安排,从而影响贵方的正当招标过程。三、我方熟悉并理解与贵方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公平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我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四、我方在投标或采购中未因贿赂、腐败、串谋、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五、我方向贵方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我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我方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我方将立即通知贵方,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膨胀剂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需方(甲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48208979K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供方(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询价文件、中标通知书、供方的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采购方案编号:SHJXJ-03-分-通海-2025048(膨胀剂)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金额、增值税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t)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元)价税合计(元)备注1镁质膨胀剂200合计200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圆整说明:理论配合比34kg/m3。增值税税率为13%。(一)订货方式:合同签订后,供方须在需方指定时间内把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二)货物要求:供方须按合同约定供应合格货物,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遵守需方要求。(三)供应价格:该单价包含材料费、加工费、出库费、运输费、包装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以及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不含税单价不作调整,若国家税率调整,则“本合同新税率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新税率”,若其它价格发生变化,供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供方的责任。(四)结算数量: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二、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供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产品应符合:1、《混凝土用氧化镁膨胀剂》(CBMF19-2017);2、表1《产品的理化性能指标》;项目要求M型MgO含量/%≥80.0烧失量/%≤4.0含水率/%≤0.3反应时间/s≥100且细度/%80μm方孔筛筛余≤5.01.18mm方孔筛筛余≤0.5限制膨胀率/%20℃水中7d≥0.01520℃水中,△ε≥0.01540℃水中7d≥0.03040℃水中,△ε≥0.030凝结时间/min初凝≥45终凝≤600抗压强度/MPa7d≥22.528d≥42.53、产品的碱含量以钠当量(Na₂O+0.658K₂O)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含量的产品时,产品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75%,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三、供期、订货与交付(一)供期本合同供期为:2025年08月(具体日期以需方项目部通知为准)至2027年04月30日前(最终供期截止日以需方项目部最后一批发出订货日+运输日为准)。(二)订货1.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需方应依据自身生产计划至少提前5日历天以书面订单方式通知供方具体供货日期(订货单的供货日期不得少于订货单发出日期7日历天)及数量,供方必须按需方供货订单上的要求及时、保质、足量供至交货地点。2.需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供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3.供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需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但须据实承担调货成本,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三)交付1.供方应按需方订单约定的供货日期后的7日历天内按供货订单交付货物,发货前及时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2.交付应满足需方需求,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节约双方履约成本。3.交付地点为需方项目部指定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江苏海新船务重工有限公司中交三航项目部及搅拌站),需方负责卸货。供方应服从需方现场人员的指挥。4.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需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需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5.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等需方项目部要求的随附文件资料,供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四、运输及相关责任承担由供方采取汽运的运输方式,运输到需方项目部指定地点,同时供方承担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不含到场卸力费)及安全责任。供方进入需方施工现场区域的,应服从需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需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船)。供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需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供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以及费用承担:袋装或散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由供方负责,供方不回收,由需方自行处理。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八、验收方法(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需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需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供方应予配合。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需方不予办理计量。需方验收不免除供方的质量保证义务,需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供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二)需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抽磅)(若实际配合比与理论配合比一致的,按过磅计量)□检尺□按件清点☑其他方式:供应期内,若膨胀剂实际配合比相比理论配合比提高,供方必须无条件在三天内进行检测、调整,确因需方的原因而致的配合比增加的部分则由需方承担,若是因供方原因导致实际配合比提高的,按理论配合比计量。(三)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需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四)需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供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五)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1个工作日之内,按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书的要求进行检查,凡质量有瑕疵、不合格的,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六)需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3日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供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3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需方应承担该等费用。(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供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九、结算方式与合同单价(一)本合同的结算选择以下1、4方式。1.供需双方以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5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2.供需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结算:/。3.需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无息返还给供方。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需方。供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需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左扬明、江辉辉职务:/电话:13905190105、15051290434(二)本合同结算单价选择以下方式: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价格,合同单价包括原材料费、运输费、加工费、保险费、装卸费、检测费(不含第三方检测)、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规费、税金等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其中主材费可根据水泥调价原则进行调整,其他费用不因任何情况进行调整。十、付款方式及时间和定金、质保金支付方式(一)支付方式:1.本合同货款按以下(3)方式进行支付(默认)。(1)现金支付(2)票据支付①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不贴息);②使用期限为/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③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供方同意需方采用供应链等其他金融方式支付,融资过程产生的利息费用由供方先行垫付,供方提供融资费用和手续费垫付证明至需方核对,并根据需方的认可的融资费用金额(自第7个月起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需方承担,需方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该融资费用;④其他支付方式:/;(3)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1)和或(2)①、(2)③。2.供方收取货款的银行账号:名称:/开户行:/账号:/(二)支付时间:当期结算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内,需方应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95%(其中的3%转为质保金),余款5%在供方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且足额提供发票后,由供方书面向需方项目部提出总结算申请,需方承诺在二个月内办理完审计手续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三)预付款:/。(四)定金:/。(五)质保金:3%。供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次付款前供方必须开具价税合计不低于付款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包含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户等要素;货物内容如为详见发票清单,需提供税控系统开具的一式两联销货清单;收款人、复核人及开票人不为空,且为非管理员;如为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可以只有开票人一栏信息,对于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需方有权拒收。若供方未开具符合需方要求的发票,需方有权不支付货款,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供方须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30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提供给需方。开具发票信息:需方: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100748208979K地址、电话: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025-58593356)开户行及账号:建设银行江苏省南京市下关支行32001595236052501156供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十一、质保期物料质保期为自出厂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内如出现物料质量问题或交期问题从而导致需方的一切损失,由供方全权负责赔偿。质保期满期后,无任何交期或质量纠纷,质保金(若有)如数退回给供方。十二、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自交货日(分批交货的,分别以每批各自的交货日为准)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10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二)供方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外观、包装存在明显瑕疵,或业主、监理、需方抽检不合格的,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求,则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并扣除供方所有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且由供方赔偿需方的一切损失。(三)供方应根据需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需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供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供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需方有权拒绝收货,供方应无条件承担由退货引发的一切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四)需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供方应配合需方完成相关工作,若需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需方可通知供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已交付的质量合格且符合需方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材料据实结算,需方对项目缓建、停建情况履行通知义务的,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五)如供方未能全面适当的履行供货义务,造成需方施工的工程停工待料,供方需向需方支付需方实际损失的5%。(六)如供方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供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调试等原因造成需方无法验收,从而导致需方工期延误,则每延期一周罚款合同金额5%。(七)在签订本合同时所约定的价格已充分考虑到市场风险,供货期间将不提出超出本合同之外的调价要求,否则即为违约,需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并且取消供方今后在需方的投标资格,同时扣罚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另行采购和工期延误等损失的,剩余部分由供方继续向需方清偿。(八)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需方有权在付款时,从价款中直接将不足部分扣除。(九)供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需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需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十)供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供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需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供方承担一切由此引发的责任。(十一)供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供方未购买保险或购买保险的保赔金额不足以覆盖相关赔偿金额的,供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二)供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十三)供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需方无关,且供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赔偿责任。(十四)需方应按要求按时付款,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当按中国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十五)无。十三、履约担保(一)履约担保形式:无。1.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①种履约担保形式:①供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元作为履约保证金。②需方在每次支付货款时扣除/%作为履约保证金,总额不超过实际结算总额的/%(特别说明:供方与需方有过供货往来的,可采取本条约定,否则执行第③种形式。)。③供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需方提供额度为中标金额的/%的现金转账证明或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④若供方为中交集团内部单位,供方可以以履约行政担保函代替。2.需方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账号:名称: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江苏省南京市下关支行账号:320015952360525011563.其他约定:无。(二)履约担保期限1.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2.因供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相应延长。(三)履约担保的退还及扣除1.履约担保到期后由供方申请,经需方审核后/月内无息退还。2.如果供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供方的任何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索赔。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供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十四、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该转让无效。本条款效力不受本合同效力影响。十五、合规条款供方保证及承诺,供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供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需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需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需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需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可向需方进行举报。举报途径:包含但不限于025-58593331。十六、知道产权条款(一)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之理由起诉。(二)需方不对供方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需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三)供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对于非供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供方有义务提供给需方正规渠道证明。(四)供方商标、专利许可需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供方应授权需方或第三方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十七、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瘟疫等。(二)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并免除违约责任。(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5天以上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终止或变更合同的协议。十八、联系和送达本条经过双方共同商定并确认,均已充分注意和认识到本条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条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它条款的效力影响。(一)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月度需求计划、供货订单、函件、数据电文等以邮递、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任意送达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本条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三)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需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如下:地址:需方项目部邮政编码:/联系人:左扬明、江辉辉联系电话:13905190105、15051290434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供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地址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微信号:/电子邮箱:/十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本合同签订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二十、其他事项(一)供方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送货前与需方联系。(二)供方承诺在供货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需方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如因供方原因发生事故、出现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对供需双方及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的损害、环境污染等)均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及与之相关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及罚金责任。(三)本合同一式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肆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由供方盖章、需方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完毕、质保期满、尾款付清后自行失效。附件:1.《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附件一: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境内咨询举报热线:+86(21)64030607-8021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jshjhegui@ccccltd.cn境外咨询举报热线:+86(21)64030607-5008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_shj@ccccltd.cn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模板编号:MS117-M020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交南通通海码头项目膨胀剂公开询价函11K5Y1、采购项目简介: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膨胀剂(编号:SHJXJ-03-分-通海-2025048(膨胀剂)),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5年07月24日16:00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2、投标人资质: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提供电子版并随报价单一并上传):(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0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9001),须具备生产和或销售压浆料资质。(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近3年同类工程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一份合同,涉及敏感数据可打码,但总额不得屏蔽)。(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若有)。(6)其他要求:无。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4)其他:无。3、标的:膨胀剂。4、质量要求: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5、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6、预计供货时间: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7、交货地点: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8、计量及验收方式: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9、技术要求: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招标人根据情况保留送样检测的要求)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12、定价机制: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3、付款方式: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见《膨胀剂采购合同》(样本)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15.1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5日16:00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因下浮率导致的小数取位不一致的除外),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16、开评标:招标人于2025年07月25日16:00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20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9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人(盖章):虫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联系人:江辉辉(现场)、李征凯(招标)联系电话:15051290434、152051637902025年07月21日2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附件一报价单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含税单价(元)数量(t)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元)价税合计(元)备注1膨胀剂200合计200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圆整说明:无。增值税税率为%。线上报价说明:按上表“含税单价”填制。供应方(章)日期:年月日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评标方式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招标人根据情况保留送样检测的要求)的最低投标价法评价小组对满足的报价文件,结合约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如投标人税率不同,则以不含税价评价),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与中交集团有合作的优先;均与中交集团有合作的,与中交三航局有合作的优先:均与中交三航局有合作的,与中交三航局南京分公司合作的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一、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5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的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二、认定标准1.存在相关不亷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4.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5.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6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6.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7.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8.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500万的,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9.存在相关不亷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500-1000万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0.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公司或所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的,或对公司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1.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2.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3.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4.存在不诚信行为第9条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三、惩戒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7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集团内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四、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8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附件三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亷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亷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9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10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模板编号:MS117-M0203CCCTHIRDHARBORENGINEERINGCO.LTD附件四合规声明我方(供应商名称)声明并保证如下:一、我方已被告知并收到贵方合规行为准则,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二、在为贵方提供(请填写产品或服务内容)时,同意遵守贵方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服务,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贵方保持业务、获得新业务或获得服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应该履行的义务。我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其他方的安排,从而影响贵方的正当招标过程。三、我方熟悉并理解与贵方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公平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我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四、我方在投标或采购中未因贿赂、腐败、串谋、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行政或刑事强制措施。五、我方向贵方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我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我方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我方将立即通知贵方,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地点:日期: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膨胀剂 镁质膨胀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