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5)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关于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采购的公告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对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进行限额以下磋商评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
一、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
12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在2025年7月28日9:00时前,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ghjzbc@163.com邮箱。邮箱、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前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12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东和银都B座)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4:00时至14:30时
(六)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4:30时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限额以下磋商评分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联系人: 江老师
电 话:023-89183563
传 真:023-89183563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关于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采购公告.doc附件:报名表.doc

附件报名表项目名称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采购次数第一次供应商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磋商评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二〇二五年七月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对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进行限额以下磋商评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1.2.一、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121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2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报名方式:在2025年7月28日9:00时前,将《报名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ghjzbc@163.com邮箱。邮箱、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前报名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12楼会议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东和银都B座)(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4:00时至14:30时(六)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4:30时1.6.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限额以下磋商评分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联系人:江老师电话:023-89183563传真:023-8918356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号1.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2025年度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1/项1.8.1二、项目服务内容(一)项目基本概况: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2025年拟建设6艘海巡艇,其中10米高速海巡艇(双机)3艘,10米海巡艇(单机)1艘,14米高速海巡艇1艘,16.9米海巡艇1艘。建造计划工期约300个日历日,项目概算投资额531万元。为保障该6艘海巡艇建造质量,现就船舶建造监理服务进行采购。(二)船舶概况:1、10米高速海巡艇(双机):总 长10.025m水线长9.37m船长9.37m总 宽2.50m型 宽2.40 m型 深1.15 m吃 水0.40 m船 员2 人工作 人 员6 人柴油 挂 机2×60HP航 速40km/h续 航 力满载排水量状态下,巡航速度40km/h 时不小于8h航 区内河 B级、J2航段、三峡库区船 舶 类型高速公务船(巡逻船)船 舶 类别敞开艇2、10米海巡艇(单机):总 长10.025m水线长9.37m船长9.37m总 宽2.50m型 宽2.40 m型 深1.15 m吃 水0.40 m船 员2 人工作 人 员6 人柴油 挂 机60HP航 速20km/h续 航 力满载排水量状态下,巡航速度20km/h 时不小于8h航 区内河 B级、三峡库区船 舶 类型公务船(巡逻船)船 舶 类别敞开艇1.8.23、14米高速海巡艇:总 长14.00m水线长12.95m船长12.95m总 宽3.58m型 宽3.20m型 深0.90 m吃 水0.55 m船 员2 人工作 人 员10 人舷 内 外机2×169KW航 速50km/h续 航 力满载排水量状态下,巡航速度50km/h 时不小于8h航 区内河 B级、J2航段、三峡库区船 舶 类型高速巡逻船(公务船)4、16.9米海巡艇:最大船长17.00m总 长16.90m水线长15.85m船长15.21m型 宽3.40m型 深1.40m吃 水0.75 m船 员9 人主机2×136KW航 速18km/h续 航 力满载排水量状态下,巡航速度18km/h 时不小于8h航 区内河 B级、J2航段、三峡库区船 舶 类型公务船(巡逻船)1.8.3.三、服务及质量需求为采购人委托的6艘海巡艇建造项目提供建造监理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采购人要求派驻专业人员至船舶建造地实施建造质量全过程监督,对相关技术资料签字确认,对建造争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向采购人提供监理服务全过程资料等),服务期以船舶建造实际进度为准。(一)服务需求:1、船舶建造前期阶段1.1参加主要设备的技术谈判,协助拟定技术条款、审核技术协议书。1.2采购人交办的船舶建造前期阶段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2、船舶建造现场监理阶段船舶建造现场监理包括开工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倾斜试验、航行试验等)阶段、验收交船阶段,监理服务应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档案管理和沟通协调等方面。2.1施工质量控制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有关船舶建造与检验规范及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建造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程序,监督建造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文件、认可的施工工艺的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各项施工能符合本船建造目的的要求;加强现场监控,落实安全和环保要求,全面控制建造质量;严格落实质量报告制度,保存完整的质量记录、文件、报告及证书等。2.2建造进度控制中标人应对船舶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关键节点的施工安装、调试直至试航验收等工作,进行连续的、全过程的监控、测量、分析和预测,把握好建造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四大控制指标。2.3造价控制对建造过程中各环节费用支出严格把关,使船舶建造达到优质、高效、经济的目的。2.4档案管理依据国家和部门的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建造质量资料和监理资料的收集、分析、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督促建造方妥善保管所有装船设备、材料的船用产品证书并登记造册,协助采购人处理建造方、设计单位的有关技术资料、验收资料、质量文件、现场会议记录、设计变更往来文件等,作好监理日志、定期报告、专题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2.5沟通与协调做好与采购人、建造方、船检部门、设备供应商等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每个施工关键节点(主船体完工、主机安装前、航行试验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馈本期间的工作情况及下阶段的工作打算,包括涉及项目船舶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拟采取的对策和对工作的一些建议等。2.6采购人交办的船舶建造有关的其他工作。3、质量保证期3.1协助采购人、建造方协调处理与船舶建造质量和设计有关的事宜。3.2为采购人与建造方、设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产生的合同纠纷处理提供技术支持。3.3对船舶出厂后的质量进行跟踪,遇到涉及建造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如有改造需求的与采购人进行方案讨论,提出合理的改造方案及有效的维修保养的建议等。4、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关于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结合本项目特点和要求,组建项目监理团队,落实监理责任制。4.1监理团队设置与人员配置(1)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监理阶段、项目特点、船舶主要性能、监理实施条件、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服务期限、被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团队和人员配置。(2)根据项目工程建造特点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组建两个监理组,监理组人员应该涵盖船舶建造中所涉及的相关专业;人员数量应充分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并根据施工现场需要及时调整,且按施工进度和工作量相关人员及时到岗。4.2人员的调整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所报的监理人员,如确需要更换,须至少提前15日报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提出更换监理人员。(二)质量需求1、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法规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监督检查,实现零事故目标。2、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据设计合同、建造合同、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及相关法律规范,以本项目船舶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为目标,对本项目船舶提供建造监理服务,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并协助建造方取得船检证书。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包括监理日志、定期报告、专题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成果资料要求电子版1份(U盘形式储存)、纸质版2份。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91.9.1.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1、监理服务周期应满足船舶建造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的需要,投标人应按船舶建造前期阶段、现场建造、交付阶段三个阶段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监理服务。2、监理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6艘海巡艇通过最终验收止。3、现场监理服务期:自船舶开工之日起至6艘海巡艇通过最终验收止。(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艘海巡艇分两个采购包进行招标,且中标人不能为同一家船厂,供应商需根据实际中标情况在两处不同地点开展监理服务。(三)验收方式1.验收主体:采购人2.验收时间:现场监理服务期完成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程序:中标人提交验收申请后,采购人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服务及质量需求及标准规定内容逐项进行验收。5.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包括监理日志、定期报告、专题报告、监理总结报告等。6.验收标准:中标人所监理的全部船舶建造完工,取得船检机构发放的合格《船舶检验证书》,完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成果资料。1.9.2.二、报价要求(一)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的定价方式,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且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租赁费、差旅费、设备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保险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全部义务所发生的费用和利润等一切费用的综合报价,投标人在递交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风险因素,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9.3.三、付款方式(一)第一次付款:监理合同签订后,6艘海巡艇召开开工会并启动建造,监理人员正式进驻现场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0%;(二)第二次付款:6艘海巡艇通过最终验收,现场监理服务期完成,中标人提交项目成果资料并采购人通过验收,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三)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启动付款流程审批,审批完成后通知中标人出具发票并在收到发票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四)在当年预算资金与应支付进度款项存在差额时,差额部分纳入次年支付,不视为违约。1.9.4.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9.5.五、项目风险管控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预算项目调整等情况,按下列方式处置:1.处于采购过程中的,如果相关变化将导致采购任务取消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取消采购任务,作废标处理;2.采购已经完成,尚未签订合同的,如果相关变化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取消采购任务,采购人与供应商不再签订合同;3.合同已签订的,如果相关变化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合同价款等实质性条款变化,针对变化部分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后解除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1.9.6.六、违约责任(一)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启动和完成本项目船舶建造监理服务的,每超期1个日历日,采购人从项目合同价中扣除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超期【30】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除退还采购人全部已付本金和同期利率的利息外,还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公告费、保险费、保全费等)。(二)中标人服务内容不满足标准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仍需按本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服务。(三)在中标人按约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若采购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项,每延迟1个日历日,应当按照欠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以上时,中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如遇采购人上级部门预算临时调整,非采购人原因造成费用支付不及时的,不得视为采购人违约。1.9.7.七、合同争议项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9.8.八、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0.第四篇评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1.一、评分程序及方法(一)评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限额以下磋商评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评审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结论意见。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不得推荐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1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40%)监理团队设置及岗位职责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项目监理团队设置及岗位职责方案。评审小组根据项目监理团队设置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内容不符合船舶建造项目特点、不符合本项目监理团队设置与人员配置要求、监理人员职责不明确、监理人员专业不符合项目特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进度、造价控制方案(15分)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施工质量、建造进度、造价控制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3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9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6处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7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内容不符合船舶建造项目特点,不能体现本项目对质量、进度及成本控制的相关要求,方案内容不合理,重点不突出等任意一种情形】。监理档案管理方案(10分)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监理档案管理方案和提供档案资料目录清单。评审小组根据方案内容和目录清单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不够清晰明确,目录清单不符合船舶监理项目特点等任意一种情形】沟通协调方案(5分)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沟通协调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沟通平台或机制,评审小组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评审小组根据是否能准确把握本项目的重难点;针对本项目质量管控、进度管控、造价管控等重难点从监理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分析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分析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分析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分析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2分;分析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瑕疵”指内容表述不完整,沟通协调平台机制不够高效和及时,不能体现本项目对各项施工关键节点沟通协调工作要求等任意一种情形】3商务部分(30%)项目负责人(9分)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2分;2.具有注册验船师(C级及以上)资格得2分;3.具有船舶工程高级工程师或轮机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担任船舶建造、修造监理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每有1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监理报告)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否则不予认可。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2025年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监理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新成立公司或新入职员工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技术人员(12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技术人员:1.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2.具有注册验船师(C级及以上)资格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3.具有船舶运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4分;注:本项最多得12分, 1人多证可重复得分。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2024年任意一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注:1.新成立公司或新入职员工可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监理业绩(9分)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船舶建造、修造监理服务业绩的,每有1项业绩得3分,最多得9分。注:同一份合同包含多艘船舶视为1项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竞争;(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限额以下磋商评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项目首次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重新采购的供应商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程序开标和评标,经评审有有效供应商的,应当确定成交供应商。1.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6.一、限额以下磋商评分费用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7.二、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一)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评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一经进入评审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中,评审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8.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应装订成册提交,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磋商。(三)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限额以下磋商评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限额以下磋商评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结果应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人应当从评审结论意见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结论意见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意见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20.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三)成交结果公告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22.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1.23.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2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无。1.25.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委托合同: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项目内容二、项目要求三、验收方式:四、付款方式:五、违约责任: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2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27.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1.愿意按照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限额以下磋商评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限额以下磋商评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限额以下磋商评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28.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提醒:请注明响应情况与采购需求的差异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差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29.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或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提醒:请注明响应情况与商务需求的差异情况: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差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30.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争、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4.我方承诺与你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不存在向你方人员行贿、馈赠或变相进行任何利益输送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自愿在三年内不再参与你单位组织的项目采购和招标活动,期间你方有权利对我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否决。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31.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巡艇建造监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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