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智慧路灯招标公告(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2025)
[暗标]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5-44
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658,000.00元
最高限价:19658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孟津政采招标(2025)0009号-1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196580001965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涵盖孟津区洛吉快速通道(洛孟交界至济源交界)、黄河西路路灯的智能化改造与提升。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对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路灯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包括:1541杆路灯光源(含162盏钠灯,总计2560盏光源)、8盏隧道灯及1739盏护栏灯的升级改造,同步实施20套配电柜的智能化控制及计量系统升级。建设智能单灯控制系统、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配电柜升级改造。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的电费缴纳、灯具质保、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5.2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单个项目周期服务费预算控制金额1965800.00元/年,服务周期为120个月(10年),预算控制金额为19658000.00元5.3 服务期限:本项目节能改造建设期为自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4个月以内;节能改造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次月1日进入运营期,期限为10个服务周期(每个服务周期12个月);5.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服务型合同能源模式,由中标人负责投资与实施。在整个服务期内,对所服务的照明设备进行运维、检修、更换等养护服务。包括灯具质保、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5.5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5.6 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的条件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1、3.3条的要求;(2)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孟津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93716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黄河大道东段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912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创业路21号嘉汇国际(创业路与合欢路交叉口)9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7739090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7739090654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x
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5-44达诺工程咨询DaNuoEngineeringConsultation福0专9套发进鲜采 购 人: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时间:二零二五年七月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附件:孟津区采购(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审查表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政府采购备案编号孟津公开-2025-42采购人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0379-67912269代理机构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17739090654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口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0。口有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技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有无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单位签章225年7月16日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清晰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招标活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4.2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5、为便于供应商(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供应商《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打分。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8、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5-442、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9658000.00元最高限价:19658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元)1孟津政采招标(2025)0009 号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19658000.00元19658000.00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主要涵盖孟津区洛吉快速通道(洛孟交界至济源交界)、黄河西路路灯的智能化改造与提升。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对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路灯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包括:1541杆路灯光源(含162盏钠灯,总计2560盏光源)、8盏隧道灯及1739盏护栏灯的升级改造,同步实施20套配电柜的智能化控制及计量系统升级。建设智能单灯控制系统、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配电柜升级改造。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的电费缴纳、灯具质保、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5.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单个项目周期服务费预算控制金额1965800.00元/年,服务周期为120个月(10年),预算控制金额为19658000.00元5.3服务期限:本项目节能改造建设期为自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4个月以内;节能改造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次月1日进入运营期,期限为10个服务周期(每个服务周期12个月);5.4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服务型合同能源模式,由中标人负责投资与实施。在整个服务期内,对所服务的照明设备进行运维、检修、更换等养护服务。包括灯具质保、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5.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5.6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政府采购法22条规定的条件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1、3.3条的要求;(2)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8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8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2.地点: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孟津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937160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黄河大道东段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379-679122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创业路21号嘉汇国际(创业路与合欢路交叉口)901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77390906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7739090654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7月2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 称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单位: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黄河大道东段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379-67912269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达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创业路21 号嘉汇国际(创业路与合欢路交叉口)901 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177390906541.1.4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孟津区智慧路灯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的,对所报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根据洛采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 请 合 同 融 资 。 详 情 请 登 录 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之第三款规定的情形。1.1.6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5-441.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一个 标段。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正式运营后以中标价为总合同额,每 1 个月为 1 个付款周期,每个周期的能源服务费金额=总合同额÷120。每月结束前 10 个工作日,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正规发票后,招标人支付当月的能源服务费1.3.1服务期限本项目节能改造建设期 4 个月,服务期 10 年(不含建设期),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后次月 1 日进入运营期1.3.2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1.3.3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1.3.4安全目标要求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召开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服务期限;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其他:/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由供应商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 ”(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 。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 ”,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总价3.2.4预算控制金额单个服务周期服务费预算控制金额 1965800.00 元/年,服务周期为 120 个月(10 年),预算控制金额为 19658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 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3.4.1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 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免收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 1 份。4.2.5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65。4.2.6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版)递交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系统中在线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提醒:供应商应考虑投标数据传输耗时以及意外情况的影响,适当提前上传)5.3开标疑义现场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 名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1.2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 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本次采购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适用的行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1、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监督单位:孟津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379-67937160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依据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标准向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本项目综合部分为暗标评审:1、暗标制作要求:(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 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 2.5 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 28 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 7 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 1. ”、“2. ”......,四级为“(1)”、“(2)”......,五级为“ 1)”、“2)”......,六级为“a. ”、“b. ”......,七级为“a)”、“b)”......。(4) 图表要求: 电脑绘制(不得手绘), 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2、暗标编制特别注意事项(1)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 RGB(0,0,0)。(2)标题编号制作方式:选择标题文字段,点击工具栏的标题,选择对应的标题级别。(3)暗标内容编制完成后,全选以后查看字体字号颜色设置,手动进行调整为宋体四号,确保全文的文字均为宋体四号。颜色参考第一条进行调整。(4)全选以后,右键选择段落,在弹出的页面间距部分选择:段前,段后0 行,行距选择固定值,填写 28 磅。(5)切换到页面标签,点击页边距按钮。选择自定义页边距,在页面设置页面,将边距均填写2.5cm,应用于整篇文档,之后确定即可。(6)如果暗标制作过程需要复制其他文档,粘贴时使用右键,选择“选择性粘贴 ”,使用“无格式文本 ”。这样可以保持格式和已完成的内容一致。(7)每个暗标评审点的文档都要重新开始标题编号。(8)不允许出现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标部分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暗标中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3、响应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对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1.1.6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期及要求1.3.1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2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2.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2.5如投标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招标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联合体协议书附件5资格证明材料附件6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附件7开标一览表附件8服务报价明细表8-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9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10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1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2辅助资料表附件1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14-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5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15-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6其他材料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要求,本次采购免收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3.7.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清晰复印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4.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线上开标。5.2开标规定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至时间前,登陆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5.2.2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5.2.3开标异常处理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2.4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取消参加评标资格:(1)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2)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3)开标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5.3开标疑义供应商对开标有疑义的,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6、资格审查与评标6.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6.1.1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资格审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资格审查与评标6.3.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资格审查与评标依据。6.3.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7.3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直接向中标人发出,并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3.11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8.3.11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4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0.1本项目(标段)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10.2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转为谈判文件的相应内容。供应商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不再按原评标办法对原供应商(以下称为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下述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0.3谈判的主要程序10.3.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3.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0.3.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0.3.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3.5谈判文件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3.7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 邮编: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招标需求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城〔2022〕57号),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主要涵盖孟津区洛吉快速通道(洛孟交界至济源交界)、黄河西路路灯的智能化改造与提升。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对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路灯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包括:1541杆路灯光源(含162盏钠灯,总计2560盏光源)、8盏隧道灯及1739盏护栏灯的升级改造,同步实施20套配电柜的智能化控制及计量系统升级。建设智能单灯控制系统、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配电柜升级改造。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的电费缴纳、灯具质保、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2、计划工期本项目节能改造建设期4个月,服务期10年(不含建设期),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后次月1日进入服务期。项目建设期:路灯灯具模组、单灯控制系统和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建设、改造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项目运营维护期: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后次月1日进入服务期,服务期为10年。3、服务需求3.1整体服务要求1)此次方案含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管辖路灯,更换成高光效、北方气候适合的中性光智能型LED灯具,并负责灯具的10年质保(如因光衰减或损坏造成路面照度达不到相关标准的,由社会资本方及时给予无偿更换)。改造后LED灯具满功率运行时,满足国家标准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注:本项目只对照明光源部分进行改造,并不涉及灯杆的调整或改造,故如因部分路段原有灯杆的杆间距、高度、挑臂仰角或在运营期城市建设需要致使路面扩宽或功能变化等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版本)的要求,则此部分路段道路照明平均亮度检测值可能受较大影响,故此部分路段平均亮度检测值不作为验收、运营合格与否的评定标准。2)改造后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与本次项目范围相关的区域的50W以上智慧LED灯具加装单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可实时监控路灯运行情况、将传统的人工巡检转变为系统主动告警,提高运维管理效率。投资搭建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可实现路灯智能化控制:通过电脑或者手机APP实时监控城市路灯运行状态、故障状态,可实现数据可视化。支持接入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环保(PM2.5,天气监测等)和智慧充电(路边充电桩)、智慧信息(人流量密集区域的LED显示屏等公共信息发布平台)、智慧停车等系统。3)合同期内进行路灯设备及管理系统平台升级,保障所使用技术的先进性并与市场接轨。4、技术参数4.1总体技术要求4.1.1可靠性•必须保证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十年以上,即使在管控平台或通信网络故障的情况下,路灯系统应能够确保灯具的正常开启和关闭,以维持基本照明功能。•单灯测控器故障时,不影响灯具的正常开、关。•集中控制器断电、故障或上行网络故障时,不影响现场智能调光控制及环境自适应控制。•系统需支持7×24小时不间断工作,路灯的自适应管控可以不依赖IP网络、服务器和应用平台(如:根据自然光照度,自动调节路灯的开、关状态)。•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5000小时。•MTTR(平均故障修复时间)≤0.5小时。4.1.2安全性•需采用自主可控的技术手段确保数据传输和设备运行的安全。•需采用我国自主可控的融合物联网技术(如WF-IoT),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和数据资产的安全。•需采用专用闭环网络技术(如CPN(ClosedPrivateNetwork)),避免外部公共网络的攻击和数据泄露。•系统需支持固件OTA空中升级,及时修复潜在安全漏洞。•无线频段需符合中国国家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及技术要求,支持中心频点为868MHz。•最大峰值功率≤1mW,点对点无线通信距离需≥150米。•需支持多种抗干扰模式,在全双工条件下通信速率≥250kbps。4.1.3经济性•智能路灯系统兼顾初期投资和长期运营成本,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况下选择适宜的方案和设备。•需通过集成多项功能减少重复投资,降低建设和安装成本。•需利用设备级“雾计算”能力,简化系统架构,降低硬件和软件设计复杂性。•需实现公共区域设备全自动控制,减少人工干预和管理成本。4.1.4先进性•需采用城市级广域无线专网通信技术,避免采用基于互联网(IP)技术的公共网络直接连接。•需支持远距离、大容量、中高速的数据传输,同时具备免付费、低功耗等特性。•需实现全自动无感智能控制,根据天气、照度和人流自动调节照明灯具的亮度。•系统需具备随车(人)自适应柔性调光控制功能,根据车辆动态提前10秒以上整体同步调整路灯亮度,实现安全前提下的最大节能减排。•需支持与其他子系统(如安防监控系统、光伏储能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的自动协同控制。•需实现一键式场景控制,包括城市道路、应急模式、阴天模式、高峰模式、深夜模式、节能模式等。•系统需内置自主轻量级/分布式物联网操作系统,实现超过6万个异类设备之间的大规模、去中心化自治组网和协同控制。4.1.5扩展性•系统需具备良好的扩展性,以适应未来城市规模扩展和智慧城市建设的功能需求。•系统需支持百万级设备接入,具备故障秒级主动上报能力。•系统需支持多源异构设备的无线空口协议层面兼容和拓展,便于新设备的接入。•设备和系统需支持弹性扩展配置,满足未来功能增加和设备接入的需求。4.2.智能设备要求4.2.1路灯技术要求为保证路灯符合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路灯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采用优质压铸铝外壳结构或同质量结构•光学玻璃透镜方案,抗盐碱,耐腐蚀•功率:50W-250W•光能效:≥180LM/W•光束角:150*80°/155*85°•色温:4000K•显色指数:≥70Ra•防护等级:IP67•使用环境:-25℃-50℃•使用寿命:≥50000小时★为保障产品质量,须在投标时提供具有CQC标志的试验报告。★为保障产品质量,须在投标时提供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路灯方形模组透镜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为保障产品质量,须在投标时提供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路灯圆形模组透镜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4.2.2护栏灯技术要求为保证护栏灯符合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护栏灯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采用优质压铸铝外壳结构或同质量结构•光学玻璃透镜方案,抗盐碱,耐腐蚀•功率:12W-30W•光能效:≥130LM/W•光束角:122*21°•色温:3000K•显色指数:≥70Ra•防护等级:IP65•使用环境:-30℃-55℃•使用寿命:≥50000小时4.2.3隧道灯技术要求为保证隧道灯符合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隧道灯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采用优质压铸铝外壳结构或同质量结构•光学玻璃透镜方案,抗盐碱,耐腐蚀•功率:30W、60W•光能效:≥160LM/W•色温:3000K/4000K/5000K•显色指数:≥80Ra•防护等级:IP66•使用寿命:≥50000小时4.2.4单灯控制器要求为保证单灯控制器符合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单灯控制器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控制器原生支持主流模拟调光、数字调光协议,符合CSA051、DALI、DMX512等调光标准。•支持灯具、驱动电源的实时故障监测、状态监测,并具备异常秒级主动上报功能。•支持灯具运行数据的动态采集,包括输出参数、输入参数、运维参数等15类数据。•设备功耗需≤0.1瓦,具备工业级设计,工作温度范围在-40℃至80℃之间。•支持固件OTA空中升级,便于未来功能的升级和维护。•需同时兼容WF-IoT融合物联网标准、DALI-2标准和D4i协议、ZhagaBook18标准。•支持对LED灯具进行开关控制和连续调光控制,调节范围0%~100%无级调光。•支持灯具全生命周期恒照度(光通量)输出控制。•支持光照度智能传感器、视频等联动控制。•支持大规模自组网测量及控制,测控器组网规模≥65000个节点。★单灯控制器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对于开关、调光控制,通信距离测试低温试验,高温试验,温度变化试验,外壳防护等级(IP65),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要求,投标时提供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4.2.5数字光照度传感器技术要求为保证数字光照度传感器符合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光照度传感器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支持采集环境光照度,自动启动对应照明模式,同步控制大范围路灯开关、亮度调节•支持在没有IP网络、平台的情况下实现整个大区域全自动开关、调光控制•支持5种不同照度范围,对应5种场景工作模式•支持指令布撤防(使能、禁用)功能•支持立杆抱箍、壁装、灯头嵌入•支持固件OTA空中升级★数字光照传感器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对于绝缘电阻测试、工频耐受电压试验、泄漏电流试验、高温试验、低温试验、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谐波电流、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要求,投标时提供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4.2.6智能融合网关技术要求为保证智能融合网关符合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智能融合网关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支持设备数量:≥65000个单灯。•支持通信接口:IP网络、Sub-1GHz无线。•支持通信协议:WF-IoTAPI、Modbus、MQTT、Http/Https。•支持云边协同、统一集中管控、巡灯、能耗采集、远程控制等功能。•需支持弹性扩展配置,满足未来功能增加和设备接入的需求。•可实现本地集中控制和远程云平台管控,可对接甲方EMS能源管理系统•支持255个物理分组和32个物理场景•支持在网任意节点设备的点对点控制、分组控制、分区群控、场景控制和定时控制•支持在网任意LED智能路灯或LED高杆灯的调光控制•支持在网任意节点设备的数据采集•支持外部访问和主动上报模式•支持可变速率心跳包•支持IP连接•支持WSN无线自组网,组网规模≥65000•需符合IEEE802.15.4C,GB/T15629.15标准•支持WF-IoTAPI指令集•支持固件空中升级•工作频段需符合中国国家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及技术要求★智能融合网关的谐波电流测试满足A类设备限值、浪涌(冲击)抗扰度满足性能判据A要求,投标时提供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4.2.7智慧照明系统控制设备技术要求为保证智慧照明系统控制设备功能符合项目使用,智慧照明系统控制设备需满足如下要求:4.2.7.1回路控制器技术要求•可控制配电柜中220VAC回路通断•可通过交流接触器,控制大功率负载•支持远程集中控制和本地集中控制•支持现场应急手动控制•支持单回路开关控制•支持多回路场景组合控制•支持远程/本地定时控制•支持远程/本地定时设置•支持控制器地址可设置•支持回路延时可设置•支持上电模式可设置•支持回路状态检测•支持固件OTA空中升级★智能照明系统的回路控制器可根据感应器检测有人/无人信号,物体移动信号,实现系统端口的开关控制。控制模块、智能面板、控制软件能组网实现相互控制及状态显示,系统具有通讯网关模块、网关间可实现数据传输。投标时提供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报告。4.2.7.2电参数采集器技术要求•支持6个三相交流供电回路的电参数监测和计量•支持LCD液晶屏循环显示回路参数•支持采集三相或单相电参数•支持4GCat1、内置WF-IoT雾计算•可采集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电量等参数•工作电压:DC12V±10%•监测电流:≤50A/回路•三相电输出回路:6路•单相电输出回路:4路/6路/8路/12路★智能照明系统的回路控制器的电参数采集器可采集外部接点信号到系统中,并实现逻辑控制功能,能采集电参数包括电量、电压、电流、功率因素等。投标时提供CNAS认可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实验报告。4.3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技术要求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需采用低代码、云边端分布式智能协同系统架构,支持物模型TSL设计,便于未来产品类型的增加和设备型号的扩展。系统需支持分布式部署,各个管控区域可独立部署和升级,分级接入城市级综合管控平台。实现城市道路范围内多种类型基础设施设备的统一场景化智能控制,包括智能传感、环境数据采集、水电气暖计量、监测报警、AI视频智能协同控制等功能。终端智能系统在离开云端设备和边缘服务器时,终端设备仍能自动运行,确保基础照明功能的正常实现。为保证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符合项目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需满足以下功能:4.3.1集中控制功能•遥测:支持实时监测路灯的状态和电量等信息。•遥控:支持通过平台控制路灯的开关、亮度等参数。•遥信:支持用各种图形、图标或柱图等方式显示各照明灯具的开关状况。•遥调:支持单灯级状态管理。•遥视:支持采用GIS及其他二维可视化技术,实现多种方式的“所见即所管”的便捷交互能力。4.3.2单灯控制功能要求•单灯节能控制:支持根据预设的时间表自动调整路灯的亮度和开关状态,实现节能减排。•单灯故障预警:支持通过平台实现故障自动检测和报警功能,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处理。•单灯状态监测:支持实时监测单灯的状态和电量等信息。•灵活的单灯级控制:分组控制:支持对一组灯进行统一控制。分片控制:支持对一个区域内的灯进行整体控制。分时控制:支持根据时间安排对灯进行开关控制。间隔控制:支持间隔一段时间对灯进行开关控制。单侧控制:支持对一侧的灯进行控制。主/辅道控制:支持对主道和辅道的灯进行不同的控制策略。4.3.3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功能要求•能耗统计:支持统计路灯的能耗情况,便于节能减排。•自动抄表:支持自动记录用电量,方便能源管理。•数据统计和分析:支持对路灯的工作数据和故障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市政监控和监测提供数据支持。•故障报警通知:支持出现异常开/关灯、供电停电/缺相、电缆漏电/断线、灯杆漏电及灯具故障等情况时,平台会以声光、短信、邮件等方式主动报警。•数据查询和报表打印:支持查询和打印路灯的工作数据、故障数据等。•时间同步:支持GPS卫星或网络自动校时,确保系统时间准确。4.3.4系统管理功能•系统设置:支持设置平台的各项参数,如时间表、报警阈值等。•用户管理:支持添加、删除用户,并设置用户的权限。•数据备份和恢复:支持备份和恢复平台的数据库,保证数据的安全性。•数据安全:支持多重安全措施,确保操作和运行安全。•在线升级:支持功能和性能扩展,方便进行软件升级。•多项目管理:支持同时管理多个项目,提高工作效率。•支持提供开放平台接口,可兼容其它厂商的智慧城市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并可与其它智慧城市管理平台进行对接联网。5、报价要求5.1报价以人民币填报。5.2投标报价是包括涉及本项目全部工作实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5.2.1电费、改造所涉及建设费、路灯控制系统软、硬件费用、运维费、税金、管理费、保险费、利润、招标代理费、法律咨询服务费等费用;5.2.2政策性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施工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责任等全部费用;5.2.3合同期内单灯控制器网络资费和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运维费和在合同有效期内免费提供灯具、单灯控制器、配电箱、电表等改造维护内容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费等。5.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验收标准和方法1.招标人参照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2.所有验收程序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7、付款方式正式运营后以中标价为总合同额,每1个月为1个付款周期,每个周期的综合服务费金额=总合同额÷120。每月结束前10个工作日,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正规发票后,招标人支付当月的综合服务费用。8、产权归属在运营期内,通过投标人改造的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未改造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及使用权仍属招标人。服务运营期间,节约的碳资源交易权归中标人所有。本合同期满后,改造设施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9、知识产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其他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2.中标人承担改造施工并对安装队伍资质以及安装质量负责,改造过程中对第三者责任负责。施工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清。改造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招标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中标人应该接受并落实整改。3.中标人负责现场拆除、安装、调试,所需的机械设备、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在拆除、运输中对现有照明设施应正确拆除,合理堆放(招标人指定的仓库),替换下来的所有灯具归招标人所有。4.中标人在实施节能改造前,须结合现场道路情况进行勘测,收集准确信息,根据不同道路类型,需结合电子地图,编制施工组织实施方案。5.中标人承诺投入使用的LED成品灯具、灯具模组、单灯控制、配电柜升级、城市照明管控运维平台软件等内容参数满足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6.中标人须对灯具安装的安全性负责。在改造过程中,根据改造的LED灯具的重量、体积等参数,如有大于原有灯具重量及体积,需结合原有的灯杆、挑臂进行综合模拟测试,出具相应的承诺函,并承担安全责任,如有小于原有灯具重量及体积,无需进行模拟测试及无需出具安全承诺函。7.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路灯基础数据,自行勘测现场,现场采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车道线路、灯杆类型、灯杆间距、灯具类型、人行道及车行道不同类型灯具对应的功率及数量等数据形成报表,为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提供基础依据。8.路灯智能化升级节能改造开关灯要求:改造后应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相关要求。节能升级改造后的道路路面平均照度必须满足当日开灯时间至次日凌晨2点前,路面平均照度不低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中规定的平均值,凌晨2点至关灯时间,路面平均照度不低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中规定的低档值。投标人应根据路灯开启时间自行合理计算节能量及节能收益。9.在合同期内,如果中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对招标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10.本项目投入运行进入服务期后,保障亮灯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11.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2.合同期内因质量引起的损坏由中标人无条件包换。13.标人应当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4.质保期内产品经权威机构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四章合同(样本)(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合同仅供参考,以具体签订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合同书项目甲方单位:项目乙方单位: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书正文甲 方(用能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乙 方(节能服务公司)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乙方就(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提供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节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1、合同能源管理: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用能单位和能耗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1.2、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投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第2节项目期限及工作内容2.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4个月完成建设改造,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后次月1日进入服务期,服务运营期10年(不含建设期)。2.2、项目建设期:路灯灯具模组、单灯控制系统和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建设、改造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2.3、项目运营维护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后次月1日进入服务期,服务运营期10年(不含建设期)。(注:①如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如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开展日常运行维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考核周期为按季度进行考核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②服务周期终止前三个月内,乙方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及配电柜设备设施进行系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和设备设施移交清单,确保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及配电柜设备设施改造完好后交甲方,如有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在最后一季度支付费用中扣减。乙方须在合同期满时将其拥有的,以及运行维护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技术、要点和系统软件,无偿移交转让给乙方,并确保甲方不会因使用这些技术和要点而遭受侵权索赔。③项目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及考核周期见合同“附件一、项目管理标准”和“附件二、项目考核标准”。)。2.4、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由甲乙双方合作完成,项目设施的采购、运输、节能技术和技改费用全部由乙方投入。甲方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提供和使用方,零投入,零风险,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若存在垫付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2.5、工作地点及内容(1)工程实施地点:洛阳市孟津区。(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涵盖孟津区洛吉快速通道(洛孟交界至济源交界)、黄河西路路灯的智能化改造与提升。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对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路灯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具体包括:1541杆路灯光源(含162盏钠灯,总计2560盏光源)、8盏隧道灯及1739盏护栏灯的升级改造,同步实施20套配电柜的智能化控制及计量系统升级。建设智能单灯控制系统、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配电柜升级改造。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的电费缴纳、灯具质保、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移交等全过程服务。(3)本次改造更换的现状老旧灯具由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无害化处理并承担费用,运营服务期内维修更换的废旧灯具均由乙方自行无害化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处理费用。(4)其他:因光源、灯杆、线路、控制系统等共同构成市政照明系统,是为有机整体,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乙方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出现故障,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故障排查,但仅对属于乙方责任部分进行维修恢复。若因定责意见不一致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纠纷,则甲方有权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团队对故障原因进行检测分析和故障根因鉴定,鉴定后故障原因确属乙方责任,则乙方除负责进行维修恢复外,还需支付第三方鉴定费用;若鉴定后故障原因非乙方责任,则第三方鉴定费用、维修恢复等所有费用由责任方进行支付。第3节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需求3.1、对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管辖全区域范围内路灯光源改造为高光效节能LED灯光源,乙方免费提供节能LED光源模组并安装调试,所涉及节能产品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3.2、改造所使用的节能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安全、质量规范。应严格按照ISO质量管理体制,对照明系统设备材料的采购,设计,生产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相关产品需具有国家部门认证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3、节能光源改造后,改造后的路灯需满足射光和亮度须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全部开启),并可以通过管理后台实现调光功能。本项目只对照明光源部分进行改造,并不涉及灯杆位置的调整或改造,故如因部分路段原有灯杆的杆间距、高度、挑臂仰角或在运营期城市建设需要致使路面扩宽或功能变化等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版本)的要求,则此部分路段道路照明平均亮度检测值可能受较大影响,故此部分路段平均亮度检测值不作为验收、运营合格与否的评定标准。3.4、道路节能改造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审核乙方改造后路灯的光照度(抽检4条典型路段),并出具书面文件,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确认,保证乙方改造完的路灯光照度符合上述3.3条款的要求,该文件作为改造验收合格的重要依据,检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5、合同签订后,乙方服务边界内灯具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安全管理等维护由乙方负责,并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管辖全区域范围内路灯节能改造和验收,改造期间计入路灯维护期限,不纳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计算。3.6、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限与路灯设施养护期限一致,期满后,乙方应将路灯设施按照相关标准完好交付甲方,所用节能设备及智慧平台无偿移交给甲方。服务周期终止前三个月内,乙方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设备设施进行系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和设备设施移交清单,确保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设备设施改造完好后交甲方,如有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在最后一季度支付费用中扣减,如乙方负责维修,则不减扣。乙方须在合同期满时将其拥有的,以及运行维护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技术、要点和系统软件,无偿移交转让给乙方,并确保甲方不会因使用这些技术和要点而遭受侵权索赔。3.7、在管养维护合同期内总路灯数量变化超过维护管养总量±1%的,节约电费数额、管养维护费用对应调整,其中路灯减少变化超过-1%的,甲方按年度进行统计汇总,在下一年度按照维护企业平均单盏灯具中标维护费用及电费(即中标价/总光源数)乘以减少路灯数量,减少维护经费;路灯增加变化超过1%的,甲方在下一年度按照维护企业平均单盏灯具中标维护费用(即中标价/总光源数)乘以增加路灯数量计算设施维护资金和电费,在下一年度拨付新增设施维护费及电费。注:(1)维护管养总量为:1541杆路灯光源(含162盏钠灯,总计2560盏光源)、8盏隧道灯、1739盏护栏灯、20套配电柜。(2)本项目路灯照明用电电费单价按照0.65元/kWh计算(路灯照明用电电费单价)。3.8、电费单价浮动调整方式:本项目实际管理和节约的是用电量,月度支付以合同价/120个月方式结算,年底以当年平均电价调整,多退少补。第4节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建设需求4.1、增加单灯控制器,以及配套的路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智慧路灯管理。开发路灯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每盏路灯、每根灯杆的实时监测和控制。4.2、具有网上巡检,单灯单件及送电线路故障告警、系统告知杆件具体位置、系统通知到负责人、具备远程实时监控、故障自动告警、实时数据查询。4.3、实现智能化节能调控。智慧路灯管理系统须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对道路照明要求,实施节能调控。4.4、单灯控制器具有过流、过压保护,系统可设置电流、电压的安全值。高于或低于安全值,系统会出现异常告警信息。4.5、汛期,如道路积水在一定高度,可通过系统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并向管理人员手机报警。4.6、具备自我智能管控,如出现公网瘫痪、设施漏电、电压异常等状况下的自身管控能力。4.7、具有路灯运行状况查询、统计功能,查询、统计数据包含路灯状态、电能数据、运维告警数据等,确保数据保留至少1年,可根据选择时间段导出历史数据。4.8、须配套开发手机APP软件,支持查看路灯运行状况、接收故障报警、远程开关灯等功能。4.9、在甲方的照明监控室安装路灯控制系统,安装地点和设备由甲方提供。4.10、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开发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为甲方使用。4.11、合同期内,乙方的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须保证最新、最先进版本,并不得低于行业最新技术。项目运维期结束后,乙方应将智慧路灯管理系统无偿移交给甲方,移交时必须将系统软件升级至最新版本,并提供免费升级。4.12、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后,控制权由甲方控制,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管理和使用。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期满时将其拥有的,以及运行维护本项目设备设施所需的所有技术、要点和软件,无偿移交转让给采购人,并确保采购人不会因使用这些技术和要点而遭受侵权索赔。4.13、乙方交付的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须符合招标文件及上文中所列明的所有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并书面反馈不符合项,若甲方评估未通过,乙方应在收到整改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免费修正缺陷,并重新由甲方组织评估;若乙方经两次整改仍未通过评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整改并按延期时间折算为天数扣除每月5%的支付费用。若甲乙双方对否达标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评估,评估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5节日常管理须承担事项5.1、路灯电缆应做防盗措施,如在合同期内发生电缆被盗,须由乙方免费自行恢复。5.2、如因交通肇事造成乙方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等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协调赔偿并自行原样恢复,交通肇事方赔偿金额报甲方备案;交通肇事逃逸、或因其他原因再_5_日内未追回损失的,乙方须自行原样恢复,费用由甲方承担。5.4、乙方应为项目管理及维修人员购买相关意外保险,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配齐配全安全防护用品。项目管理、维修人员以及因在作业时造成其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任何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第6节路灯日常管理养护需求本次合同能源管理期内,甲方将招标范围内所有路灯现状移交乙方管理,乙方负责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的修复、维护和管养,包括灯具、控制柜、配件及辅材等养护维修(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损坏维修不在乙方维修范围)和安全管理;在合同能源管理期限内每晚亮灯率,主干道路段不低于98%,其他不低于96%。如遇迎检、节假日等特殊时间,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亮灯率(如保障亮灯率为100%)、亮度、亮灯时间等进行调整。6.1、现有底座的维修如有迎检任务或区政府、政府部门要求清洗的路段按照城市照明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清洗。6.2、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养护计划,同意后方可作业。乙方安排人员对所管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处理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的损坏、被盗、不亮及线路等故障;巡视中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现场安排专人看护,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城市照明考核要求详见“附件二、项目考核标准”。6.3、巡查维修情况记录在案,建立台账制度。(1)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的登记工作,巡查后每月报管理单位。(2)做好维修记录,每月报管理单位备案。(3)其他管理单位要求的按期上报的报表台帐等。6.4、乙方应将巡查发现的设施损坏情况记录在案,现场拍照或摄像,统计损坏工程量报甲方。6.5、乙方须自行安排人员提供24小时受理服务,乙方自行做好受理服务工作的调度。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各类保险由乙方统筹解决。6.6、乙方应加强巡查,防止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等设施被盗,如有被盗及损坏,乙方自行恢复维修。6.7、乙方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灯具不亮及设备故障一般须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限期维修完毕。6.8、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每逢法定节日、创建检查、上级考核及甲方临时通知时,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造成甲方或上级检查部门的要求不合格,按照500元/次罚处违约金。6.9、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上岗人员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定点存放。每发现一次现场作业不规范,按照500元/次罚处违约金。如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6.10、重要及大型的维修处置项目,乙方应向甲方申报养护维修计划,将计划养护维修的时间、地点、人员报甲方,同意后方可维修作业。6.11、乙方承担的养护内容应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6.1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电线路,一经发现,按偷电处理,扣除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回报当月度经费,并按规定对乙方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经甲方同意改变的线路,乙方必须认真配合。6.13、如因道路改造造成路灯、电缆迁移、其他单位施工损坏路灯设施,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做好设施迁移工作,涉及费用由乙方向甲方申报方结算。合同运行期间,甲方另行安排的改造任务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设施损坏,乙方应配合实施修复,所涉及费用由乙方向甲方申报方结算。6.14、如甲方要求在路灯增挂其他附属设施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6.15、乙方用于养护项目所需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管理单位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灯具、光源、电缆、配件、辅材等的更换须达到或高于原设施相关技术参数。若乙方承担的养护项目在达不到国家及管理单位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重新修复,乙方必须重新修复,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16、乙方在合同周期内不得自行关闭灯盏数或擅自更改的原有属性(如灯杆高度、颜色、线路走向等)因实际工作需要,应先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6.17、日常考核参照“附件二、项目考核标准”执行。6.18、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营费其中一部分属城市照明用电的电费,故如因甲方的延期支付的,乙方无法支付城市照明用电,因此导致城市照明用电受限引发交通或治安事故等发生,乙方不承担此部分责任。若因乙方单方原因导致城市照明用电受限引发交通或治安事故等发生,由此而致使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第7节项目验收7.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7.2、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7.3、甲乙双方应当依照第2.1和2.2条规定,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7.4、项目验收(1)所有城市照明改造项目改造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书面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验收工作,且应在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签署验收意见。若乙方未通过验收,应尽快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再次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所发生的第三方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最终工程量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签证确认,改造数量以实际改造数量为准。第8节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8.1、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期:年,每年合同金额:¥元/年(大写:元整)8.2、支付方式:所有纳入市政管理照明设施电费及维护费全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甲方按月考核结果及时支付,乙方自行向供电部门及时缴纳电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乙方应先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含税)。(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乙方管理服务费¥元/月(大写:整)(含电费及维护费)。如遇非甲方可控因素影响,导致无法按期付款,可以适当推迟付款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60日历天。逾期超过60日历天,甲方还需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延期款额为应支付金额加上按照LPR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甲方未按时间节点支付管理服务费且逾期超过180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结束服务合同,并提前支付本项目应支付未付的所有管理服务费。第9节甲方的义务9.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它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它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但甲方不保证政府机构或第三方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也不保证上述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持续有效。若确因上级政府不同意或中途叫停,按照第15节合同解除进行处理。9.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9.3、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完成项目改造和相关测量检测工作。9.4、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9.5、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9.6、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9.7、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它可适用的优惠政策。第10节乙方的义务10.1、乙方应当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灯具采购,运输、并完成安装与调试、维护运营。10.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检查建议;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10.3、乙方改造安装的灯具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10.4、在项目建设期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各改造路段路灯相关检测合格文件(抽检4条典型路段,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具备相关检测项目的检测资质,检测机构由甲方认可,检测时间由双方约定,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10.5、乙方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合同能源管理期。管理运营工作:应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如路灯灯头发生防盗报警、设施损坏、灯具不亮等情况,甲方通知乙方时,乙方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配合甲方处理问题,进行更换全新的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或进行必要的维修。同时,乙方要开通每天24小时(含周六、周日)故障报修电话,故障报修后,乙方人员要在30分钟内响应,第一时间内排除故障。10.6、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拒不服从的,依照《附件二、项目考核标准》进行相关考核处罚,因乙方单方原因导致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7、在甲方按时支付管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须按时支付改造后的运营电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11节项目的更改11.1、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11.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11.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以致对本项目的节能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甲方应补偿乙方由此节能效益下降造成的相应的损失。第12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12.1、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12.2、在本合同期间,灯具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负责,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第13节违约责任13.1、如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逾期超过60个日历天,甲方还需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延期款额为应支付金额加上按照LPR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3.2、若乙方未能达到甲方的相关运营考核要求,则甲方按照附件二相关标准扣除乙方当期的管理服务费。13.4、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它救济手段。13.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13.6、乙方建设改造期超过4个月,超过之日起,每日扣除当期管理服务费金额的1‰。第14节不可抗力14.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洪水、地震、罢工、战争等。14.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14.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4.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14.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第15节合同解除15.1、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5.2、本合同可依照第10.6条、14.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15.3、本合同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90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15.4、在项目运营期内,乙方不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且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合同解除责任。15.5、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90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15.6若本合同提前终止,则除非另有约定,甲方仅在如下情形时支付乙方合理补偿金(提前终止时甲方对于乙方的补偿须以乙方还清项目届时之所有负债为前提),补偿金具体按下表确定:序号综合能源管理合同提前终止情形终止补偿金1乙方违约导致的终止建设期提前终止时,为A1-B+E运营期提前终止时,为A2-80%B+E2政府方违约导致的终止建设期提前终止时,为A1+80%B+E运营期提前终止时,为A2+B+E3法律或宏观政策变更建设期提前终止时,为A1+35%B+E运营期提前终止时,为A2+50%B+E4不可抗力(A3-C-D)/2A1为乙方已投入但尚未收回的投入(含建设投入等,相关的资产摊销期按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设定,建设投入的金额不超过本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数值,最终以经财政审核的为准);A2为乙方的建设投入(相关的资产摊销期按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设定),以经财政审核的为准;A3为经政府审计的项目账面资产净值(相关的资产摊销期按本项目实施方案的设定);B为违约金金额,取值为本项目总投资额(包含建设投入、运维投入等,不超过本项目实施方案中的数额)的10%;当发生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发出终止的情形时,对于向乙方支付的终止补偿金,甲方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日起算三年内(如剩余服务期短于三年的,则本处指余下的服务期)分期分批支付。具体分批次的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甲方确定。C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根据本项目的协议及相关保险合同约定,乙方(含贷款方)实际获得的保险赔款;D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因乙方投保不足,导致所获保险赔款无法使项目设施恢复到出险前的正常状态和价值的恢复性建设费用缺额部分(如有);E为终止后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移交运维所需工器具、备品配件的合理评估值。若属政府发出的终止情形之一的,按照对应公式计算终止补偿金即“A1-B+E”或者“A2-80%B+E”的值为负数;或者不可抗力导致终止,按照对应公式计算终止补偿金即“(A3-C-D)/2”的值为负值的;则上述两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条所述负数的绝对值。15.7乙方若因建设期或运营期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导致甲方终止合同的,不在上述提前终止情形内,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除非双方另行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项目财产由乙方人员负责拆除、取回,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向乙方追偿。第16节保密条款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6.1、双方理解并知悉,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披露方的所有信息、数据均为披露方的机密数据,接受方仅限使用于履行本合约之目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披露方依本合同所为之披露并不构成其对接受方之任何授权、许可或转让。16.2、接受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继续维持上述机密资料之机密性,并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防止未经允许之人接触该机密数据,及防止任何未经许可之披露。16.3、除接受方人员为履行本合同而有必要知道且与接受方签署不低于本合同标准之保密合约者外,接受方不得以泄露、交付或其它方法揭露自披露方获得或获悉之机密资料予任何第三方。机密数据不以书面数据为限。16.4、接受方需严格保守机密数据的机密性,保证自接受、管理、使用、掌握或知悉机密数据之日起,本合同期及届满后一年予以保密。16.5、如果接受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披露方之机密数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则接受方对该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16.5.1、该信息为接受方在不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从公共领域获得;16.5.2、该信息为接受方于披露方披露该信息之前合法获得;16.5.3、该信息为接受方在未使用披露方机密数据且未违反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前提下,独立开发所得;16.5.4、该信息为接受方由第三方处获得,且该第三方就该信息对披露方无保密义务;16.5.5、该信息由披露方书面授权公开或泄露;16.6、接受方如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义务,应赔偿披露方因此所受到之一切损失。16.7、司法部门、行政机关依法调取相关信息,不属于泄密。第17节争议的解决17.1、合同及本合同有关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7.2、对任何争议进行协商、调解、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目下的其它义务。第18节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8.1、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18.2、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18.3、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18.4、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18.5、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8.6、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于年月日在签订。18.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附件一、项目管理标准1.服务期内属于乙方服务边界内的运维管理服务,在提供服务时需满足如下标准:(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4)《灯具第一部分: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2015;(5)《路灯控制管理系统第一到第四部分》GB/T34923.1-2017至GB/T34923.4-2017;(6)其它国家、地方省市相关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求执行;(7)若合同期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则按新文件执行。2.照明设备和系统运维服务(1)服务期内,乙方应作好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的运维管理服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2)材料属于乙方质保服务范围内灯具、控制柜维修所使用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3)因交通事故造成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必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配合立即展开修复工作。待相关责任确定后,由乙方收取事故赔偿金;(4)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当月服务自查评分,并将自查评分书面报告和上报甲方;(5)乙方须提供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设备设施的保护、维修、更换和管理;(6)乙方按照采购人要求部署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并配合培训甲方进行管理和使用;(7)乙方须保障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设备设施保持完整、完好,易损件设备设施的损失和残缺应及时维修、更换。到期未维修、更换,乙方将按合同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8)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监管:满足实时对服务边界内的路灯进行24小时日常在线监管,对单个终端出现故障或异常报警时,须配合甲方及时现场查看并处理;(9)对不在乙方维护范围内的服务,若乙方发现确实存在问题或故障须及时上报,由甲方安排相关单位进行维修。附件二、项目考核标准(1)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及箱区管市政照明设备设施完好状况、亮灯率、日常巡查、施工维修应急抢险、投诉受理、指令任务、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化建设、基础性资料管理等进行绩效考核。(2)中标供应商连续4个季度考核均获得优秀的,甲方将乙方评为“优秀服务单位”并颁发相关证书。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表:序 号考评项目考评标准评分细则考核方式1城市照明(30分)照明设施1.主干道路亮灯率98%,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 1 分。现场查看、数据对比22.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设备有倾斜、破损、锈蚀等现象,发现 1 处扣 0.5 分。33.服务边界内灯具有脱落、破损等现象,发现 1 处扣 0.5 分。44.道路平均照度低于本招标文件标准,发现 1 处扣 2 分55.因服务边界内照明启闭时间、内容、形式不当造成投诉和其 他不良影响的,发现 1 处扣 2 分。6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率1.设立投诉受理电话,并提供24 小时受理服务。未设立 24 小时投诉受理电话 或制定各类投诉受理制度 的,一项扣 2 分;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无人接听、投诉 事项处理不闭合的,每发生一次扣 1 分;投资料比对、现场查看72.制定各类投诉(含 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12319 热线(30分)受理的投诉) 受理制度,形成受理、处 置、反馈有效闭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投诉的问题,必须在 24 小时内处置结束,处理率达 100%。诉问题处置结束时间超时限的,每发生一次扣 1 分;每月各类投诉办结率达不到100%,每一项扣 1 分。83.每月各类投诉问题办结率达 100%。4.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 30 分 钟内到现场处理,并将现 场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单 位;做好设施日常巡查, 确保设施安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 上报的,发现一起一次扣 3 分;对重大事件,未在规定 时间内修复的,发现一起一次扣 5分,2 起以上此项计分为零;对一般性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发现一起一次扣 1 分,以此类推; 因相关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工作,而未及时向业主报告的,发现一 次此项计分全扣。95.遵守国家各项相关技 术、安全及操作规范规程, 在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施工现违反国家各项相关技术、安全及操作规范规程,施工现场无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发现一次扣 1 分。场有安全文明施工 人员。106.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文明创建、重要活动保障、以 及领导指示或批示的任 务。未完成指令任务的,每发生一次扣 3分。11日常管理及档案资料(30 分)1.建立巡查责任制度,建 立巡查结果报送制度,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对服务边界内灯具、控制柜开展巡查。未按要求及时巡查,发现一次扣 2 分,未建立照明设施巡查责任制度,扣 2 分;未建立照明设施巡查结果报送制度扣 2分;巡查发现问题不及时,每次扣 1 分;资料比对122.维修必须建立原始记录 台账。各类巡查、维修未按日按时 真实记录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 2 分;未编制月度养护维修计划、月度养护维修报表的,每一项扣 2 分;133.加强各项基础资料管理 工作,基础台账资料齐全、真实,各类报表规范按时上报。144.一路一档:路名、起讫点、数量。相关资料档案建立未建立的,每项扣 2分;资料不全的视缺失程度扣 1-5 分。155.巡查台账:巡查日期、巡查人员、巡查路段、 发现的问题、处理时间、 处理情况。166.维修台账: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维修项目 (按月)。17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10分)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正常运行因为软件自身故障,导致智慧照明运维管控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生一次扣 5分;现场查看18单灯控制设备在线率单灯控制设备在线率低于 96%,每发生一次扣 1 分;备注:1.在日常考核周期中,出现未办结投诉扣分,考核项扣分等,按本考核办法进行扣分计入考核内。2.季度考核为月度考核平均值。3.如上级检查考核出现以上扣分项,扣分翻倍。《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附件: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洛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荐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洛财购〔2021〕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王剑主任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隆安大厦13838808890杨洋业务负责人15896531927周宜辉客户经理15036316707二、融资产品介绍:“E采贷”是郑州银行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并以政府回款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产品。该产品主要解决政府采购商中标垫资的痛点,帮助中标企业快速、高效、便捷获取银行资金。告别采购融资难,政府中标即可贷。优先支持纳入省市级财政预算的服务贸易类行业企业。“E采贷”五大特点:1.纯信用:无需抵押、担保;2.更灵活:随借随还,按需支用;3.额度高:最高为上年度中标额的1.3倍,单笔最高1000万元;4.适用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有备案信息即可准入;5.效率高:绿色通道,保证时效。业务流程:1.企业申请: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向郑州银行提出授信申请。2.银行审批:客户经理现场调查,3个工作日反馈审批结果。3.企业提款:凭政府采购合同、购销合同等即可提款使用。利率及优惠政策:贸易类不低于5.5%,工程类不低于6.5%,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减费让利政策,减少客户融资成本(不存在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提升企业贷款成本的现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客户更好成长。分行所有收费项目均严格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执行,我行对银行账户一律免收账户管理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普惠金融政采通宝业务服务方案准入标准:1.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2.客户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以往年度有执行政府采购的记录),且政府采购业务无行政处罚记录。3.最近年度纳税申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4.借款人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5、单一客户“政采贷”授信总量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7、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及回款周期等特点,可采用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或分期偿还我行授信。中国银行联系人:负责人:朱宗沛15978695077信贷经理:印晨15038659275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联系人:刘亚兴联系电话:13837937717(微信同号)二、产品介绍“银政易贷”是指平顶山银行针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的,专项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个人贷款业务。1、目标客户:中标优质县区或区级(含)以上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2、采购合同项目: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3、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含)4、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参考中标合同约定付款期限)5、贷款利率:综合年利率不低于7%6、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根据客户实际经营情况不规则还款恒丰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张龙妹客户经理洛龙区展览路泉舜186 西侧裙楼18538882575张浩公司金融部负责人18937966885裴绍辉分管行长18637904888二、融资产品介绍1.恒丰银行“政采云贷”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小微客户在线发放用于采购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资金周转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免抵押、无担保,开立指定回款账户授信额度: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到期日不晚于政府中标合同约定款日后的十个工作日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或阶段性还款2.准入标准(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有洛阳市固定经营场所;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2)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无恶意违约记录。(3)我行信用评级结果在B3三级以上。(4)企业名下现有贷款合计不超过上年度总收入的45%。(5)近两年有两次含以上政府中标记录,且供货履约情况良好。兴业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分管领导:樊博(副行长、18638805299);信贷经理:尚梅(市场营销部负责人、15538855595);具体联系人:张海峰(产品经理、18603794400)三、产品介绍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含)。期限:主体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利率:自动生成贷款利率。用途: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借款企业履行政府交易采购平台采购合同或订单所需的各类成本、费用及劳务支出等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和日常经营周转需要。担保方式:企业主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采购合同或订单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支付方式: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本金可结合采购合同或订单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循环使用,采购合同或订单项下回款由系统自动扣划归还对应的贷款本息,借款企业也可自助提前还款。工商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工商银行“政采贷”简介:“政采贷”是工行与政府采购数据进行系统对接,根据获取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标、采购合同、收验货、付款以及历史交易数据等信息,为政府供应商提供的融资贷款金融服务。1、适用范围:供应商目前仅限于小微企业,后续将结合市场需要,适时拓展至大中型企业。2、融资额度:供应商融资最高不超过订单金额70%。3、贷款期限: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以5年。4、贷款利率:融资利率参考最近市场利率(LPR)合理确定。5、办理手续:供应商与工行取得联系,开立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与工行经办人员线下沟通确定融资金额,通过工行网上银行自助申请贷款金额。工行进行贷款指令确定,贷款线上发放至供应商工行账户。分管领导:李亚琼:16603797557李若明:13233995266信贷经理:朱建国:13653893229张佩兰:15603799799平安银行“政采E贷”产品介绍平安银行“政采E贷”是平安银行与采购中心对接后,基于互联网技术、政府采购数据等信息,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的互联网信用贷款。产品优势:1、额度高:线上最高500万元。2、申请易:5分钟完成线上申请。3、用款快:凭订单最快1天生效。4、纯信用:凭政府中标订单即可融资。产品申请资格:1、我行白名单财政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融资。2、有历史中标采购记录的政府采购供应商。3、企业及申请人信用良好。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期限:1个月到1年。还款方式:先息后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利率:年化利率低至6%。举例1:贷款100万元,3个月(先息后本,利率6%),前两个月需要支付利息5000元/月,到期还本付息。举例2:贷款100万元,1年期限(等额本息,利率6%),每个月需要支付本息约86035元。平安银行洛阳分行联系人:总经理:王煜13523601120业务经理:许洛周13938876588业务负责人:许洛周13938876588浙商银行“政采贷”一、贷款产品介绍“政采贷”是本行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招标进行的采购活动中中标并签订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采购人合同款支付作为还款来源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为符合本行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模式包括采购合同融资模式与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和部分工程类。二、适用对象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小微企业。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货物类、服务类利率最长一年,工程类最长可做三年。四、产品特点中标即贷,最高可贷1000万,最快三天审批放款,可做工程类项目。分管领导:张庆浩联系电话:18538198600信贷经理:郭利波联系电话:15937918530具体负责人:李超峰联系电话:15538530广发银行“政采贷”一、广发银行“政采贷”1、对象:针对政府采购平台内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正常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购买、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流动资金授信服务。2、担保方式:以政府采购项目下的应收账款质押;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个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授信额度:单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采购项目融资不超过有效合同净额的90%4、授信期限:额度有效期一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额度到期日后3个月,不超过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后3个月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可根据单笔业务实际付款频率和时间点进行还款,不得采取随借随还出账模式,还款方式应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金额、账期等相匹配。二、准入标准1、企业成立且持续经营满3年以上,主营业务未有变化,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注册地在当地2、政府采购历史超过一年或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时间超过一年,实际履约不低于一次3、近两年销售收入保持正增长或主营业务利润为正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在我行评价不低于BB+级6、企业主(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配偶)拥有本地户口或房产7、不得介入在金融机构有未结清(互)保类授信(含实际控制人夫妇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企业三、授信用途授信仅限于借款人自身在具体合同项下的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劳动资金需求,不得挪用于担保企业、借款人关联企业、借款人固定资产建设和股本权益类投资四、业务流程1、业务访谈,确定贸易真实性2、授信申请,企业按照我行授信调查的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3、授信调查与额度核定,客户经理双人调查,发起客户评级,并按流程提交审批4、授信审查审批5、按照要求出账主管行长:李文强18137865269具体负责人:何俊杰13838894026信贷经理:姜晓凤15103799119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一产品释义“政采贷”是中信银行为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提供的特色融资业务,致力于解决政府采购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二、产品特点授信额度高、授信期限长、担保方式活三、产品内容金额最高100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1年(含)、无需抵质押物四、申请基本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违法行为;持续经营6个月(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从业2年以上从事政府采购活动1年以上;具备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且交易记录良好采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要求五、申请资料营业执照;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经营情况资料;从事政府采购活动资料;近一年政府采购回款的银行流水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联系人:高晋卿洛阳分行副行长18637127868闫恺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15837959999陈幽静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信贷经理15838817353洛阳银行“政采贷”(一)资料清单1、借款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相关材料;2、经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证明材料;3、以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4、其他洛阳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二)授信要素1、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2、期限与还款方式:与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等相匹配。3、担保方式: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放款前完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三)联系方式分管领导:陈经理15837979663信贷经理、具体负责人:任经理18738439998邮储银行政采贷贷款对象:1.已获得省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具备履约能力;2.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与政府采购合作1年(含)以上;3.在邮储银行开立回款专用账户。贷款要素:1.纯信用;2.额度高:可贷合同标的额70%,最高额度300万;3.方便用:可一次性或分期还款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辉职务:总经理电话:13598159333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简介一、融资机构基本情况及联系人联系电话1.融资入口:http://www.zybank.com.cn/zyyh/gsyw55/xqyjr/xqyzcd/382690/index.html2.融资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列表:序号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1岳恒志1773779982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 号2许然涛1990389662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 号3柴碧林1327155583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 号二、融资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客户通过“中原银行公司金融公众号”、“中原银行小微金融公众号”或“中原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申请即可办理。对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业务,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查审批。建设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介绍及联系方式1、业务流程(1)采购人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或者备案。(4)采购供应商依托采购合同,通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申请融资。(5)建行核实贸易背景,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考虑质押率)发放融资款项。(6)业务到期前,政府部门支付采购款项到建设银行指定的回款专户中。2、产品优势(1)无抵押(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及历史交易、履约信息作为授信依据);(2)放款快(在线审批,快捷放款);(3)额度高(单笔合同贷款金额最高3000万元);(4)操作便捷(流程简捷,全线上化操作);(5)还款灵活(支持多种还款付息方式,支持提前还款);3、借款人基本条件(1)供应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2)供应商未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我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4)供应商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5)供应商企业主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2(含)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6)供应商与采购人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原则上要有2次及以上的历史政府采购中标记录。(7)供应商及采购人为本地注册企业。(8)供应商成立一年以上。(9)供应商具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和风险缓释措施。4、申请路径: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5、利率:针对不同客户差别化定价,根据客户综合贡献度合理确定。6、联系方式:分管领导:马顺超13693835688信贷经理:张翠荣13937942294招商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分管领导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彭国庆王伊宁公司业务分管行长客户经理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 号西苑大厦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 号西苑大厦1523666730313683861133二、审批流程1、申请路径:(1)手机扫描二维码申请(2)网页版申请https://sme.cmbchina.com/;2、授信额度: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额度最高可达到3000万,线上自助模式最高1000万;3、利率: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行严格执行普惠金融利率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普惠小微贷款业务一定补贴优惠;4、风控措施:(1)回款锁定——保证融资申请人在我行进行融资的政府采购商务合同所对应的回款账户为我行且唯一;(2)在我行据以融资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3)实际控制人夫妇提供连带担保;5、客户准入(1)采购单位:区县及以上政府机构;由上述政府统筹付款的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付款记录良好,无拖欠大额工程款、采购款、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2)采购项目:优先支持货物类采购,稳妥介入服务类采购,审慎介入建设工程类采购;未在他行办理以同一采购合同为贸易背景的融资业务;8、政采自助贷:(1)线上申请及预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2)网银端线上自助提款,10分钟内即可到账;(3)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融资比例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80%;(4)利率优惠,线上可随借随还,更加符合政采供应商需求并降低企业成本。浦发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苏冰高级产品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 号18623790623微信同手机号汪乐阳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 号13698889966微信同手机号二、融资产品介绍在您中标政府采购项目,从合同(订单)生效到最终收款期间,有没有因采购原材料、生产产品等产生资金压力,存在融资需求的情况?(一)产品介绍:“政采e贷”是由洛阳市财政局与浦发银行共同开发,基于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贷款。(二)产品优势:1、融资期限最长可达1年。2、货物、服务类最高1000万元,工程类最高1500万元。3、信用贷款,低门槛,循环额度,随借随还。4、业务流程简单,在线秒级放款,尊享快捷体验。5、总行补贴,融资利率有优惠。(三)适用客户: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未列入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逾期、垫款等情况,且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3、政府采购中标区域:(1)河南省省直、郑州市(含市内各区)项目(2)洛阳市市直项目(3)河南其他地市市直项目(4)林州、长垣、新郑、禹州中标项目。(四)申请路径1、供应商首先与联系人联系,提供企业基本证件、征信报告、中标合同、采购合同等进行客户准入和额度测算。2、供应商来浦发银行开户,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填写浦发银行账号。(若客户已签署其他银行账号,则需要联系浦发银行进行备案银行账号变更)3、授信审查和放款(资料齐全一周时间)交通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交通银行针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路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