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主场木地板改造招标公告(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5)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2日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的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2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3003-20250722-2640
4、采购项目预算:1,784,107.1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3%;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784,107.19
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详见磋商文件
1
1,784,107.19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均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如非“企业”性质,可不勾选企业规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月22日 至2025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在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商务金典中心18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 09:30
4、开标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商务金典中心18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彭老师
2、电话:18684803233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特立路5号
(3)联系人:彭老师
(4)邮 编:/
(5)电 话:18684803233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房12层
(3)联系人:李敏凯、邹晓瑞、杨邵芳、陈紫璇、蒋琦
(4)邮 编:410004
(5)电 话:0731-84169659
(6)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定稿).docx
招标工程量清单(体育馆改造).rar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采购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212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5-GC(C2)-536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О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第二章磋商须知4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须知正文15第三章合同格式条款25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29第二节技术要求29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2一、磋商响应声明-33-二、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40-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1-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4-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5-六、技术方案-46-七、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48-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52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54十、最后报价55第1章磋商邀请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2212号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JC2025-GC(C2)-536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包名品目分类品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代理费最高限价(元)1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1项1784107.191784107.1911151.90二、采购项目预算:1784107.19元,报价超过预算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不得有在建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均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2)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如非“企业”性质,可不勾选企业规模。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7月22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购买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8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特立路5号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8684803233名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电话:0731-84169659联系人:李敏凯、邹晓瑞、杨邵芳、陈紫璇、蒋琦第2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特立路5号联系人:彭老师电 话:18684803233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2楼电 话:0731-84169659联系人:李敏凯、邹晓瑞、杨邵芳、陈紫璇、蒋琦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1)发布邀请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第二章第8.1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2、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 4 %。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 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专门设置中小企业优惠条款。拒绝大型企业(或作为联合体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一、给予: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1)小型和微型企业为 / %;(2) 联合体为Z大中与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折扣= / %,或Z小型、微型企业间联合体折扣= / %。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也视同为中型企业。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供应商享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或加分。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无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9.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第二章第10.1款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5.4款采购项目预算(磋商控制价)采购项目预算:1784107.19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保证金数额: / 元(人民币)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汇至: /开户行: /银行帐号: /备注:1、须在进账单“款项来源”栏注明“ ”。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3 份(一正三副,胶装成册,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为正本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载体为U盘)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包或品目名: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18楼)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0.3款详细的评审程序见附页1:评审方法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6.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按第四章采购需求 。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0.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1.1款企业信用查询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文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止。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第二章第41.2款其他规定/附页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1.通则1.1.1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2.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评审程序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2.1.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1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12345响应文件的密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声明(含工程质量保修书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联合体协议书(如需)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提供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均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如非“企业”性质,可不勾选企业规模1法律、行政法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2.2符合性审查表: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供应商12345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报价唯一性是否有详细报价说明表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结论备注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审查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无效响应文件。2.3.3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2.4.4澄清有关问题2.3.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342.3.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初步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进行评分。(1)响应程度、商务、技术、价格评分标准适用范围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因素分值报价A1=30技术部分A2=40商务部分A3=30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报价A1(30)投标报价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供应商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技术部分A2(40)项目响应程度6供应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重点分析;2、项目难点分析;3、合理化建议等。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计6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分析;2、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3、作业方法、作业流程;4、资源配备计划;5、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保障等。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计5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1分;每有一项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1、质量目标;2、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3、管理制度;4、实施与监控措施等。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计8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1、安全目标;2、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3、管理制度;4、实施与监控措施等。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计8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文明现场施工与措施3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文明现场施工及措施,包括:1、噪音控制;2、场地整洁;3、周边设施保护。完全符合项目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合理可行的计3分。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漏项或不满足扣1分;每有一项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备注:(1)有缺漏项是指未提供对应内容;不满足是指方案中项目名称或其他项目信息与需求不符、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等与国家或行业或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表述错误。(2)不完善、不清晰、不合理是指内容不完整、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不适用本项目、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存在歧义、逻辑混乱、无条理性、方案内容空洞等。产品质量101、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场馆改造完成后出具所投木地板符合GB/T 20239-2023体育馆用木质地板标准的检测报告的计5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计分。2、供应商所投的篮球比赛馆运动木地板结构通过GB/T18260-2015《木材防腐剂对白蚁毒效实验室试验方法》检测的计2.5分,木地板通过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测试的计2.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检测报告真伪查询截图及查询链接,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A3(30)类似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计2.5分,最多计10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人员配备10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计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不含技术负责人)中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计1.5分,本项最多计6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应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计分)项目负责人经验6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须提供施工合同(至少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资料无项目经理姓名,则须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上述材料提供不计分)无不良行为记录4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计4分,有不良行为记录该项不计分(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 180 天,自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止)。(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评标总得分=A1+A2+……+An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成交人1名)推荐中标人候选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2)评分准则评分按以下计算汇总供应商最后得分。其计算公式如下: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F1:各评委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F1=(F1-1+F1-2+….F1-N)/NF1-N:每个评委的商务评分,N为评委人数。F2:各评委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F2=(F2-1+F2-2+….F2-N)/NF2-N:每个评委的技术评分,N为评委人数。(2)记分、计算规则A每次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项评分为无效分,评委须作出解释,并重新打分:①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②一个记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记分的;③无记分;④其它明显不合理记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1.1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存在并列情况时,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4.2.2磋商小组认为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4.3.3本次磋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邀请,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8.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以及小微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8.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8.5符合本章第8.1款、第8.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9.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9.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10.1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磋商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施工组织设计(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0)最后报价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3证明工程建设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工程量清单;(2)质量保证说明。17.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3.供应商资格审查23.1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4.磋商程序24.1磋商程序: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初步审查25.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磋商文件其他规定的(5)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6.实质性响应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第9.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第9.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相关重要条款未发生修改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综合评审3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0.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0.3详细的评审程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提出成交供应商3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供应商符合本章第8.1款、第8.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8.1款、第8.2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磋商终止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重新评审34.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5.保密及串通行为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询问及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5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0.采购代理服务费4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其他规定41.1磋商文件的企业信用查询见磋商文件前附表。41.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第3章合同格式条款注:本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合同条款最终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正式合同的约定为准。说明:本合同格式条例下述所涉及的“发包人”均指“采购人”,“承包人”均指“成交供应商”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发包人):(甲方)供应商(承包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1、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3、工程承包范围:4、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本工程设计标准与要求的要求,验收合格。6、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元)。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的最终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结论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付款人及付款方式:付款人:。付款方式:8、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报价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0、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3、合同生效(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4、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通用合同条款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三、专用合同条款1甲方名称、地点名称: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项目现场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质量保证/保修期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时间7*24小时6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伴随服务1、其他施工要求如下: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项目实施,所有施工人员须着统一工作服或配戴工作牌进行文明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财产损失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其余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其他服务内容。2、如供应商未履约或未按要求履约(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质量或数量履行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转包或分包等),整改无效的,采购人将上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3、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廉政法律法规,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利益输送行为。如一方违反廉政要求,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8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9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4章采购需求第1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数量(单位 )工期要求备注时间地点1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不接受1项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采购人指定地点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一批目”(如果分品目的)。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工程为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主要施工内容为翻新体育馆运动木地板、篮球场配套设施、篮球馆墙面及天棚翻新、PVC地胶地面等。改造后体育馆达到国家级比赛的相关要求,木地板符合GB/T20239-2023要求,旧地板铺装好需达到体育课专项课教学和相关培训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供应商所投篮球馆双层龙骨运动木地板整体结构完整,符合国标。面层采用枫桦木A级实木地板,出厂自带体育专用防滑耐磨油漆。厚22mm×宽(60-70)mm×长1800mm。漆膜表面耐磨≤0.10g/100r,甲醛释放量≤0.124mg/m³,铅元素(pb)迁移无检出;阻燃性能B1级;握钉力≥80N/mm。多层板为体育专用阻燃板:厚12mm×宽1220mm×长2440mm。含水率:6-12%;握钉力≥65N/mm,阻燃性能B1级;甲醛释放量≤0.124mg/m³,铅元素(pb)迁移无检出。龙骨采用LVL复合龙骨双层铺设,间距400mm,高28mm×宽68mm。握钉力≥80N/mm,含水率6.02、篮球架具体参数要求1.篮架伸臂为3.35m,篮圈上沿离地面高3.05m,球架底座尺寸:长x宽x前高X后高=2.5x1.3x0.78x0.4(m)。2.电动液压篮球架集成了电动控制系统,具备篮架升降(四连杆机构驱动)、走轮收放、电动移动(前进/后退)和液压驱动(油泵/油缸)功能。采用220V50Hz电源,可通过微电脑控制或人力(无电时)实现移动和升降。3、羽毛球垫厚度≥4.5mm;砂砾(粒)纹;国内品牌。响应人需响应以上内容,并承诺所有设备(材料)进场前需经业主同意。其他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本章第一节。(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施工要求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期间做好围挡,控制好扬尘与噪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与运输事项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了周边房屋、设施设备甚至人员生命安全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3、作业注意安全不扰民,注意环保,应洒水降尘。成交人应保证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对项目建设范围进行停水、断电、设施施工现场警示牌、警戒线、围挡等防护措施。如施工期间因未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标识牌的提示引起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全环保要求,木地板需符合GB/T20239-2023体育馆用木质地板标准,检测结果合格后,作为本项目的验收合格依据,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否则,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并返工直至合格。2、材料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提供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要求提前准备材料,建筑主材应在铺安装、使用前经采购人验收,经认可后方能投入项目使用。3、工程完工后,供应商应先自检,自检达到验收标准后向采购人提交正式验收书面申请,再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如验收不达标的,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整改到位。4、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售后服务(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2)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承担保修责任。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负责在8小时之内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修复。(3)整体项目质保期为2年(其中防水质保期为5年),主要设备的质保期遵循国家或者行业规定。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承诺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进行人员配备,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4、履约担保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见索即付的保证保险。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70%;工程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10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问题一次性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5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一、磋商响应声明二、磋商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施工组织设计七、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十、最后报价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90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5、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6、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7、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8、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8条情形。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必须提供本文件,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不需要本授权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根据施工单位的中标书和建设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合同》和工程决算书所包括的工程量与质量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应对该工程以下保修范围的部门、工序承担保修义务: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年;(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年;(6)其他项目: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6其他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内容、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保证金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按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第二章第41.2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名称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注册资本地址经济性质经济行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6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详见响应文件页码供应商保证:我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所有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6、技术方案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方案,格式自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7项目组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组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7、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清单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加分。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9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保修承诺项目负责人姓名备注项目总报价须包括不可预见费,且其价格不得变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0分项价格表分项价格表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要求及格式要求报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提供第二章中“评审方法”及第四章要求的相关资料。2.技术说明对“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应答及描述,以便说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项目的技术要求。3.提供需要提供的其它能证明供应商实力、信誉等相关的资料10、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项目名称体育馆主场木地板改造 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日历天)保修承诺项目负责人姓名备注1.项目总报价须包括不可预见费,且其价格不得变动。2.最后报价须提供胶装的工程量清单,封面、骑缝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说明:1.此报价不放在响应文件中,磋商现场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供。2.磋商文件未发生改变,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的报价。3.本报价一式三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E.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安装工程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招标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招标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2020JJ-05
E.6: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安装工程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招标人
造价咨询人:
招标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0.0
0.0
0.0
0.0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0.0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招标编制人
复 核 人:
招标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复核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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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场木地板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