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 配送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重庆市收容教养少年管理所)2025)



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22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PG202507-33

二、预算金额:
1,65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采购配送服务
1,650,000.00元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1,65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配送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22日 至 2025年7月29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9日17:00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获取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02586502 @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或者将《采购文件获取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61号采购代理机构处。
3.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工本费缴纳事宜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说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8月4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8月4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055号)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8月4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055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1835666-8319 1858086352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055号
代理机构:重庆盘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992326614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1号1幢5-1

九、附件

盘古-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文件、2025.7.22定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编号:PG202507-33采购人: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盘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磋商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5-七、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服务内容-7-二、服务安全要求-7-三、配送货品质量要求-7-四、配送要求-9-五、其他要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10-二、付款方式-10-三、违约责任-10-四、报价要求-11-五、结算原则-12-六、履约保证金-12-七、其他-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3-二、评审标准-15-三、无效响应-19-四、采购终止-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0-一、磋商费用-2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0-三、磋商要求-2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1-五、成交通知-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3-八、签订合同-23-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一、经济部分-26-二、服务部分-27-三、商务部分-29-四、资格条件-31-五、其他资料-36-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盘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采购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年)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人数量(名)备注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采购配送服务165.003.00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畜禽类、水产类物资配送服务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9日17:00时。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获取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0258650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请备注报名单位全称),或者将《采购文件获取表》(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61号采购代理机构处。3.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工本费缴纳事宜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说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按以上要求依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055号)(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8月4日北京时间09:30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北京时间10:00时。(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8月4日北京时间10:00时。1.5.五、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二选一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数额(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对应的账号上,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磋商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里店支行账号:31000228090264004952.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1.纸质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和一份纸质保函正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须装在“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中。纸质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注:(1)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保函无效。纸质保函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保函形式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原件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正本复印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6.纸质保函的退还、注销6.1未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6.2成交供应商的纸质保函,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纸质保函正本原件,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协商。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采购人: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81835666-83191858086352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1055号(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盘古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992326614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61号1幢5-11.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下列的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并明确响应,标明差异情况,凡有负偏离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1.9.一、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定点定位配送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服务,保证配送完整、及时、便捷、精准,协助共推食堂经营建设发展。1.10.二、服务安全要求1.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接受每日采购需求量配送任务后,留存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的货物,同时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检验检疫或质量合格证明)。2.成交供应商配送时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确保食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3.临时需要的少量原材料配送,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食堂管理人员送货要求后,必须确保在2小时以内配送到位。若食堂需要市场紧俏的原材料,成交供应商须尽力配合购买。4.采购人对质量有异议的食品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数量不足的食品要按时补足。若遇原材料规格市场缺货时,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后,可临时调整配送规格,价格按实际情况浮动。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食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材。若发生配送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的认定以国家权威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并罚没收履约保证金,一切责任及赔偿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监测认证后,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列入政府采购征信记录。6、安全要求供应商应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自行承诺若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保险持续有效,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11.三、配送货品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法律法规要求。1、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等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1)必须是未经冷冻的并经当地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新鲜猪、牛、羊肉,不得提供带病、病死的、注水的及变质、变色、变味等对人体有害的肉食,随配送单提交检验检疫证明。(2)牛肉必须是正规屠宰场宰杀的、干爽、色泽好的成块状的非注水牛肉,牛肉必须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显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寄生虫无注水。(3)猪肉类:成交供应商配送的猪肉必须是土杂猪,精瘦肉必须是前、后腿部位及里脊肉;一级肉必须是前、后腿肉;五花肉必须是三线肉,不得有奶脯等其它部位的肉;蹄膀需经烧、去蹄壳、洗净。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4)羊肉必须是去内脏后整条、干爽、新鲜。必须是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质为白至浅灰白色。(5)纤排:带肉的排骨,色泽红润,不带肥油,厚实,完整,不得剔除,骨肉不分离,去龙骨。(6)禽类:成交供应商在提供禽类商品时,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采购人要求宰杀,必须经宰杀、去毛、内脏后,用干净、通风透气的筐盛装(采取防漏水措施)交采购人,不得有积水、杂物、脏物等滞留其中;不得有死后宰杀的,同时必须随货递交检验检疫证。6.1鸡肉类: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外形特征,大小符合要求。鸡肚内无一切内脏,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肌肉切而发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注水症状,无破皮。6.2鸭肉类:表面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现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无异味。6.3兔肉类:肉质有弹性,手指轻按,凹陷地方马上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润,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表皮正常、无毛无根。(7)水产类: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及国家食品安全规定,配送水产商品。在配送的水产中,不得有带病的、病死的,不得有变质、变色、腐烂、变味的。具体要求如下: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鲜活鱼、泥鳅、鳝鱼、牛蛙等,宰杀后去除内脏。定期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的实际使用情况,随时补充完善验收标准、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新的标准、要求供货。3、以上未涉及到或报价外的各类食材,采购人在需要成交供应商提供时,同时告知具体质量标准、要求。1.12.四、配送要求1、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应按进出采购人大门有关规定,主动出示证件,接受安全检查,按要求停放车辆,主动接受采购人的管理,不得擅自超越指定区域,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违反监管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为食堂配送物资,采取批量采购方式,每批次的送货需求以甲方通知为准。1.13.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严禁国外进口的猪肉,严禁中度及高度疫区猪肉,供货时必须提供当批所送猪肉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票等。2、供应商为采购人配送餐饮物资时,餐饮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品种供货,不能随意调换,确因市场缺货等原因,应征得采购人同意。4、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货源组织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能力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和保障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5、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1.13.11.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下列的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并明确响应,标明差异情况,凡有负偏离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1.15.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注:若服务期内满意度达不到要求或在食品安全、服务质量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2.服务地点: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1)货物到达现场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作出验收记录。(2)供应商应随货提供当批货物相关部门的检疫、合格证章等资料。(3)采购人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1.16.二、付款方式(1)先送货后付款,每月结算一次,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20日与采购人核对数量并及时开具发票;(2)成交供应商须在当月27日前向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清单、发票等材料申请付款。采购人对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在3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货款。(3)鸡、鸭、兔等需成交供应商配送宰杀后的鲜活菜品,均按宰杀后的净重量×单价×折扣比例结算,鸡鸭的净重率不低于75%,兔子的净重率不低于55%;若采购人要求提供生鲜再进行宰杀、去头、去皮、去内脏并加工的,则按生鲜的重量×单价×折扣比例结算。(4)鲜活鱼、泥鳅、鳝鱼、牛蛙等需成交供应商宰杀的鲜活菜品,均按生鲜的重量×单价×折扣比例结算,宰杀处理好送到采购人处的鲜活鱼净重率不低于80%;泥鳅净重率不低于70%;黄鳝净重率不低于65%;牛蛙净重率不低于60%。1.17.三、违约责任1、供应商自行承诺保证鸡鸭的净重率不低于75%,兔子的净重率不低于55%,鲜活鱼净重率不低于80%;泥鳅净重率不低于70%;黄鳝净重率不低于65%;牛蛙净重率不低于60%,采购人验收发现以上食材净重率不达标时,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调换,未及时调换出现一次采购人将扣取履约保证金取1000元,出现两次及以上(包含两次)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成交供应商未按采购人时间要求按需送货,出现一次采购人将扣取履约保证金取10000元,出现两次及以上(包含两次)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调换,出现一次采购人将扣取履约保证金取10000元,出现两次及以上(包含两次)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须支付该批次货款总额三倍的违约金;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不按采购人规定时间、数量供货,使食堂不能按时开饭,给采购人正常工作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2)成交供应商因市场行情变化,以停止供货等方式要求调价的;(3)食用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给采购人监管安全造成影响或不良后果的。(5)成交供应商所送货物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不合格的。(6)供应商不按规定调价,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合同要求使用自有的本项目专用的冷藏车辆(固定车牌号)运送货物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出现一次采购人将扣取履约保证金取10000元,出现两次及以上(包含两次)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18.四、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百分比折扣比例报价,折扣比例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系统发布的重庆农投肉食品和双福国际农贸城商品价格为基准价(每月询价一次),首先以重庆农投肉食品价格为准,当重庆农投肉食品没有此品类才以双福国际农贸城商品的价格为准,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网站上没有对应价格的畜禽类、水产类商品,而又确需采购的,以同时期、同种类、同品质的商品在新世纪超市、京东、永辉超市的官方App上零售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如果以上渠道都没有的商品,再以盘溪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询价为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食材采购费、服务费、人工费、运费、仓储费以及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农投食品与双福商品报价折扣比例范围为0%-90%之间(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不足2位小数的可按照原小数位保留);新世纪超市、京东、永辉超市及盘溪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报价折扣比例范围为0%-78%之间(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不足2位小数的可按照原小数位保留)。1.19.五、结算原则1.当月成交价=折扣比例×实际采购量×上一个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网站上(先以重庆农投肉食品价格为准,重庆农投肉食品没有此品类再按双福国际农贸城公布价格为准,农投或双福都没有的商品,再参照超市或盘溪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基准价=结算价。1.20.六、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毕后,可向采购人申请退还,经采购人审核若无违约情形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1.七、其他(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3〕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采购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24.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24%)重庆农投肉食品和双福国际农贸城商品(24分)有效的最后报价折扣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报价折扣)×价格权重×100,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报价为有效的最后磋商报价。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报价(6%)超市或盘溪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6分)有效的最后报价折扣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报价折扣)×价格权重×100,报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2服务部分(48%)服务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供货流程;②配送计划;③配送设施设备;④配送食材管理; (1)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提供了配送服务方案,但内容阐述简单或不完整(存在缺漏项),得3分。(3)配送服务方案中对供货流程、配送计划、配送设施设备、配送食材管理各方面进行分项简要阐述的,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6分。(4)配送服务方案中对供货流程、配送计划、配送设施设备、配送食材管理各方面进行分项较全面阐述的,较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9分。(5)配送服务方案中对供货流程、配送计划、配送设施设备、配送食材管理各方面进行分项全面阐述,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2分。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服务部分得分。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②食品安全培训计划;③食品可追溯性;④食品查验制度、环节控制;(1)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提供了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但内容不完整(存在缺漏项),得3分。(3)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中对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品可追溯性,食品查验制度、环节控制各方面进行分项简要阐述,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6分。(4)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中对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品可追溯性,食品查验制度、环节控制各方面进行分项较全面阐述,较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9分。(5)食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方案中对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食品可追溯性,食品查验制度、环节控制各方面进行分项全面阐述,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2分。 应急处理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不合格退换货应急预案;②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病毒、流感等)应急预案;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1)未提供预案不得分。(2)提供了应急情况处理预案,但内容不完整(存在缺漏项),得3分。(3)应急情况处理预案中对不合格退换货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病毒、流感等)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各方面进行分项简要阐述,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5分。(4)应急情况处理预案中对不合格退换货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病毒、流感等)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各方面进行分项阐述且内容全面、预案具有实操性,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运输储存保障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运输储存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运输车辆管理;②食材储存保障;(1)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提供了运输储存保障方案,但内容不完整(存在缺漏项),得3分。(3)运输储存保障方案中对运输车辆管理、食材储存保障各方面进行分项较全面阐述,较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4)运输储存保障方案中对运输车辆管理、食材储存保障各方面进行分项阐述且内容全面,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服务人员配备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织结构;②服务人员配置;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1)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提供了服务人员配备方案的,但内容不完整(存在缺漏项),得3分。(3)服务人员配备方案中对组织结构、服务人员配置、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各方面进行分项简要阐述,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4)服务人员配备方案中对组织结构、服务人员配置、服务人员管理制度各方面进行分项全面阐述,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8分。 注: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经理、配送管理人员、采购管理人员、品控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等。3商务部分(22%)认证体系(6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可追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未提供得0分。1、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该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食品安全(4分)供应商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每提供1台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食品检测设备照片及购买发票复印件。仓储能力(4分)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备食品库房得2分,最多得4分。自有或租赁食品库房须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供货实力(4分)供应商自有或与屠宰加工单位有合作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屠宰加工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及与屠宰加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配送能力(4分)1.供应商具备冷链运输条件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多得2分。2.供应商拥有自有配送车辆(不包含冷链运输条件配送车辆)每提供1辆得1分,最多得2分。1.供应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提供车辆照片;3.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所有人与车辆租赁合同出租人一致。(自有车辆无需提供);注:(一)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5.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八)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九)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6.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8.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30.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1.3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2.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7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1.35.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采购合同合同格式由采购人自行拟定1.361.371.381.39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53.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系统,发布的重庆农投肉食品和双福国际农贸城商品初始报价折扣比例为%。重庆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产品市场行情查询网站上没有对应价格的商品,商品初始报价折扣比例为:%。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54.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55.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56.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其他资料(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磋商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采购文件获取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办公电话邮箱地 址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日期2025年 月 日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共计500元温馨提示:供应商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回传采购文件获取表或未按时缴纳工本费从而影响投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推荐使用微信支付李一鱼(**珊)微信支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畜禽类、水产类物资 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