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团餐供应招标公告(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2025)



项目概况 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年度团餐供应 JSZC-320507-SZBC-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彩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7-SZBC-G2025-0005
项目名称: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年度团餐供应
预算金额:170.7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78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安全,现就岳泾小学2025到2026学年度师生团体供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服务内容:
提供岳泾小学2025学年到2026学年年度师生团膳供餐配送服务,其中:就餐学生约566名;教职工约41名;用餐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人数以实际为准)
配送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
配送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0:45
配送标准:
配送标准一(学生):一大荤、一小荤、一素、米饭、汤;
配送标准二(教师):二大荤、一小荤、一素、米饭、汤;
每周一、三、五提供水果或酸奶。
《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由采购人审核后确定,可相应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实际配送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和人数按实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彩云系统
方式:苏彩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投标文件网上提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售价:免费。
2.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4.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7591006、0512-6759100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光路25号
联系人:陈越
联系电话:0512-65713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7层
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
联系电话:0512-6878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
电话:0512-68780552

JSZC-320507-SZBC-G2025-0005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0-SZBC-G2025-0005项目名称: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采购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前附表项号名称内 容1招标编号JSZC-320500-SZBC-G2025-0005号2招标内容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þ不需提交,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7层 邮编:215002电话:0512-68780552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6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光路25号联系人:陈越联系电话:0512-657143197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5年8月13日13: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5年8月13日13:30(北京时间)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二楼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肆份。1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未做说明的则为无。14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5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参照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500元的,则按人民币3500元计收。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捌拾伍元整(小写:22785.00元)。账户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75050122000316277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6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1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8导致无效投标因素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0-SZBC-G2025-0005项目名称: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万柒仟捌佰元整(¥:17078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万柒仟捌佰元整(¥:1707800.00)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安全,现就岳泾小学2025到2026学年度师生团体供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二)服务内容:提供岳泾小学2025学年到2026学年年度师生团膳供餐配送服务,其中:就餐学生约566名;教职工约41名;用餐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人数以实际为准)配送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配送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0:45配送标准:配送标准一(学生):一大荤、一小荤、一素、米饭、汤;配送标准二(教师):二大荤、一小荤、一素、米饭、汤;每周一、三、五提供水果或酸奶。《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由采购人审核后确定,可相应调整。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实际配送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和人数按实际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单位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售价:免费。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2.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7591006、0512-6759100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光路25号联系人:陈越联系电话:0512-65714319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7层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电话:0512-687805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电话:0512-6878055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4词语释义1.4.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1.4.2投标人(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1.4.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1.4.5甲方(委托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6乙方(服务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4.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4.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1.4.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1.4.10天:日历日。1.4.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交付地点(本项目不涉及)。1.4.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1.4.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4.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4.15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1.4.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1.4.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方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投标及分包转包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5.2本次招标不接受转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招标文件的说明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6.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苏采云系统中获得的,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9.投标答疑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与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联系。9.2勘察现场:9.2.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投标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2招标采购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2.3经招标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招标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3投标答疑包括招标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或者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四、投标文件说明10.提示与要求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0.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2.1.1开标一览表;12.1.2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2.2资格性审查文件:12.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2.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12.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12.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12.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2.8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12.2.9《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2.10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邀请函中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须提供);12.3符合性审查文件12.3.1投标函;12.3.2服务偏离表;12.3.3商务条款偏离表;12.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2.3.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12.3.6项目组人员情况一览表;12.3.7投标单位情况表;12.3.8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2.3.9采购需求中所涉及到的或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材料、证明(如有);12.4综合评审文件12.4.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2.4.2类似业绩一览表;14.4.3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等;14.4.4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证明材料。注:(1)投标文件由“12.1-14.4”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2.1”、“12.2-12.3”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3)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2投标人应按《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的每一单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14.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4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5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15.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退款方式:15.2.1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15.2.2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或中标单位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3.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5.3.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5.3.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5.3.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7.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7.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7.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8.3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肆份。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3资格审查21.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组建。2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2.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单位委托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2.2.5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4.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资质不合格;2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4.1.7投标人的报价超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小组评定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4.2.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采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采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4.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4.2.4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2.5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24.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货物和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范围及服务的期限和服务的内容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需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6.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6.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5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6.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废标的具体情形有:27.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2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及其他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综合服务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服务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28.2.2针对本项目的人员投入;28.2.3投标者的质量、服务措施;28.2.4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2.6最低的投标报价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28.3评标原则及方法28.3.1公正、公平、公开、科学、择优。28.3.2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8.3.2.1评审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实用性以及风险等(含同类项目业绩,人员资质,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技术能力、履约能力和用户信誉等方面的从业表现等)。28.3.2.2评审技术服务的承诺文件是否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28.3.2.3评委会根据评分标准(除报价)进行独立打分,公证员进行汇总并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得分,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最高者为中标单位。七、授予合同29.中标单位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专业性资格审查情况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代理机构的委托向招标代理机构推荐中标单位。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0.质疑处理3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3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3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梁青松、丁莎莎联系电话:0512-68780552现场递交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7层邮寄收取地址:苏州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相融大厦7层31.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2.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合同的签订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八、其他事项34.中标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35.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1附件1、(投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响应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无效。附件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投标报价包含原材料加工费(成品)、运输、配送、人工、机械、保险、检测、检验、利润、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质保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8.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前附表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9.我们愿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标后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并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0.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1.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数字人民币账户信息:投标单位:(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号序号人员人数(人)投标综合单价(元)天数(天)总价(元)服务期备注1教师412002学生566200投标总价:注:1、该表中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教师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15元,学生的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14元;3、投标报价包含原材料加工费(成品)、运输、配送、人工、机械、保险、检测、检验、利润、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质保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4、合同结算金额=实际教师用餐人数*天数*教师中标单价+实际学生用餐人数*天数*学生中标单价-考核扣款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服务偏离表服务偏离表招标编号: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要求投标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技术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证书情况从事本工作时间健康状况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注:投标人自行根据项目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员,但配置不得低于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SZBC-G2025-0005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本公司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中“合格投标人的条件”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单位)支付本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签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2、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采购文件中具体规定为准。3.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4.中标单位为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招标书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的委托,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其委托的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2.一、招标编号:JSZC-320500-SZBC-G2025-0005号2、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柒拾万柒仟捌佰元整(¥:1707800.00)四、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实际配送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和人数按实际为准五、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全校师生用餐安全,现就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进行采购招标。(二)服务内容:提供岳泾小学2025学年到2026学年年度师生团膳供餐配送服务,其中:就餐学生约566名;教职工约41名;用餐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人数以实际为准)配送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中心小学配送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0:45配送标准:配送标准一(学生):一大荤、一小荤、一素、米饭、汤;配送标准二(教师):二大荤、一小荤、一素、米饭、汤;每周一、三、五提供水果或酸奶。《每周菜单》应在前一周由采购人审核后确定,可相应调整。配送流程:每月初采购单位通知中标单位用餐份数,按照采购单位实际用餐份数为准进行结算。配送餐标:教师单价最高限价为15元/人,学生单价最高限价为14元/人(三)配送要求:由于学生餐饮配送要求的特殊性,投标单位须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需提供相关承诺证明,若达不到要求将取消配送资格。1、中标人须用厢式货车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若达不到要求将取消配送资格。2、中标人须投入专业的运输车辆。3、人员配置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方的服务内容自行设定各岗位人员配置。所有服务人员年龄需在18~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所有服务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中标后需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人员健康证以供采购单位备案。4、送餐至学校指定地点后,中标单位负责搬运分发,收集餐具,集中清洗消毒等工作。5、中标人须购买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书,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四)食材质量等标准及要求: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鸡尖等)质量要求: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6、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8-2003标准。7、大米质量要求:粳米一级国家标准GB1354-2009;面粉质量要求:小麦粉特制一等国家标准GB1355-2021;食用油质量要求:非转基因,国家标准GB1535-2003;8、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9、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T5461-2016标准,酱油符合GB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18187-2000标准。10、调味品须使用品牌产品,即由所处经营领域中有较高知名度与美誉度的大型企业提供,其产品可以追根溯源。11、水果:纯天然无公害,个头匀称、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12、奶制品:食材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晰,须在保质期内。13、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注:如遇提供产品的国标要求发生调整,则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以最新国标要求为准。六、考核管理办法: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实际配送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和人数按实际为准),实行月度考核制度,每月度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综合评定考核得分。2、采购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对中标人及中标人的蔬菜、水产等原材料购买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请采购方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若自行更换的,采购方将在考核中酌情扣分。4、综合考核得分不满90分,但大于等于80分(含),当月营业额扣款1000元;低于80分,但大于等于70分(含70分),当月营业额扣款2000元;并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5、综合考核得分70分以下,当月营业额扣款5000元;并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6、根据采购方的每月度考核结果,每月度进行综合考评,一年出现二次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7、如因中标人食堂餐饮服务缺陷(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物品、腐烂变质的物品、菜肴存放不当等情况)而引起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安全性事故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8、考核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七、其他综合说明1、团队人员:配备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本项目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所配备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2、若采购方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中标人须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承诺在采购方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能送货至方指定地点。3、服务周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实际配送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和人数按实际为准。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和招标要求,并由采购方验收通过。6、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标准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7、中标人必须给服务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和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等,所有配置人员的工资社保待遇不得低于相城区目前人均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标准,并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工作,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负责。8、此次投标报价按照总价报价,报价应包含原材料加工费(成品)、运输、配送、人工、机械、保险、检测、检验、利润、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质保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八、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所属行业为餐饮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九、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联系人:地址:电话:乙方:联系人:地址:电话:根据苏州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号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标的物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项目名称: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2、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实际配送天数约200天),具体用餐天数和人数按实际为准。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其中的条款与要求为本合同执行的依据: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范围清单二、乙方工作职责负责实施岳泾小学2025到2026学年度师生团体供餐。三、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本项目为学校团体供餐配送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如甲方及相关部门对乙方的服务考核,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视为甲方违约情形。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要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在服务过程中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4)乙方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及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内容完成服务,如因乙方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3、不可抗力3.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3若甲方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要求供货,乙方须迅速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能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四、费用及结算1.1、合同总价:。序号人员人数(人)中标综合单价(元)天数(天)总价(元)服务期备注1教师412002学生5662001.2、合同价包含原材料加工费(成品)、运输、配送、人工、机械、保险、检测、检验、利润、代理服务费、各种税费、质保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2、付款方式:结算办法: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服务费按月度支付,每月度服务结束后经甲方考核后(考核明细详见附件1),甲方次月一次性支付上月度经考核的全额服务费用。月度应付款项=实际教师用餐人数*天数*教师中标单价+实际学生用餐人数*天数*学生中标单价-考核扣款3、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服务人员的薪金(包括国家或地**府政策性调整基础工资)、福利、保险(社保)、休假日补贴等所有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付给,与甲方无关。4、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一些突击工作。如:安排服务人员(内部)临时加班。五、其它1、乙方除应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并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2、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3、服务人员需遵守有关保密规定。4、乙方须购买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签订本合同前须向甲方提供保险单据复印件。5、考核方案(1)甲方对服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2)每月对服务管理进行检查,检查时邀请服务管理人员参加,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6、在服务过程中,乙方需对甲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甲方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7、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七、争议的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双方在协商基础上进行调解。2、在协商基础上进行调解无效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附件1黄埭岳泾小学2025-2026团餐供应月度考核表被考核单位:年月日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设备设施6分场地与功能2分食材配送占地和建筑面积适中,布局合理,设备设施配套功能齐全且整洁2分如有缩小面积、擅自改变其功能等与配送无关联的变更现象,该项不得分)。运输工具2分送货均使用专用冷藏车2分(5-10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未用冷藏车或该开启冷藏设备而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冷 库2分科学、规范控制冷库温度,冷库堆放有序1分,如实填写进出库资料1分(根据实情酌情扣分)。流程管理30分准时送货9分送货准时,学校每天所需套餐份数一并送达9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足斤足两9分配送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出现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服务态度4分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4分(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工作细致6分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6分(误差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单据清晰2分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2分,否则不得分。质量管理40分食材每日评分汇总40分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成品质量进行验收40分(验收时按各类食材验收标准每日打分,由每日得分汇总得出月度分)。科学管理24分诚信经营6分不得将部分商品或部分学校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6分(如有违反不得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结算精准2分对学校:月底结算价格符合招标文件精神,结算账目清晰准确。对上家供应商:每月结清,不拖欠(结算不及时或延时付款,该项目不得分)。留样制度6分每天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作记录。规范做好留样工作。(记录缺失扣3分,留样不规范扣3分)。安全清洁5分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 ,有单独的学校专供仓库5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及时整改3分对黄埭镇社会事业局、学校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3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协调沟通2分每个月的月底,主动向事业局报告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学校、上家供应商运作情况,工作上不和谐之事之因之果,以及意见或建议)得2分;不按时交不得分。总 分注1:“社会评价”(学生、家长、学校、媒体等对配送公司的评价),每学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予以评价。注2:(1)综合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2)综合考核得分不满90分,但大于等于80分(含),当月营业额扣款1000元;低于80分,但大于等于70分(含70分),当月营业额扣款2000元;并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3)综合考核得分70分以下,当月营业额扣款5000元;并对人员及所在公司提出书面批评,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要求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4)根据采购方的每月度考核结果,每月度进行综合考评,一年出现二次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5)如因中标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缺陷(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物品、腐烂变质的物品、菜肴存放不当等情况)而引起采购单位人员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单位的标书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投标单位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单位,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二、评分标准:(一)价格分(3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超财政预算的为无效投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工作方案(52分)1、服务团队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人员培训计划、奖惩措施方案比较: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方案基本完整且有一定可行性强、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可行性、可操作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2、应急预案与服务保障(18分)①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模糊、合理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②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模糊、合理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③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投诉应急处置预案: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模糊、合理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④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消防安全预案: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模糊、合理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⑤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身安全预案: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模糊、合理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⑥具有食堂服务工作的平稳过渡、进退场交接方案: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简略、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模糊、合理性及可行性有所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3、食堂内部管理制度比较(6分)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贮存及库房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制度等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比较:制度方案完整具体且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6分;制度方案基本完整且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的得4分;制度方案欠缺或合理性、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6分。4、菜肴比较(8分)内容全面且内容详细、菜肴品种丰富、菜式搭配合理、精致美观、科学规律的得8分;上述内容均涉及但内容菜品种类、菜式搭配、美观性简单的得5分;上述内容没有完全涉及且菜肴美观性及丰富性内容不全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8分。5、食堂日常管理方案比较(15分)(1)针对本项目的日常工作程序及管理流程:内容合理且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3分;内容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可行性的得2分;内容不合理且针对性、可行性不够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2)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控制方案: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且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方案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且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方案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4)针对本项目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且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方案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5)针对本项目的节能控制方案:方案完整具体且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且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方案可行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三)人员配备(8分)1、投标单位拟投入人员中持有中式烹调师证、中式面点师证、公共营养师证、营养配餐师证的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一证得2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扫描件)(四)公司综合实力(10分)1、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上述认证证书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页面完整截图,否则不得分)2、投标单位类似业绩(6分)投标单位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不提供则不得分)三、其他说明:1.付款步骤、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进入综合评审。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清晰明了的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或评委无法判断是否满足评分要求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要求加盖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4.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团餐供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