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破产清算招标公告(山西寿阳永泰肥化有限公司2025)



(2025)晋0725破1号山西寿阳永泰肥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关于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山西寿阳永泰肥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的
公告
2025年5月27日,山西省寿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山西寿阳永泰肥化有限公司(下称“永泰肥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西寿阳永泰肥化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尽快开展对永泰肥化公司财产状况的清查工作,现拟选定具备资质、综合实力较强、工作配合度高且具有相关破产业务经验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现特就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永泰肥化公司基本情况
山西寿阳永泰肥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联明,注册资本为68.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725MA7YGAHT0H,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城朝阳街178号,经营范围:制造经营粉粒状过磷酸钙、稀土复混肥、化工添加剂、化工原料、建材。因受市场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经营亏损严重等原因,永泰肥化公司于2007年6月停止生产,当前状态为吊销。根据相关资料,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账面资产总计144,918.45元,账面负债总计800,979.52元,账面净资产为-656,061.07元,资产负债率为552.71%。
二、报名条件
(一)评估机构、审计机构
1.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评估、审计资质;
(2)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内从事过破产类案件的评估、审计工作;
(3)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且最近3年内没有与评估、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5)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曾承接过管理人业务者优先考虑。
2.承诺事项
(1)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书面承诺按管理人的要求完成对永泰肥化公司的评估、审计工作,并出具评估、审计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等;
(3)评估、审计收费不高于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评估、审计费用在破产终结前支付;
(4)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应派遣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二)律师事务所
1.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律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法律服务资质,并入选山西省内任一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
(2)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不少于50人(不含兼职、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其中投入本项目的律师人数不少于3人。
(3)律师事务所拟委派参与本案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近三年内从事过五件以上破产类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
(4)律师事务所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5)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2.承诺事项
(1)律师事务所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书面承诺按管理人的要求完成对永泰肥化公司的法律服务工作;
(3)收费不高于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或市场行情,服务费用在破产终结前支付;
(4)律师事务所应派遣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工作内容及评估要求
评估机构须对永泰肥化公司的资产开展全面评估,对永泰肥化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配合管理人完成对永泰肥化公司资产的清查和接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评估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永泰肥化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商标、专利、设施、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对外股权投资及其他动产、无形资产、其他财产性权利(如有)等,并按管理人要求就清算等状态下的评估值出具报告;
2.按管理人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实地查勘、盘点和核实债务人资产,配合管理人做好财产接管工作;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工作中涉及的财产调查等工作,必要时按管理人要求出具财产调查报告;
5.按照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破产工作期间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7.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审计工作内容及审计要求
审计机构须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基础审计,并根据管理人要求进行专项审计,并配合管理人完成对债务人资产的清查和接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审查债务人提供的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清册,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并按管理人要求就清算等状态下的评估值出具报告;
2.配合管理人做好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
3.配合管理人做好申报债权的核查工作,梳理能够证明债务存在及债权金额、利息、违约金相关的合同、转账凭证、收据等资料;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5.按照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破产工作期间如发生审计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或相关说明;
7.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及法律服务要求
1.指派有经验的专业律师组成专家团队,就永泰肥化公司破产项目进行紧密跟踪服务,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法院裁定破产终结之日止;
2.对永泰肥化公司破产相关法律问题的日常咨询与解答;
3.参与管理人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
4.协助调查债务人财产、债务状况,并制作相关报告;
5.协助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
6.协助管理人处理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7.协助管理人处理职工安置、区域稳定工作;
8.协助管理人编制各项法律文件;
9.为管理人履职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四、报名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点。
2.联系人:胡雅楠,0354-4623236,。
五、评审方式及参考标准
1.评审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点止。
2.评审地点:寿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7室。
3.报名机构须于评审时间届满前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并密封送至评审地点(邮寄送达地址同评审地址,收件人:胡雅楠,0354-4623236):
(1)报名函及附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评估工作经验);
(4)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等;
(5)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6)其他相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和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
4.评审方式:由管理人自行组织评审。若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该机构将直接被确定为中选机构。
六、特别说明事项
1.本次公开聘请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将接受寿阳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审委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评分决定;
3.评审情况上报寿阳县人民法院最终确定后,书面通知中选人;
4.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评估的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5.由于永泰肥化公司存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可能性,若经审计评估后,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将向法院申请终结本次破产程序,则本次评估、审计、法律服务费用将无法支付。但审计、评估报告必须提交管理人使用。

山西寿阳永泰肥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