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招标公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招标公告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5-0026
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89万元
最高限价:89万元
采购需求:
一包:无人机驾驶员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0万元;
二包:电工培训180人,预算金额:27万元;
三包:创业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2万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须包含所投培训工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
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
联系方式:0934-6629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
联系方式:19993408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远拓
电 话:0934-6629511

相关附件: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003招标文件.pdf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002招标文件.pdf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001招标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

品目

采购单位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15: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预算金额
¥8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管理员

项目联系电话
18993400026

采购单位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93658823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993400026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项目编号:NXZC20250026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1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投标须知三、澄清和质疑四、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五、采购需求内容六、中标和合同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对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企业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六、开标时间:见公告,届时将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提前半小时签到、做准备工作及抽取本项目评审专家)。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联系方式:0934-66295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联系方式:19993408184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ZC2025-0026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预算金额:89万元最高限价:89万元采购需求:一包:无人机驾驶员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0万元;二包:电工培训180人,预算金额:27万元;三包:创业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2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须包含所投培训工种。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联系方式:0934-66295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联系方式:199934081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远拓电话:0934-6629511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2.招标范围:一包:无人机驾驶员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0万元;二包:电工培训180人,预算金额:27万元;三包:创业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2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采购人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培训结束后,按照实际验收合格学员人数乘以项目约定单价(有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兑付培训资金。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6投标有效期:90天7资格审查:投标企业资格由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视为无效投标。8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专家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9评标专家产生:由采购人代表、监督部门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人员在开标前30分钟,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招标文件获取:1、拟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点击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13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13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系统或直播现场提示开标记录表确认时,如表上信息确认无误,请投标人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开标记录表签章。开标记录表及招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务必使用本人手写电子印章进行签章。7.复会时,投标人须进入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快捷通道】-【电子开评标】进入“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点击【进入直播】进入“甘肃中工国际远程开标直播大厅”界(https://www.gscamce.com/web.do?method=toLive),选择所参加项目的直播(必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证书登录),观看复会直播。8.采用远程开标后,投标人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投标人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投标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9.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指定开标系统,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0.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设备。(2)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当前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20M及以上网络宽带。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1小时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并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操作指南中查看,或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1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另行约定的除外)。16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627627410018010095872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17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截止时间、查询记录或证据留存方式、信用信息使用规则: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与投标资料一起封存。18质疑函接收方:书面递交至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见澄清和质疑要求内容。1)单位名称: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3)联系人:李康4)联系电话:19993408184注:投标企业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9“政采贷”金融服务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进入合同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或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在线办理融资业务。20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行业划分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一、总则1.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采购人”或“需方”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招标人”是指: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设备等。10)“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2)“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13)“技术支持资料”是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5)“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6)“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二、投标须知2.1招标2.1.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企业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企业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企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企业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企业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1.2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公告3)投标企业须知前附表4)招标内容5)合同条款、合同格式及投标附表2.1.3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企业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企业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为使投标企业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企业。2.2投标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投标企业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企业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2)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3)投标企业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如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5)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6)投标企业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投标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投标企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9)投标企业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企业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10)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企业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2投标文件的制作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等)组成。按如下内容编制:第一部分:资格部分(一)《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二)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第二部分:其他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报价明细表(四)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五)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七)业绩证明文件(八)投标企业基本情况(九)商务偏离表(十)商务部分其他资料(十一)技术偏离表(十二)实施方案(十三)售后方案(十四)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工具获取途径见投标人须知)2.2.3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报价是指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内的要求报价。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2.2.4投标有效期:见须知前附表。2.2.5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2.2.6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2.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采购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企业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2.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递交文件截止前,投标企业可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填写说明后自行撤回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2.3开标采购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式,投标企业可不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2.4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2.5唱标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2.6其他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有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产生歧义的地方或者其他不明确事项,以代理机构的最终解释为准。2.7合同的授予2.7.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2.7.2合同授予原则招标人将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企业。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货物数量的权力。三、澄清和质疑3.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1.1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获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澄清或质疑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澄清或质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天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做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质疑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质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做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做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4)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5)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对于口头、电话、邮件、传真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澄清或质疑的也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且不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4.1原则及组织4.1.1原则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1)评标专家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4.1.2组织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监督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在开标前30分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投标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2)招标人:由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3)监督部门:由相关监督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4.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企业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1.4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产品价格发票及买卖合同等);投标企业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评标委员会:(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4)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1.5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企业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被废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审查),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企业不能进入评标环节。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提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4特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须包含所投培训工种。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投标企业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格式、签章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或投标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缺漏项;3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交有效的投标函;4投标报价是否在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内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无招标文件规定的串标行为无招标文件规定的串标行为;8无效投标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9报价的合理性评审过程中投标企业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且投标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2、澄清有关问题:1)对于可能出现的投标报价不一致和文字文本差异按以下方法确认更正。2)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投标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汇总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价格对投标企业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企业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废标。4)对于投标文件中的非重大偏离,如果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企业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企业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一、二、三包的评审标准:分类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标准分报价部分(15)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企业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15分商务部分(20)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5分师资力量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5分后续服务方案投标人后续服务方案应至少包含(1.响应时间,2.服务承诺,3.服务标准,4.服务流程,5.服务内容),方案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10分技术部分(65)服务响应符合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无偏离者得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该项不得分。5分服务方案1.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整体思路和目标、2.实施步骤、3.项目整体时间安排、4.交通选择)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操作性强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成果检验方案(包含1.参训人员掌握程度、2.预期目标实现)目标明确、可行性强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18分培训场所1.投标人办公设备齐全,网络传递信息通畅,满足理论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配有课桌椅、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和黑白板等教学设备(附设备彩页、照片)的得3分,少提供或未提供者均不得分。2.培训机构具有与培训工种、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和实训场地(附场地证明:提供自有产权登记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体现机构名称的照片)及实训设备(附设备彩页、照片)的得3分,少提供或未提供者均不得分。6分培训方案1.课程安排(包含1.专业的教学大纲、2.教学计划、3.课程设置、4.课程时间、5.教师安排等)安排合理、条例清晰、流程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2.培训内容(包含1.所投工种专业知识、2.就业指导、3.诚信教育、4.劳动维权、5.爱国奋斗精神教育、6.文明建设等)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实用性强且全面易懂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提供的培训管理制度(包含1.项目组织管理、2.教学管理、3.师资管理、4.学员管理)完善、合理、详尽的得8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30分应急措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合理,科学、目标明确、措施完善且可行性强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6分4、推荐中标投标企业4.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企业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企业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企业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取。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中标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按实际供货数量及相关要求与中标商签订合同,招标人进行鉴证。4.2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投标企业综合实力等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企业作为拟中标投标企业。采购方将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4.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投标企业的确定4.3.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企业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企业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3.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企业;(2)接受投标企业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3.3评标结果汇总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企业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3.4评标工作的保密措施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4.3.5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有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3.6中标投标企业的确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依法享有经授权的中标投标企业确定权。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企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在确定评标最高总得分的前提下,确定拟中标投标企业。当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投标企业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投标企业为拟中标投标企业。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投标企业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投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中标投标企业应按根据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中标企业在三十日内必须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由招标代理机构鉴证。2)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才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中标人如果放弃成交,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4.4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企业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企业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4.5无效投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企业未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2)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3)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盖章或签字的;4)投标企业未能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6)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7)投标企业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8)投标企业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的;1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企业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12)投标企业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3)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1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企业,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4.6串标定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企业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企业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企业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七)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企业,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或者随机方式(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企业参加采购活动。4.7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投标企业投标(响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1)投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企业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2)投标企业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3)投标企业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企业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投标企业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企业中标、成交的;(6)投标企业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企业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7)投标企业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企业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企业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企业的其他串通行为的。五、采购需求内容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二)采购需求概况:一包:无人机驾驶员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0万元;二包:电工培训180人,预算金额:27万元;三包:创业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2万元。(三)总预算金额:89万元二、详细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包号工种天数培训课时人数备注一包无人机驾驶员15120200二包电工15120180三包创业培训756200(二)培训内容:1.培训机构应根据省、市确定的相应工种的岗位技能培训标准,分工种制订个性化的培训方案。教学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除专业课程外,应加入党史教育、爱国奋斗精神、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就业指导等内容。2.理论培训时间占30%,实践培训时间占70%。培训结束时,对学员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对需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发放初级职业鉴定证书。(三)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后续服务2.由于参训人员较多,为方便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培训点,组织开展培训。3.分班授课教师授课、现场示范、现场指导、学员实践操作、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培训。(四)培训管理:1.必须有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课讲师2名,公共课老师1名,人力资源指导师1名,培训老师须具有相关工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或本工种三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2.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制定课程方案和教学实施方案。3.对参训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需求调查,优化方案,实施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4.培训要充分考虑人员的特点,准确把握培训目标,精心设计培训课程,优选授课师资,创新培训方式,认真落实培训过程,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考核检测,保证培训优质高效。(五)档案管理:1.中标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工作总结;2.培训台账、报到册、点名册、签到册(学员亲自签字,不准代签)等纸质内容;3.学员满意度测评。每位学员填写学员满意度测评表、现场拍照冲洗并保存电子版等;三、其他要求(一)服务依据:投标人编制的服务、培训方案所有培训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二)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三)资金支付:培训结束后,按照实际验收合格学员人数乘以项目约定单价(有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兑付培训资金。(四)验收:(1)培训内容、培训过程必须符合服务要求;(2)参训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合格率达到100%。(五)后续服务:(1)确保服务成果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且得到采购人认可。(2)在项目完成之后,如遇国家政策或其他调整,供应商要无偿完善。(3)后续服务方案中要明确后续服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分工,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后续服务承诺函。(六)安全责任要求:中标企业在服务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六、中标和合同6.1、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原则上在确定评标最高总得分的前提下,确定拟中标供应商。当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6.2、中标结果的公示(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6.3、合同的签订及履约(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4、项目后期验收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验收过程严格按照招标结果、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的参数响应及国家有关本次采购设备的验收标准进行,并签署验收意见及验收单一式五份,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并盖章后生效!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保存年限15年。合同格式(供参考)合同编号:,包号: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合同书甲方: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乙方: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要素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1.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1.1.4“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技术要求。1.2实体1.2.1“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2.2“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1.2.3“最终用户”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授权买方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委托单位。1.2.4“项目现场代表”由买方任命的代表,负责执行买方在项目现场的合同义务。1.3事项1.3.1“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软件和其它材料。1.3.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1.3.3“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1.3.4“资料”指卖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1.3.5“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1.4活动1.4.1“交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1.4.2“安装”是指有关设备、备件、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1.4.3“调试”指卖方在完成了安装之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的货物运转测试。1.4.4“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后,买方予以接受。1.5地点和时间1.5.1“项目现场”指的是合同资料表中标明的货物交付和安装的场所。1.5.2“天”指日历天数。1.5.3“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七天。1.5.4“年”指连续的12个月。1.5.5“保证期“是指自合同验收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最终以正式签订合同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包号项目名称中标人数中标价格(元)项目单价(元)合同履行时长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项目内容:4.付款方式与条件:付款方式:培训结束后,按照实际验收合格学员人数乘以项目约定单价(有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兑付培训资金。5.双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5.1甲方责任:甲方配合乙方搞好培训开班前组织协调工作,对乙方培训机构的资质、办学条件、教师师资等进行审查,对乙方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派人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填写抽查登记表。培训结束时,通过对学员满意度测评,考核验收,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或培训管理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减少培训课时的责令乙方“回炉”培训。5.2乙方责任:乙方在开班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备案资料,经审核后,方可进行开班培训;对有鉴定意愿的参训学员组织进行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或机构评价,合格后发放初级鉴定证书或认定证书;培训期间,乙方负责对学员严格管理,要求学员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课,并填写学员出勤花名册;负责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发生事故,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若发生安全意外等情况,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必须建立“培训机构+劳务公司”培训模式,确保培训后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实现应输尽输;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培训的数据和资料的采集、大数据系统录入等工作,并将原始资料及有关财务资料长期保存,以备核查、确认;应自觉接受、配合甲方的检查、监督。对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该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6.违约责任6.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6.2中标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中标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6.3中标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6.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准。7.其他约定7.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7.3本合同一式柒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送宁县政府采购办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涉及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由发承包双方自行协定。(以下无正文)甲方:(章)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电话:邮编:乙方:(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XXXX项目投标文件包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报价供应商:日期: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人签字:目录第一部分:资格部分(一)《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照(二)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第二部分:其他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报价明细表(四)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五)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七)业绩证明文件(八)投标企业基本情况(九)商务偏离表(十)商务部分其他资料(十一)技术偏离表(十二)实施方案(十三)售后方案(十四)其他技术资料附件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我方自愿采购文件标注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需承诺内容如下:序号承诺事项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政府采购项目注: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示:项目编号:NXZC20250026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1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投标须知三、澄清和质疑四、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五、采购需求内容六、中标和合同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有关规定,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对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企业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六、开标时间:见公告,届时将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提前半小时签到、做准备工作及抽取本项目评审专家)。七、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联系方式:0934-66295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联系方式:19993408184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ZC2025-0026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预算金额:89万元最高限价:89万元采购需求:一包:无人机驾驶员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0万元;二包:电工培训180人,预算金额:27万元;三包:创业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2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须包含所投培训工种。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http://www.qysggzyjy.cn:7071/)。方式:社会公众、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大厅浏览招标(采购)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我要投标”模块或直接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填写信息参与投标。如因未按该流程操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未在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企业或自然人需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用户注册”进行注册认证。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8月12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联系方式:0934-66295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联系方式:1999340818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远拓电话:0934-6629511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2.招标范围:一包:无人机驾驶员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0万元;二包:电工培训180人,预算金额:27万元;三包:创业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2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采购人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培训结束后,按照实际验收合格学员人数乘以项目约定单价(有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兑付培训资金。3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6投标有效期:90天7资格审查:投标企业资格由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视为无效投标。8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专家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9评标专家产生:由采购人代表、监督部门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人员在开标前30分钟,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分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0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招标文件获取:1、拟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点击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13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13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5.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系统或直播现场提示开标记录表确认时,如表上信息确认无误,请投标人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开标记录表签章。开标记录表及招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务必使用本人手写电子印章进行签章。7.复会时,投标人须进入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快捷通道】-【电子开评标】进入“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地区点击【进入直播】进入“甘肃中工国际远程开标直播大厅”界(https://www.gscamce.com/web.do?method=toLive),选择所参加项目的直播(必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证书登录),观看复会直播。8.采用远程开标后,投标人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投标人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投标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9.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指定开标系统,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0.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设备。(2)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当前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20M及以上网络宽带。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1小时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并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操作指南中查看,或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1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另行约定的除外)。16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627627410018010095872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17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截止时间、查询记录或证据留存方式、信用信息使用规则:1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与投标资料一起封存。18质疑函接收方:书面递交至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具体要求见澄清和质疑要求内容。1)单位名称: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南路由佳苑小区北排3号3)联系人:李康4)联系电话:19993408184注:投标企业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9“政采贷”金融服务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进入合同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或登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在线办理融资业务。20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行业划分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一、总则1.1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采购人”或“需方”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招标人”是指: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设备等。10)“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2)“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13)“技术支持资料”是指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5)“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6)“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二、投标须知2.1招标2.1.1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企业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企业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企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企业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企业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1.2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公告3)投标企业须知前附表4)招标内容5)合同条款、合同格式及投标附表2.1.3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企业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企业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为使投标企业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企业。2.2投标2.2.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投标企业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企业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2)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投标项目以及报价中;3)投标企业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如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5)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6)投标企业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投标企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8)投标企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9)投标企业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企业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10)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企业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2投标文件的制作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等)组成。按如下内容编制:第一部分:资格部分(一)《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二)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第二部分:其他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报价明细表(四)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五)政府采购政策证明文件(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七)业绩证明文件(八)投标企业基本情况(九)商务偏离表(十)商务部分其他资料(十一)技术偏离表(十二)实施方案(十三)售后方案(十四)其他技术资料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工具获取途径见投标人须知)2.2.3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报价是指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内的要求报价。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培训费、咨询费、服务费、保险费、税费等全部费用。3、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2.2.4投标有效期:见须知前附表。2.2.5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2.2.6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递交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2.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采购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企业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2.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递交文件截止前,投标企业可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填写说明后自行撤回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2.3开标采购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式,投标企业可不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2.4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2.5唱标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2.6其他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有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产生歧义的地方或者其他不明确事项,以代理机构的最终解释为准。2.7合同的授予2.7.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议结果,公布拟中标结果,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2.7.2合同授予原则招标人将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企业。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货物数量的权力。三、澄清和质疑3.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和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时限做出处理和答复。3.1.1询问的内容不属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获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澄清或质疑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澄清或质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天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做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3.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质疑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质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做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做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4)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5)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对于口头、电话、邮件、传真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澄清或质疑的也将视为无效澄清或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且不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4.1原则及组织4.1.1原则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1)评标专家由5人组成(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4.1.2组织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监督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在开标前30分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投标文件的商务审核和技术评价。2)招标人:由甘肃锐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组分发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做好投标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3)监督部门:由相关监督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4.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企业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1.4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企业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企业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产品价格发票及买卖合同等);投标企业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3、评标委员会:(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4)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1.5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企业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被废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审查),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企业不能进入评标环节。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提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4特定资格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须包含所投培训工种。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投标企业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格式、签章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或投标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缺漏项;3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交有效的投标函;4投标报价是否在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内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无招标文件规定的串标行为无招标文件规定的串标行为;8无效投标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9报价的合理性评审过程中投标企业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且投标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2、澄清有关问题:1)对于可能出现的投标报价不一致和文字文本差异按以下方法确认更正。2)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投标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汇总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价格对投标企业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企业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废标。4)对于投标文件中的非重大偏离,如果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企业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企业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一、二、三包的评审标准:分类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标准分报价部分(15)投标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企业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15分商务部分(20)业绩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5分师资力量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具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5分后续服务方案投标人后续服务方案应至少包含(1.响应时间,2.服务承诺,3.服务标准,4.服务流程,5.服务内容),方案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10分技术部分(65)服务响应符合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无偏离者得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该项不得分。5分服务方案1.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1.整体思路和目标、2.实施步骤、3.项目整体时间安排、4.交通选择)完整、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操作性强并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成果检验方案(包含1.参训人员掌握程度、2.预期目标实现)目标明确、可行性强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18分培训场所1.投标人办公设备齐全,网络传递信息通畅,满足理论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配有课桌椅、电脑、打印机、投影仪和黑白板等教学设备(附设备彩页、照片)的得3分,少提供或未提供者均不得分。2.培训机构具有与培训工种、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和实训场地(附场地证明:提供自有产权登记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体现机构名称的照片)及实训设备(附设备彩页、照片)的得3分,少提供或未提供者均不得分。6分培训方案1.课程安排(包含1.专业的教学大纲、2.教学计划、3.课程设置、4.课程时间、5.教师安排等)安排合理、条例清晰、流程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2.培训内容(包含1.所投工种专业知识、2.就业指导、3.诚信教育、4.劳动维权、5.爱国奋斗精神教育、6.文明建设等)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实用性强且全面易懂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提供的培训管理制度(包含1.项目组织管理、2.教学管理、3.师资管理、4.学员管理)完善、合理、详尽的得8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30分应急措施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间合理,科学、目标明确、措施完善且可行性强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项或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6分4、推荐中标投标企业4.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企业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企业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企业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取。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中标商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按实际供货数量及相关要求与中标商签订合同,招标人进行鉴证。4.2评标方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投标企业综合实力等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企业作为拟中标投标企业。采购方将不向投标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4.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投标企业的确定4.3.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企业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企业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8)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3.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企业;(2)接受投标企业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3.3评标结果汇总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企业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3.4评标工作的保密措施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4.3.5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有本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4.3.6中标投标企业的确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依法享有经授权的中标投标企业确定权。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企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在确定评标最高总得分的前提下,确定拟中标投标企业。当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投标企业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投标企业为拟中标投标企业。1)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投标企业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投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通知书发出三日内,中标投标企业应按根据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中标企业在三十日内必须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由招标代理机构鉴证。2)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才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中标人如果放弃成交,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4.4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企业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企业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4.5无效投标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企业未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2)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3)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盖章或签字的;4)投标企业未能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5)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6)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7)投标企业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8)投标企业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的;1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企业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12)投标企业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3)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1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企业,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企业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1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4.6串标定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企业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企业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企业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七)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企业,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或者随机方式(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企业参加采购活动。4.7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投标企业投标(响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1)投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企业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2)投标企业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3)投标企业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企业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投标企业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企业中标、成交的;(6)投标企业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企业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7)投标企业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企业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企业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企业的其他串通行为的。五、采购需求内容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2025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第二批)(二)采购需求概况:一包:无人机驾驶员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0万元;二包:电工培训180人,预算金额:27万元;三包:创业培训200人,预算金额:32万元。(三)总预算金额:89万元二、详细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包号工种天数培训课时人数备注一包无人机驾驶员15120200二包电工15120180三包创业培训756200(二)培训内容:1.培训机构应根据省、市确定的相应工种的岗位技能培训标准,分工种制订个性化的培训方案。教学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除专业课程外,应加入党史教育、爱国奋斗精神、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就业指导等内容。2.理论培训时间占30%,实践培训时间占70%。培训结束时,对学员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对需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员,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发放初级职业鉴定证书。(三)培训方式:1.集中培训+后续服务2.由于参训人员较多,为方便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培训点,组织开展培训。3.分班授课教师授课、现场示范、现场指导、学员实践操作、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培训。(四)培训管理:1.必须有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课讲师2名,公共课老师1名,人力资源指导师1名,培训老师须具有相关工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或本工种三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同时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2.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制定课程方案和教学实施方案。3.对参训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需求调查,优化方案,实施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4.培训要充分考虑人员的特点,准确把握培训目标,精心设计培训课程,优选授课师资,创新培训方式,认真落实培训过程,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考核检测,保证培训优质高效。(五)档案管理:1.中标人负责制定培训方案、计划、工作总结;2.培训台账、报到册、点名册、签到册(学员亲自签字,不准代签)等纸质内容;3.学员满意度测评。每位学员填写学员满意度测评表、现场拍照冲洗并保存电子版等;三、其他要求(一)服务依据:投标人编制的服务、培训方案所有培训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二)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三)资金支付:培训结束后,按照实际验收合格学员人数乘以项目约定单价(有小数点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兑付培训资金。(四)验收:(1)培训内容、培训过程必须符合服务要求;(2)参训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合格率达到100%。(五)后续服务:(1)确保服务成果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且得到采购人认可。(2)在项目完成之后,如遇国家政策或其他调整,供应商要无偿完善。(3)后续服务方案中要明确后续服务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分工,并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后续服务承诺函。(六)安全责任要求:中标企业在服务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六、中标和合同6.1、中标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原则上在确定评标最高总得分的前提下,确定拟中标供应商。当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6.2、中标结果的公示(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6.3、合同的签订及履约(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业技能培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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