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操场音响设备招标公告(苏州市振华中学校2025)
项目概况 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 JSZC-320508-SZRQ-G2025-001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2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Q-G2025-0019
项目名称: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5天,安装调试期为10天),计划开始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表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若有)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0.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2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2、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3、响应文件提交
(1)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启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其他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敬请留意!
(2)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振华中学校
单位地址:苏州市十全街101号
联系人:倪振华
联系电话:(0512)65267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楼9楼
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联系电话:(0512)67276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电话:(0512)67276332
JSZC-320508-SZRQ-G2025-0019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Q-G2025-0019项目名称: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采购人:苏州市振华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类别:货物类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采购编号:JSZC-320508-SZRQ-G2025-00192采购内容: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陆拾万元整(¥600000.00)4采购人:苏州市振华中学校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101联系人:倪振华 联系电话:(0512)65267979 5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业务联系人:潘凌、卞玥霏联系电话:(0512)67276332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45 日历日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8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0:30整(北京时间)投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10:3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9中标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收取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9000.00计收。账户名: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 号:110202020900093781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书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中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8-SZRQ-G2025-0019项目名称: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采购预算:陆拾万元整(¥600000.00)最高限价:陆拾万元整(¥6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5天,安装调试期为10天),计划开始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二)地点:苏采云系统中自行下载(三)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四、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3、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872840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振华中学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101联系人:倪振华电话:(0512)652679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联系方式:(0512)672763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凌、卞玥霏电话:(0512)672763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甲方):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供应商):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中标人(乙方):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产生、采购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6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7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服务(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服务(交货)的项目所在地。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3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项目服务的具体要求,包括服务内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4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5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6小微企业: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视同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视同为微型企业。二、投标人(供应商)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文件的说明7、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并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本项目不涉及此条)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请将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3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卞玥霏联系电话:(0512)67276332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南湖路71号天贸大厦西9楼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采购文件及相关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文件格式参见第三章)13.1封面:13.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3公开分项报价13.4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不可出现价格内容)13.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3.4.2投标单位情况表;13.4.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13.4.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13.4.5投标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若有);13.4.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4.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13.4.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4.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3.4.10响应单位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以及响应单位所具备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3.4.1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4.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5符合性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中不可出现价格内容)13.5.1投标函;13.5.2《技术偏离表》;13.5.3《售后服务承诺书》;13.5.4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若有);13.6综合评审文件:13.6.1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方案、相关制度及其他材料、证明等。注:(1)以上13.4.1-13.4.12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3.5.1-13.5.3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6)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内容的报价应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中的全部内容计算单价和总价。《公开分项报价》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4.3.3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本项目不分标段。14.3.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3.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优惠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5、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每一页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__45__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3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2.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22.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2.3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5本项目通过上述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依法组建;23.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3.3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3.3.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3.3.4签署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根据采购方委托从中确定中标人;2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4.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4.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3.4.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保密要求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5、对投标文件初审25.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在系统中出现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2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25.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6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5.7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25.7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8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6、废标26.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1.5在系统中出现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确定中标原则:28.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八、发出中标通知书29.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3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九、中标单位的确认3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十、告知招标结果31.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1.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十一、签订合同32.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其他事项33.1中标服务费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计算方式和支付金额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账户名: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10202020900093781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道前支行33.2监督33.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3.3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响应无效。2、投标函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价格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承诺人员上岗按国家规定执行。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按投标系统内统一格式4、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456789……合计(元)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服务招标技术要求投标技术要求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或负偏离)说明……注: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但该表不作为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技术、商务等的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序号售后服务内容期限(时间)备注1免费更换2免费维修3免费更换及维修期满后优惠更换或维修4服务响应5到达现场6解决问题7……注:1.上述1、2、3条请明确期限,4、5、6条请明确时间;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投标人:(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交货方案交货方案提示:1、投标人(响应单位)应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特点及区域的具体情况编写拟采取的方案。2、投标人(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单位名称(盖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商务谈判。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 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经营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意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招标书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振华中学校的委托,就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JSZC-320508-SZRQ-G2025-0019二、招标项目: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操场音响设备更新项目三、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苏州市振华中学校新增操场音响11台,操场音响配套辅料1套,配套施工1项,确保覆盖操场全区域。本次采购包含操场音响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监检、垃圾清运、保洁、税收,直至到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相关服务。(一)采购数量:序号装备名称单位数量1波束形成定向扩声音箱台112天线放大器延长线根23户外天线放大器台14真分集无线手持麦克风台15数字反馈抑制器台16调音台台17数字音频处理器台18电源时序器台19音频光端机机架台110音频光端机对1111电源适配器个1112音频滤波器个1113PDU插座个114机柜个115XLR母转公线根216XLR母转公线根217XLR母转凤凰端子根218RCA公头转裸线对1119RCA两公转3.5母根1120方杆+横装支架根1121导轨条根1122导轨空开个1123导轨插座个2224光纤米60025光纤米80026电源线米50027线管米100028接地棒根1129接地线米3330熔纤、光缆终端盒、光纤配线架、尾纤、跳线、螺栓、螺帽、管接、盒接、管件、方盒等等,水泥砂石、人工等个11(二)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参数1波束形成定向扩声音箱★1、最大声压级:≥111 dB SPL,@1kHz&1m,(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前后声压级差平均值为≥22dB: ≥15dB 125Hz~250Hz; ≥17dB 250Hz~500Hz; ≥19dB 500Hz~1000Hz; ≥25dB 1kHz~20kHz; ≥22dB 125Hz~20kHz;(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指向性:≤60°(1000Hz相对参考轴下降20dB);≤40°(1250Hz相对参考轴下降20dB);≤20°(2500Hz相对参考轴下降25dB);(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有效频率范围:115Hz-20kHz,(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输入灵敏度:≤1 Vrms,(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外壳防护等级:IPX6(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接口:具备XLR 接口、RJ45 接口 (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工作温度范围:-30-65℃,(投标产品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电源电压:AC 220V/50Hz,10、额定功率:≤190W,11、喇叭单元:采用前后双排扬声器阵列设计,每个阵列由8个扬声器单元组成,12、尺寸:≤795*271*230mm(含装饰盖),13、重量:≤18.5KG(不含支架),2天线放大器延长线30米3户外天线放大器天线分配器1、前面板独立通道电源指示灯及设有A,B通道2个高清彩色显示屏,A、B通道可独立调节信号强度,最高12dB,最低-24dB。2、频率范围:450~972MHz3、射频增益:12dB, 32级可调,-24dB至12db.4、噪声指数:<2dB 5、系统阻抗:50Ω 6、天线输出:DC 5V/80mA 7、供电输出:12V/1A 4CH8、信号输出接口:8CH/BNC9、主机供电:DC 12V/5A 定向天线 1、频率范围:450~950MHz; 2、接收角度:全向36 0度; 3、系统阻抗:50Ω; 4、放大增益:15dB±1dB; 5、噪声指数:<2dB; 6、输出三阶交调截取点:+14dBm; 7、系统阻抗:50Ω; 8、电源供电:DC 5~12V/80mA; 9、接口类型:BNC。10、防水等级:户外≥IP40级防水4真分集无线手持麦克风发射器参数:1、载波频率范围:520MHz-960MHz(取决于适用的国家规范) 2、RF功率输出:最大30Mw ,Maximum 30Mw (取决于适用的国家规范) 3、振荡模式:PLL(数字频率合成器) 4、发射频率稳定度 :<30ppm 5、动态范围:≥100dB(A) 6、频率响应 :50Hz-15KHz 7、最大输入声压:130dB SPL 8、话筒拾音头 :手持(动圈式)9、电源:3V 2节AA型碱性电池 10、工作电流 :110mA接收机参数:11、载波频率范围:520MHz-960MHz(取决于适用的国家规范) 12、调制方式:FM调频 13、振荡模式:PLL(数字频率合成器) 14、杂散抑制 :≥80Db 15、镜象抑制:≥80dB 16、灵敏度:<5dBuV 17、音频输出电平:平衡输出:250mV/600Ω/非平衡输出:400mV/3KGΩ 18、工作距离 :50-150米(取决使用环境) 19、工作电压 :DC12-16V 20工作电流:≤400mA5数字反馈抑制器1、模拟输入 2CH-XLR和1/4“TRS(母)输入,电子平衡/不平衡2、输入阻抗 平衡47Ω,不平衡20KΩ3、最大线路电平输入 +18dBμ4、模拟输出 2CH-XLR和1/4“TRS(母)输出,电子平衡/不平衡5、输出阻抗 平衡>120Ω,不平衡>60Ω6、最大输出电平 +20dBμ7、频率响应 20Hz-20KHz,±0.3dB8、信噪比 >105dB(A)9、工作电压 110V/220V/AC 50Hz/60Hz10、反馈加移频设计方案,移频4档可选;11、每通道设8个陷波器,工作频率20-20KHZ,自动扫描啸叫点并抑制;6调音台1、独有双差分输入电路可令输入增益更大,噪声更少。选用满足行业标准的音调电容,令音质更加甜美。特设可调频的低音炮独立输出接口。2、16种回声和混响可调 3、2编组4母线调音台 4、8路线路输入+2组立体声输入,内置16种数码效果器 5、内置多格式蓝牙MP3播放器,MP3音源可转入本机立体声声道进行调音或混合. 6、分路3段美式EQ,带衰减带,带显示哑音选择开关.另设有监听功能. 7、6路母线(BUS):主输出+两编组+监听室输出+录音输出与返回 8、在无需外置设备下可独立完成6路不同音源的输出. 9、1路AUX外接与返回,双7段图视均衡 10、内置48V幻象供电,内置80V-240V宽电压工作电源.7数字音频处理器1、模拟输入通道:8,模拟输出通道:8;2、处理器:ADI SHARC 21489@450 MHz SIMD;3、DSP处理能力:400 MIPS,1.6 GFLOPS;40bit DSP浮点运算引擎4、采样率:48 kHz,± 100 ppm;5、THD+N:8电源时序器1、共十路,可控八路电源输出,每路可达30A2、继电器受控输出总功率7000W3、输出电源标准万用插座,阻燃ABS材料,黄铜材质4、功能特点:顺序开启逆序关闭、PASS键一键直通可全通道同时打开、精准电压显示5、可控输出延时时间1秒,6、带RS232,可级联,(全控或单独控也可)最大255台设备,只需要一个232端口;7、掉电记忆功能8、内置开关电源,适用全球电压AC90-260V 50-60HZ9、自复位型开关,开关锁定功能10、每路带EMI专业电网滤波器9音频光端机机架高度2U,双路电源,集中供电,最大带机量 14台10音频光端机2路单向音频光端机传输距离:20-120KM11电源适配器DC5V/2A12音频滤波器3.5mm,尺寸:85*130*2513PDU插座8位PDU插排14机柜1.8m(600*600*1800)(2层隔板)15XLR母转公线纯铜1m16XLR母转公线纯铜1m17XLR母转凤凰端子纯铜2m18RCA公头转裸线纯铜1m19RCA两公转3.5母纯铜0.25m20方杆+横装支架含地笼,横装支架21导轨条铝合金C45导轨22导轨空开空气开关2P,NXB断路器2P10点23导轨插座导轨五孔插座,导轨五孔插座250V/10A:导轨式固定24光纤24芯25光纤4芯26电源线RVV3*2.5国标电源线27线管黑色,壁厚3.028接地棒600mm29接地线2.5mm²30熔纤、光缆终端盒、光纤配线架、尾纤、跳线、螺栓、螺帽、管接、盒接、管件、方盒等等,水泥砂石、人工等熔纤、光缆终端盒、光纤配线架、尾纤、跳线、螺栓、螺帽、管接、盒接、管件、方盒等等,水泥砂石、人工等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波束形成定向扩声音箱,2、设备参数标注“★”项关系产品的核心功能,需按采购清单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响应。(三)质量要求:1、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提供全新的、未经使用的、技术先进的设备。2、品质说明:必须保证提供的设备完全与招标文件所述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所使用的材料及配件达到优质标准,相关设备具有厂家出具的设备质量合格证明书。3、中标供应商保证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等的起诉,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4、因产品质量或安装不当导致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货。采购人在此期间保留对供应商的索赔权利。5、以上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中若涉及品牌型号或品牌导向,仅为技术参数参考。(四)安装要求1、现场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验收标准;2、中标供应商应遵守现场采购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和调试;3、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4、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5、安装调试人员对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直接费用;6、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免费保修保养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均需负责及时清理由此产生的垃圾;7、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安装调试期间设备和安装调试人员的安全责任;8、在项目实施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工作及现场安全保护措施,并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施工工作。(五)验收要求1、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操场音响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之日为止。2、验收结果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3、具体履行验收方案:(1)组织验收团队确定验收小组,可包含采购方代表(负责合同条款核对)、专家或其他技术人员(技术参数检测)、监管单位(安装规范性审查)、第三方检测机构(争议项仲裁),具体团队组成人员按项目实际情况为准2、交货清单审核核对采购合同中的设备型号、数量及技术指标;检查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及3C认证文件;(若产品涉及)确认售后服务是否符合行业标准3、各环节验收程序(1)到货初验外观检查:设备无运输损伤,标识清晰,配件齐全包装核验:型号与合同一致,防拆封标签完好(2)安装调试验收安装合规性:支架牢固度、线缆布设符合安全规范(3)功能测试:根据采购产品结合国家标准制定相关功能测试要求(4)性能达标验收关键指标检验、覆盖测试(若有需要,可以组织专家验收或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5)争议处理机制若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需要整改的情况,接到通知后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安排的维修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1小时内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重大故障,须从故障报修的隔天起计,3个日历天内解决。终验文件:签署验收报告后进入质保期四、要求及相关说明(一)包装和装运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由中标单位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苏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二)安装、检验与质量保证1、安装1.1如有需要安装的货物,中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并检查安装质量。1.2中标单位应负责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管理并提供安装中全部所需的工具。2、验收依据2.1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2.2中国政府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五、其他要求:1、投标总报价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交货、安装地点:中标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实施安装调试。3、供货期:45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5天,安装调试期为10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4、质保期:3年,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5、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固定的维修人员并有能力及时处理所有可能发生的故障。产品出现故障损坏时,中标供应商接到报修通知后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安排的维修人员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一般故障1小时内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重大故障,须从故障报修的隔天起计,3个日历天内解决。6、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六、综合说明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产品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并遵循投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其产品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和使用功能应满足采购要求,是技术成熟的、性能优良,整体设计和软硬件配备全新的原厂产品,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质量标准和服务方案。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2、投标响应文件必须如实进行实质性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参数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3、投标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设计、制造以及节能环保等)都应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部颁、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化组织以及等效或更优的其他国家的权威性标准和规范的有关条文。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4、验收标准:投标供应商应须在中标后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采购单位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此标准不得对抗质相关部门的验收和投标文件中有关验收的条款要求。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说明资料及包装。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向投标采购单位提供的商品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开箱率为100%,同时所有商品均应具备该类商品的功能要求,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质量出现问题,供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供方负责。验收时投标采购单位有权委托权威机构或专家进行各项检测,如不符合采购要求,须在指定时间内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不予通过验收。中标单位对货物或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七、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规定:1、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要求:1.1本次招标所涉及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范围之内的,要求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并须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2、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1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1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八、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规定: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1.1不同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1.2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1.3中小微企业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十、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1.2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信用记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1.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一、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根据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文件;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招标文件及其附件;⑤合同附件。以上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二、费用及结算: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以上价格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代理服务费等从项目中标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得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3、支付方式:支付至数字人民币账户。4、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述材料:(1)合格的销售发票;(2)甲方盖章签收验收合格证明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5、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质量与检验1、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证签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6、甲方与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成交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产品没有达到标书技术参数,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质量技术质疑,以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7.、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六、交货条件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45日历天(其中交货期35天,安装调试期为10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2、甲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七、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乙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质保期:3年,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乙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八、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乙方逾期交货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价千分之五/天的标准累计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乙方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5、乙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6、由于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乙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9、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须网上公示。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除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出现一方确实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十、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办法: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本次招标中,投标单位如为监狱企业,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评分标准(一)价格基准分(30分)第一步:投标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第二步: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30%)。(二)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47分)1、投标单位业绩(2分)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相似品目的项目业绩。供应商将供货合同及验收报告以扫描件形式附于投标文件内,每提供1个项目的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不具备得0分。2、投标单位或者生产厂家具备GB/T19001系列/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GB/T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官方认可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具备1份证书得2分,最多6分。3、投标产品获得过相关发明专利的,有一项专利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专利网页查询截图以及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4、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35分)(1)设备参数标注“▲”的技术参数按采购清单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每项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12分。(2)设备参数标注“▲”的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设备参数清单中其他一般技术指标(条款、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本项最高23分,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单位技术偏离表。(负偏离范围不可影响产品实际使用功能)(三)技术方案(23分)1、产品质量保障方案(6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控制及产品质量监督等内容。内容阐述完整详细,质量保障及质量监督执行标准严谨,有事实依据或数据支撑,方案完整全面,满足项目要求且针对本项目特性,保障项目稳定运行得6分;方案较为简单、基本符合实际情况、满足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设计不完整或不太满足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服务质量保障方案(6分)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过程中沟通保障及安装调试保障,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内容。内容阐述完整详细,质量保障及质量监督执行标准严谨,有事实依据或数据支撑,方案完整全6分;方案较为简单、基本符合实际情况、满足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设计不完整或不太满足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6分)应包含但不限于售后响应流程、售后响应速度、售后具体应对措施等内容。内容阐述详细,售后响应流程清晰合理、完整明确,售后响应速度及时,具体应对措施环节到位,技术支持环节完善,满足项目要求且针对本项目特性,保障项目稳定运行得6分;方案较为简单、基本符合实际情况、满足使用需求的得3分;方案设计不完整或不太满足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应急方案及措施(5分)应包含但不限于应急响应具体流程、应急响应的人员分工及职责、突发状况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内容阐述详细,模式及流程先进、资源安排科学,具备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分级精准,满足项目要求且针对本项目特性,保障项目稳定运行得5分;方案较为简单、基本符合实际情况、满足使用需求的得2分;方案设计不完整或不太满足使用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音响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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