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2025)



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南湖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3 16:00:59

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南湖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南湖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LIC.XJ-2025-0005】,招标人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590万元。
1.2招标内容:(1)物业规划红线内办公楼建筑本体(含室外机电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2)物业规划红线内机电设备设施(包括空调、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室内外照明、电梯等各专业的整个系统及发电机组等)的运行管理、维修、保养。(3)物业规划红线内智能化、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和维护保养,(4)物业规划红线内所属其他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5)物业规划红线内区域的清洁卫生、石材护理、定期消杀、外墙清洗、生活垃圾收集及清运,包括地毯、地胶、窗帘和桌布等清洗。(6)物业规划红线内绿化管理,楼外公共区域的绿化及花卉摆放、每年重大节日庆典(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的花草摆放及节日景观布置。(7)物业规划红线内24小时保安、保洁及公共秩序管理。(8)物业规划红线内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停车场管理。(9)物业相关档案资料管理。(10)物业会务与接待管理:制定会务与接待服务流程,包括贯通从会议、内外来访接待准备到事后保障全过程。不包括会务接待食品、茶水费用。(11)物业消防、电梯、中央空调、智能化等系统设施设备在维保期内由专业公司提供维护维修服务,物业服务方作为委托方或第三方提供管理、监督与考核服务。(12)增值服务与创新服务项目:包括物业服务方拟提供的服务承诺、增值服务项目和内容;拟提供的创新物业服务项目和内容。(13)新疆分公司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其他事项。(14)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1.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揽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注册成功,注册过程中注意归口单位、所属单位均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否则投标无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每日 10 时 00 分至 1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5.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5.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
5.3修改或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及地点: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s://cpmsx.e-chinalife.com/xycms/)上发布。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39号中国人寿大厦
联系人:刘慧杰
联系电话:0991-7908664
监督人:邵丽
联系电话:0991-79088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联系人:马龙、付梅、朱春华、赵玉、李小菊
电 话:0991-3508696、0991-3508697
电子邮箱:3634330933@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