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殡仪服务外包招标公告(怀宁县民政局2025)



采购公告信息

Title

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项目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1.4 招标人:         怀宁县民政局               ;  
1.5 项目业主:       怀宁县民政局               ;     
1.6 资金来源:      /                   ;   
1.7 项目出资比例: /    ;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项目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2QT25Z990095                  ;  
2.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2QT25Z990095      ;   
2.5 建设地点:        怀宁县                      ;  
2.6 建设规模: 殡仪服务公司须具备专业服务经验,承揽场馆内除公益服务之外的殡仪服务业务(不含认尸探尸、遗体接送、火化、冷藏、保管、卫生消毒防腐、卫生袋、加急解冻、骨灰整装、骨灰处置、焚烧纸棺燃烧和燃料、拣灰楼配套用防火毯(床)、办理火化证、骨灰寄存证、协助公安尸检、骨灰盒销售); 
2.7 合同估算价: /   ; 
2.8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2.9 服务地点:       怀宁县                       ; 
2.10 招标范围: 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详见采购需求 ; 
2.11 项目类别: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12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4 本招标项目  1个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2025年07 月2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 。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 0512-58188516(8:00-21: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s://www.ahtba.org.cn/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http://aqggzy.anqing.gov.cn/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怀宁县民政局  
地    址: 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71号
邮    编: 246121
联 系 人: 胡主任 
电    话: 1386661868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邮    编: 246141
联 系 人: 曹玉侠 
电    话: 0556-496780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56-599118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6-5991180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怀宁县民政局 
地    址: 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71号 
电    话: 0556-462145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主任、曹玉侠,电话:13866618681,0556-4967801。
12.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
12.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12.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
12.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2.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3.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请任选以下银行之一进行提交)。
①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077038000004737
②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692501021000241422009689
③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怀宁县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49016552

附件:

采购文件正文.pdf

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H2QT25Z990095招标人:怀宁县民政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07月2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5第五章服务要求........................................................................................................................-7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6第一章招标公告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项目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1.3批文名称及编号:/1.4招标人:怀宁县民政局1.5项目业主:怀宁县民政局1.6资金来源:/;1.7项目出资比例:/;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项目;2.2招标项目编号:H2QT25Z9900952.3标段划分:1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2QT25Z9900952.5建设地点:怀宁县;2.6建设规模:殡仪服务公司须具备专业服务经验,承揽场馆内除公益服务之外的殡仪服务业务(不含认尸探尸、遗体接送、火化、冷藏、保管、卫生消毒防腐、卫生袋、加急解冻、骨灰整装、骨灰处置、焚烧纸棺燃烧和燃料、拣灰楼配套用防火毯(床)、办理火化证、骨灰寄存证、协助公安尸检、骨灰盒销售);2.7合同估算价:/;2.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1-2.9服务地点:怀宁县2.10招标范围:怀宁县民政局部分殡仪服务外包,详见采购需求;2.11项目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2.12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投标人业绩要求:/3.1.3投标人财务要求:/3.1.4本招标项目1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3其他要求:/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7月23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2-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②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开标时间及地点8.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8.2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发布公告的媒介-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招标人:怀宁县民政局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71号邮编:246121联系人:胡主任电话:13866618681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邮编:246141联系人:曹玉侠电话:0556-496780111.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11.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怀宁县民政局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71号-4-电话:0556-462145612、其他事项说明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12.2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胡主任、曹玉侠,电话:13866618681,0556-4967801。12.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12.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12.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12.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12.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请任选以下银行之一进行提交)。①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9077038000004737-5-②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692501021000241422009689③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怀宁县支行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874901655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财务要求:见附录2(3)业绩要求:见附录3(4)信誉要求:见附录4(5)其他要求:见附录5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9)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4(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形式:/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最高项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2.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发出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它:/。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费率≥25%(费率)。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8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第二类:纸质保函第三类:电子保函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0万元整。(3)具体要求:采用第一类形式的: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3.4.1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形式的: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采用第三类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出函时间为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安庆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4)本项目是否适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适用☑不适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①中小微企业。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披露不良行为记录。备注: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1个条件和第2个条件。2.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5)其他要求:①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④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⑤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4.2.2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再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多标段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名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3)其他要求:①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同时公开以下评标情况:a.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及依据;b.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情况。(综合评估法项目适用)c.……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②……公示内容及格式参照《关于发布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范本的通知》(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规定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3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1.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具体如下:(1)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2)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3)具体要求: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银行转账的,履约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账户一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0010046954866600000011开户银行:安徽怀宁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1.1履约保证金账户二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34009010037918894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县支行注:除银行转账外,其他担保方式均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4)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不减免减免,适用减免履约保证金的情形:/(5)其他要求:/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获取与查看通知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11.2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①投标人应登录网址(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后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②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点击“新建投标”按钮并点击“浏览”按钮并找到下载的.AQZF格式的招标文件,点选择CA证书然后点击“新建项目”然后选择保存文件路径保存,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查看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专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说明”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11.3相关政策要求/11.4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11.4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定。11.5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材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拒绝配合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材料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11.6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1)中标后,中标人被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监督管理部门。11.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供货要求”等章节中“买方”和“卖方”,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1.8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9异议提出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11.10投诉的提交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59,0556-4662309。在线方式提出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11.10投诉的提交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材料。11.1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金额:人民币23000.00元整(2)收费对象:中标人(3)收取方式:转账/电汇(4)收取单位: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中标人应在收到缴费通知后三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服务费。-16-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17-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需提供。□需提供以下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注:证明材料的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18-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服务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3)其他材料: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个。4.……-19-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已经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20-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2.其他要求:/注: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商务文件”中“投标函”承诺。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21-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条款编号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服务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见招标公告。1.3.3本标段的的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23-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4-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且行政处罚决定或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中必须具体载明投标人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但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严重违约的(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生效法律文书为准,且生效法律文书中必须具体载明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5-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的详细描述、服务计划等内容已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2.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27-(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28-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文件:(1)投标函(不含报价)(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商务条款偏差表;(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8)其他材料技术文件:(1)技术条款偏差表(2)投标服务的详细描述(3)技术支持资料(4)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资料(5)其他内容报价文件:(1)投标函(2)分项报价表(3)其他内容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29-文件不包括本章商务文件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商务文件第3.1.1商务文件(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0-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照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照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的,无需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1-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32-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接受扫描件(包括电子证照等电子件)形式。(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照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非加密投标文件及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投标文件及保函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33-子交易系统上传。4.2.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5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2.6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2)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34-出具签收凭证。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文件相应内容;(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36-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定标7.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合同授予8.1履约保证金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本章第8.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37-以赔偿。8.2签订合同8.2.1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2.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2.4招标人将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信息公开。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2不再招标-38-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核、核准部门审核、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9-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6.5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5.1项规定的期限内。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平均值作为基准价)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投标费率高的投标人优先;(2)招标人现场抽签或摇号决定排名顺序。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文件:35分商务文件:55分报价文件:10分2.2.2评分标准见“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41-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情形;其他:/未出现投标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2.1.3响应性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3评审标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须满足免缴条件且须进行相应承诺)。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3-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其他:/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2.2.2(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总体实施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方案可行性进行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总体实施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总体实施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总体实施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服务工作流程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的各项服务工作流程进行评分:1、对本项目服务工作流程方案明确合理,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服务工作流程方案基本明确合理,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服务工作流程方案有待提升,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管理规章制度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管理规章制度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管理规章制度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管理规章制度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45-质量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质量控制措施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质量控制措施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质量控制措施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人员管理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岗位设置方案、人员安排方案、考勤制度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岗位设置方案、人员安排方案、考勤制度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岗位设置方案、人员安排方案、考勤制度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应急预案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事件处置预案及能力预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应急预案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进行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计划、服务承诺等方面。1、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46-强,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专业人员26分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持有资格证书:(1)具有殡仪服务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1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8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有心理咨询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上证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计分)。2.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业绩9分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具有与殡仪馆合作项目业绩(合作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殡仪馆的礼厅布置、鲜花服务、礼仪服务),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企业实力5分投标人具有在合法有效期内:市级殡葬协会员单位的,得2分;省级殡葬协会员单位的,得3分;国家级殡葬协会员单位的,得5分。注:不累计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取,最高得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7-体系认证9分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需提供①对应证书复印件;②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的认证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的按不得分处理)企业荣誉6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荣誉或奖励的,每有一个2分,最高6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履约信誉(不良行为记录的应用)-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有被安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且投标截止日处于公示披露期内(公示有效期即限制行为开始时间至限制行为结束时间),扣2分。2.2.2(3)报价文件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扣完为止,中间值按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D1D/F1F100ED式中:F1——投标人报价得分;F=——投标报价总分;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D——评标基准值。若D1≥D,则E=0.2;若D1<D,则E=0.3。商务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注: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需补充的其他内容-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部分殡仪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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