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用地组卷编制服务招标公告(2025)



竞争性谈判
公告

国道 G235 线尤溪梅仙汶潭至城关石路段公路工程用地组卷编制服务项目根据尤溪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挥部研究的意见,该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一、 采购编号:广厦采购[2025]Y005号
二、 项目名称:国道 G235 线尤溪梅仙汶潭至城关石路段公路工程用地组卷编制服务项目
三、 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项目一览表”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1.2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3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闽财购【2021】9号文)》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盖章(均须注明网址);
五、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下午18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地点: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
六、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5时00分止。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15号2楼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 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5时00分。
八、 投标人对本次谈判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请在谈判开始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九、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代理机构将通过电话、传真通知。
十、 各有关联系方式

序号
职务分工
联系人
职责范围
联系电话

1
项目经办
纪先生
负责谈判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0598-6323296

2
采购人
陈先生
负责谈判文件审核等工作
18650966717

公司传真:0592-6323296

项目报名邮箱:2148826951@qq.com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用地组卷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