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湖泊管护招标公告(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2025)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4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57

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预算金额:3448.0万元

最高限价:3448.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1749.000000

B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169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30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汇泉东路1号

联系方式:1364632367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兴安街270号

联系方式:19863203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广海

联系人电话:19863203456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doc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doc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招标文件1.1.11.1.2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57采购人: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代理机构: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日期:2025年8月1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服务要求17第四章合同格式34第五章附件42第六章评分标准592第一章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8-14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57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448.0万元最高限价:3448.0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1详见招标文件1749.0B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1详见招标文件1699.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30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汇泉东路1号联系人:1364632367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安街270号联系方式:198632034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广海联系人电话:198632034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补充或修改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2.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4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5项目内容详见服务要求6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A包:1749.0万元,B包:1699.0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服务期限(A包、B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意向期三年,以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标准)9投标人资格要求(A包、B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10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商务加分项(A包、B包)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了解相关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资格审查内容包含以下项: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后附);4、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年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信用查询记录。所有审查证件及商务加分内容只需投标单位上传相关扫描件电子版即可。1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12投标供应商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提交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2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13领取答疑记录地 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领取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发送时间起24小时内。1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投标保证金按照鲁财采〔2019〕40 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报价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齐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19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单位在新点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所有资格审查及加分证件的扫描件并按要求签章,不得缺少。资格审查部分任何一项缺少或未按要求签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资格被否决;加分证件部分缺少或未按要求签章不予加分。 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并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中标单位必须于确定中标资格之日起2日内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版),用于项目备案。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1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2-58188535。22电子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2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2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26中标人确定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27付款方式(A包、B包)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 10%,项目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值的 100%。(每次付款乙方均需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到95%以上时乙方开具 100%的发票。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完成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项目款,同时依据本合同给予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处罚)。说明: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为准。28履约保证金无29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投标费用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中标服务费: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收取。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31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对项目的描述仅供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参考,其目的是使投标单位对项目概况有一个相对充分的了解,实际的情况可能发生出入。因此,本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的描述不能成为今后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赔的依据。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4、本项目按照 A、B 的顺序依次评审,如各标包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时,评审小组认为不足以构成竞争的有权对该标包予以废标。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若在前一个标包中综合得分第一名,则自动失去该标包的中标资格。32投标文件编制环节防范参与同-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 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 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 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六)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由同一人签字的;(七)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代理机构将立即启用应急开标、评标程序,开启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和评审。(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因此,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后 10 分钟内将电子版投标文件— —PDF 版(必须加盖公章并且内容与系统上传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发送至 707685149@qq.co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所造成的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22.3.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1.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中标/成交供应商”系指由专家评委综合评估后确定的,对投标文件做出较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服务合同的供应商。1.5“材料”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1.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应承担的义务。2.合格供应商:详见前附表。2.4.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组成。4.招标文件的澄清4.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在2025年7月31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予以答复。5.招标文件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和采购人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2对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5.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三、投标文件6.供应商准备的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基础,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要求。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7.1.1投标函7.1.2报价一览表7.1.3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1.4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7.1.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7.1.6商务部分7.1.7技术部分7.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简体中文。8.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四、投标报价9.投标报价9.1预算控制价详见前附表。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凡是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9.2如果大写的金额与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9.3“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9.4必须以人民币报价。9.5必须是完税报价。9.6供应商要提供明确的技术服务和服务承诺。9.7如果供应商对投标项目的范围不清楚,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予以澄清。10.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起90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应保持有效。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即可。14.投标文件的递交14.1投标截止时间、地点。14.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09:30分14.1.2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14.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5.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由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2.7.六、开标及评标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会议。16.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16,3公布投标人。16.4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严格执行“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16.5标书解密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16.6系统唱标。16.7开标结束。17.投标的澄清17.1专家小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内容不清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17.2必要时专家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人就澄清的内容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报价及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条款。18.评标18.1采购人根据招标的特点组建专家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件进行评估和比较。专家小组由技术、经济方面及采购人代表组成。18.2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专家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18.2.1客观性原则:专家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专家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将依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8.2.2统一性原则:专家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18.2.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专家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2.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18.2.5综合性原则:专家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18.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专家小组成员综合评分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专家小组综合各评委打分意见,确定中标候选人。18.3.1初步评审18.3.1.1专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综合各成员及监督审查资质意见,确定合格供应商。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b.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c.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功能、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d.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投标文件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情况;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3.1.2通过上述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分阶段。18.3.2综合评分18.3.2.1专家小组将根据需要部分或全部对供应商进行询标,询标结束后专家小组对供应商按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打分:1)价格条款;2)技术条款;3)商务条款;具体打分标准详见“第六章评分标准”18.3.2.2专家小组依据第六章“评分标准”依次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8.3.3对每个供应商得分,专家小组成员的打分之和为供应商最后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推荐价格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价格相同,由采购人(或专家小组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最终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18.3.4供应商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而供应商又无法合理解释说明的视为无效投标,此供应商不再进行评审。18.3.5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专家小组无法评标,专家小组将停止评标,采购人、监督机构将改用其它招标方式进行招标。19.评标纪律1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专家小组内独立进行。专家小组应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9.2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19.3评标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19.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19.5评标结束后,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专家小组以外。19.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小组及与招标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标过程、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19.7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9.8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7.1.七、结果公示及确定20.结果公示及确定2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对中标结果进行一个工作日的公示。2.8.八、签订合同22.中标通知22.1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结果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3.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4.履约保证金:无。2.9.九、投标费用25.代理服务费25.1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费等费用。25.2无论投标过程及其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2.10.十、解释权26.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招标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7.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2.112.122.13.第三章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A包1、采购内容:管护内容主要包括:①河道沿岸绿化管护、卫生清理;②沿河道路、铺装卫生保洁;③河道内清理保洁;④生产垃圾清理外运;⑤其他应急事务等内容。2、本标包A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49.0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3、本标包A为河域管护项目,主要为枣庄市市中区境内河道管理维护等内容。4、服务内容序号河道名称岸别长度(千米)1西沙河左岸8.83右岸2盛水河左岸8.04右岸3十里泉河左岸0.99右岸4川里河左岸8.45右岸5遗堂河左岸4.15右岸6仇庄河左岸5.63右岸7永安河左岸3.81右岸8马厂河左岸6.18右岸9官地河左岸6.44右岸10东沙河左岸10.14右岸11尚岩河左岸6.65右岸12蒋庄河左岸3.54右岸13刘伶河左岸1.72右岸14宋楼河左岸0.97右岸15后小湾河左岸3.03右岸16西大楼河左岸1.96右岸17东王庄河左岸1.15右岸18道沟河左岸7.16右岸19口子汪河左岸7.81右岸20安城河左岸7.63右岸21泥河左岸9.29右岸22上义合河左岸5.2右岸23东南村河左岸2.79右岸24东北村河左岸3.85右岸25西长汪河左岸1.94右岸26桃园河左岸2.5右岸27三屯河左岸2.33右岸28西泇河左岸2.84右岸29税郭支流左岸20.14右岸30薛城大沙河左岸4.45右岸31蟠龙河南支左岸0.84右岸32齐村支流左岸22.71右岸33峄城大沙河左岸18.6右岸34新沟河左岸3.49右岸B包1、采购内容:管护内容主要包括:①河道沿岸绿化管护、卫生清理;②沿河道路、铺装卫生保洁;③河道内清理保洁;④生产垃圾清理外运;⑤其他应急事务等内容。2、本标包B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99.00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3、本标包B为湖域管护项目,主要为枣庄市市中区境内水库(包含但不仅限于)管理维护等内容。4、服务内容序号名称坝区面积(亩)库区面积(亩)总面积(亩)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管理范围保护范围1周村水库519.09980.12539450.372920.2213869.80532柏山水库64.9497.11169.424.32355.773薄板泉水库17.8456.4823.788.62106.724北沙沟水库38.1673.2682.3320.96214.715车峪水库91.53112.2198.2132.8334.756陈刘耀水库222.83241.94193.9876.48735.237东北村水库29.765.36131.757.27234.088谷山水库155.04219.58703.38189.241267.249郭村水库141.51264.92380.1216.71003.2310里筲水库19.6456.618.53.269811马场水库61.5373.64131.6350.86317.6612聂庄水库35.6757.9568.2311.83173.6813齐山头水库40.3756.5452.0910.2159.214上泥河水库29.1359.9584.375.36178.8115天桥水库90.26120.21113.3329.61353.4116西北村水库89.28181.86399.8353.9724.8717莲花水库159.67168.9740.5512.11381.3合计2000.293292.265312387.43735.3121415.2653二、服务标准及要求1、树木养护标准1.1整体效果:植物群落稳定,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整齐或合理错落;植物生长势良好,土壤无裸露,整体观赏效果好;树木生长健壮,树形美观自然。1.2植株养护:(1)树木正常养护保有率≥98%。(2)树干规整,无空洞或裸露疤痕;无非整形性歪斜,树冠丰满,枝条年生长量增长明显,叶色亮润。(3)修剪方案合理,留枝均匀,疏密有致,剪口平滑,愈伤良好;无干枯树枝,无残树桩,无萌药条;正确处理与架空线缆、交通设施等之间的关系。(4)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一致,树干挺直。无死树,如有缺株适时补植,补植树有牢固的扶架支撑。(5)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设置维护设施并建立保护标志;古树有完整的复壮技术措施,应保持相应的萌芽力。1.3病虫害情况:基本无病、虫危害状况。蛀干性害虫危害率≤3%,单株植物黄叶、焦叶、花叶等其他危害损害率≤5%。2、灌木养护标准2.1整体效果:灌木生长健壮,株型美观,展现品种特有的花型与花色,叶色润泽光亮。2.2植株养护:(1)植物正常养护保有率≥98%。(2)枝干结构合理,疏密得当,株型丰满。(3)修剪合理及时。花灌木能按时开花,开花结果部位合理,开花繁茂,观果类果多色艳。(4)球类、绿篱、模纹等造型修剪合理及时,冠面及修剪面完整饱满,轮廓清晰,线条流畅。(5)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牵引得当、及时,覆盖率≥90%。2.3病虫害情况:基本无病、虫危害状况。蛀干性害虫危害率≤3%,单株植物黄叶、焦叶、花叶等其他危害损害率≤5%。3、草坪养护标准3.1整体效果:正常气候条件下,冷季型草绿期>300天,暖季型草绿期>180天。3.2植株养护:(1)草坪覆盖率≥98%,无大于10cm×10cm的裸露斑秃。(2)草坪草生长茂盛,叶色绿润均一;无明显干枯株丛,无杂草,无非季节性枯黄。(3)草坪草修剪及时,生长均匀整齐,生长季修剪高度控制在8cm以下,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口、撕裂现象,草坪地边缘线清晰。(4)坪地平整,无人为踩踏,无冲刷沟穴。(5)土壤墒情良好,无板结。3.3病虫害情况:草坪病虫危害率≤3%。4、地被草花养护标准4.1整体效果:花坛、花境生长季无裸露,花卉栽植、更换及时,三季有花,无杂草;花卉生长旺盛,株行距适度,图案清晰美观,色彩艳丽。4.2植株养护:(1)花木正常养护保有率≥98%。(2)植株生长健壮,植株整齐,花期适时,生长期内无萎蔫现象,无枯枝,无倒伏,残花清除及时。6.10果皮箱:外观清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陈积垃圾;垃圾分类箱体周围2m范围内地面整洁,无垃圾。6.11照明设施:输配电及照明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照明设施清洁、有适宜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项管线设施完整、安全;箱体与周边环境融合,干净美观,无破损。6.12宣传标识牌:形式美观,构件完整,牢固安全;书写端正,字迹清晰,图形规范;材质环保,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6.13厕所:外墙周围5m范围环境清洁卫生,建筑及各项设施完好;正常使用无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现象,废弃物滞留时间不长于5分钟,厕所内相对湿度不高于80%。6.14户外广播:设施完好,适时广播,背景音乐音量禁止大于55分贝。7、环境卫生标准7.1环境卫生:(1)及时冲洗绿化植物表面浮尘污物。(2)绿地内整齐整洁,无石块砖砾,无纸屑,果壳、塑料袋等垃圾污物,无焚烧垃圾现象。(3)无干枯枝叶,无卫生死角,及时清除鼠洞和蚊蝇等孳生物。(4)树木无缠绕物和“倒挂”现象。(5)水面无漂浮物,水池无杂物,水质纯净。(6)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7)园路、广场及园林设施构筑物等清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8)绿地内无明显杂草。8、养护要求8.1修剪园林植物修剪应依据功能需要,在不违背植物生长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种、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修剪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落叶树种和常绿针叶树种宜在休眠期修剪,常绿阔叶树种宜在生长期修剪,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期和发芽前伤流期修剪,耐寒性差的树种宜于早春修剪。8.1.1乔木修剪8.1.1.1主干明显的树种,修剪时要保护好主干。主干一旦受损,要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8.1.1.2对病虫害枝、干枯枝、下垂枝、徒长枝、重叠枝等要分阶段疏除。8.1.1.3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或封闭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权时应注意保护树皮,严防撕裂。8.1.1.4行道树修剪,除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1)修剪以发挥其遮荫效果为主要目的,兼顾树形美观;2)修剪后主干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不低于3.0m;3)修剪时,注意使树枝与架空线、交通信号灯及其他交通标志、标识保持安全距离。8.1.2灌木修剪8.1.2.1多年生丛生灌木要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疏除或短截树冠外的徒长枝,彻底疏除下垂细弱枝及萌生枝;多年生有主干的灌木,每年要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生长,防止树势上强下弱。8.1.2.2成片栽植的灌木丛,应按规划设计或景观要求修剪。多品种栽植时,要突出主栽品种。8.1.2.3绿篱及色带修剪,应按照规则形和自然形的不同要求,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8.1.2.4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枝花芽饱满枝条应长留长放,花后短截,促发新枝。1年数次开花灌木,花落后应在残花下枝条健壮处短截,促使再次开花。8.1.2.5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花后10天-15天内将花枝轻度整形修剪或中度短截,促生新枝,以利来年开花。8.1.2.6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形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和病虫枝等。8.1.3草坪修剪8.1.3.1各类草坪应定期修剪,达到均匀平整。8.1.3.2修剪高度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剪去现有生长量的1/3。8.1.3.3剪草前应彻底清除地表石块等坚硬物。8.1.3.4剪下的草屑应及时从草坪上清除。8.1.3.5修剪结束后喷施保护性杀菌剂,可有效防止病害发生。8.3划锄、施肥及土壤改良8.3.1划锄要因地制宜,注意质量,做到划细、划匀、划平、划透,不留坷垃。要与浇水相结合,及时划锄除草,深度2-3cm为宜。8.3.2树木休眠期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提倡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8.3.3树木生长季节施肥可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8.3.4草坪施肥应尽量在春秋两季进行,施肥量应根据草坪的颜色、土壤肥沃程度、草坪密度及草坪生长年限等因素确定。8.3.5绿地施肥后要及时浇水,严禁肥料裸露。8.3.6草坪更新复壮8.3.6.1草坪出现零星裸露斑块时,可采取补播草籽、补栽草坪等方法进行更新。8.3.6.2开放式草坪应定期封闭进行养护复壮。8.3.6.3对基础做得不好,草生长越来越弱的草坪应使用起草机断根整体改造的方法复壮。8.3.6.4生长过密的草坪应及时疏草去除枯草层。8.3.6.5土壤结板时要在早春或秋季采取打孔、划条、刺孔等措施,并在孔内撒入泥炭土或砂粒。8.3.6.6应及时采取人工拔除、生物防除和化学防除等措施去除草坪杂草。8.4病虫害防治8.4.1病虫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预测预报工作。8.4.2对于危害性较大的病虫害,要编制并严格落实防治预案。8.4.3病虫害发生后,要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除病源、虫源。8.4.4提倡采取物理防治、人工防治、生物防治等防治措施。8.4.5采用化学防治时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药剂。用药时,应根据农药性状,严格按操作程序和用药要求配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8.5防寒8.5.1绿地应在土壤封冻前浇足封冻水。8.5.2早春土地开始解冻后,及时浇灌返春水。8.5.3对新栽和不耐寒树木要进行包扎或涂白保护。涂白要均匀,高度要一致,不可漏涂。8.5.4对新植、引进的灌木,在主风侧要采取防风措施。8.5.5在遇强降雪天气之后,应及时清除树枝积雪。8.6飞絮治理8.6.1对于杨树、柳树、悬铃木等产生飞絮的树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飞絮治理工作。在不违背植物生长规律的前提下,根据树种、树龄、规格及生长势强弱进行治理。8.6.2认真开展普查工作,制定飞絮树种统计方案,摸清底数。在杨树、柳树花期辨别标识雌雄株,杨柳树仅对产生飞絮的雌株进行治理。8.6.3治理前制定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8.6.4坚持科学防治,标本兼治的原则,以药物防治为主,修剪、冲洗、清扫等物理防治为辅的防治方法,以减少飞絮总量。9、环境要求9.1及时清扫绿地、道路广场的垃圾杂物,严禁在各类绿地及附近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园容整洁,园路平整,无坑洼、垃圾、积土、积水、积雪等现象。9.2绿地内的各种构筑物、设施、设备要保持完整美观,破损的要及时修补更换。园林建筑及雕塑小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门窗、座椅和室内装饰物品经常擦洗、除尘,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污垢、无乱刻乱划。9.3绿地植物上无悬挂标语、广告、晾晒衣物等。绿地内公厕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消毒。9.4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污物,水底无沉淀垃圾。9.5垃圾箱完整整洁,日产日清,无外溢。9.6公游园绿地内的动物设施要保证动物笼舍清洁卫生。10、行道树养护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一致,树干挺直,树形美观自然。开展秋冬季集中修剪,树木修剪方案合理,留枝均匀,疏密有致,剪口平滑,愈伤良好;无干枯树枝,无残树桩,无萌药条;正确处理与架空线缆、交通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对城区所管理的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包括挂牌、修剪、建档管理,设置维护设施并建立保护标志。11路面1.1路面可分为面层、基层和垫层。路面结构层所选材料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1.1面层应满足结构强度、高温稳定性、低温抗裂性、抗疲劳、抗水损害及耐磨、平整、抗滑、低噪声等表面特性的要求。1.1.2基层应满足强度、扩散荷载的能力以及水稳定性和抗冻性的要求。垫层应满足强度和水稳定性的要求。1.2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2.1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设计应包括面层类型选择与结构层组合设计,各结构层材料组成设计,材料与结构层设计参数确定,结构层厚度计算,路面内部排水设计等。1.2.2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应选用多种损坏模式作为临界状态,并应选用多项设计指标进行控制。1.2.3城市广场、停车场、公交车站、路口或通行特种车辆的路段,沥青路面结构应根据车辆运行要求进行特殊设计。1.3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3.1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设计应包括面层类型选择与结构层组合设计,接缝构造、配筋和排水设计,各结构层材料组成设计,路面厚度计算,路面表面特性设计等。1.3.2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应采用行车荷载和温度梯度综合作用产生的疲劳断裂作为设计指标。1.3.3水泥混凝土面层应满足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表面应抗滑、耐磨、平整。面层宜选用设接缝的普通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混凝土的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快速路、主干路和重交通的其他道路的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5.0MPa。1.3.4混凝土预制块的抗压强度非冰冻地区不宜低于50MPa,冰冻地区不宜低于60MPa。1.3.5当水泥混凝土路面总厚度小于最小防冻厚度,或路基湿度状况不佳时,需设置垫层。1.3.6水泥混凝土路面应设置纵、横向接缝。纵向接缝与路线中线平行,并应设置拉杆。横向接缝可分为横向缩缝、胀缝和横向施工缝,快速路、主干路的横向缩缝应加设传力杆;在邻近桥梁或其他固定构筑物处、板厚改变处、小半径平曲线等处,应设置胀缝。1.3.7水泥混凝土面层自由边缘,承受繁重交通的胀缝、施工缝,小于90°的面层角隅,下穿市政管线路段,以及雨水口和地下设施的检查井周围,面层应配筋补强。1.4旧路面补强和改建1.4.1当路面的结构承载能力、平整度、抗滑能力等使用性能退化、其承载能力不能满足交通需求时,应进行结构补强或改建。1.4.2旧路面结构补强和改建设计,应调查旧路面的结构性能、使用历史,以及路面环境条件,并应依据路面的交通需求,以及材料、施工技术、实践经验和环境保护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确定。1.4.3旧路面的补强和改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当路面平整度不佳,抗滑能力不足,但路面结构强度足够,结构损坏轻微时,沥青路面宜采用稀浆封层、薄层加铺等措施,水泥混凝土路面宜采用刻槽、板底灌浆和磨平错台等措施恢复路面表面使用性能。1.4.4当路面结构破损较为严重或承载能力不能满足未来交通需求时,应采用加铺结构层补强。1.4.5当路面结构破损严重,或纵、横坡需作较大调整时,宜采用新建路面,或将旧路面作为新路面结构层的基层或下基层。1.4.6旧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加铺层宜采用沥青混合料。加铺层厚度应按补足路面结构层总承载能力要求确定,新旧路面之间必须满足粘结要求。1.5当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断板率较低、接缝传荷能力良好,且路面纵、横坡基本符合要求、板的平面尺寸和接缝布置合理时,可选用直接式水泥混凝土加铺层;否则,应采用分离式水泥混凝土加铺层。1.6当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足够,且断板和错台病害少时,可选择直接加铺沥青面层的方案,并应根据交通荷载、环境条件和旧路面的性状等,选择经济有效的防治反射裂缝的措施。1.7沥青表面处治路面1.7.1沥青表面处治适用于三级及三级以下公路,城市道路的支路、县镇道路、各级公路的施工便道以及在旧沥青面层上加辅的罩面层或磨耗层。1.7.2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可采用拌和法或层铺法施工,其厚度不宜大于3cm。1.7.3拌和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可采用热拌热铺或冷拌冷铺法施工。1.7.4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的施工宜采用沥青洒布车及集料撒布机联合作业。1.7.5沥青表面处治施工的工序应紧密衔接,每个作业段长度应根据压路机数量、洒油设备及集料撤布机能力等确定。当天施工的路段应当天完成。1.7.6沥青表面处治宜在于燥和较热的季节施工,并应在雨季及日最高温度低于15℃到来以前半个月结束,使表面处治层通过开放交通压实,成型稳定。1.8施工方法1.8.1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工艺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在透层沥青充分渗透,或在已做透层或封层并已开放交通的基层清扫后,可按要求速度浇洒第一层沥青。浇洒沥青应符合下列要求:(1)沥青的浇洒温度应根据施工气温及沥青标号选择,石油沥青的洒布温度宜为130~170℃,煤沥青的洒布温度宜为80-120℃。乳化沥青可在常温下洒布,当气温偏低,破乳及成型过慢时,可将乳液加温后洒布,但乳液湿度不得超过60℃。(2)当发现浇洒沥青后有空自、缺边时,应及时进行人工补洒;当有沥青积聚时应刮除。(3)沥青浇洒的长度应与集料撒布机的能力相配合,应避免沥青浇洒后等待较长时间才撒布集料,(4)前后两车喷洒的接茬应搭接良好。在每段接茬处,可用铁板或建筑纸等横铺在本段起洒点前及终点后,其长度宜为1-1.5m。当需要分幅浇洒时,纵向搭接宽度宜为10一15cm。浇洒第二、三层沥青的搭接缝应错开。(5)除阳离子乳化沥青外,不得在潮湿的集料、基层或旧路面上浇洒沥青。1.8.2第一层次集料在浇洒主层沥青后立即进行撒布,并不宜在主层沥青全段洒布完成后进行。撒布集料应采用集料撤布机或人工撤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使用乳化沥青时,集料撤布应在乳液破乳之前完成。(2)撒布集料后应及时扫匀,应覆盖施工路面,厚度应一致,集料不应重叠,也不应露出沥青。当局部有缺料时,应及时进行人工找补,局部过多时,应将多余集料扫出。(3)前幅路面浇洒沥青后,应在两幅搭接处暂留10~15cm宽度不撒石料,待后幅浇洒沥青后一起撒布集料。1.8.3撒布一段集料后,应立即用6-8t钢筒双轮压路机碾压,碾压时每次轮迹应重叠约30cm,并应从路边逐渐移至路中心,然后再从另一边开始移向路中心,以此作为一遍,宜碾压3-4遍。碾压速度开始不宜超过2km/h,以后适当增加。1.8.4第二、三层的施工方法和要求应与第一层相同,但可采用8-10t压路机。当使用乳化沥青时,第二层撒布规格为S12(5-10mm)的碎石作嵌缝料后尚应增加一层封层料,其规格为S14(3~5mm),用量为3.5~5.5m³/1000m²。双层式或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施工时,浇洒沥青及撒布料的次数分别为一次和两次,其施工程序和要求应符合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的施工工艺的要求。1.8.5除乳化沥青表面处治应待破乳后水分蒸发并基本成型后方可通车外,沥青表面处治在碾压结束后即可开放交通。在通车初期应设专人指挥交通或设置障碍物控制行车,并使路面全部宽度均匀压实。在路面完全成型前应限制行车速度不超过20km/h,严禁兽力车及铁轮车行驶。1.8.6沥青表面处治应进行初期养护。当发现有泛油时,应在泛油处补撒嵌缝料,嵌缝料应与最后一层石料规格相同,并应扫匀。当有过多的浮动集料时,应扫出路面,并不得搓动已经粘着在位的集料。如有其他破坏现象,也应及时进行修补。对道路人工构造物及各种管井盖座、侧平石、路缘石等外露部分以及人行道道面等,洒油时应加遮盖,防止污染。1.9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1.9.1-般规定1.9.1.1沥青路面施工应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工序管理与岗位责任制度,对施工各阶段的质量进行检查、控制、评定,达到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性。1.9.1.2对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除施工企业进行自检外,工程监理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认定,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1.9.1.3施工质量管理与检查验收应包括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以及各施工工序间的检查及工程交工后的质量检查验收。1.9.2施工前的材料与设备检查1.9.2.1在工程开始前以及施工过程中材料来源或规格发生变化时,应对材料来源、材料质量、数量、供应计划、材料场堆放及诸存条件等进行检查。1.9.2.2施工前材料的质量检查应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并运至生产现场(或储入同一沥青罐、池)的相同规格品种的集料、沥青为一“批”进行检查,材料试样的取样数量与频率应按现行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对沥青等重要试样,每一“批”都应在试验后留样封存,并记录沥青使用的路段,留存的数量不宜少于4kg。1.9.2.3施工前应对拌和厂及沥青路面施工机械和设备的配套情况、性能、计量精度等进行检查,1.9.2.4对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材料试验结果及据此进行的配合比设计的结果、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检查结果,都应在使用前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正式报告,待取得正式认可后,方可使用。1.10铺筑试验路段1.10.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在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其他等级公路与城市道路在缺乏施工经验或初次使用重大设备时,也应铺筑试险段。当同一施工单位在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方法与其他工程完全相同时,经主管部门批准,也可利用其他工程的结果,不再铺筑新的试验路段。1.10.2试验段的长度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宜为100-200m试验段宜在直线段上铺筑,当在其他道路上铺筑时,路面结构等条件应相同。路面各层的试验可安排在不同的试验段。1.10.3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试验段铺筑应分为试拌及试铺两个阶段,并应包括下列试验内容;1.10.3.1根据沥青路面各种施工机械相匹配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施工机械、机械数量及组合方式。1.10.3.2通过试拌确定拌和机的上料速度、拌和数量与时间、拌和温度等操作工艺。1.10.3.3通过试铺确定:透层沥青的标号与用量、喷洒方式,喷洒温度:按铺机的摊铺温度、摊铺速度、推铺宽度、自动找平方式等操作工艺,压路机的压实顺序、碾压温度、碾压速度及遍数等压实工艺;松铺系数、接缝方法等。1.10.3.4建立用钻孔法及核子密度仪法测定密度的对比关系。确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及沥青碎石面层的压实标准密度。1.10.3.5确定施工产量及作业段的长度,制订施工进度计划。1.10.3.6全面检查材料及施工质量。1.10.3.7确定旅工组织及管理体系。1.10.3.8其他项目。1.10.4在试验段的铺筑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记录分析:监理工程师或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监督、检查试验段的施工质量,及时与施工单位商定有关结果。铺筑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就各项试验内容提出试验路总结报告,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1.1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检查1.12.1沥青面层施工必须在得到主管部门的开工令后方可开工。1.12.2在施工过程中,应由专职的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查与试验。1.12.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实行监理制度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或质量监督人员亦应进行抽检或旁站检验,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检查认定。当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监督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或追加试验检查。1.12.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各种施工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其项目与频度不应少于规范的规定,材料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指标的要求。1.12.5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查的内容、频度、质量标准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当检查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追加检测数量,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1.12.6沥青混合料拌和厂应对拌和均匀性、拌和温度、出厂温度及各个料仓的用量进行检查,并应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检测混合料的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1.12.2混合料铺筑现场应对混合料质量及施工温度进行观测,随时检查厚度、压实度和平整度,并逐个断面测定成型尺寸.1.12.3对施工厚度进行控制时,除应在摊铺及压实时量取,并测量钻孔试件厚度外,还应校验由每一天的沥青混合料总量与实际铺筑的面积计算出的平均厚度。1.12.4施工压实度的检查应以钻孔法为准。用核子密度检查时应通过与钻孔密度的标定关系进行换算,并应增加检测次数,当钻孔检验的各项指标持续稳定并达到质量控制要求时,经主管部门同意,钻孔频度可适当减少,增加核子密度仅检测频度,并严格控制碾压遍数。此种情况下,钻孔频度不应少于每公里钻一个孔。施工过程中钻孔的试件宜编号贴上标签子以保存,以备工程交工验收时使用。压实度及标准密度应按规范的方法确定。1.12.5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结果应按1km(公路)或100m(城市道路)为单位整理成表。当发现异常时,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找出影响因素,并采取措施。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1.12.6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施工宜利用计算机实行动态质量管理,其方法应符合规范的规定。道路施工的关键工序或重要部位宜拍摄照片或进行录相,并作为实态记录保存。1.13交工验收阶段的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1.13.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全线以1-3km(公路)或100-500m(城市道路)作为一个评定路段,按规范的规定频率,随机选取测点,对沥青面层进行全线自检,计算平均值、标准差及变异系数,向主管部门提交全线检测结果、施工总结报告,以及原始记录、试验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申请交工验收。1.13.2工程完工后应全线测定路面平整度、宽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等,并提出竣工图,1.13.3对需要钻(挖)孔取样才能检査的厚度、压实度、沥青用量、矿料级配等,经主管部门同意,可利用施工过程中测定的数据。当需实测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时,其试样可合用一个评定路段钻孔的混合料。1.13.4交工验收阶段检查与验收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对厚度和压实度还应按规范的方法计算每一个评定路段的平均值与代表值,并进行评定。1.13.5行人道路沥青面层的质量检査及验收与车行道相同,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1.13.6大、中型桥梁水泥混凝土桥面沥青铺装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应以100m作为一个评定路段,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1.13.7路缘石的质量检查及验收与车行道相同,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1.13.8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报告,并确认施工资料齐全后,应立即对施工质量进行交工检查与验收。检查验收应按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一定数量的评定路段进行实测检查,每一检查段的检查频度、试验方法及检测结果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当实测检查有困难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随机抽查一定数量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此种情况下,仍应复测都分路段的平整度,并利用施工中保存的钻孔试件对厚度及压实度进行复核。1.14具体标准内容要求详见《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文件要求。12、其他要求12.1服务期内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响应采购人要求,在辖区内对部分道路及街角公共绿地进行提升改造,主要是对苗木、景观的提升。12.2用水要求:按照"首先再生水、优先地表水、最后地下水"配置顺序,优先使用利用再生水。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再生水取用的合法手续,在服务期内使用再生水的比列要得当,使用频率要提高,达到有关部门对再生水使用的考核标准。2.14.第四章合同格式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0.1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枣庄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注:以上合同格式及内容仅做参考,具体内容及格式双方协商后签订。13.验收方案13.1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招标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13.2采购人应当成立政府招标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13.3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制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13.4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13.5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13.6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3.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采购人):(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日。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1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招标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枣庄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承诺书做为投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3.163.17.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小写: 元大写: 服务期限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供应商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83.1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3.合同签订后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废止,要由法人单位全权负责,并将此证明作为合同附件提交对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投标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招标。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联系电话:受托人代表: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编号(或序号)偏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其他说明说明:1.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2.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供应商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编号(或序号)偏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其他说明说明:1.如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2.如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签订合同时间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仅限于国内近三年的同类经营合同业绩。投标人填写本表的同时,应将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于本表之后。供应商名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工作人员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拟在本项目任职学历专业职称资质证号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投入设备一览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制表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投标清单(如没有不填)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厂家/产地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数量单价小计(元)节能产品价格合计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注:(1)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表格后附所投产品所在页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复印件标示所投产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此表须供应商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本表的不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是不填)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45678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不是不填)910111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名称(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山东省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减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年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第6章评分标准A包、B包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1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企业业绩10 分投标人自 2022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2 .5分,最高得 10 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查验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类似项目是指:河道养护、湖域养护、市区道路养护、水域修复治理项目工程)。整体实施方案10 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制定专业的服务承诺措施(主要包括:①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的服务目标;②各项管理服务承诺; ③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④违约处罚承诺。)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上述内容(1-4 项)且内容描述清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最高得 2.5 分,本项满分 10 分。上述内容每有一处不合理、存在偏差、弱势或瑕疵的扣 1 分,扣完为止。上述内容每有一项无描述或出现严重偏离的扣 2.5 分。日常养护管理 实施方案30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养护管理实施方案(主要包括:①保洁及环境卫生服务方案;②绿化设施设备维护方案;③乔木、花灌木养护管理方案;④绿篱、草坪及地被草花养护管理方案; ⑤灌水、排涝实施方案;⑥防火、防盗等保障方案。)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上述内容 (①-⑥项)且内容描述清晰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最高得 5 分,本项满分 30 分。上述内容每有一处不合理、存在偏差、弱势或瑕疵的扣 1 分,扣完为止。上述内容每有一项无描述或出现严重偏离的扣 5 分。拟投入人员配备及物资设备情况15 分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配备及物资配备情况(主要包括:①人 员结构与数量;②职责任务分工;③专业配置;④物资装备数量及配置;⑤员工培训及管理考核措施。) 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上述内容 (①-⑤项)且描述清晰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最高得 3 分,本项满分 15 分。上述内容每有一处不合理、存在偏差、弱势或瑕疵的扣 1 分,扣 完为止。上述内容每有一项无描述或出现严重偏离的扣 3 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证件及合理化建议10 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分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及市政类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扫描件)得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每个得 1 分, 本项满分 4 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每具有一项合理可行建议 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10 分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及细则(主要包括:①上级检查;②突击检查;③重大节假日;④恶劣天气;⑤各类突发事件的状况应急能力。)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上述内容 (①-⑤项)且描述清晰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最高得 2 分,本项满分 10 分。上述内容每有一处不合理、存在偏差、弱势或瑕疵的扣 1 分,扣完为止。上述内容每有一项无描述或出现严重偏离的扣 2 分。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5 分根据供应商制度和档案管理方案(主要包括:①管理机构的健全程度;②岗位职责划分制度;③档案建立归档制度;④档案管理制度;⑤安全保密制度。)进行评审:每具有一项上述内容 (① -⑤项)且描述清晰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最高得 1 分,本项满分 5 分。上述内容每有一处不合理、存在偏差、弱势或瑕疵的扣0.5 分,扣完为止。上述内容每有一项无描述或出现严重偏离的扣 1 分。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证件的真实合法性;投标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一经发现造假,按否决投标处理。政策性条款1、优采强采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执行。在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和技术5%的加分,报价加分: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5%×价格分、技术加分: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5%×技术分。(本项计分以投标人现场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及占比为准,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制作在上传系统的电子响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优惠加分)强制采购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优惠。2、给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优惠(依据:财库[2020]46号)给予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价格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工程项目为95%)。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件扫描件: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大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大型企业。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财库[2014]68号)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①制服采购项目,在项目评审时,对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②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给予10%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③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可给予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投标人有前述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应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向评标委员会提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项政策功能加分及价格扣除。5、《根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及《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137号)、《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2023-2025)》和《关于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枣财采[2023]18号,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以及绿色数据中心等绿色采购政策,施行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优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优惠,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或评审加分优惠措施,分别计算优惠分值、叠加执行。6、地**策要求根据《枣庄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枣财采[2020]8号)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招标文件1.1.11.1.2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57采购人: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代理机构: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日期:2025年8月1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服务要求17第四章合同格式34第五章附件42第六章评分标准592第一章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8-14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2000202502000057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448.0万元最高限价:3448.0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1详见招标文件1749.0B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1详见招标文件1699.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3〕12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3〕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30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0;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汇泉东路1号联系人:1364632367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安街270号联系方式:198632034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广海联系人电话:1986320345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补充或修改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2.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枣庄市市中区河流湖泊管护项目 4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5项目内容详见服务要求6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A包:1749.0万元,B包:1699.0万元。注: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服务期限(A包、B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意向期三年,以考核结果作为续签标准)9投标人资格要求(A包、B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10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商务加分项(A包、B包)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单位)了解相关不见面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资格审查内容包含以下项: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后附);4、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年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信用查询记录。所有审查证件及商务加分内容只需投标单位上传相关扫描件电子版即可。1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地点:12投标供应商要求 澄清招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提交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方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系统中进行网上提问;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2时00 分(北京时间)之前。13领取答疑记录地 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领取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发送时间起24小时内。1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6投标保证金按照鲁财采〔2019〕40 号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报价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投标人报价时须考虑齐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19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单位在新点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所有资格审查及加分证件的扫描件并按要求签章,不得缺少。资格审查部分任何一项缺少或未按要求签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资格被否决;加分证件部分缺少或未按要求签章不予加分。 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并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中标单位必须于确定中标资格之日起2日内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及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版),用于项目备案。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1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2-58188535。22电子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2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2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26中标人确定确定中标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27付款方式(A包、B包)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 10%,项目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项目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值的 100%。(每次付款乙方均需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到95%以上时乙方开具 100%的发票。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完成项目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项目款,同时依据本合同给予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处罚)。说明: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为准。28履约保证金无29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投标费用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中标服务费: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收取。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31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对项目的描述仅供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参考,其目的是使投标单位对项目概况有一个相对充分的了解,实际的情况可能发生出入。因此,本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的描述不能成为今后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索赔的依据。 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4、本项目按照 A、B 的顺序依次评审,如各标包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时,评审小组认为不足以构成竞争的有权对该标包予以废标。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若在前一个标包中综合得分第一名,则自动失去该标包的中标资格。32投标文件编制环节防范参与同-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 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 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 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六)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由同一人签字的;(七)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代理机构将立即启用应急开标、评标程序,开启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和评审。(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因此,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后 10 分钟内将电子版投标文件— —PDF 版(必须加盖公章并且内容与系统上传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发送至 707685149@qq.co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所造成的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22.3.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市中区排水事务中心。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枣庄中实财务管理有限公司。1.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中标/成交供应商”系指由专家评委综合评估后确定的,对投标文件做出较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服务合同的供应商。1.5“材料”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1.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应承担的义务。2.合格供应商:详见前附表。2.4.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规定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组成。4.招标文件的澄清4.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在2025年7月31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予以答复。5.招标文件的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和采购人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2对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5.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三、投标文件6.供应商准备的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基础,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要求。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7.1.1投标函7.1.2报价一览表7.1.3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1.4商务偏差表、技术偏差表7.1.5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7.1.6商务部分7.1.7技术部分7.1.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简体中文。8.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四、投标报价9.投标报价9.1预算控制价详见前附表。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包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费用。凡是报价超出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费用。9.2如果大写的金额与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9.3“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9.4必须以人民币报价。9.5必须是完税报价。9.6供应商要提供明确的技术服务和服务承诺。9.7如果供应商对投标项目的范围不清楚,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予以澄清。10.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起90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应保持有效。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即可。14.投标文件的递交14.1投标截止时间、地点。14.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09:30分14.1.2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14.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5.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由供应商承担相应后果。2.7.六、开标及评标16.开标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会议。16.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16,3公布投标人。16.4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严格执行“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16.5标书解密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16.6系统唱标。16.7开标结束。17.投标的澄清17.1专家小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内容不清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17.2必要时专家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人就澄清的内容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报价及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条款。18.评标18.1采购人根据招标的特点组建专家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件进行评估和比较。专家小组由技术、经济方面及采购人代表组成。18.2评标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专家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18.2.1客观性原则:专家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专家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将依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8.2.2统一性原则:专家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18.2.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专家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2.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18.2.5综合性原则:专家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供应商。18.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专家小组成员综合评分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专家小组综合各评委打分意见,确定中标候选人。18.3.1初步评审18.3.1.1专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详细审阅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综合各成员及监督审查资质意见,确定合格供应商。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a.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b.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c.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功能、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d.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投标文件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情况;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8.3.1.2通过上述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分阶段。18.3.2综合评分18.3.2.1专家小组将根据需要部分或全部对供应商进行询标,询标结束后专家小组对供应商按以下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打分:1)价格条款;2)技术条款;3)商务条款;具体打分标准详见“第六章评分标准”18.3.2.2专家小组依据第六章“评分标准”依次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审并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8.3.3对每个供应商得分,专家小组成员的打分之和为供应商最后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推荐价格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得分、价格相同,由采购人(或专家小组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最终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18.3.4供应商报价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而供应商又无法合理解释说明的视为无效投标,此供应商不再进行评审。18.3.5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专家小组无法评标,专家小组将停止评标,采购人、监督机构将改用其它招标方式进行招标。19.评标纪律19.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专家小组内独立进行。专家小组应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9.2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19.3评标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19.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19.5评标结束后,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扩散出专家小组以外。19.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小组及与招标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对专家小组成员名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标过程、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予以保密。19.7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9.8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7.1.七、结果公示及确定20.结果公示及确定2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对中标结果进行一个工作日的公示。2.8.八、签订合同22.中标通知22.1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结果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3.签订合同23.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4.履约保证金:无。2.9.九、投标费用25.代理服务费25.1中标单位需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费等费用。25.2无论投标过程及其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2.10.十、解释权26.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招标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7.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2.112.122.13.第三章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A包1、采购内容:管护内容主要包括:①河道沿岸绿化管护、卫生清理;②沿河道路、铺装卫生保洁;③河道内清理保洁;④生产垃圾清理外运;⑤其他应急事务等内容。2、本标包A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749.0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3、本标包A为河域管护项目,主要为枣庄市市中区境内河道管理维护等内容。4、服务内容序号河道名称岸别长度(千米)1西沙河左岸8.83右岸2盛水河左岸8.04右岸3十里泉河左岸0.99右岸4川里河左岸8.45右岸5遗堂河左岸4.15右岸6仇庄河左岸5.63右岸7永安河左岸3.81右岸8马厂河左岸6.18右岸9官地河左岸6.44右岸10东沙河左岸10.14右岸11尚岩河左岸6.65右岸12蒋庄河左岸3.54右岸13刘伶河左岸1.72右岸14宋楼河左岸0.97右岸15后小湾河左岸3.03右岸16西大楼河左岸1.96右岸17东王庄河左岸1.15右岸18道沟河左岸7.16右岸19口子汪河左岸7.81右岸20安城河左岸7.63右岸21泥河左岸9.29右岸22上义合河左岸5.2右岸23东南村河左岸2.79右岸24东北村河左岸3.85右岸25西长汪河左岸1.94右岸26桃园河左岸2.5右岸27三屯河左岸2.33右岸28西泇河左岸2.84右岸29税郭支流左岸20.14右岸30薛城大沙河左岸4.45右岸31蟠龙河南支左岸0.84右岸32齐村支流左岸22.71右岸33峄城大沙河左岸18.6右岸34新沟河左岸3.49右岸B包1、采购内容:管护内容主要包括:①河道沿岸绿化管护、卫生清理;②沿河道路、铺装卫生保洁;③河道内清理保洁;④生产垃圾清理外运;⑤其他应急事务等内容。2、本标包B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99.00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3、本标包B为湖域管护项目,主要为枣庄市市中区境内水库(包含但不仅限于)管理维护等内容。4、服务内容序号名称坝区面积(亩)库区面积(亩)总面积(亩)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管理范围保护范围1周村水库519.09980.12539450.372920.2213869.80532柏山水库64.9497.11169.424.32355.773薄板泉水库17.8456.4823.788.62106.724北沙沟水库38.1673.2682.3320.96214.715车峪水库91.53112.2198.2132.8334.756陈刘耀水库222.83241.94193.9876.48735.237东北村水库29.765.36131.757.27234.088谷山水库155.04219.58703.38189.241267.249郭村水库141.51264.92380.1216.71003.2310里筲水库19.6456.618.53.269811马场水库61.5373.64131.6350.86317.6612聂庄水库35.6757.9568.2311.83173.6813齐山头水库40.3756.5452.0910.2159.214上泥河水库29.1359.9584.375.36178.8115天桥水库90.26120.21113.3329.61353.4116西北村水库89.28181.86399.8353.9724.8717莲花水库159.67168.9740.5512.11381.3合计2000.293292.265312387.43735.3121415.2653二、服务标准及要求1、树木养护标准1.1整体效果:植物群落稳定,结构合理;植株疏密得当,层次分明,林冠线和林缘线基本整齐或合理错落;植物生长势良好,土壤无裸露,整体观赏效果好;树木生长健壮,树形美观自然。1.2植株养护:(1)树木正常养护保有率≥98%。(2)树干规整,无空洞或裸露疤痕;无非整形性歪斜,树冠丰满,枝条年生长量增长明显,叶色亮润。(3)修剪方案合理,留枝均匀,疏密有致,剪口平滑,愈伤良好;无干枯树枝,无残树桩,无萌药条;正确处理与架空线缆、交通设施等之间的关系。(4)行道树树冠完整,规格一致,树干挺直。无死树,如有缺株适时补植,补植树有牢固的扶架支撑。(5)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设置维护设施并建立保护标志;古树有完整的复壮技术措施,应保持相应的萌芽力。1.3病虫害情况:基本无病、虫危害状况。蛀干性害虫危害率≤3%,单株植物黄叶、焦叶、花叶等其他危害损害率≤5%。2、灌木养护标准2.1整体效果:灌木生长健壮,株型美观,展现品种特有的花型与花色,叶色润泽光亮。2.2植株养护:(1)植物正常养护保有率≥98%。(2)枝干结构合理,疏密得当,株型丰满。(3)修剪合理及时。花灌木能按时开花,开花结果部位合理,开花繁茂,观果类果多色艳。(4)球类、绿篱、模纹等造型修剪合理及时,冠面及修剪面完整饱满,轮廓清晰,线条流畅。(5)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牵引得当、及时,覆盖率≥90%。2.3病虫害情况:基本无病、虫危害状况。蛀干性害虫危害率≤3%,单株植物黄叶、焦叶、花叶等其他危害损害率≤5%。3、草坪养护标准3.1整体效果:正常气候条件下,冷季型草绿期>300天,暖季型草绿期>180天。3.2植株养护:(1)草坪覆盖率≥98%,无大于10cm×10cm的裸露斑秃。(2)草坪草生长茂盛,叶色绿润均一;无明显干枯株丛,无杂草,无非季节性枯黄。(3)草坪草修剪及时,生长均匀整齐,生长季修剪高度控制在8cm以下,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无焦口、撕裂现象,草坪地边缘线清晰。(4)坪地平整,无人为踩踏,无冲刷沟穴。(5)土壤墒情良好,无板结。3.3病虫害情况:草坪病虫危害率≤3%。4、地被草花养护标准4.1整体效果:花坛、花境生长季无裸露,花卉栽植、更换及时,三季有花,无杂草;花卉生长旺盛,株行距适度,图案清晰美观,色彩艳丽。4.2植株养护:(1)花木正常养护保有率≥98%。(2)植株生长健壮,植株整齐,花期适时,生长期内无萎蔫现象,无枯枝,无倒伏,残花清除及时。6.10果皮箱:外观清洁、完整,内壁无污垢陈渍,箱内无陈积垃圾;垃圾分类箱体周围2m范围内地面整洁,无垃圾。6.11照明设施:输配电及照明设施常年完整、正常运转;照明设施清洁、有适宜照度,无带电裸露部分,各项管线设施完整、安全;箱体与周边环境融合,干净美观,无破损。6.12宣传标识牌:形式美观,构件完整,牢固安全;书写端正,字迹清晰,图形规范;材质环保,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6.13厕所:外墙周围5m范围环境清洁卫生,建筑及各项设施完好;正常使用无异味,无秽物污水外溢,无断水缺电现象,废弃物滞留时间不长于5分钟,厕所内相对湿度不高于80%。6.14户外广播:设施完好,适时广播,背景音乐音量禁止大于55分贝。7、环境卫生标准7.1环境卫生:(1)及时冲洗绿化植物表面浮尘污物。(2)绿地内整齐整洁,无石块砖砾,无纸屑,果壳、塑料袋等垃圾污物,无焚烧垃圾现象。(3)无干枯枝叶,无卫生死角,及时清除鼠洞和蚊蝇等孳生物。(4)树木无缠绕物和“倒挂”现象。(5)水面无漂浮物,水池无杂物,水质纯净。(6)厕所无臭味,无尿垢、无蚊蝇。(7)园路、广场及园林设施构筑物等清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8)绿地内无明显杂草。8、养护要求8.1修剪园林植物修剪应依据功能需要,在不违背植物生长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种、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修剪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落叶树种和常绿针叶树种宜在休眠期修剪,常绿阔叶树种宜在生长期修剪,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长期和发芽前伤流期修剪,耐寒性差的树种宜于早春修剪。8.1.1乔木修剪8.1.1.1主干明显的树种,修剪时要保护好主干。主干一旦受损,要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8.1.1.2对病虫害枝、干枯枝、下垂枝、徒长枝、重叠枝等要分阶段疏除。8.1.1.3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或封闭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权时应注意保护树皮,严防撕裂。8.1.1.4行道树修剪,除按以上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1)修剪以发挥其遮荫效果为主要目的,兼顾树形美观;2)修剪后主干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不低于3.0m;3)修剪时,注意使树枝与架空线、交通信号灯及其他交通标志、标识保持安全距离。8.1.2灌木修剪8.1.2.1多年生丛生灌木要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疏除或短截树冠外的徒长枝,彻底疏除下垂细弱枝及萌生枝;多年生有主干的灌木,每年要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生长,防止树势上强下弱。8.1.2.2成片栽植的灌木丛,应按规划设计或景观要求修剪。多品种栽植时,要突出主栽品种。8.1.2.3绿篱及色带修剪,应按照规则形和自然形的不同要求,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8.1.2.4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对于生长健壮枝花芽饱满枝条应长留长放,花后短截,促发新枝。1年数次开花灌木,花落后应在残花下枝条健壮处短截,促使再次开花。8.1.2.5二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花后10天-15天内将花枝轻度整形修剪或中度短截,促生新枝,以利来年开花。8.1.2.6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形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和病虫枝等。8.1.3草坪修剪8.1.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流湖泊管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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