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涡阳县教育局2025)



项目概况
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GY2025CG112号
2.任务书编号:FS34162120250204号
3.项目名称: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6.最高限价:施工结算金额的1.2%,约人民币45万元(本项目按费率报价)。
7.采购需求: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含约85所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楼顶防水、操场维修改造、消防改造、电力改造等。本项目为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在供应商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社保管理单位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也予以认可。
3)分公司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授权书(格式自拟)。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参加响应,可以不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即可,具体由评审小组认定;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分公司参加响应时,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使用CA锁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开标室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场地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为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上传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上传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获取磋商文件
(1)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磋商,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确认单为依据。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在线提交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教育局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福宁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博物馆四楼
联系方式:吴主任 0558-7217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赵工 0558-3078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58-3078979
4.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58-3078979
 

附件

附件:
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HX7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ZGY2025CG112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人:涡阳县教育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ZGY2025CG112号2.任务书编号:FS34162120250204号3.项目名称: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6.最高限价:施工结算金额的1.2%,约人民币45万元(本项目按费率报价)。7.采购需求: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含约85所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楼顶防水、操场维修改造、消防改造、电力改造等。本项目为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供应商(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分别为:/。(3)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在供应商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社保管理单位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也予以认可。3)分公司参加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授权书(格式自拟)。如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参加响应,可以不出具总公司的授权书,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即可,具体由评审小组认定;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响应。分公司参加响应时,磋商文件中要求法-2-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使用CA锁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五、开启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亳州市涡阳县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开标室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场地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为避免因网络拥堵无法上传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及时上传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三)服务热线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6(四)注意事项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4.获取磋商文件(1)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磋商,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4-确认单为依据。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6.本项目在线提交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涡阳县教育局地址:亳州市涡阳县福宁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博物馆四楼联系方式:吴主任0558-72176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方式:赵工0558-30789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电话:0558-30789794.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0558-3078979,2025年07月24日-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名称:涡阳县教育局地址:亳州市涡阳县福宁路与繁华大道交叉口博物馆四楼联系人:吴主任电话:0558-72176911.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人:赵工电话:0558-30789791.1.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涡阳县财政局地址:涡阳县人民政府十楼东侧电话:0558-72335001.1.5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1.7服务期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1.1.8服务地点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1.1.9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10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1.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17:30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1.2.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2025年07月29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上发布。所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1.2.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1.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2.1.1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2.3磋商有效期开标截止之日起60天。2.4.1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2.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1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4.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响应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响应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相关资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响应。4.2开标程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5.1.1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是否授权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以上。6.2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和成交通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亳州市)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成交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6.3.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汇款;2.转账;3.保函;4.汇票;5.本票;6.支票;7.保险等。收取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开户名:涡阳县财政局账号:521024608671000176003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1.如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从其银行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如采用保函或汇票或本票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开具,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汇票或本票有效期不少于项目规定服务期(供货期)。3.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注:中标(成交)单位在网上中标通知书运转完成后,须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将相关凭证扫描件提交给代理机构具办人员(邮箱:xz202305252023@163.com),代理机构具办人员上传合同时作为附件上传,如采用履约保函,提交前须经采购人核验。6.4知识产权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7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否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与磋商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磋商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定响应文件;3.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违法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4.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5.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6.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1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该文件详细内容请供应商网上查阅)③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物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行业类型标准;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④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⑥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7.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有关参考文件如下: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8.成交供应商需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成交费率*施工标段控制价(3721万元))。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收款人户名:安徽星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涡阳团结路支行收款人银行账号:188772374543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代理费”。21.本项目不组织勘探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勘探现场。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响应文件份数,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一份。4.如允许自然人参加磋商,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12-3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下载、网上投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4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线上签订合同。4.2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供三份纸质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制作。4.4投标单位需提交的各种证明、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系统装入电子版响应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再提交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负。4.5注意:投标人制作响应文件时须以本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为准,不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4.6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4.7本项目对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中抬头填写不作要求,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向采购人提交投标函和资格声明函。4.8本项目对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的月份填写不作要求,声明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即可。4.9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函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为准,若供应商声明内容多于声明函内容,也予以认可。4.10不见面开标条款(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一、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响应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响应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二、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响应文件,超过30分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如遇系统故障,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后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三、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四、如有询标事宜,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竞争性磋商小组发起询标起不超过20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五、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六、供应商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查看评审结果。七、供应商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4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响应文件导入评标系统。4.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二轮报价即可。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标段评审进度环节时刻关注项目评审进度。评审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下同)指令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购业务管理→二轮报价,在20分钟内提交第二轮报价。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注:一、竞争性磋商有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报价表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的控制价且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未进行第二轮报价的,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二、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再提前电话提醒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责任自负。4.12.关于报价的重要说明:一、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的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5本项目质疑、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响应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6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7采购文件质疑(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成交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9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9备案。10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2023】257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履约保函,指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预付款保函,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信用担保保函。111.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本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4.本文件相关内容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5-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审小组负责认定。(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804959)。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交易信息”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三、制作响应文件(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16-(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一)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审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4.唱标,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17-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18-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九、其他如本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19-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内容及需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1.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1.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组成2.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开标一览表;(3)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6)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7)服务方案;(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相关材料。);(9)信誉一览表;(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2)其他资料。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2.2投标报价2.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2.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2.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21-“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2.4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2.6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2.2.7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磋商有效期2.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60天。2.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4磋商保证金2.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2.4.2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22-2.5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2.6备选响应方案2.6.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2.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2.7响应文件的编制2.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磋商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的递交3.1响应文件的递交3.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3.1.2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3.1.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3-3.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3.1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3.3.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开标4.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4.2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5.评审与磋商5.1竞争性磋商小组5.1.1评审与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5.1.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5.1.3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24-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5.2评审与磋商原则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5.3评审与磋商5.3.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磋商。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磋商依据。5.3.2评审与磋商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合同授予6.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就投标价格、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6.2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6.3履约担保6.3.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5-6.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政府采购合同6.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1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6.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6.4.5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6.4.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4.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6-7.3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第三章评审办法评标程序:(一)资格性检查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条款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3其他资格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5供应商信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5供应商信用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符合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条款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3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4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5响应文件格式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6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唯一;2.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情况等进行报价合理性审查。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7响应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8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9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采购人保留核验成交供应商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7.3。(三)综合评审表评审项目分值计分标准及依据服务方案(80分)监理工作程序(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监理工作程序,进行综合评分:1.监理工作程序组成部分:(1)监理程序内容描述;(2)监理工作程序具体方案;(3)齐全的监理程序用表目录。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监理监督管理(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监理监督管理,进行综合评分:1.监理监督管理组成部分:(1)项目监理监督管理制度;(2)管理人员配备和制度;(3)监督计划和实施措施。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组织协调方案(8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组织协调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组织协调方案组成部分:(1)划分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2)组织协调具体措施;(3)保障畅通的沟通渠道的措施;(4)协调各方履行职责的措施。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30-质量保证措施(9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1.质量保证措施组成部分:(1)保证项目人员安排;(2)监督项目各方履行职责;(3)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进度安排措施(8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安排措施,进行综合评分:1.进度安排措施组成部分:(1)项目进度计划;(2)项目进度保障措施;(3)项目进度纠偏措施;(4)项目进度监督措施。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变更控制方案(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变更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变更控制方案组成部分:(1)变更控制措施;(2)变更控制管理措施;(3)项目变更控制措施实施承诺。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合理化建议(8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分:1.合理化建议组成部分:(1)本项目的特点分析;(2)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3)项目进度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4)项目安全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31-安全管理(12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安全管理方案组成部分:(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安全管理应急处置;(4)项目风险源分析及应对措施。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9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对监理工作分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对监理工作分析情况组成部分:(1)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性问题的认识;(2)项目实施重点、难点;(3)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方案。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5分,不符合的不得分。履约能力(8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履约能力情况说明,进行综合评分:1.供应商提供的履约能力情况说明组成部分:(1)拟投入人员的说明;(2)响应报价组成的说明;(3)诚信履约的说明;(4)项目规模及投入资源的说明。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项均符合的得2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5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所监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得5分,满分5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竣工验收时间、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上总监理工程师的名字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企业类似业绩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供应商业绩5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提供一个供应商所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得5分,满分5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竣工验收时间、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企业类似业绩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不重复计分。注: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价格评审表评审项目分值计分标准及依据最后报价(10分)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评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标得分的汇总得分评标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3.评审小组成员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执行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33-1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1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4%评标价=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总投标报价×(1—4%)注:(1)小微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四)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评审原则评审与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4-2.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3.1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一)磋商程序、步骤1.磋商程序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指定1或2人负责记录及其他工作。2.磋商步骤(1)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为第一轮磋商做好准备。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从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等方面展开磋商,如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不能通过磋商达成一致,磋商小组将不再与其磋商,第一轮磋商结束。(3)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在某些方面展开磋商,第二轮磋商结束,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终磋商报价)(系统发出20分钟内须进行最终报价,否则不得进入综合评分)。重点提醒: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再提前电话提醒各供应商,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责任自负。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35-序推荐。技术指标是指:①监理工作程序;②监理监督管理;③组织协调方案;④质量保证措施;⑤进度安排措施;⑥变更控制方案;⑦合理化建议;⑧安全管理;⑨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⑩履约能力。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二)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三)综合评审(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3)评分步骤如下:1)技术和价格分根据技术和价格分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技术和价格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和价格分之和,即技术和价格总得分。技术和价格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前附表2、3。(四)综合打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1.磋商结束后,所有参加磋商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2.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打分。-36-3.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磋商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磋商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六)保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4.1.1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磋商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磋商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磋商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审磋商暂停情况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磋商的条件时,由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继续评审磋商。4.2关于评审磋商中途更换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磋商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磋商中途退出评审磋商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审磋商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磋商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磋商。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磋商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磋商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5.无效投标的情形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7-(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9)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11)供应商名称与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备注: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6.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8-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条件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当月实际施工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付至当月监理服务费的70%,按月支付监理服务费,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付至监理服务费的85%,办理完工结算付至监理服务费的100%。2服务地点涡阳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监理工作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包含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二、采购需求总体说明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包含约85所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楼顶防水、操场维修改造、消防改造、电力改造等。本项目为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所有施工、验收及保修期间的相关监理工作。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项目名称:涡阳县教育局实施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2.项目概况:对涡阳县约85所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进行监理服务;3.工程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工作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包含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响应文件中填写“60日历天”即视为监理工作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包含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39-理及相关服务)5.本项目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该项需求为评审要素,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将人员信息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进行填写,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无效):驻地监理机构的主要监理人员不低于:8人总监: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代表: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供应商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工程专业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3人;供应商须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2名、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员1名;资料员:1人(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兼任)。注:(1)本项目建设地点分散在全县20个乡镇和3个街道,项目特征为点多零散、时间紧且投资规模小,以上为最低人员配备,如无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成交供应商后期需增加足够的车辆和人员。(2)所配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不得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在供应商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者提供社保管理单位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也予以认可。(3)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应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注意事项:1.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供扫描件(要求中标后或供货前提供的除外),原件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40-3.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可填写为上述行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6.其他:/-41-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服务期:监理工作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包含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2服务地点:涡阳县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当月实际施工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付至当月监理服务费的70%,按月支付监理服务费,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付至监理服务费的85%,办理完工结算付至监理服务费的100%。4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42-二、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涡阳县境内,采购人制定地点;3.工程规模: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含包含约85所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楼顶防水、操场维修改造、消防改造、电力改造等。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或中标确认书(适用于小额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监理人员1.项目总监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注册号:2.其他监理工程师:以投标文件为准。-43-五、监理费成交监理费率:。监理费=工程实际施工结算审定金额×监理服务成交费率(此处监理费是以结算审核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计费额乘以监理费率计算得出)。付款方式: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当月实际施工工程完成合格工程量付至当月监理服务费的70%,按月支付监理服务费,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付至监理服务费的85%,办理完工结算付至监理服务费的100%。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应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六、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60日历天(监理工作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包含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监理服务要求按招标方案执行,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工作并负责监理工作的真实性。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办公场所、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涡阳县教育局。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贰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44-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2012年4月起执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中标确认书;3.招标方案(含招标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4.投标文件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件;6.本合同通用条件;7.发包人要求;8.其他合同文件。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涡阳县2025年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包含约85所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楼顶防水、操场维修改造、消防改造、电力改造等。2.1.2监理工作内容:(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45-(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筑工程监理规范》2014版;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设计文件;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8.现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9.其它工程建设合同。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本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46-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2.4.1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1.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核实后,签署意见;2.负责主持工程项目各承包人日常协调工作;3.对本项目所发生的工程款进行审核。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监理单位需提前7日告知委托人,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合同签订后,根据监理的项目实际情况,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各1份。2.6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所有。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5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